第569章
【连锦夙自白】
我是连锦夙,我是个废物。
是的,他们都都这样我。虽然我觉得我不是,但是每个人都这样。
每个人,是每个人。
好吧,那我就是个废物好了,废物就废物吧,谁废物不能活在这个世界上呢?
我十三岁的时候失去了我最后的亲人,一只流浪狗。
十四岁的时候,我加入了一个组织。虽然是组织,其实就是一些混混聚集在一起,抢劫,打人,聚在一起通宵玩游戏,这就是所谓的组织。
我觉得很无趣,但是为了迎合,为了活着,我也这样做。
因为打架很厉害且不要命的因素,这个组织的人都挺怕我,在某一,我把组织里威望最大的一个胖子给推到了河里。
他没死,但是瘫痪了。
之后有医院带走了他,我没想到我还做了件好事——他以后可以衣食无忧的躺在床上了,其实还是有点羡慕的。
从那开始,我成了组织的头目。
抢劫打架电玩这些东西我看不上,我们要做就做大的。
在治安很差的县城,我们组织的第一票是抢劫了一个金店。
成功了,因为我缜密的计划。
抢劫来的钱,我用于生存留下了一部分,剩下的一部分换做钢镚,让我的手下拿着,一个个砸到之前那些我废物的饶脑袋上。
睚眦必报的我没什么不好的,我很爽。
之后,我带领组织不断地做大做强做大做强,直到国内容不下我,我去了国外。
国外的一切果然和国内不一样,这里厉害的人,不要命的人,比牛毛还要多。
于是我陷入了一段时间的低谷期,不过我无所谓。
我又养了一只狗,这次是藏獒了。
我享受驯服他的过程,有个学心理学后来把自己学疯聊傻逼和我——我像个野人,因为渴望得到关爱和爱,渴望被家人管束,但是又得不到,所以才会迷恋上驯服藏獒。
我觉得他真的是个傻逼,的鸡毛话确实听不懂。
但是我放弃了驯服藏獒。
我懒得做些什么了,也许是因为不差钱。这些年账户里的钱足矣我开个不的公司洗白了,然而—我并不想。
我只想继续这样下去。
谁废物不能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在贫民窟呆了一段时间,不都来这里可以找到本心吗?我觉得有些迷茫了,就来这找所谓的本心。
除了老鼠跳蚤,什么都没找到。
在我很烦,想要一把火烧了这里的时候,看到了窗外站着一个人。
我低头的时候,她抬头。
她在看月亮,我在她的眼里看到了月亮。
那是比我这几十年看过的所有夜空更好看的。
我跟踪了她一段时间。
每都有各种人来欺负她,我一直看着,看着她的顽强和屈辱却不愿意弯起的脊梁,我觉得生活好像有零意思。
然后我等那些人欺负完了她之后,把他们全都杀了。
没忍住,不过她不知道。
一个月过去了,这些人也发现了不对劲,不敢再来随便的欺负她,她的生活也开始好起来了。
我坐在窗口看着她,忽然想起来了一件事。
哦,原来,她是我丢过来的。
我在国内扮演了一个律师的角色,之所以扮演这个角色,还不是为了杀人。
目的达成,她撞到了我的眼前。
很不凑巧。
一开始我对她有点兴趣,后来发现她也没什么趣儿,软不拉几的,就让人随便安排了。
原来,她有这么坚硬的脊背啊…
我看错人了。
第二,我把她带回了我的家里。
那时候我没想到,我这么多年嚣张肆意的生涯,会被她一手结束。
就算进了监狱,我也一点都不恨她,很奇怪。
看到监狱铁窗上的一蹙花儿,我想的是,她带着一定很可爱。
但是她肯定不愿意带,她本身就是食人花。
我懒得想那么多,什么情情爱爱的,什么生离死别的,我都无所谓。
想做什么做什么,这就是我的人生宗旨。
我不想搞清自己,就这样挺好的。
就这样吧,我成了温年初。
有了再次靠近她的机会,我不想失去。
真的,这一次我有强烈的愿望,我希望愿望可以成真。
同时我又真切的明白,愿望之所以是愿望,是因为它永远不会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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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故事情节纯属虚构,不要有人想不开想着做连锦夙~
算是一个插叙,连锦夙这个人各自有各自的理解,写太多反而变味了。
他这一生就在阐述一句话——我活在世界上宛如灰尘。
有时候玷污别饶肩膀,有时候深知自己的脏污和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