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天无绝人之路
下午的时候,比奇带着罗方和李国庆在镇上找工作,罗方凭借着精灵族的外貌很容易就获得了村民们的喜爱,轻松的就找到了一份杂货店跑腿的工作,每次帮助杂货店跑腿可以获得1个银币的报酬。
而李国庆虽然有比奇做担保,但是因为他有着一身淡紫色的皮肤,在村民眼中却如同恶魔一般,就算跑遍全村却依然没有找到工作。
这一下来,罗方在杂货店里通过跑腿挣了5银币。他拿着这些钱在杂货店享受特价购买了面包和香肠,高高兴心回到了比奇家郑
推开门,比奇正在屋内的锅里煮着汤,罗方一进门就闻到香喷喷的气味。
“这是什么,好香啊?”
比奇一边搅动着汤勺一边回答。
“锅里面是蘑菇玉米汤。玉米是之前我自己种的,蘑菇是我和三木在森林里面采到的,没想到他的身手不错,做事效率也很快。”
那是当然了,作为一个敏捷系的刺客,身手不快怎么办。
比奇接着道。
“明我们再出去看看,如果再找不到工作的话,那么让他跟着我干活吧。”
罗方点点头,“好的,这样也好!”
罗方是这样考虑的,先让李国庆找到一份工作,稳定之后再想办法获取猪镇长的信任,让我们成为他的儿子的拥护者。
吃完晚饭,沉默了一的李国庆突然找到罗方。
“方哥,你跟我出来一下。”
李国庆一脸神神秘秘的样子,罗方也不知道是什么事,于是就跟着他来到了房间外面。
“我发现了一个问题!”
李国庆郑重的道。
“什么事?”
“今下午的时候,就在比奇摸我耳朵以后,我收到一个系统提示,但是当时我没有在意,后来我才发现这条消息。”
“什么消息?”
罗方惊奇的问道。
“系统提示我,通过互动活动,获得狗比奇的好感度+100,目前与狗比奇好感为普通。”
“这难道是,NPC的好感动系统了!”
“这还没完,系统又有一个提示,与动物王国居民好感度提升,动物王国声望值+20。”
“这这这这…这是声望值系统!”罗方突然惊奇地了。
“在不少游戏里,都有声望值这个系统。当你某个势力声望值过低的时候,那个势力的NPC对你态度十分冷淡,并且不会与你互动。”
“应该就是这样了,难怪!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罗方恍然大悟到。
“因为我是动物王国传中的精灵族,所以我的声望值较高,这里的居民喜欢与我互动,并且对我的态度很热情。而你因为皮肤的原因,声望值较低,所以你的居民对你态度很冷淡。”
李国庆也玩过很多游戏,听懂了罗方的法,于是开口道。
“那么,我需要多互动,多完成任务,来获取声望值了!”
“看起来应该是这样!”
罗方点头答道。
找到了问题的原因,也找到了解决的办法,那今后的目标就很明确了。就是不停的帮李国庆刷声望,声望到达一定程度后,就可以接取成为拥护者的任务。
这几,李国庆白在跟着狗比奇种地,有时间就去镇上看跟村民帮忙,总算也让他碰到了几次村民遇到棘手的事情不得不让他帮忙。顺利帮助村民完成任务后,也获得了一些声望和酬劳。
而罗方也是在镇上的杂货店跑腿,看到有什么村民需要帮忙的,就第一时间通知李国庆,让他获取协助村民,以获得声望值。
经过好长一段时间的折腾,在来到这个动物世界的第四,李国庆终于在这的下午,帮一个梅花鹿老奶奶搬家免费当了半的劳力后,他在动物王国的声望终于从冷淡上升到了中立。
“哎呀妈呀,累死我了,那老奶奶的柜子里面到底装了什么!我的腰都快被弄断了!”
“你在吃什么东西?快分给我一点!”
一旁的罗方正在吃着烤红薯条,这是老奶奶临走之前送给他的。
“给你!给你!”罗方将袋子连同剩余的几根木薯条递到了李国庆的手上。
看着剩余的几根红薯条孤零零的躺在袋子里,李国庆难过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同样是人,为什么我的命这么苦!”
“不了,我们赶紧去猪镇长家吧,最近我好像看到一些陌生面孔,被其他人捷足先登了可不好。”
于是,两人来到猪镇长家中,罗方敲门向开门的羊管家明了来意。
“不好意思,猪镇长不在家里。但是关于我们家三少爷参加庆典活动的事情,好像猪镇长已经替他选择好了拥护者。所以,抱歉了!”
听到管家这么一,李国庆顿时间一阵无名怒火涌上心头。
“什么!我们吃了这么多苦!居然,不要我们了就不要了。”
羊管家急忙解释道,“因为庆典活动报名时间马上就要结束了,并且你们迟迟都没有寻找到其他的拥护者。就在昨,已经有一队旅行者来到这里,他们的实力十分强大。于是,镇长决定让他们成为三少爷的拥护者参加这次庆典。”
“可恶,你们怎么能这样!”
李国庆听到这些话后,心中的火气更加旺盛,他恨不得立即冲到家里,与那个猪镇长理论一番。
罗方急忙拦住李国庆,免得他闯祸,他向羊管家到。
“抱歉,是我们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我们这就告辞!”
完,罗方就拉着李国庆准备离开。
这时,羊管家突然开口道。
“精灵大人,你等一下!镇长出门的时候,特地叮嘱我,如果你过来,有一封信要交给你。”
完,羊管家从屋内取出一封厚厚的信封。
罗方接过信封,向羊管家道了一声谢谢,然后带着李国庆离开了。
猪镇长交给罗方的信封先沉甸甸的。
路上,罗方打开了这个信封,五枚沉甸甸的金币从先从信封里滚的出来,还有一封信躺在信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