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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2)

    马的,她真的把他当白痴。

    他全身痛得像被火车碾过,哪来的心思听她鬼话连篇。“我不管,反正你立刻给我消失……嘶,你在做什么?谁准你碰我的?”

    逐客令才下了一半,一只小手陡地覆上他最大的伤口,轻轻拂过,说也奇怪,那痛马上消失,最教人讶异的是,连坑坑洞洞的口子也不见了,完好如初,一路平坦。

    他把她的手抓过来看。马的!就跟扑通女孩子一样,润润嫩嫩的。

    再看一次自己腹部的伤口,哪来的伤?弹性十足的肌肤,怎么按都一样。

    “你……怎么弄的?”

    东方清俊意会不过来。他眼花吗,还是错觉?如果他没有精神错乱的话……他就是见鬼了。

    “不知道,永澜生下来就会了。”

    没有任何宗教信仰的他,神佛不信,要是有传教士敢拦住他传道,他一定给人家一顿白眼,但现在若不是撞邪见鬼……就是他疯了。

    像是知道他的想法,永澜连忙澄清。

    “我不是鬼,你看我有脚。”她拉高裙摆,露出浑圆可爱的脚趾。

    “你要是敢没有脚,我前天就把你轰出去了!”马的,他们家捡东西是弟弟东方孙朗的坏习惯,而他百年难得的善心大发,竟然捡了这么个玩意回来,真够晦气!

    只是,女孩子的脚趾都像她一样的可爱美丽吗?

    他在想什么?!他粗鲁的拉下她的裙子,盖住可爱脚趾。

    “别告诉我你是哪里来的山妖鬼怪,我不想知道。”

    他的人生还不够乱吗?又多她一个来凑热闹。还好他年轻,心脏够强壮。

    “你为什么生气?”

    他一定是失血太多、精神不济,才会产生幻听跟幻想,只要把眠补回来,这些幻觉一定会消失没错。

    怪力乱神,退散!

    不理会她,东方清俊起身往楼上走,却没有重申要赶走永澜的话。

    他别扭的想着,她治好他的伤,就当酬劳,让她多住一晚吧。

    反正多住一晚也不会怎么样……

    ****

    换下跟破布没两样的衣服,裸着身体躺在床上的东方清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

    安静得只能听见自己心跳声的夜里,楼下什么动静也没有。

    她很听话,没来烦他,不许她上二楼,她就一步也没踏上来,所以也许隔天就会自动消失了吧。心里巴望着她赶紧消失不见,可是这样的夜,为什么知道楼下有个人跟他在一起,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安心?

    把双臂枕在头上,他一定是被这几天接踵发生的事情搞昏头了。

    真的是没一件顺心的事!父亲留下来的那些部众如影随形的逼着他,要他回到东方帮,回到枪林弹雨、腥风血雨里讨生活。

    他们可是能言善道得很,说什么一个有百年历史的黑帮要是这样消失了,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帮众。

    那么他们这些人谁又对得起他了?

    说的比唱的好听,真抱歉,他一点兴趣都没有。

    这些脑袋里装着石头的老混蛋,有没有想过时代不同了,街头帮派能有多久的寿命?

    他一点都不在乎东方帮会式微,散了、垮了、倒了都无所谓,反正鸟兽散不就是这么回事。

    他的父母都抛弃他们走了,干么继承他们留下来的残骸,真的没必要。

    本来已经疲惫到无力的身体,经过这一番思索,很好,脑袋越想越清楚,东方清俊这会比白天还要清醒了。

    他气愤的把枕头往墙壁一扔,下了床,下楼去。

    楼下没有任何光线,他一下来就踢到自己制造出来的啤酒罐,捡起来捏在手里,眼睛很快适应了黑暗。

    客房门是开着的,他告诉自己绝对不是存心偷窥。

    只有几坪大小的客房里,一身茸茸白毛的她,像是会微微发亮,趴在温暖的垫子上甜睡着。

    原来她睡着的时候会现出原形,她很小,是一只年幼的悬狸。

    她真的不是人。

    东方清俊只觉得头上乌云翻涌。

    像是感觉到什么,她忽然转头,高高竖起了两只漂亮的耳朵,当目光对上他的双眼,便摇了摇蓬松的大尾巴,接着看似懊恼的把头埋进两只前爪里。

    她在害羞吗?

    东方清俊轻掐自己的手臂。是真的。

    重新关上门,他头也不回的转身上楼。进房,把自己埋进他的床。

    卡早困卡有眠,明天起床,一切的错觉都会消失无形。

    ****

    头戴安全帽,脖子上挂着擦汗毛巾的东方清俊,扛着细条钢筋在建筑工地里穿梭。

    这工作他做了几天,不必用脑筋,只要有强壮的体力就能胜任,拿的是日薪,一天两千五百元,算高薪。

    再过半小时就下班,领了薪水,要购买的日常用品……钱,暂时应该够用了。

    不管如何,家里多了个人,该准备的少不了。

    他不承认自己脑袋坏了,钱是为他自己花的,他要在这里住下来,总是得把房子打理成一个能住的样子。

    那间屋子是空壳,除了几组简单家具,连个泡面的锅子也找不到,更别说香皂毛巾之类的用品。

    前面一段日子,他忙着跟东方帮的残渣部队玩躲猫猫,哪来的美国时间想这些琐碎事情。

    那天他醒来,那只狐狸没走,甚至干脆不要脸的用她的狐狸样子到处走来走去,一点自觉都没有。

    其实撇开那些怪力乱神不说,她那身白毛还真是漂亮,把她当成宠物养也不是不可以。

    说起来他能这么坦然接受她,是因为他看了不少现代时下流行的玄幻、修仙、穿越、军事、游戏的网路快餐文化。其实这世界要什么没有,差别在于自己要不要信而已。

    相处了几天,他发现她跟人没什么不同,比较让人发噱的是,女生爱干净会收拾的美德她一样也没有,不管屋子有多乱,她都能安之若素。

    她不会开火下厨,不会自己倒杯水来喝,也没看过她出门,套在身上的衣服,好像就那么一百零一件,万年不变,可是也没从她身上散发出什么奇怪的味道来。妖怪不是都会变来变去?还是她已经修炼到可以不用吃东西、不用洗澡清洁的境界?

    当然,前面的这些全都属于猜测。她压根就像他以前想的一样,不懂人情世故,人类的煮食器具她不去碰,也不认为身为寄居在别人家里的她,得要多付出点什么来换取住宿这类的概念。她肚子饿了只会讨吃,吃食还不能太差,看不中意会翻脸绝食,说他看不起她,要她吃馊水。

    瞧瞧,谁见过这么大牌的寄宿狐狸?

    刚开始的客气,一定是假装出来的。

    为了她的伙食,他只好出来打工。

    至于修炼这件事——他确定没见过,了不起有月光的夜里,她会坐在窗口晒晒月光,更多,就没有了。

    其实应该不用对她存有太多想像,一只要吃三餐、宵夜不能省、吃饱睡睡饱吃的狐狸,能对她有多少期待?

    既然只是纯打工性质,只要是工头的命令,他就去做,他年轻力壮,又听话,爬鹰架、绞铁丝、拌水泥,全做得有模有样,不像那几个说是为了学校报告、不得不来混个成绩的大学生,能摸鱼就摸鱼,不到下班时间,已经在讨论下班后要去泡网咖,还是和新把到的妹去是把费(Buffet)。

    东方清俊一点都不羡慕大学生,自中断学业后,他就自修武道,后来因为一连串的事故,在父母的安排下,他最后到了德国格斗学校,在外这些年下来,他眼界更加宽广,心胸远远胜过同侪许多。

    “要约他吗?”

    “不要,根本约不动,你忘记他上次怎么拒绝我们的?”

    几个年轻人的对话,一字不漏的飘进东方清俊的耳里。

    “这次也许不会。”

    “他本来就不合群,再说我们是大学生欸,虽然年纪差不多,但我听说他没读过高中,搞不好大字也不识几个,带出去丢脸啦。”

    “这念头没念过高中的人的确少见。”

    “道不同不相为谋,走啦。”

    “其实,我觉得他还满帅气的……”

    明知自己是那几个人话题里的对象,他却佯装什么都没听见似的,从他们身边大剌剌的走过去。

    毕竟谈论他的人都不尴尬了,他这个被谈论者当然要表现得坦荡荡。的确,道不同不相为谋,他们爱嚼舌根就用力嚼吧!

    他们的话,对他一点杀伤力也没有。

    相较于这些人,家里那只狐狸可爱多了。

    他不禁加快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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