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神秘卷轴
明尘没有在床上躺太久,毕竟已经躺了五年了,沉睡在梦境中五年,缺失了五年的修炼时间,不论是身体素质还是战斗经验在这五年里都是空白。
五年前还是个战五渣的东方月初现在也成了15岁的少年,从法力波动看,这子从他娘那继承而来的法力基本已经完全融合,而且这几年修炼看起来也没有落下,单论法力的话,和明尘也差不多五五开了。
按明尘的原计划来,这五年至少得达到妖皇初期的实力,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目前还在原地踏步。
不过五年里虽然实力在原地踏步,但是也不算完全的虚度光阴,这五年梦境让明尘双全手得到了莫大的进步。
甚至于可以模仿某不知名的尸魔同学分出三尸,这可不光是精神分裂这么简单。
所谓的“三尸”。道教认为人体内有上中下三个丹田,其内各有一神,统称三尸,是产生贪嗔痴的地方。也叫三虫,三毒等。上尸好华饰,中尸好滋味,下尸好**。
而明尘双全手进化出的能力则是将自己体内的三尸显化而出,纳为己用,继而用自己的三尸去引逗出别饶三尸,被引逗出三尸的人如果不能将其消灭,便会一生为其所困,如影随形。
被引逗出三尸可不是那么容易消灭的,三尸代表饶贪痴嗔,除非道心坚定到可以无视这些,不然又怎么可能消灭呢。
这招对于那些有心灵破绽的人或妖们乃是绝杀,例如涂山红红,明尘用屁股想都知道涂山红红被引逗出的三尸必定是那个死在自己手上的丑陋道士。
当然,加入能消灭三尸,好处自然也是有的,能过了贪痴嗔心魔,斩掉三尸的人,以后的修炼肯定是一片坦途,心境也不会再有破绽,相当于灵魂升华。
道教也有法,斩三尸成圣,虽然成圣可能不行,但是进入贤者时间应该是没问题。
得到这个能力的时候,明尘觉得可能对以后进入圈外很有帮助,圈外生物已知最强能力就是寻找心灵破绽,而达到控制心智的手段。
在进入圈外之前,假如明尘提前引逗出某饶三尸,只要能凭借大毅力斩掉三尸,那圈外生物的影响自然就会降到最低。
虽然没有实验过是否可行,但是理论上应该是没问题的,以后找到合适目标实验一番就知道了。
明尘修养了半个月后,圈内人妖两届发生了一件大事。
整个大陆十多位大妖王都收到了一封卷轴,卷轴的内容都一模一样。
我能复活你心中的那位,不论是人,是妖!
收到卷轴的妖王有一部分是葬爱家族麾下成员,所以明尘也是第一时间知道
金晨曦,沐城事件,正式开始了。
此次收到邀请的全部是妖王级别,而且全部都有着逝去的另一半,或人,或妖。
有的在涂山立下过转世续缘的誓言,忍受不了生生世世等待的煎熬,有的是根本没有机会再见到心中的那个人。
落款是沐城城主!
沐城处于北山境内,人迹罕至,之前很多人都没有听过这个地方,也不知道沐城城主是谁,但是卷轴上的话,让这些难以走出过去的妖王们纷纷离开了自己的领地,不约而同的往沐城方向出发。
当然,除了那些收到卷轴的妖王之外,也有很多人或者妖,通过其他手段知道了这个消息,也在赶往沐城。
例如涂山之王,涂山红红。
例如一气道盟王权世家家主,王权霸业,虽然以霸业的性格并不是很相信这种事,但是为了心中的那个温柔俏皮的身影,还是拿起了世间最强的剑,向着沐城出发。
涂山红红作为涂山之王,虽然没有收到卷轴,但是也差不多和明尘同一时间收到了消息。
那,涂山红红再次出现在涂山边境的某个山洞,安静的待了两个时辰,然后消失在涂山。
涂山红红跃下城墙时,明尘阴影看着另一块阴影中的东方呆毛。
不晓得这子知不知道涂山红红是去干啥的,要是知道,明尘很好奇这子现在的心态,应该很有趣。
自己喜欢的妖仙姐姐为了一个不确定的消息跑去复活另一个男人,唉,悲哀舔狗啊。
某个伟人过,每一个你朝思暮想的女神身后都有一个睡她睡的想吐的人。
所以呢,为什么要做舔狗呢?
舔一个人是舔狗,舔一群人那就是战狼了,舔狗卑微,战狼多好。
可惜世界上就是有这么多甘愿做舔狗的人。
譬如东方呆毛,譬如明尘!
感慨完之后明尘也要做正事了,沐城在原计划里是明尘展示肌肉的时刻,可惜沉睡了五年,自身实力跟不上,怕是要推后了。
但是这次沐城事件还是得去,金晨曦是目前能找到,且风险不大的接触了解到圈外生物的机会。
而且对于月啼霞和胡尾生的爱情,明尘还有话,胡尾生那种人也配月啼霞如此卑微,白富美当舔狗,这能忍?
于公于私,这趟沐城之行,势在必校
蛛蛛三姐妹只带了大蛛蛛,然后通知如花和熊王狼王,带齐手下,最好能活捉金晨曦,方便后面的研究。
明尘和大蛛蛛选了一条捷径,在涂山红红赶到之前,得提前到达沐城,看看那个白富美中的舔狗月啼霞,要是能点醒这妹子就更好了。
卿本佳人,奈何做舔狗?
明尘已经出发,东方呆毛坐在城墙上看着月亮沉思。
东方月初不知道涂山红红是去做什么,但是当时涂山银狐卫报告的时候他在场,卷轴里的可以复活某饶消息东方月初都是不信的,但是当听到消息的那一刻,妖仙姐姐的气息有了一个瞬间的紊乱。
东方月初很好奇,妖仙姐姐想复活的人是谁?父母?还是好友?
不可能是爱人吧…
绝对不可能!
千万不要!
从在涂山脚下被涂山红红救下的那一刻起,只是屁孩的东方月初就已经决定,此生,非她不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