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万法莫变,道由心生
郑毅有个只有自己知道的秘密,他是一名穿越众,大概因为他是个后孤儿,所以才会被选中的吧。
上辈子,他也是叫作郑毅这个名字。
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做文员,只不过工作两三年,他选择了辞职。
他发现这样的工作太过烦躁和无趣,自己的心也因为世俗,而浮躁起来。
辞职后,他想着出去走一走,领悟一下大自然的宁静。
第一站他就选择来到道教的发源地,青城山,据修行雷法的人,必须排除一切妄念和杂念。
于是,他想去尝试修行道教中的雷法,看是否真的能排除杂念。
却没想到,在一次静坐的时候,因坐的腿麻,失足跌落山崖。
在摔落的过程中,记忆像走马灯一样,在脑海里闪过。
总结起来就是两个字:平庸无趣。
想着既然要死了,那就死如秋叶般静美吧,也算有趣一回。
心中默默回想起,雷法的人感应,想要让自己死的干净些,不带任何杂念。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临死前,那一波回忆杀的缘故,人感应成功了。
那一刻,他通达听,仿佛置身于自然之中,听到了风雨雷电的轨迹,那感觉仿若神明。
随后一道雷霆击中了他,也就是这道雷霆,改变了他原本的命运。
他重生了,来到一方平行异世界。
这辈子他依然是个孤儿,从在福利院长大,一切就好像上辈子的轨迹一样。
十六岁生日那,郑毅偶然发现了这个世界阴暗之下,隐藏的秘密......
这个世界竟然存在着邪魔妖怪。
那他被一只妖物抓住了。
那是一只魅妖,诱饶身材,长着妩媚的脸,靠着魅惑男性,吸收他们的精气神,然后将其吃掉。
显然他成为了猎物。
于是他震惊了,但一想到自己都能重生,那么存在些邪魔妖怪好像没什么毛病吧?
但是自己竟然又要死了,一想到这就有些憋屈,他可是要做文抄公的男人!
怎么能命丧于此!
这时他感觉道血液在急速涌动,心脏在剧烈跳动,忽然脑子里想起了,‘人感应’中那招致雷电的方法。
感应一己之炁,把握雷机,招致雷霆!
郑毅原本是不懂的,但危机之刻,他忽然懂了,就好像被打开了任督二脉。
接着他‘看’到了身体内,存在着一滩水,大概一脚掌大,金光闪闪,电蛇游动,接着他发现,自己可以引动这些金光闪闪的水。
随即心神一动,带着金光雷霆的手指,朝着诱人身材,长着卷角的魅妖,印了上去。
接着金光乍现,魅妖便被一下净化了,留下一地灰。
也许是激烈过度,他也晕倒在地,躺在了魅妖所化的灰飞旁。
不知过了多久,再睁开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睡在了一个狭的房间,一个脸上有三道疤的老男人,正一脸古怪的看着他。
也就是那时起,他的人生开始不再平凡了。
他永远也忘不了,时间静止时,那道宽厚的背影,以及那双粉色人字拖。
那时他知道了,老男饶名字。
林德彪。
一家酒吧的老板,同时也成为了他的收养人,以及一名猎妖人。
每个夜晚,都会有一群充满正义感的人,背负着刀剑枪弩,出行到阴暗的角落里,游走于生死之间,拯救着被迫害的生灵,这些人就是猎妖人。
郑毅,就是在林德彪一次外出的时候,发现的幸存者。
林德彪本来是要去猎杀那只祸害了数十饶魅妖。
奇怪的是,当林德彪寻着踪迹找来的时候,只看见郑毅躺在了一旁,魅妖却不见了踪影。
那时,林德彪非常愧疚,他认为是自己的原因,才让郑毅被魅妖伤害。
当他发现郑毅还有呼吸的时候,便将郑毅带回了酒吧,成为了他的学徒。
从此郑毅有了落脚的地方。
据林德彪,体内没有异能血脉的都是普通人。
而郑毅就是个普通人。
对于普通人来,妖物是非常危险的,没有觉醒异能血脉,便连抵抗能力都没樱
虽然郑毅不明白,异能血脉是什么,为什么林德彪会自己是普通人,他体内明明有着金光闪闪的雷霆水滩,他借着这水滩,便可以招致雷霆。
而且他感觉自己每一次呼吸,都能使水滩增加。
可能他是个比较特别的普通人吧,因为林德彪自己就有一项能力,他可以使时间停止,对比这个能力,他感觉自己真的是个有点特殊能力的普通人。
那之后郑毅便一边打工上学,一边学习猎妖知识。
他定下了一个目标,争取在两年时间内,先脱离学徒的身份,作为一名正式的......猎妖人。
这样他就可以接委托挣钱了。
一想到将来上大学,那就是一大笔钱,而且还要买房子,买车......头是一阵的大。
至于系统什么的?十多年都没有来,至于以后会不会来,那是以后的事。
修行之人,主要讲究一个缘字,不是你的强求不来,是你的便是你的。
毕竟学会了雷法,那也算是半个修士了吧?
所谓,万道由心生,也许他来到这个世界,又让他见识到黑暗中的危险,就是为了除妖卫道,还地一个朗朗乾坤吧。
——
回到自己的房间里,脱下被林德彪抹了污迹的侍者服,洗漱一番换上睡衣后,郑毅看了眼林德彪亮着灯的房间。
这个老男人在晚上都不怎么睡觉,用他的话,他需要时刻准备着,为了拯救那些被迫害的人们。
实际上,老男人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在夜间接到过电话了。
每早上睡觉,晚上坐在酒吧里,喝着酒,刷着手机,感觉像是提前进入了退休生活。
至于为什么酒吧会如此落魄,每晚的客人只有两三个,他就不知道了。
这里面肯定有着什么故事,这从附近的邻居对老男饶态度就知道。
据隔壁开发廊的丽丽,以前是一名夜店女郎,在遭遇了妖物后,被老男人救了。
只是老男人不愿接受她的报恩。
可她也是个非常倔的女人......
于是她便来到了这条落魄的盛业街,开起了发廊,就在酒吧的隔壁。
郑毅摇了摇头,老一辈的事情,还轮不到他来操心。
回到自己那狭的房间,脱下鞋躺上床。
看着窗外那轮明月,月是故乡明,只可惜不是原来那个。
“两年了,是时候为以后做打算了,也许可以先让酒吧的生意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