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书架 登录注册
其他小说 > 你好律师小姐姐简介 > 你好律师小姐姐最新目录

第407章 仙云的别墅(11)

    詹穹对郭云:“不过我认为,2万这个标准太高了。”

    “不是,詹律师,这个房子是我的,凭什么沈仙云要收我的租金?”郭云不满地道。

    rose只是沉吟不话。

    詹穹解释道:“不是的,现在只是就事论事,我认为2万的租金太高了。”

    郭云还是不理解。

    詹穹有些无奈,在庭前的沟通环节,郭云就一直纠结原告的这个2万房屋使用费的诉请,他已经反复解释了,还是不理解。

    就像老师教学生高等数学一样,怎么苦口婆心、循循善诱地教导,学生的脑袋就是转不过弯来。

    黔驴技穷啊!

    詹穹也很无奈。

    刘亦风见被告一直在声商议,出言催促:“被告,对2万元的房屋使用费标准是否有异议?”

    詹穹回答:“被告有异议,被告认为2万元的过高。”

    这个回答总是没错的,果然坐在一旁的郭云连连点头。

    刘亦风问:“被告认为房屋使用费应当是多少。”

    詹穹已经不想和郭云纠缠了,她直接低声询问rose。

    rose轻声问:“一定要吗?”

    詹穹:“是,一个数字吧。”

    rose:“不然5000好了。”

    郭云一着急,一直扯女儿rose的袖子。

    rose按住郭云的手,示意她稍安勿躁。

    詹穹得了指令,答道:“5000元每月。”

    这个回答,惹得沈仙云一声响亮的冷嗤。

    5000元,在怀海也就能租一个二居室,rose真是睁着眼睛瞎话。

    刘亦风不悦地瞪了沈仙云一眼。

    沈仙云略略收敛,但看向郭云、林玫母女的目光依旧带着浓浓的轻蔑和厌恶。

    刘亦风:“下面进入举证质证阶段。由原告先开始举证。”

    林自遥:“原告向法庭提交以下证据:第一份证据是原告沈仙云女士与林云飞先生的结婚证,证明沈仙云女士与林云飞先生的夫妻关系;第二份证据是转账凭证,证明诉争房屋林中路78号江丽景区7号是2016年林云飞付款895万购置后登记在被告林玫女士名下,林云飞先生处分的是与沈仙云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举证完毕。”

    刘亦风:“现在,被告质证。”

    詹穹:“对第一份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是原告沈仙云女士与林云飞先生是夫妻关系,被告林玫女士丝毫不知情,是林云飞先生的刻意欺骗;对第二份证据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明对象有异议,诉争房屋是林云飞先生对被告林玫女士的赠与,林玫女士接受赠与是完全善意的,并且,诉争别墅已经卖给第三人郭云女士了,物权已经转移到郭云女士名下了,与被告没有关系了。”

    林玫一双秋水眸望着刘亦风,眼中全是无辜。

    刘亦风......这姑娘沙眼了吗,还是眼睛不好使,干嘛一直眨眼睛。

    詹穹:“被告质证完毕。”

    刘亦风不再理会rose,对郭云:“第三人质证。”

    詹穹:“我代表第三人郭云女士质证,对第一份证据和第二份证据真实性不清楚,而且这两份证据和她没有关系,别墅已经由被告林玫卖给第三人了,已经和林玫女士没有关系了。”

    沈仙云又是一阵冷嗤,敢做不敢当,真是让人看不起。

    林自遥也不置可否,郭云和林玫是母女,不知道,肯定是不可能的。

    这简直是典型的掩耳盗铃或者是拿别缺傻子。

    刘亦风:“被告举证。”

    詹穹:“被告向法庭提交以下证据:第一份证据是被告林玫女士与第三人郭云女士的房屋买卖合同,证明诉争房屋被告已经卖给第三人;第二份证据是诉争房屋过户的契税证明,证明诉争房屋过户的事实。”

    “被告举证完毕。”詹穹。

    刘亦风:“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林自遥:“对第一份证据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和证明对象均有异议,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买卖行为是虚假的买卖行为,被告林玫和第三人郭云是母女,伪造买卖行为轻而易举。”

    林玫与郭云之间之所以用买卖的形式过户房屋,而不直接赠与,是因为受赠人再次出售受赠房屋时,需要交纳比买卖契税更高的契税。

    所以在实际中,很多家庭采用买卖的方式在亲属之间转让房屋,最常见的就是父母将房屋以买卖的方式转让给孩子。

    林自遥接着:“对第二份证据契税证明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是对证明对象有异议,这只能明被告缴纳了房屋过户的契税,并不能明这是一个真实的房屋买卖行为。一个真实的房屋买卖行为,最基本的就是支付了对价,也就是购房款,如果第三人郭云女士确实是通过买卖的方式取得的房产所有权,那么请提供相应的购房款支付证明。”

    一直坐在一旁的郭云按捺不住,脱口而出:“我是用现金支付的。”

    林自遥看了詹穹一眼,然后对郭云:“2000万的购房款用现金支付,恐怕不符合常理吧?”

    詹穹面上表情不变,任由郭云发挥。

    郭云被林自遥顶的呐呐不能言,林玫立刻补台:“我母亲是分期支付给我的。”

    “狡辩!”沈仙云用不大不的声音道。

    “对,我是分期给我女儿的。”郭云如蒙大赦,立刻道。

    林自遥马上追问:“那郭女士从哪家银行取的钱、已经支付了多少次,一共支付了多少钱,这么一大笔钱,为什么要通过现金的方式,不通过银行转账?据我掌握的资料,郭女士已经下岗多年,并没有工作,那么这么一大笔的购房款,是从哪里赚的的?”

    “我......”郭云不知道怎么回答。

    林自遥也不想等郭云回答,她只是想用直接帘的方式拆穿郭云不入流的谎话而已。

    “另外,请问被告,郭女士给您的钱,您存放在哪里?这么一大笔现金放在哪家银行?既然是买卖,又是分期付款,郭云女士给您的购房款是否有记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