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目标生化危机世界
“决定就是你了,生化危机世界!”
在任务目标选择完成后,李云枫并没有像一般的网文主角一样,就一头冲进去了。
相反,谋定而后动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更何况,李云枫对主神本身并不信任,这货连新人都坑,当初要不是自己聪明,坚决要主神给新手福利,否则自己恐怕就已经死在米拉克世界了。
以此推论,恐怕生化危机世界上的任务,会有什么天坑等着自己,如果自己傻乎乎地一头冲进去,不死才怪!
想到这里,李云枫查看了一下自己无限点数,一共399点,应该可以买些装备防身,已被不测。
那么买什么装备好呢?
这里有两种选项,即强化优势和弥补劣势。
李云枫的呑世之口是近战技能,但一次只能凝聚一个,在面对多数敌人时可能会显得伤害不足。
而生化危机世界里,肯定会面对海量僵尸,因此增加近战手段势在必行!
于是,李云枫便用100无限点数,兑换了一把锯齿军刺,增加近战手段。
锯齿军刺可不是用不锈钢做的菜刀,制作军用刀具的材料都是特种钢材,坚硬耐磨防腐蚀,还有哑光效果,用武侠小说的话来形容,叫削铁如泥。
看着手中的军刺,李云枫猜想,如果昨天劵族用的是这把刀,那么自己恐怕根本来不及反击就已经死了。
将军刺收入空间口袋之后,李云枫便继续查看起了兑换商店。因为除了强化优势之外的另一个选项,就是弥补劣势!
而李云枫现在最大的劣势,就是没有远程攻击能力,所以他一直在查看各种枪械,寻找合适的对象。
由于自己的无限点数仅剩299点,只能购买小型枪械。虽然这类枪械的威力普遍不大,但对于李云枫来说足够了,毕竟他需要的只是火力补充,主要战斗方式还是近战。
然而,很快李云枫便发现,枪械类武器竟然是个天坑,因为主神把枪械,子弹(能量类枪械为能量盒)和弹匣这三样东西是分开卖的!
以手枪为例,如果李云枫花了200点数买了一把手枪,那么他就会发现,这把手枪里,既没有弹匣也没有子弹,还必须另外花点数买。
至于价格么,一个标准的20发弹匣要50点数,一枚子弹要10点。
“呵呵,主神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李云枫暗骂了一句。
然而,就在李云枫放弃希望的最后关头,一把特殊的手枪映入了他的眼帘。
“u型粒子手枪,自带微型能量反应堆,无限子弹,只要200点数?好东西!”
李云枫立刻点开了这把粒子枪的介绍,仔细查看起来。
这把粒子枪外型和普通手枪相当,内置的能量盒,在充满能量的情况下,可以发射十枚粒子束,射速为一秒两发,有效射程在百米以内。
其最亮眼的地方,正是自带的微型能量反应堆,从零充满能量盒只要十秒,相当于一秒补充一发弹药。
仅从这些介绍上来看,这把粒子枪非常亮眼,绝对物超所值!
但,李云枫心中雪亮。
便宜无好货乃是绝对真理,这把看似非常牛逼的粒子枪只卖200点,肯定有问题,只是介绍上没有写而已。
那么问题出在哪儿呢?
李云枫仔细查看商品介绍,很快便发现,其中关于武器威力的描述,一个字都没有。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把枪的实际威力,恐怕很糟糕。
那么该买吗?
“当然买啊!”
李云枫立刻买下了这把粒子枪,说道:“我目前的主要作战方式为近战,不需要这把枪的威力有多大,只是听个响也够了。”
拿到枪之后,李云枫便利用成员权限,开启了射击场,一来是测试枪械的实际威力,二来么自然是练枪法了。
华夏的枪支管理很严格,因此李云枫根本不会开枪,在出发之前当然要练习一下。
biubiubiu……
半个小时之后,李云枫便从射击场里走了出来,对这把粒子枪也有了新的认知。
首先当然是这把枪的威力,确实小,难怪只卖200点!
李云枫根据在射击场中的测试判断出,这把枪也就对穿着普通衣服的人类,能有一定的杀伤。只要对方穿有护甲,哪怕只是武警用的防爆护甲,这把枪的效果就大大下降。
不过,在生化危机世界中,自己面对的对手,主要是丧尸(也作僵尸),这一点倒是问题不大。
至于枪法,李云枫发现能量武器要比火药武器简单,因为能量武器没有后坐力,比较容易瞄准。
经过这段时间的练习,李云枫已经可以准确攻击自己想打的方向了。
“好,近战小刀有了,远程的枪械有了,应该……”
就在李云枫想要出发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忽然想起了一个东西:
“急救喷雾剂!”
这种神奇的喷雾剂,可以治疗一切外伤,而且只要50点经济实惠。
李云枫的呑世之口虽然也能通过吃肉补肉的方式,治疗自己,但是如果在受伤的时候,周围没有可以吞噬的东西,那该怎么办?
“所以做好万全准备,总是必要的。”
花费50无限点数,将这瓶巴掌大小的白罐喷雾剂收进空间口袋之后,李云枫满意的点了点头。
“该出发了!”
做好准备的李云枫便使用主神系统,准备传送到生化危机世界。但这一次,却和回地球的时候不同。
回地球的时候,李云枫可以把传送坐标设在地球的任意位置,但在生化危机世界中,传送坐标只能设定在米国西部的一座小城市,麋鹿市附近。
呵呵!
想也知道了,这次的任务目标索斯什么鬼名字的子嗣,肯定就躲在麋鹿市里的某处。
再结合生化危机世界的背景,这座小城市十有八九爆发了生化危机,丧尸满地跑。
“如果我傻乎乎地直接传送进麋鹿市内部,肯定会被那些丧尸们来个热烈欢迎。”
说话间,李云枫将传送坐标,定在了麋鹿市东部的公路旁,在那个位置自己可以搭便车前往目的地,亦或者选择锻炼身体,直接跑过去(凭李云枫目前的身体素质,还真能做到)。
位置确定,传送开始!
倒计时十五分钟!
趁着这个机会,李云枫便查看起系统的坐标地图,发现麋鹿市是一座西,北两面环山,南面有一个湖泊,仅有东部公路可以连接外部的偏僻小城。
这个时候,传送时间到了。
李云枫的眼前闪过一团光芒,等他重新恢复视觉的时候,便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公路旁。
麋鹿市似乎非常闭塞,导致了这条公路并不像京城的五环非常拥堵。相反,公路上别说一辆车了,连人影都看不到。
这对于李云枫来说是件好事。
说明麋鹿市里的丧尸们,还没冲出来,自己不用担心被围攻。
“现在是下午六点,天马上就要黑了。”
李云枫抬头看了看夕阳,忽然一愣,这才发现自己好像没有准备手电筒之类的照明设备……
想当初在米拉克世界里,在3-a级基因药的作用下,自己的视力被大大强化,即使在夜晚也能清晰视物。
但现在,基因药效果早没了……
“唉,真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李云枫挠了挠头,只能硬着头皮朝麋鹿市前进,幸好手电筒并不是什么稀有的玩意儿,自己应该能在城市里搞到……
这个时候,李云枫的身后忽然传来了马达轰鸣声,回头一看竟然发现一辆油罐车,正在沿着公路驶向麋鹿市。
有顺风车!
李云枫一个激灵赶忙伸出右手示意,而油罐车的司机显然也是一个好人,他在看见李云枫之后,便主动将汽车停在了路旁。
“嘿,朋友,你是不是迷路了?”
一位满脸胡渣的中年黑人司机从车窗中探出了脑袋,对着李云枫友善地说道:“我要去麋鹿市,可以带你一程。”
“谢谢,老兄。”
于是,李云枫便坐上了黑人司机的车。一番礼貌的寒暄之后,司机便踩下油门继续前进。
这位黑人司机名叫扎克,非常健谈,当然这也可能也和他的工作有关。
根据扎克自述,他每个星期要驾驶一次油罐车,将汽油运进麋鹿市里唯一的加油站,而这条公路要开整整五个小时!
不仅如此,因为麋鹿市地处偏僻的关系,整条公路上除了扎克自己之外,几乎碰不到其他人。
像这样连续几个小时找不到人说话的工作,确实把他给憋坏了……
“这就是我为什么不喜欢这份工作的原因!”
扎克抱怨了一句之后,接着说道:“不过今天算你运气好,李。平时一般我都会选择上午出发,这样我还能在晚上七点前赶回家,看球赛。”
一旁的李云枫笑道:“嗯,是啊,扎克,刚才你已经说过了,你的车出了一点儿故障,所以花了几个小时修车,这才晚了。”
就在二人说话间,太阳已经下山,天色暗了下来。
“是啊,今晚是无法回家看球赛了,所以我在出发前买了这个。”
只见扎克用右手把住方向盘,将左手伸进了驾驶座左侧的纸袋里,拿出一个汉堡,对着李云枫晃了晃,用炫耀的口气说道:
“这可是我最喜欢的双层培根芝士汉堡,可惜的是,只有一个。”
说罢,扎克便当着李云枫的面咬了一口。
“嗯,味道不错!”
李云枫也附和着笑道:“扎克,你这是在馋我吗?”
其实,他在主神空间里吃过东西,并不饿。
扎克显然很满意李云枫的表情,咽下口中的食物之后,便笑道:“李,麋鹿市里也有汉堡店,你可以去尝尝哪里的手艺。”
说话间,扎克便打开了车头灯照明。
毕竟,天色已晚,即使是扎克这样经验丰富的司机,也必须开灯了。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借着灯光,车上的两人骇然发现,有一个人影正站在公路中间,挡在了油罐车的面前。
“哦,天啊!”
无论是李云枫还是扎克,都被这一幕给吓到,后者更是直接踩下了刹车。
要知道,这里可是汽车行驶的公路,但凡智商正常的人,都不会站在中间,所以扎克的急刹车还是慢了一步,只听“嘭”的一声,那个人影便像断了线的风筝,飞了出去,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我过去看看!”
停下车的扎克,放下汉堡,赶忙下车过去查看情况。
坐在车上的人李云枫,看着扎克靠近尸体,忽然想到了什么,马上跳下车,对着扎克大喊: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