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买马(上)
站开通了微博,就是首页上边右侧的“纵横聊聊”,点击即可打开,不需另外登陆。童鞋们有兴趣的可以聊聊啊,欢迎加我。
——
直到出了第三明家的院门,荀贞还在隐隐后怕。
他穿越至今也有十来年了,认识了不少人。两汉之时,文武的分界并不明显,所谓“出将入相”,很多的士子都是文武双全,例如荀衢就擅长击剑,又如他那个喜好收集瓦当的族人荀成,也很精擅骑射;除此之外,在繁阳亭认识的许仲、江禽、高家兄弟、苏家兄弟也皆是勇士,但是没一个能比得上第三兰的。可以说,第三兰是他穿越至今所见所闻之第一猛士。
他想道:“真是可惜,这样的猛士却是我的敌人。”动了心思,决定,“等此件事了,我当仔细询问乡吏,问问乡中还有没有别的出名勇士。不求能胜过第三兰,只要能与相当也好啊!”
秦干在里中等了这么半晌,依然是保持着刚才站立的姿势,一副不骄不躁的样子。游徼左球已经把其它涉案的第三氏族人悉数逮捕,总共有二十来人,皆靠墙蹲坐,十来个县卒、轻侠挺刀立在他们身前,以作监视。
荀贞快步上前,先把“搜出来”的竹简呈给他,说道:“此物是从第三明室内搜出的。”秦干接过,低头瞧了两眼,不置可否。荀贞接着禀报:“第三明及其家人已被下吏拿下。”
秦干把竹简收入怀中,顺着他的手指看去,看见了被带出院门的第三明几人,微微蹙眉,问道:“只有三人?这个是第三明?这个是他的父亲?那个女子是其妻?……,不是说,第三明还有一个同产弟?”
“其弟第三兰,适才拒捕,被格杀当场。”
“他门下的宾客呢?为何不带出来?”
荀贞不动声色地答道:“其家中宾客皆凶悍轻死,不愿就擒。下吏万般无奈,只得将他们也一并格杀当场。”
秦干看了他一眼,满脸的不相信,若说有一个两个拒捕的,他相信,但要说全都拒捕,谁会相信?不过他也没说什么,往一瘸一拐的江禽、高甲、文聘、许仲几个人身上打量了一下,点了点头。
两汉的律法承前启后,承接前秦,为后世沿用,单就法律的角度来说,虽有严苛的一面,如“因言获罪”这些,但也有人性的一面,如禁止吏员夜入民宅捕人,又如在拘捕疑犯时不鼓励杀伤,以不伤害被拘捕人为原则,如果无故杀伤疑犯,拘捕者甚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荀贞刚才在院中,不分青红皂白,将第三明家中的宾客、奴婢杀了个干干净净,严格来说,这是触犯律法的,然而却因为他有荀氏的背景,秦干尽管不信他的说辞,却也不愿与之计较。——无故杀伤是触犯律法的,但若是像荀贞说的那样:“疑犯拘捕”,却是可以将之杀死而无罪的,只是“半购赏之”而已。“购”就是悬赏,也即:应给予追捕者的奖励只付给一半。
见疑犯全都被拿下、带来,秦干按着名录,又一一点名,确保无误后,也不多话,只对闻讯赶来的里长、里父老说道:“这些都是案犯,我要把他们带去县里审问。另外,第三氏还涉嫌妖言惑众,在审清之前,你要将他们其它的族人、宾客看住,一个都不许出里门一步!”
第三氏是个大族,这次秦干捕拿的都是男子,而且只是一部分男子,还有不少的人没被捕拿。如果“妖言”罪坐实,至少是要牵连他们全族的,所以秦干交代里长看好第三氏其它的族人。
里长面如土色,汗如浆出,唯唯诺诺,只知点头应是。
荀贞说道:“秦公,第三氏素来轻悍,虽然此次捕拿了其族中的大部分男子,但剩下的还有不少人,情急之下,恐怕他们会狗急跳墙,有铤而走险的可能。这里中既无兵卒,又少壮士,只凭里长、里父老两个人,怕会看不住他们。……,不如,留下几个县卒?”
秦干拈须沉吟,片刻后,说道:“如今县中县卒也不多,此次拿了这么多人回去,也需要他们看守。不过,你说得也没错。这样吧,……。”他对那里长说道,“我给你留下五个人,协助你看管第三氏族人。”又对荀贞说道,“我见你的这几个随从皆似勇士,你也留下几个人罢。”
荀贞应道:“诺。”他本来就是想留下几个人的,不亲自派人将第三氏的族人、宾客全部看住,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心,当即令江禽、高甲、高丙,带了两三个轻侠留在里中,其吃住自有本地里长安排。
秦干打头而行,两个甲士随其左右,皆执长矛,挺胸而行。后头是左球,带着几个县卒押送第三氏的那些被捕族人。再后边是荀贞,带着许仲、苏则、苏正诸人押后。
连疑犯带甲士,一行五六十人,迎着萧瑟的寒风,从巷中走过。巷子两边各家各户,俱皆胆颤,伏在门内,恭送他们离开,不敢抬头。听得他们脚步声走远,有胆大的方才敢膝行到门口,小心翼翼地探头向外看,人群中,一个特别显眼的背影落在眼中,头裹帻巾,腰佩印绶,侧边带刀,昂首直行,可不是正是荀贞!有里民不觉感慨,说道:“往日也曾在集上见过荀君,当时只觉他恂恂儒雅,不敢信他任亭长时曾闻鼓而起,夜半击盗!今日观之,我方信矣!”
这说话之人大约读过书,说起话来,文绉绉的。
……
荀贞将秦干送到乡界,拱手作别,看着他与左球将第三氏疑犯押送走远后,转首对侍从左侧的文聘说道:“仲业,我有一事相求。”
文聘一怔,说道:“君待我有大恩,我视君如师长。师长有事,弟子服其劳。荀君,有什么事儿?你只管说来。不论我能办得到、还是办不到,都必尽力而为。”
“你也和秦公一起回县里去吧。回去后,替我给你从父说一句话。”
文聘的从父自然就是文直,在县中任职,是县令朱敞的同乡、亲信。文聘问道:“什么话?”
“‘树德莫如滋’。”
“‘树德莫如滋’?”文聘立刻明白过来,应道:“是!”弯腰作揖,行了个礼,招手叫宾客把自家的坐骑牵来,翻身上马,带人自去。
许仲、苏则、苏正诸人或者不读书,或者只是识字而已,不明白荀贞说的那五个字是什么意思,文聘却是知道的。“树德莫如滋,云疾莫如尽”。荀贞说的重点显然是后半句。
荀贞负手立在乡界,看文聘催马疾行,撵上秦干等人,两拨人合成一队,在官道上渐行渐远。一阵北风吹来,卷动路边田中的麦苗,如波涛起伏,远望青翠可喜。再远处,有些许树木,稀稀疏疏的,早落光了叶子,唯余干枝,亦随风摇摆。瑟瑟风声,充满田野,争入耳中。
许仲见他看的入神,问道:“荀君,在看什么?”
“你看这田野翠绿,远树枯瑟,一枯一荣,却又彼此融洽,令人惊叹。天地造化,竟至於斯!”
许仲、苏则、苏正诸人莫名其妙,面面相觑,本以为荀贞或是在回味今天捕拿第三氏时的惊险,又或者是因为事情办成而正在放松,却全都没有想到他却说出了这么一段话来。
苏则问道:“荀君你在说什么啊?”
荀贞心道:“我在说的自然是冬已去,春已来,今日拿下第三氏,乡中的枯枝已去,余下的,只等麦苗长成,便是收获之日了。”微微一笑,说道:“我在说,今天顺利拿下了第三氏,感觉身上的压力为之一轻。大苏君、小苏君,你们先别急着回繁阳,今天晚上,我请你们吃酒!”
众人大笑,轰然应诺,簇拥着荀贞,转回乡中。
……
荀贞顺利拿下第三氏族人,虽然“妖言”罪还没落实,但有了文直在其中活动,再加上秦干之前不是承诺的承诺:“若这些罪名皆属实,族其三属也不为错”,想必用不了多久,这个罪名也就能坐实了。至於县令朱敞会不会认可?以他对荀贞的欣赏和荀贞荀氏的背景以及新来的郡守是荀氏姻亲这种种情况来看,料来他也绝对不会节外生枝的。
果然,三日之后,经过朱敞的亲自审问,有胡平的人证,有“生子两头,天将二日”的“物证”,又有第三明因为受刑不过,为求早死,而承认的“罪行”口供,诸般证据齐全,算是彻底将此罪坐实,办成了“铁案”。
县中没有杀人的权力,朱敞随即上书郡中,请郡中审核、批复。郡守阴修是荀氏的姻亲,负责审核的吏员在听说此案是由荀贞告发的后,自无拦阻之理,痛痛快快地画了一个诺。偌大的一个第三氏,加上被牵连到的宾客、亲戚、友朋,三百多人的性命,就此完结。
当秦干再次带人,回到西乡,去朱阳里捕拿余存的第三氏族人时,整个乡里都被惊动了,围观的人足足上千。这第三氏平素跋扈乡中,民愤极大,黔首百姓们早就饱有怨言,此时才不管他们到底有没有犯下“妖言”之罪,眼见着那些往日盛气凌人的第三氏族人、宾客等一个个垂头丧气地带走时,不约而同地发出了欢呼之声。声震屋瓦,响遏行云。
乃至有跪地叩首,高呼:“父母神明的。”“父母”,自是称呼荀贞;“神明”是夸他睿智。
秦干轻轻叹了口气,也不知想了些什么,等到了乡界、送他的荀贞要折回乡中时,他拉住荀贞,走到一边,说道:“第三氏今番遭罪,将被族灭,也算是他们咎由自取,但是荀君,此等事可一不可二。为政之道,当在宽柔,不可一味强横严苛,更不能为求私利而给治下之民罗织罪名。要做循吏,万万不可做酷吏啊!
“君博通今古,当知凡为酷吏者,纵有一时之快,终难以善终。前汉之苍鹰、屠伯,皆触律伏法,张汤自杀狱中,王舒温乃至族灭。本朝近人如王吉者,视事五年,杀万余人;阳球者,光和二年,迁司隶校尉,使京师威震,而皆终不免获罪身死。《诗》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君不可不引以为鉴!”
荀贞知他必是看穿了自家陷害第三氏的伎俩,也不分辨,恭谨地垂手应诺。
……
秦干是儒生,虽为门下贼曹,但并不专一行法家之事,所以对前汉至今的“酷吏”们评价不高。荀贞实际上对此是不以为然的,两汉的“酷吏”虽然行法严苛,动辄杀人上百愈千,如王舒温任河内太守时,捕郡中豪猾,连坐千余家,大者灭族,小者身诛,流血十余里,但是除了少部分之外,大部分的“酷吏”之所以这么做,都是有内在的原因的。换而言之,是客观的环境令他们不得不为之。
汉承战国余烈,是封建社会的前期,多豪猾之民,地方上多有豪强大族、游侠亡命,一方面十分不利朝廷的集权和地方的行政,另一方面这些豪强、游侠就像第三氏一样,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欺凌百姓,鱼肉郡县的情况,面对这样的客观环境,不杀不行。
事实上,大部分的“酷吏”都是难得的良臣,就拿秦干说的那几个人来举例:苍鹰郅都公正清廉,敢直谏,面折大臣於朝,不畏强暴,且有将帅之才,任雁门太守时,令匈奴闻风远遁,终其在任,不敢犯境,后人把他比为战国时赵国的廉颇、赵奢、李牧,称赞他是“战克之将,国之爪牙”。他说过一句名言:做官应该是“奉职死节於官下,总不顾妻子”,忠直慷慨之气扑面而来,可见其节操和为人。
又比如阳球。阳球是渔阳人,家世大姓冠盖,文武双全,擅长击剑、骑射,刚因得罪了宦官而被处死不久。说起来,他少年时做过一件事,与许仲很相似,即他也曾为母报仇,杀过人。不过,他杀的不是屠户,而是郡吏。这个郡吏侮辱了他的母亲,他因此“结少年数十人,杀吏”,并且在杀了这个郡吏后,又“灭其家”,“由是知名”。
后来,他被举孝廉,出仕,“志埽奸鄙”,也是一个敢直谏,不畏豪强的人,在任平原相时,郡中咸畏服;后被拜议郎,迁将作大匠,拜尚书令,又迁司隶校尉。在尚书令任上时,他曾奏请皇帝罢洪都文学,在司隶校尉任上时毫不留情地诛杀权宦及其子弟,与宦官们为敌,后来终也因此被诬获罪,被诛杀身死。他的妻、子也受到牵连,被徙边疆。
这些酷吏,在荀贞的眼中,比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吏们不知要强上多少。不过这些话,他肯定是不会对秦干说的。
……
荀贞任乡有秩不足一月,开始的时候,他萧规曹随,基本依照前任有秩谢武治政的办法,没做过大的改变,既无威信,又对乡中吏员、大户、百姓没有恩德,除了被繁阳亭的百姓敬畏之外,不免被其它诸亭、诸里的乡人们轻看,特别是在乐进被第三兰劫道、他当时没有回击这件事发生之后,更是引得知情的乡民、豪强、乡吏十分小看,以为他是一个儒弱的人,然而,却都没有料到,他隐忍多日,不动则已,一鸣惊人,竟在新年过后不久,就以“妖言”的罪名,一举将跋扈乡中百年的第三氏连根拔起!
这件事,很快就传遍乡里。
……
乡亭养阴里,乡三老宣博的家中。
七八个高冠、儒服的男子跪坐在宣博身前。这几个男子或衣黑、或衣青,年少的刚刚加冠,年长的四旬上下,有的蓄长须,有的蓄短须,相貌不同,身高不同,唯有一点是相同的,即皆神色恭敬。——他们皆为宣博的门生弟子。
年纪最长的那人正在说话,说的正是荀贞诛灭第三氏全族之事:“先生,荀君以妖言之罪,诛灭第三氏全族。以弟子看来,未免行事过苛。”
“噢?”
“第三氏固暴桀乡里,民苦之已久,然而,罪不至灭族。况且明眼人皆能看出,此所谓‘妖言’之罪,必为捏造!第三氏虽然暴虐,却不傻,怎么会犯下此灭族之罪呢?”
“不错,此罪必为捏造。弟子亦本地土着,是在本乡土生土长的,平时常闻第三氏的恶行,杀人、劫道,皆有耳闻,只这‘妖言’之罪,却是闻所未闻,定是荀君为灭其族而捏造出来的。”说话的是最年轻的那个青年,很气愤的样子,涨红了脸,要非师长宣博在前,没准儿他都控制不住自己,会拍案大叫了。“
宣博问道:“你为何如此愤怒?”
“先生,你教过弟子,说‘法’应该是‘不阿贵,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於法’,应该是公正严明的。触律必究,不触律,则无罪。荀君身为一乡有秩,掌数千户之家,怎么能无视律法,以捏造的罪名来用国家之器来诛灭私仇呢?”这个愤怒的青年显然是知道乐进曾被第三兰劫道的事情。
最先说话的那个年长之人表示赞同,说道:“《管子》云:‘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又云‘以法制行之,如天地之无私也’。韩非子云:‘一民之轨,莫如法’。‘法’是天下万民的程式、仪表,是公器,应该秉公而行,不可因私而乱!荀君因一己之私,罔顾其真,捏造事实,罗织罪名,而诛第三氏全族,并祸及其友朋、亲属、门下宾客,受罪者四五百人。令人发指,真残民之贼。有这样的人来治理本乡,其患将必更甚第三氏!……,先生,请你上书县廷,要求县君把他罢免了吧!”
宣博问另外几个弟子:“你们以为呢?”
其中一人说道:“弟子以为,荀君此举,虽非秉公而行,但却也不算因私乱法,‘残民之贼’、‘其患将必更甚第三氏’云云更不至於。”这个说话之人乃是时尚,即养阴里的里监门。上次荀贞来拜访宣博时,他与荀贞见过面。
“噢?此话怎讲?”
“上次荀君来拜访先生,弟子有幸得以陪同,和他有过交谈,观其举止、闻其言辞,并非是一个残苛好杀的人,也不像是个会因私犯公、睚眦之怨必报的小人。”
那个年纪最长的男子问道:“那他为何乱法,以捏造之罪名诛灭第三氏全族?”
“……,我闻荀君在繁阳任上时,曾因小过而捕里民武贵,囚入犴狱,一直到他离任还没有将之释放。以我看来,他诛灭第三氏全族一事应该是正与此同。”
“正与此同?”
“不外乎以此立威二字。”
“今日他可诛第三氏立威,明日他也能诛吾等立威!”
时尚大摇其头:“荀君治繁阳时,除一武贵被囚外,再无第二人获罪。不但没有第二人获罪,而且他赈赡孤老,劝农耕桑,竟至自家出钱为里民买桑树苗。一亭上下,无不感恩戴德,对他交口称赞,以为‘父母’。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可能是好杀之人呢?以我看来,在诛灭了第三氏后,他接下来必该市恩立德、以安百姓了。”
另外几个弟子也纷纷加入争辩,有的支持年长那人,有的赞同时尚之言。争辩了半晌,谁也说服不了谁,没个结果,当下依照惯例,皆离席跪拜,求教宣博,请他判断正误。
在他们争论的时候,宣博几乎没怎么开口,只是闭目养神,这时慢慢地睁开眼睛,把手按在案几上,举目遥望堂外,好一会儿才悠悠说道:“第三氏昔在乡中时,乡民畏之如虎,我亦忌惮之,不意转眼间,其族百年基业便被荀君连根拔起。……,我问尔等,若换了尔等,你们可能如荀君一样,上任不足一月,便将第三氏全族一举拔起么?”
众弟子没想到他不说律法,反问此话,皆不解其意,一时无人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