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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失而复得

    嗷嗷不止一次想要杀掉自己的孩子,但是每次举起屠刀,看到那张稚嫩的脸又不忍下手。“她还是个孩子,为大人犯下的过错剥夺她活下去的权利,不公平。”

    她决定将孩子抚养成人,即便不给孩子父爱母爱,也要让孩子有机会享受生活。

    为此她放下尊严,跟孙宝元过上了不是夫妻的夫妻生活。她甚至还想过跟孙宝元领证结婚,组建一个完整的家。但是她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在去年年初被打破。

    一,她带着孩子在柳河街看到了孙宝元,打招呼的工夫二毛恰巧打这儿路过。

    二毛看看孩子,瞧瞧孙宝元,怒火中生,“几年没见,你俩鬼混到一块了啊!”完他让自己的手下将嗷嗷、孙宝元和孩子强行掳走,带到了他在北仓的仓库,痛骂嗷嗷是贱货、**,还让自己的手下当着孩子和孙宝元的面强奸嗷嗷,尽行羞辱之能事后才将他们丢在城郊。

    嗷嗷羞愤难当,本以为孙宝元会理解她,为她报仇。

    可是孙宝元早将喊了多年的“复仇”抛在脑后,此时的他早已不是当年喊打喊杀的江湖老大,成了社会最底层的存在,剩下的那点本领只能欺负弱,根本没有和二毛较劲的胆量。

    不仅如此,他还像个受了气的懦夫,在这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把嗷嗷当做出气包,动辄打骂,守着孩子的面她是贱货、**。

    她忍了一阵,终于受不了,决定摆脱魔掌,自己掌握命运。她要杀了孙宝元还有二毛。

    她明白孙宝元很容易,但是对付二毛很难。二毛有那么多手下,手里又有枪,不是她一个弱女子对付的聊。

    为此她看了不少侦探,想了很多方案,一有时间就偷偷观察二毛的行踪,但是不得其法。

    就在她以为自己的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即将破产之时,孙宝元带回来一件皮衣,是一个傻子送给他的。他满面春风地:“别看这身衣服,这可是个宝贝。卖了它咱们能发大财?”

    嗷嗷心想:“一件皮衣能卖多少钱!也就一两万,发什么财?”

    孙宝元早就知道嗷嗷不相信他的话,:“我回来的时候在鞭指巷遇见个贼想抢我的钱。我不给,他用刀捅我。你猜怎么着?”

    “总不能是他的刀弯了吧?”

    孙宝元:“倒不至于弯,但是我安然无恙。这身皮衣也不知是什么材料做的,竟然刀枪不入!你瞧……”他从厨房抽出一把捕,逮着皮衣一阵乱砍,皮衣不但没坏,连点印都没留下。

    “还真是!”嗷嗷立刻有了计较。它既能防刀,是不是也应该能防弹?

    孙宝元:“等我把皮衣卖了,咱们搬到海边去住,到时就再也不在白水受鸟气了。”

    嗷嗷嘴上称善,但是当晚上趁孙宝元熟睡将他大卸八块,丢进了工商河。

    随后她穿上皮衣,取出一早备下的枪,又用多年积累的化妆技巧把自己打扮成一个臃肿的中年人。

    她依照二毛的生活习惯,等在对方的必经之路上,发现目标后以同归于尽的信念为支撑,无敌的皮衣为屏障,朝着车里的人就是一阵点射。

    **射空时,车内已是一片血泊。

    重墟听完嗷嗷的描述,给出四个字的评价“冤孽、孽缘”。

    在如何处置眼前的女人这个问题上他踟蹰了。

    她杀了人,但也是受害者。

    重墟清晰的感觉到,她长期以来经受的折磨远比孙宝元和二毛面对的死亡要痛苦千倍万倍。

    该不该把她交给警察?警察将她带走以后,她女儿将怎样生存?会遭受什么样的心理创伤?

    他坐在地板上沉思了许久,等到光放亮,他抬起了头,为了孩子——那颗稚嫩的灵魂,他必须做点事情。

    “你已经为污点的过去付出了代价。忘掉吧……那些不快的经历。孙宝元、二毛还有那些伤害你的人,让他们见鬼去吧!从今开始,你是全新的你,王素丫,一名钢铁工人,2004年你辞去工饶职务开起了网店,2015年流行直播,你又当上了女主播。你为人勤快善良、端庄淑雅是个贤妻良母。你快乐幸福,爱女儿如同爱自己。你虽然丧夫,但没有对爱情失望,相信不久的将来还会组建一个新的美满的家庭……对了,最后还有一点,你不太喜欢白水骑士,以后再也不想见到他!”

    伴随着重墟魔性的音调,嗷嗷的记忆得到重组。过去的人生历程灰飞烟灭,她不记得自己进过夜总会,更不知道谁是孙宝元、谁是二毛。

    在崭新的记忆里,她15岁进城后随着时代浪涛沉浮,过着平凡而又快乐的生活。

    重墟看到睡梦中,嗷嗷露出灿烂的微笑,觉得自己做了不错的好事。索性好事做到家,将隔壁孙宝元家与嗷嗷有关的所有印记指纹、头发、血迹一概抹去。

    这里是嗷嗷杀孙宝元的第一现场,如此一来就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孙宝元死于嗷嗷之手,更不会有人知道二毛的死与她有关。

    她可以安静的渡过自己的余生了。

    忙完这些,重墟去了全民健身中心,托吧台服务员将嗷嗷寄存在这里的皮衣取了出来。

    捧着失而复得的皮衣,他百感交集,心:“以后可不能把东西乱送人了。”

    ……

    与此同时,白水市北仓仓库内一名满脸横肉,带着金链子的中年男人,在阴暗的仓库中央来回踱步。

    没过多久,四个年轻手下来到他面前,道:“连金哥,都处理完了。”

    “没留下尾巴吧?”

    “放心,尸体埋得很深,没人找得到。”

    “仓库呢?”

    “已经接手了。现在这里是咱的地盘了。”

    “很好!”被称之为连金哥的人,正是那日重墟吃法国大餐时遇到的大嗓门。他随手交给为首一名年轻人一沓钞票,:“少抽点,存点钱留着娶媳妇。”

    “知道了!”

    “知道个屁!”连金哥笑眯眯目送手下离开,环视一眼仓库不出的得意。正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惦记二毛的产业不是一两了,只是碍于实力不如人,才不敢硬抢。现在好了,二毛自己死了,他白得偌大个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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