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于家家宴
“周,我可以帮你!”汤姆教练道。
周慕白不解的看向汤姆教练,眼神里有询问。
汤姆教练看着周慕白,眼神透着欣喜:“周,你可能不知道,对于一个大学的教练来说,能够培养出一个NBA球员是一个多么大的荣耀,尤其对于哈佛这样体育运动并不擅长的常青藤学校来说。”
周慕白突然明白了。
哈佛大学是世界最顶尖的大学之一,但是它在体育运动上并没有多大的建树。
在美国的诸多大学中,哈佛的体育一直都是很孱弱的。
当然这并不影响他对优秀学生的吸引力,只是对于想在体育领域发展的学生,哈佛却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他们也很少会选择哈佛,他们更愿意选择肯塔基、北卡、杜克这些体育强校。
而对于肯塔基、北卡、杜克这些大学的教练来说,只要执教的时间足够长,就会一大批进入NBA的弟子,他们不会因此而多么的骄傲渴望。
对于汤姆-埃美柯来说,想要培养出一个NBA球员,这个任务还是比较艰难的,哦,不对,应该是极其艰难、地狱级别的难度!
回头看一看哈佛大学历史上有多少位NBA球员,嗯……
第一位是索尔-马利亚辛,只在NBA呆了一个赛季,另一位叫艾德-史密斯,也在NBA呆了一个赛季,然后……没了!
这还是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事情。
如果汤姆想要执教出一个NBA球员,就如今看来只有两个选择。
要么他离开哈佛去其他的大学执教,要么就看看能不能将周慕白教出来。
哦,林书豪也有打算进入NBA的打算,但他并不看好,虽然林书豪在球队里面虽然出色,但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够进入NBA的料。
好吧,这个时候没有谁看好林书豪。
在汤姆教练看来,周慕白不会打球没有关系,虽然晚了些,但并非没有成功的例子,相反还有不少,邓肯14岁才打篮球,诺维斯基也是14岁才打篮球,大本到高二才打球,罗德曼甚至到了大学才接触篮球。
周慕白虽然是研究生,但他的年纪实际上也就是个普通大三学生的年纪,嗯,虽然可能是最晚接触篮球的人,但他的天赋也高啊!
在汤姆眼中看来,周慕白在传球上的天赋,在当今联盟,甚至NBA的历史上,也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怪胎。
仅仅是这一手传球,就有可能让周慕白成长为史蒂芬纳什一样的超级控卫,关键是,周慕白的防守比起纳什不知道好了多少个档次。
一个能传球、能防守的控球后卫,至少也得是合格的首发吧?
想清楚了这些,周慕白欣然点头,并且致谢汤姆:“汤姆教练,谢谢你,我也会力所能及的帮助球队,我有一些战术上面的想法想和你共享。”
汤姆教练欣然接受:“好,那你以后就跟着球队一起训练,我和史密斯会专门给你定制一套训练计划,争取在这半年的时间里面,让你的基本功能够应付NBA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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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慕白回到公寓的时候,看到闲极无聊的于陵雨靠在角落里面玩手机,脚步声惊醒了沉浸在手机世界里面的于陵雨,她看到周慕白的瞬间欢呼了一声跳了起来,一路蹦跳到周慕白的眼前。
“你去哪里了啊,怎么才回来啊?”
周慕白看着于陵雨那张和徐东莱极为相似,连神态都差不多的脸,心里有一种异样感觉,他赶紧转头开门,压住那股奇异的感受,强笑道:“我去篮球馆了,有些事情要忙,你怎么来了?”
于陵雨哦的一声好奇道:“篮球馆……打球吗?”
周慕白点点头道:“也算吧,我以后就要天天去篮球馆练球了。”
“为什么,你是要参加NCAA吗,不对啊,NCAA只有本科生才能够参与,研究生又参与不了,难道是……你要加入NBA?”
于陵雨瞪大眼睛看着周慕白,然后在周慕白点头的时候一付受了惊吓的模样。
“怎么可能,你以前打过球吗?”
周慕白摇头道:“没有,但教练觉得我有天赋,会给我制定专门的训练计划……欸,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干么对我盘根问底?”
于陵雨顿时想起了自己的任务:“对了对了,我奶奶叫我来邀请你今晚参加我们家的家宴。”
周慕白愣了愣道:“家宴?”
于陵雨大力点头:“嗯,家宴。”
周慕白想起来徐东莱好像和他说过,他嫁的人是美国这边的华裔大族,生了两个儿子,都挺有出息的,只是,邀请自己干什么?
“都有谁参加啊?”
于陵雨掰起了指头,一个一个数道:“这是个小型的家宴,就我爷爷奶奶,我大伯一家,还有我爸妈以及我,我大伯家两个儿子,我家……就我一个,嘻嘻,那就是九个人,加上你十个人!”
周慕白好奇道:“小型……还有大型的吗?”
于陵雨抬起头带着自豪道:“当然啊,我们于家可是遍布全美的大家族,每年都有宗族大会的,聚在一起都得有几百人。”
周慕白惊讶地点点头,这么看来,于家还真的是所谓的大族了。
徐东莱既然想要请他去家里做客,周慕白倒也没有抗拒,他也想看看徐东莱嫁入的家庭是什么样的。
于家住的地方倒是和哈佛大学不太远,于陵雨自己开车过来,过去的路上,于陵雨叽叽喳喳的将于家的情况介绍了底朝天。
徐东莱的丈夫叫于江月,算是当时的二代移民,接过父母留下来的中餐厅,几十年的时间,将中餐厅开成了十几家的连锁店,也算是极有能力的。
于江月和徐东莱的两个儿子,大儿子于承德,小儿子于继业,于陵雨的父亲就是于继业。
于承德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于陵江,小儿子于陵河。
听于陵雨的口气,似乎对这两个堂兄弟感觉并不太好。
于家虽然在美国,但是还能够看到保留了很多的国内习俗,一大家子人没有分开住,而是住在一个大房子里面。
房子虽然保养很好,但依稀可以看出有岁月的痕迹,估计是两个老人家不舍得搬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