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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高镰回庄

    夜晚,高家村的田地中,四处点燃了五六百堆篝火,村民在火堆旁边挖下大坑,等蝗虫扑火死亡之后,就将尸体还有灰烬拨入坑中,以免火堆熄灭。

    这时随着篝火燃烧,蝗虫自投罗网,村民们已经不用撑着床单和渔网,挥舞网兜捕捉蝗虫了。

    高欢将村民分成两班,一班看着篝火,继续在麦田中捕捉着蝗虫,一班则啃着大饼,坐在篝火附近休息。

    饿了一天的村民,拿到饼子后,便狼吞虎咽起来。

    高欢拿着一块饼子,坐在田埂边,吃了口饼子,又站起身来,走到篝火旁,叫来几个少年,将自己的锅和油拿了过来,在村民惊愕的目光中炸起了蝗虫。

    杨彦、赵宪等几个少年,闻着香味跑过来,看着锅里炸得金黄的蝗虫,馋的涎水都滴了出来。

    高欢自己夹了几只肥硕的蝗虫,卷入饼中,笑道:“自给儿动手!”

    杨彦一声欢呼,“吃蝗虫喽!”

    少年们如饿狼般,将一锅蝗虫瓜分干净,看得杨树林胆战心惊。

    其实,从唐代开始,官府便组织人手灭蝗、捕蝗,也有人吃蝗虫,但是高老庄的村民,一辈子连县城都没去过几回,没什么见识,不知道姚崇,也没吃过蝗虫,思想完全被村里乡绅掌控。

    这次高欢屯了不少蝗虫,若是村民不敢吃,就只能喂鸡喂鸭,难免可惜了。

    “杨叔,来一只尝尝!”高欢用树枝夹着一只蝗虫,递给杨树林。

    “少爷,俺可不敢吃!”老实巴交的杨树林,骇得连连摇头。

    高欢笑道:“杨叔今天杀的蝗虫,没一万也有八千,还怕这个虫子不成?”

    杨树林有些迟疑,闻着油炸后的香味,又看自家娃儿,吃得津津有味,满嘴流油,不想被看不起,迟疑一下后,还是接过来,闭上眼睛放入嘴中。

    那模样与扬彦第一次吃时,还真有些相似,他眼睛忽然一亮,瞪大眼道:“咦,真香!”

    高欢呵呵一笑,“相信俺,没人比俺更懂蝗虫!”

    田地中,火堆点起后,蝗虫就不要命的自己扑上来,不是烧死,就是烧伤了翅膀。

    在发现蝗虫能吃后,杨树林等人开始收集蝗虫,不过白天堆积成山的蝗虫,早就被李武带人收走,用板车拉回村里储存。

    田地里,篝火燃烧了一夜,天亮时陆续熄灭。

    这时,随着东方泛起一丝鱼白,劳累了一天一夜的村民陆续醒来。

    三月暖春,不似冬天那么寒冷,可村民们还是都冻得四肢僵硬。

    村民陆续起身,活动着即僵硬又酸痛的身体,整个人仿佛快散架了一般。

    “蝗虫过去了!”忽然一个声音响起。

    村民们才回过神来,只见头顶蓝天白云,不见半只飞蝗,而田地中绿油油的麦苗,正随着微风泛起层层绿浪。

    “俺们赢了,庄稼保住了!”村民们欣喜的欢呼起来。

    不少村民,激动得恨不得将高欢抛起来,不过大少爷历来高冷,村民不敢动手,只能手舞足蹈的发泄情绪。

    一时间,大家围着高欢,不禁纷纷交口称赞,也有人更加肯定,高欢是混世魔王降世,所以才能镇兹虫。

    在村民围着高欢发出喜悦的欢呼时,王家屏则打着喷嚏,瑟瑟发抖,而他们的麦田,也成了光秃秃的一片。

    跟着王家屏的村民,看着所剩无几的庄稼,各人坐在地上,居然哭了出来。

    王家屏咬牙切齿,他很聪明,立刻意识到一些问题,大概猜测到高欢装傻。

    没想到那小子隐藏这么深,不过一个孩子,十年如一日的装疯卖傻,自污名声,让他们误以为他不过一个狂妄自大的傻子,对他们没有威胁,这份定力,这份心机,也太恐怖了吧!

    王家屏不禁打了个寒颤,觉得自己更冷了。

    这时,他心头忽然一凛,眼睛闪烁一丝寒光,眉头皱成川字,心道:“大傻子居然故意装傻,那岂不是说,大傻子并没有忘记以前的事情。如果是这样,那不惜代价,也要弄死他了。”

    这时高有才坐着竹轿,一闪一闪的过来,老远就听见村民的欢呼。

    “老爷来了!”村民们纷纷围拢过来。

    高有才看了看田里的庄稼,远离河滩的田地都是绿油油一片,反而是靠近河滩的数百亩良田,露出土黄色的地面。

    高有才皱了皱眉头,可看见村民围过来,还是换上一副慈祥的笑脸。

    几十年来,村民们从来没有战胜过蝗灾,这是高老庄历史上伟大的一刻,也是他的高光时刻。

    围上来的村民,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让高有才也被感染,他看见激动的村民,没想到自己也有被村民这么拥戴的一天。

    高欢年龄太小,众人还是将灭蝗的功劳,算在了运筹帷幄的高老爷身上。

    “欢儿,这次你做的不错。”高有才顶着黑眼圈,身体有些虚弱,难得表演高欢一句。

    高欢内里有点欣喜,脸上却平静的提要求道:“爹,俺有件事情,想您支持。”

    “你说,爹一定支持!”高有才心里高兴,盘算着别处遭灾,今年粮价爆涨,而高老庄的麦子却保住了,到时候肯定能大赚一笔。

    高欢脸色终于有丝波动,“俺希望爹能出点钱粮,让俺在庄子里组建一支护卫队。”

    高家已经有了一支五十人的护院,高欢的话,让高有才微微皱眉,不过他看了眼高欢,似乎再盘算要花多少钱,半响点头道:“嗯,最近世道挺乱的,听说李际遇那厮把唐庄给洗了,组织一支护卫也好。”

    这边高欢父子交谈着,远处王家屏见了,想起了他和高欢的赌约,忙悄悄后退,准备溜之大吉。

    “王家屏!”眼尖的高欢,看着准备溜走的王家屏,忽然一声大喝。

    王家屏身子一颤,僵硬在田埂上,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时,欢呼的村民一下安静,将目光投了过来。

    高欢从人群中走出来,冷声道:“你这是要去哪儿,难道望了俺们之间的赌约!”

    王家屏脸上肌肉抽搐,按着规矩,赌约输了,他得给高欢磕头,不过磕头是不可能磕的,这辈子都不会磕的。

    这要是跪下去,那他在村子里还怎么混,眼下只能耍赖皮,当做没发生过的样子。

    “什么赌约?”王家屏厚着脸皮,不认账,“你跟你舅这么认真。”

    高欢指着麦田道:“之前说过,俺们保住庄稼,你得给俺磕头。”

    这个头如果磕下去,高欢大少爷的威严,便立下了。

    有了这份威严,高欢才能压住王家人的气焰,在庄子招揽追随者。

    王家屏想赖账,可是当初说出的话,全村人都听见了,并不是想赖就能赖的。

    见高欢不愿意放过他,步步紧逼,非要他出丑,王家屏脸色阴沉,一时无语。

    这时,高有才却杵着拐杖,沉声道:“欢儿,算了!恁舅不是过来,帮恁一起灭蝗,过去的事情就算了。”

    高欢冷着脸道:“他那是来帮忙吗?明明是在捣乱!今天,必须跪下给俺道歉!”

    这对高欢而言是个机会,通过这次灭蝗,建立威信,以后才好调动村子里的资源,王家屏才不敢给他捣乱。

    高有才见高欢不听,将拐杖一杵,脸色沉了下来,而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却从人群后传来,“连父亲的话都不听,对长辈如此不敬,大哥恁几时能够成器。”

    人群散开,只见一个穿着圆领儒服,头戴方巾,风度翩翩,俊郎不凡,皮肤白皙的少年,出现在众人眼前。

    “二少爷!”村民一声欢喜的惊呼,纷纷围拢过来,显然都十分喜欢这位少爷。

    高有才阴沉的脸,立时变为喜色,“镰儿,你怎么回来了!”

    少年正是在县里读书的高镰,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人群后面。

    高欢眼睛眯起,心里一阵恶心,“是你!”

    高镰满脸微笑,目光跃过高欢,给王家屏使了个眼色,后者忙灰溜溜的离开。

    “父亲身体可好!”高镰轻蔑的从高欢身边走过,上前扶着高有才,一副乖儿子模样,“孩儿在县里,每日都挂念父亲。”

    高欢只觉得一阵作呕,高有才却乐呵呵的笑得牙床都露了出来,满脸都是对这个儿子的喜爱,“俺好得很,镰儿似长高了。”

    果然,对老男人而言,还是小妾和小妾生的儿子,更得喜爱。

    高欢看着眼前的一幕,心中升起一股怒火,看来土财主家争夺家产的狗血剧情,他还非得经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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