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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府篇第210章 紫草膏(3)

    x.    夕阳的光洒下来,孟朗右手握着敌刀跪在战场上,浓重的血腥堵塞了他所有的呼吸,他已经闻不到除了血腥之外的任何味道。在他身旁,横七竖八躺着许多人,有大唐的兵,也有帝国的兵。他的身上,浸满了血,分不清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孟朗,你没事吧?”

    一身红衣的红袖,甩掉了黑指甲上的血,走到孟朗前面蹲了下来。

    “已经结束了,你可以回营了。”

    孟朗抬头,看着红袖,嘴角轻轻咧了咧,却又很快闭上了。

    “这是我第一次上阵杀敌,我以为我会死在这里。”

    “这不是我第一次杀人,可感觉不一样。”红袖看着自己的指甲:“我说过,你的命,是我的,在我还没有决定要不要杀你之前,你是不能死在敌人的刀下或者马蹄下的。”

    “红袖,谢谢你。”孟朗握着刀柄起身,整个人在夕阳的余晖里摇椅晃的:“如果不是你,我也躺在这里了。”

    “有人来了,我先走了。”红袖一个转身,隐没在了血色的战场上。

    孟朗回头,看见了大唐的援军,他往前走了几步,看了看手中的战刀,松手,将它扔到了一旁。

    骑着战马的将军,威风凛凛的到了他跟前,居高临下,审视着这个满身是血的士兵,待看清楚他衣裳的颜色之后,问了句:“你是我大唐的兵?”

    孟朗没有说话,而是直接跪在了地上。

    “将军问你话呢,回答!”一旁的副将用长矛指着孟朗。

    “我是大唐的兵,我叫孟子霖。”

    “查!”将军没有回头。

    “是!”副将领命而去,很快就又转了回来:“回将军的话,咱们营帐里的确有个叫孟子霖的,是今年刚来的新兵。”

    “很好,孟子霖,将你的头抬起来。”

    孟朗抬头,看着将军的脸。将军的脸,很黑,且脸上还带着一道刀疤。那刀疤,应该也是在战场上留下的。

    “孟子霖,你怕死吗?”

    “怕!”

    “既然怕死,为何还要英勇作战?”

    “因为我不杀他,他就要杀我,我没办法。”孟朗老老实实的回答,然后听见那个骑在马背上的将军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

    他说:“好,我就喜欢你这样怕死的。来啊,赏我们大唐这个英勇作战的士兵,赏我们大唐这个怕死的孟子霖。”

    孟朗抬头看着将军,脑子晕乎乎的,似乎压根儿就没听明白将军的话。

    此次战役之后,孟朗在营帐里躺了三天。这三天,他一直躺着,没有出门,没有说话,几乎连饭都很少吃。三天后,他从床上爬了起来,对着站在床边的红袖说:“以后,还是叫我孟子霖吧。我怕是,再也做不会孟朗了。”

    红袖看着他,点了点头。

    孟朗一共上过五次战场,每一次都是生死攸关,却又每一次都能在红袖的帮助下死里逃生。很快,他一个毫无身份背景的小兵,就被提拔成了军中的副将,他的身份变得跟当初欺负红袖的那个人一模一样了。成为副将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查访红帐,将里头那些好人家的姑娘都给放了出去。尽管,因为他的多事,得了将军的训斥,却赢得了红袖的好感。

    战事平息之后,将军要孟子霖随他一起返回洛阳,孟子霖没有拒绝。他原就不喜欢边关的生活,更惧怕一次次上阵搏杀。虽说有红袖护着,可红袖却不能一直护着他,他很清楚,自己所取得的战功,只有一小半是属于自己的,另外一大半是属于红袖的。

    在离开军营之前,孟子霖去了红袖的埋骨地,他原是打算将红袖的尸体挖出来,待焚烧成骨灰之后与红袖一起将其送回家乡,也好让她真正的入土为安。可当他把那些覆盖在红袖身上的泥土刨开时,却发现,红袖竟跟刚死的时候一样,尸体没有任何的改变。不仅身上没有产生丝毫的腐败之气,就连皮肤都是具有弹性的。那时,不光孟子霖蒙了,就连红袖自己都蒙了。他们谁都没有想到,当挖开泥土之后,看见的会是这样的一个场景。

    烧还是不烧,红袖犹豫了,孟子霖也犹豫了。

    最终,孟子霖决定,瞒着将军,瞒着军营里所有的士兵,偷偷将红袖的尸体运到洛阳。洛阳乃是神都,能人多,高手也多,他想着,或许红袖根本就没死,或许她还能活过来。

    就这样,他在城里偏僻之处置办了现在住的这个小院子,将红袖的尸身安置在里头。可仅仅过了几日,红袖的尸体就开始出现腐败,甚至开始散发出难闻的气味,为了遮掩这些气味,他又开始购买大量的香料以及紫草膏。

    在红袖的苦苦哀求下,孟子霖终于决定再次让她入土为安。这次,他没有将她埋在荒凉之处,而是埋在了院子里,让她跟那些牡丹花住在一起。

    孟子霖给刑如意讲这个故事时,是他带着红袖去胭脂铺购买胭脂的时候。他知道,就算买了,红袖也不一定能用得上,但他还是想买,还是想要送给红袖。

    他问刑如意:“你相信我讲的故事吗?你相信,我故事里的那个姑娘,现在就站在我的身边吗?”

    “相信啊。”刑如意点着头,看向那个一直站在孟子霖身旁,并且极力劝阻他不要花钱的红衣姑娘。

    “你别劝他了,这男人给自己心爱的姑娘买东西是很正常的事情。你不让他买,是想让他别乱花钱,留着银子将来好娶媳妇用。你是一片好心,却是现在的他,未必想要的。他想要的,是你开开心心接受他的礼物,接受他的心意。我说的对吗?孟公子。”

    “掌柜的,也能看见红袖?”

    “你能看见我,也能听见我在跟子霖说什么?”

    “嗯!”刑如意愉快的点头,然后神秘兮兮的冲着两个人招了招手:“你们二位,有没有听过阴阳眼啊?我就是,我这双眼睛,天生就能看见鬼神,而且还能辨别妖邪,厉不厉害?”

    “当真?”孟子霖与红袖一同问道。

    “当然是真的,要不,我给你描述一下红袖的模样?”刑如意绕着红袖转了一圈,将红袖现在的样子,仔仔细细的说了一遍。“如何,我看见的红袖,是不是跟孟公子你看见的红袖是一模一样的。”

    “掌柜的当真能看见红袖?”孟子霖有些激动:“那掌柜的知不知道,为何红袖的尸身埋在军营时,不曾有任何腐坏的迹象,到了洛阳之后反而……是我什么地方做的不对吗?”

    “不是你的问题。我呢,没去过你说的那个地方,但我猜想着,你最初掩埋红袖的那块地方应该是个聚阴地。埋在那边的尸体因为吸收了当地的阴气,所以保持尸身不腐。你是埋的时间短了点儿,若是埋个十年八年的再挖出来,估摸着,她就成僵尸了。”

    “僵尸是什么?”

    “就是活着的尸体,能自由行动,但却没有自己的思维。若是成了气候,那就更可怕了,她会到处咬人,吸食人血,变成为祸一方的怪物。还好,你把她给挖了出来。这么好的红袖姑娘,可不能变成怪物了。”

    “姑娘说笑了,红袖也只是一般人罢了。”红袖将自己的手从袖笼里伸出来:“红袖的这双手,早已经沾满了血腥,跟姑娘口中所说的僵尸,也没什么分别,都是作恶的。”

    “不一样的,你在军营里杀的是欺负你的人,你是为自己报仇,不算是滥杀无辜。除了那些袖手旁观的,死的稍微有些冤枉之外,像那个欺负你的副将,简直就是死有余辜。这种人渣,你要是不杀,他日后肯定还会欺负更多像你一样无辜的姑娘。你是为民除害,算不上作恶。战场上,你也是迫不得已,用孟公子的话说,两军交战,你不杀他,他就要杀你。”

    “听姑娘这么一说,红袖心里觉得舒服多了。”红袖将自己的手藏起来:“这些日子,红袖一直在想,想过去发生的事情。越想就越觉得忐忑,唯恐因为自己的做所作为连累了子霖。佛说,因果轮回,报应不爽。红袖自己杀的人,做的孽,都该是算在红袖自己身上的。”

    “放心吧,下面那位可不是糊涂蛋,这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刑如意往地下指了指:“不说这些扫兴的话了,红袖姑娘还是先看看自己喜欢什么。”

    “我一个孤魂野鬼,要胭脂何用。”

    “这孟公子若给你买的是别家铺子里的胭脂,那一定是没用的,可他运气不错,进了我这如意胭脂铺。我这铺子里的东西,跟别处的可不一样,不光活人能用,死人能用,这孤魂野鬼,妖精猛兽都能用。”

    “红袖,掌柜的都这么说了,你就去选一些你喜欢的东西。钱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我虽赋闲在家,却也还是朝廷封赏的正儿八经的副将军,我有俸禄的。你也知道,我花钱的地方不多,用这些钱给你买胭脂水粉,倒是刚刚合适。”

    “胭脂我就不要了。”红袖看着铺子里那琳琅满目的货品,用手轻轻按压了一下嘴唇:“我只想买个口脂,我的唇色,似乎有些太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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