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我请客,随便吃
沛县,就是大名鼎鼎的徐州。
这里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交通发达商贸繁荣。
要说这里最出名的人物,那毫无疑问就是刘邦了。
汉以前的华夏,列国纷争数百年,谁都不服气谁。
各地百姓都是说自己是秦人,燕人,赵人,楚人什么的。
一直到刘邦出头打垮了项羽,成功建立了大汉。这才让中原百姓们有了一个共同的名字,汉人。
而此刻,这位建立大汉的开国之君正带着自己的狐朋狗友们敲诈王霄。
没错,别看这位出生于秦昭王时代,偶像是战国四公子之一信陵君的大汉开国之君有着亭长的官身。可实际上他的本职工作是沛县当地有名的青皮无赖。
作为地头蛇的青皮无赖,遇上外乡人的时候敲诈一笔,那真的是再为天经地义不过的事情了。
“小子,你拿不出传也没有符,我看你肯定是逃犯!”
已经年岁不小的刘邦抬腿踩在路边的石凳上,撩起下摆露出长毛大腿。妥妥的地痞样。
一旁的樊哙完美演绎了狗腿子的角色,跟着吆喝“没错,就是逃犯。”
刘邦的眼神在王霄胯下战马上不断流转“看你也是个威武的汉子,我等也不为难于你。把你的马留下,自己走吧。”
樊哙跟着大喊“对,把马留下!”
这时代里的大牲口,那可是极为贵重的物资。与后世的家庭车差不多。
刘邦也是够黑的。
马背上的王霄露出微笑,不过配上他那满脸的胡子感觉有些怪异。
“你真的是这里的亭长刘邦?”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某家就是刘季,你听说过我的大名?”
“的确是听说过。”
刘邦不耐烦的摆手“别废话,留下马匹赶紧的有多远滚多远,否则兄弟们就送你县衙的大牢吃牢饭。”
“对,送你去吃牢饭!”
王霄反手拎起弓箭,对面的刘邦等人被吓的刚想跑,利箭已经是直接飞了过来。
抬手摸摸杂乱的头发,刘邦知道自己这是遇上硬点子了。
人家的箭直接射断了木簪,而且身边的樊哙他们也是一样。这就说明箭法高超,不射脑袋纯粹就是留了面子。
“这位兄弟,这沛县地面上我刘季说话还有点份量。若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某定当效劳。”
刘邦变脸太快,弄的樊哙都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王霄意味深长的看着樊哙“你应该跟着说,定当效劳。”
“定,定当效劳。”同样披头散发的樊哙,也已经是有点发怵了。
王霄几乎是同时射散了他们的头发,这份本事谁能不害怕。
“我还真是有事情想请你帮忙,只是我没什么钱做酬劳。要不我把这匹马送给你?”
刘邦抹了把脸,露出豪迈的笑容“兄弟乃豪杰也,能有用得着我刘季的地方那是给我面子。提什么马,还请兄弟给某一个帮忙的机会。”
王霄的笑容灿烂起来“那就多谢了。兄弟想要一个身份证明,传与符都要。没问题吧?”
刘邦豪迈的拍着胸脯“此事易尔。我有个兄弟叫萧何,在县里做主吏掾。这事找他就能办。”
“那就多谢了。”
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沛县的县城不算大。
城墙不高,还是土质的。城内的建筑低矮破旧,街道上更是道路破烂不堪,到处都是坑洞。下雨不小心能被淹没大腿的那种。
可在这个时代来说,这里真的是已经不错了。
最起码这里人口稠密,各种店铺很多,市面上也是非常繁华。
王霄牵着马,跟着刘季等人一路前行。很是有兴趣的四下里张望,打量着这个时代的风景。
从建筑方面来说,这个时代基本上都是土坯房子,就连全木制的房子都很少见。
虽然这种房屋在防火方面做的不错,可一旦下大雨那可就麻烦了。
来到县衙这边,王霄好奇的站在露布下面看着上面的悬赏令。
除了他与项羽等人之外,还有不少全国通缉,或者是沛县本地通缉的匪徒。
每个人的下面都标注着赏金数额,其中最高的就是王霄自己,高达一万钱。
秦朝也是流通黄金的,比例是一斤黄金可兑换一万钱。也就是说,王霄的八斤半价值一斤黄金。
这绝对是一笔巨款了。
秦朝的物价不高,一石粟米不过几十钱,一斗甚至只要三钱。
一万钱的话,那就是几百石的粟米。
至于为什么他的价码最高,毫无疑问是因为他在劫法场的时候一个人摆平了一整个百人队。之后又在一座不知名的村子里打垮了一个屯的秦兵。
这样彪悍的战斗力,被标上高价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至于其他人就没那么多了,像是项羽也不过才几百钱而已。
一想到堂堂西楚霸王的身价居然这么低,王霄就是忍不住的想笑。
如果巨鹿之战后的章邯,王离他们知道这个的话,估计能流泪流一天。
吸引王霄注意力的是,一群沛县南边的山贼被悬赏了两千钱。
摸了摸怀里钱囊里所剩不多的秦半两,王霄摩挲着下巴上的假胡子“是得想办法弄点钱了。”
不管是哪个时代,想要生活都离不开钱。
王霄作为正人君子,总不好去压榨刘季他们的钱货过日子。
“兄弟,这位就是萧何。”刘邦等人从衙门里走了出来,还带着一个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文化人的中年人。
“见过萧兄。”王霄看着眼前这位大名鼎鼎的人物,笑着拱手行礼。
一番互相仰慕,我很敬佩你什么的商业胡吹之后,萧何邀请王霄进衙门办理传符。
大秦的律法非常严酷,只是在这个时代里却还没有办法做到深入各个地方。
像是萧何刘邦这样的地头蛇,想要为王霄弄个身份什么的,实在是太简单不过。
办理完之后,王霄拿着属于他的传看了一遍。
看到上面写着诸如身强力壮,满脸胡须什么的也觉得有趣。
离开衙门之后,王霄招呼刘邦等人“今日之事多谢各位好汉相助。听闻沛县犬肉天下闻名,在下请诸位吃上一顿犬肉喝酒作为感谢如何?”
刘邦大喜过望,连连点头不说,还招呼身边人去呼朋唤友一起来白吃白喝。
当然了,用的名义是结交新的好汉。
虽然是个亭长,而且平日里也各种坑蒙拐骗的弄钱。可刘邦不务正业的,出手大方开销很大。他自己是没什么钱的。
能尽情的吃一顿犬肉还能喝酒,这种好事情到哪儿去找。
卢绾,夏侯婴,曹参,萧何等人纷纷笑呵呵的跟上了队伍,准备大吃一顿。
“樊哙家里就是开犬肉酒肆的,直接去他家里就行。”刘邦这是准备肥水不落外人田,赚钱的事情也得想着自家兄弟。
王霄很是爽朗的笑着说“没问题,大家随便吃。”
他的钱兜里只剩下了七八个秦半两,请这么多人吃饭喝酒那肯定是不够的。
只不过王霄一脸满不在乎的神色,看着好似钱兜里装着几斤的黄金似的。
来到犬肉酒肆里,樊哙喜笑颜开的招呼他老子帮忙做菜上酒,还特意叮嘱了有多少上多少,今天有人请客。
犬肉这东西,在华夏那是很早就成为食物之一。
古时候的三牲六畜就是最重要的肉食来源。
三牲指的的是牛,羊,豕。豕就是猪了。
而六畜则是包括三牲之后加上了马,犬还有鸡。
牛羊马太贵,豕肉的处理还没有到巅峰,味道不好吃看着还脏。鸡的话,味道比不上犬,所以民间最喜欢的肉食还是犬肉。
成盘的犬肉被端上了桌子,成坛的当地土酒直接就是一人一坛的抱着灌。
然后各种行酒令,各种呼喝喧嚣,各种耍酒疯,各种胡吃海塞纷纷上演,看的人是眼花缭乱。
很难想象,眼前这帮人十几二十年后会成为这个天下最为醒目的一群人。
等到所有人都打着酒嗝表示自己已经酒足饭饱,夏侯婴甚至都快醉的躺进桌子底下的时候,王霄还在不断劝酒劝菜,让大家多吃点。
“实在是吃不下了,兄弟你自己吃好,喝好。”
醉眼迷离的刘邦有些惊异的看着王霄。
王霄吃东西虽然不快,可却是非常稳定的消灭眼前一盘接一盘的食物。
至于酒水,那更是拍开泥封一喝就是一坛。
他们兄弟都已经吃饱喝足了,王霄这边还在不停的吃吃吃,最后把樊哙家的存货都给吃了个一干二净。
“兄弟,海量啊。”刘邦对王霄的饭量钦佩的五体投地,这哥们实在是太能吃了。
王霄打了个饱嗝,拍着明显撑起来的肚皮“还行,也算上饱了吧。”
吃饱喝足,那自然是要结账了。樊哙的老子眼巴巴的看着王霄,等着他拿钱出来买单。
王霄起身,一脸豪迈的把钱兜取下来仍在了桌子上。
“不管多少,全都拿去。多了就当辛苦钱。少了就等我去灭了城南那帮山贼,拿了赏钱回来再补上。都是朋友,些许小事不用放在心上。”
看着挺着肚子,一摇三晃走出去的王霄。察觉不对劲的樊哙老子急忙打开了钱兜往桌子上倒。
所有人都看傻眼了。
叮叮当当的声响之中,只落出来七枚秦半两。这点钱一盘狗肉都买不起啊。
不甘心的樊哙抢过钱兜,甚至直接翻了过来搜看。毫无疑问的还是毛线都没有。
“这这这...”
看着店外骑上了马,扬长而去的王霄。刘邦的眼睛瞪的犹如铜铃“这他niang的,比老子还不要脸面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