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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2)

    “老公,我想在篱笆旁边种几棵丝瓜和皇帝豆,你说好不好?”

    “为什么要种菜?”台湾的蔬菜便宜到让人开怀,花时间自己去种,这未免也太笨了吧。

    “第一,住家附近种植绿色植物,不但美化了环境还可以降低温度、可以节能减碳。第二,多吃有机蔬菜能让我老公长命百岁。第三,成功的话,可以让我省下好几百块菜钱。”

    “好处那么多?行,你想种什么就种什么,只要别把我的百合花弄坏就行,它们是我的心肝宝贝。”

    他相信人与人之间有缘份,人与花一样有缘份。初次他在花圃里认识这种花,就无条件喜欢上它,他移植它、小心翼翼照料它,陪着它走过春秋夏。

    因为用心,原本的喜欢变成爱,爱又变成最爱,就像她,他的妻子,原本一见钟情成了永恒眷恋,再成为生死不分。

    他想,他们会在一起一辈子,他们会一起变老,到时不管有没有孝子愿意对他们尽孝,他都不害怕。

    因为他的身边有她,也因为,她连种几棵丝瓜皇帝豆,都会想到要他长命百岁。

    “我要教你几次啊,那不是百合花,那是孤挺花!”她双手擦腰,瞪着固执男人。他啊,认定的事便无法转圈,即便他的认定与事实不符。

    “它为什么非要叫做孤挺花,不能叫做百合花?”

    “因为它从古时候就叫做孤挺花,从来没有改过。”番邦男子,果然很番。

    “它有我陪伴,半点都不孤独,为什么不能改名字叫做百合花?”

    “谁告诉你孤挺花一定孤独?那林志玲一定很有志气,陈水扁一定很欠扁,赵少康一定很少健康,马英九一定英明久久吗?不一定嘛。何况百合花是白的,它不是。”

    “香水百合有很多颜色。”

    “它有一根直直挺挺的花茎。”

    “百合花也有。”

    “你不讲道理!”

    “就算我不讲道理,它还是百合花。”他笑嘻嘻地说。

    哦,气死气死,哪有人这么卢、这么番!

    这个早晨,他们在院子里,你一言、我一语吵个不停,就为了孤挺花要不要改名,他们吵得面红耳赤、吵得欲罢不能,吵到连午餐都没人想去做,吵到若干年以后回想起,才晓得这样的吵闹其实是一种缱绻幸福……

    费亦樊和李若薇手牵手走在海边,妹妹脖子上系了铃铛跟前跟后。

    他们家的妹妹很聪明,谁拐它都拐不走,每次两夫妻黏得紧了,就会扯咬爸爸的裤管、耍嫉妒,弄得他们啼笑皆非。

    “我觉得,妹妹比较喜欢你。”李若薇看一眼老公怀里的妹妹。

    “你没有听过异性相吸吗?”

    “不会吧,你的费洛蒙吸引同事上司、隔壁邻居也就罢了,连妹妹也难逃你的魔掌?”她朝他挤眉弄眼。

    “没办法,你老公能力太强。”他刻意叹气摇头。

    “什么东西太强?”

    他低眼瞄了瞄她,满脸的暧昧。“你心知肚明。”

    “不害羞!”她捶他一拳。

    “这方面很强是骄傲的事耶,多少人想学都学不来,害羞?有没有搞错。”

    “费亦樊,客气一点哦,我们家妹妹未成年,不可以在它面前说限制级暗示。”她鼓起腮帮子,斜眼瞪他。

    “你以为我说什么东西太强?当然是人际关系啊,不要说同事上司、隔壁邻居,连菜市场的阿嬷都爱上我。”他说完,在她额头弹上一个爆栗,哈哈大笑,能整到她,他很得意。

    “臭人,不理你。”

    她快步走开,在踩到一张广告纸时停下来,弯腰、拾起广告纸,本来要把它送进垃圾桶的,但却被广告纸上的花海给吸引住。

    一大片的薰衣草在原野上怒放,紫色的地毯亮了夏天的太阳,那里是法国的普罗旺斯,一个美到会让人屏息的地方。

    他追上来,看她手上的广告纸一眼,笑问:“你想出国玩吗?”

    她回神,把广告纸丢进垃圾箱里,拍拍手上的沙粒,勾起老公的手臂,继续慢慢往前行。

    “我想啊。”

    “想去哪里?东京迪士尼?”

    “迪士尼里有童话式的幸福甜蜜,但是有你在,有了货真价实的幸福,我哪里还需要那种伪装的甜蜜?”她满足地叹口气。

    “对,有我在,我们不去迪士尼。那你最想去哪里?”

    “埃及。”

    “你向往古文明?”

    “不对,我向往凯罗尔的爱情。”

    “凯罗尔是谁?”

    “那是一部少女漫画,小时候邻居大姐姐借我的,内容描述一个热爱埃及考古的现代少女,因为诅咒失足掉进尼罗河里,穿越时空到达古埃及,她在那里认识了伟大的法老王曼菲士,两个时空背景不同、思想观念不同的男女,到最后排除种种困难成为夫妻的过程,让人很心动。”

    他不理解这种不合逻辑的故事怎么能够打动人心?但他说:“埃及,我去过。”

    “真的假的?”她猛然转头,瞠眼望他。从豪宅到五万英磅赎身费,再到哈佛商学院,这个小小的补习班老师身上,还要教人多惊艳?“真的。”

    “你什么时候去的?”

    “大学的时候,我们几个朋友约一约去自助旅行。”

    “好玩吗?”

    “白天很热、晚上很冷,典型的沙漠型气候,我们在撒哈拉沙漠上骑骆驼,看到海市蜃楼,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人惊叫连连,当地导游被我们弄得哭笑不得。”

    “还有呢?”

    “我们去了阿布辛贝神庙。”

    “很大吗?”

    “相当大,那是埃及一个好大喜功的法老王——拉美西斯二世,为了展示自己身为法老王神权合一的表现。它是开凿山壁建筑而成的,前面有四尊戴着皇冠的法老王坐姿,拉美西斯二世在位六十七年,那四个法老王刻着拉美西斯不同年龄的样貌,从婴儿肥脸到中年沧桑,光是石雕的嘴巴就有一公尺宽,它的一个耳朵可以容纳一个成年人站立。”

    “你有没有去埃及博物馆?”

    “当然,去埃及哪能错过埃及博物馆?光是去看图坦卡门的黄金面罩就够本了。我们还去埃及市集逛,他们的食物并不好吃,但椰枣的味道还不错,无花果的口感也很好,但是千万别笨到去买那种卖给观光客的埃及棉衣,带回来洗两次就褪色不打紧,还会把你的其他衣服染得乱七八糟。”

    “好好哦,我也好想去。”她嘟起嘴巴,羡慕到不行。

    “你向往的是考古少女的穿越爱情,又不是埃及的风土民情,去那里做什么?乖,我去帮你把整套漫画买回来。”他揉揉她的头,像揉胸前妹妹的狗毛那样。

    “费亦樊,你欺负我!”

    他大笑,勾起她的肩膀,在心底暗暗发誓,有朝一日,一定要带她去一趟埃及,不管她向往的是埃及还是爱情。

    “别气了,告诉我,除了埃及,你还想去哪里?”

    “你知道的啊,我要去英国找寻我的母亲、我父亲的酒红蔷薇。我要把父亲写的十二封信亲自交给她,告诉她,也许她并不在意我父亲的爱情,但我父亲直到闭上眼睛都深爱着她。”

    “你知道她的地址吗?”

    “当然,她有把地址和电话留给我父亲。对了,我还有妈妈的相片,回去我找出来给你看。”

    “既然岳父有你母亲的相片和地址,为什么不直接把信寄过去,或者亲自去找她?”

    “因为……爱情。”

    “我不懂。”

    “她有丈夫、有儿子,她回到台湾的原因不光是因为回来照顾病重的亲人,还因为丈夫伤了她的心。她忍无可忍,一怒之下回到台湾,我父亲是她的外遇,他为她疯狂痴迷,她却告诉我父亲,她再也不相信爱情。

    那一年,对她而言只是游戏,对我父亲来说,却是刻骨铭心的爱情。她走了,回到丈夫和孩子身边,再没有主动和父亲联系。我爸爸想,也许她已经解决婚姻问题。如果那个人给的才是她要的爱情,那么我爸宁愿退出成全,也不愿出面破坏,直到死前,他还叮咛,如果我有能力去英国了,一定要弄清楚,假设她过得很好,就把那十二封信销毁。”

    “我的岳父有一颗善良温柔的心。”

    “是啊,我爸爸是世界上最棒的男人。”她歪歪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他亲亲她的额,心疼地说:“将来,我也会像岳父大人那样,变成世界上最棒的男人。”

    “好。”她微笑点头。

    那晚,一阵剧烈的头痛将费亦樊从梦中惊醒,汗水湿透枕被,而疼痛还持续进行,握紧拳头,他紧闭双眼,静待它过去。

    这不是第一次了,两个月前他就开始头痛,原以为是压力大,吞几颗普拿疼就能解决,但最近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密集,看来,得跑一趟医院找出原因。

    吸,吐,吸,吐……他缓缓拉长呼吸节奏,转移对疼痛的注意力,慢慢地,墙壁上的钟,指针滑过一格一格,痛一点一点减轻。

    转过身,他看向身旁的女人,她睡得好熟,蜷着身子,像一只慵懒猫咪,看见她,他总是忍不住发笑,她是他的幸福泉源。

    伸出右手,抚开她的刘海,他在上面印下唇印。

    轻手轻脚下床,小心地不吵醒妻子,他走到化妆台边,悄悄拉开抽屉,拿出她的秘密宝盒,打开房门、关上房门,走进客厅。

    打开一盏昏黄小灯,他拿出盒子里的信和照片,把每封信读过两遍。他读到一个男人的情深意切,以前他不懂,怎样的爱,会让人至死不渝,现在他陷入爱情里,因此他懂。

    手指抚过相片里女人的脸庞,他脸上掀起复杂表情,许久,苦笑扬起,他缓缓摇头。是丘比特造孽?还是哪个调皮神仙,热爱戏弄人类的感情?

    缓缓闭上双眼,双手压在太阳穴,他颓然地靠在沙发后背,想着他的小蔷薇。想她的喜、她的乐、她的娇憨痴傻,想她赖在自己身上时,像没骨头的懒女人,想他们的诺言,那个有关轮椅白发的承诺……

    痛苦掠过,他轻启双唇,轻轻吐出,“小蔷薇,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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