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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冷静,叫元闵翔如何冷静,若是那个吻是强迫的,那么?

    “你老实说,你有没有碰过她?”

    元闵瑞一愣:“碰?”

    旋即明白了过来,坚定道:“从未。.”

    一瞬间,天旋地转,元闵翔的世界,变成了一片灰暗。

    元闵瑞从未碰过闫素素,那么,孩子……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素素,他的孩子,他亲手……

    “啊!”痛苦的抱着脑袋,他蹲在了地上,如同失去了伴侣的孤狼一半嚎叫着。

    她淡漠的眼神,她对他视若无睹的态度,她面无表情的样貌,在脑中一一闪现,因为绝望,所以才这般对他的是吗?她是到底被他伤的有多深,所以才会这般冷绝。

    回想起不久前,他还羞辱的占有了她,不顾她的意愿刺戳了她娇柔的身子,他就想把自己杀了。

    看着满地的鲜血,耳畔回想着明月的描述:“王妃浑身是血。”

    浑身是血,浑身是血,浑身是血……

    这四个字,如同魔咒一样,盘踞了他的每一条血脉,在他的体内肆意的来回,贯穿,折磨的他痛不欲生。

    “王爷!”闫凌峰不知其中详情,看到元闵翔这般痛苦模样,忙上前来搀他,却被元闵翔一把推开。

    “别管我,我是畜生,别管我!”他抱着脑袋,蹲在一边,素来冷酷俊逸的他,如今却像个无助的孩子。

    梅园中,一时间静谧无声,只剩下一股浓烈的血香,还有三个姿势不同,或蹲或站的男子。

    *

    次日傍晚,分散出去搜寻的士兵来报,搜遍了全城,均未找到闫素素。

    听到这个消息,元闵翔的身子一顿,厉声道:“继续找,掘地三尺也要把人给我找出来。”

    忽然又被自己“掘地三尺”这个词语给吓了一条,忙道:“不许挖地,挨家挨户找,她不会有事的,她绝对不会有事的。”

    只是,一日,两日,三日,五日,十日,半月,三月……

    夏去秋来,却依然不闻闫素素的消息,元闵翔绝望了,真正的绝望。

    他开始变得自闭,每日大把大把的时间,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绘制着闫素素的画像,那眉眼口鼻,都是他所熟悉的,就算是闭上眼睛,他也能绘的一笔不差。

    她的眉心到发髻线的距离,不长不短,额头饱满,一看就是有福相的人。

    她的眉毛很细,也长,颜色不弄不淡,不画眉的时候,生的十分的秀美,画了眉,则有一股子淡淡的妩媚。

    她的鼻子,小巧挺立,在鄙夷左侧,有一颗小小的黑痣。

    她的眼睛,总是淡如清风,偶尔开心的时候,笑意便浓浓的染了满满一眼,很少生气,多数时候,总是很淡很淡的颜色,叫人看了心里宁静。

    最美在她的唇,即便是不抿唇脂,依然的红润动人。

    她的人中很深,有谁说过,人中深的人,寿命就长?

    有谁说过?

    有谁……

    每一张画,提笔的时候,精致唯美,栩栩如生。

    完毕的时候,却是模糊一片,俱被他的眼泪所浸润晕散。

    *

    夏意渐淡,秋色渐浓

    秋初的时候,北疆王病危的消息传来,不多久,就送来了北疆王希望看玉川公主最后一眼的书信。

    元闵瑞为了让元闵翔出去散散心,命元闵翔陪同凤玉川前往北疆,探望北疆王。

    元闵翔拒绝了,自从闫素素出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凤玉川,一次都未曾,即便是凤玉川主动求见,他都是毫不留情的直接拒绝。

    虽然知道这一切都和凤玉川无关,错在他,但是他就是恨包括自己在内,和这件事情有瓜葛的所有人。

    凤玉川为什么,偏偏要在那个时候出现?

    为什么,偏偏要挑着他和闫素素产生罅隙的时候出现?

    元闵翔拒绝陪凤玉川回北疆探望北疆王,元闵瑞没办法,便只能派了几个大臣,护送凤玉川回去。

    凤玉川回去后不过十天,北疆的宣战书,就送了过来。

    下宣战书的,是北疆的太子凤狼。

    凤狼是北疆的储君,此人骁勇善战,而且性子暴戾,甚是好战。

    元闵瑞从潜伏在凤狼身边的细作处得到密报。

    密报称凤狼的此次战役,蓄谋已久,甚至多次和北疆王提议要向天元王朝发动战争。

    只是北疆王更安于现状,年对大了,只图个安稳,所以一直不允许。

    凤狼等不到一个好时机,一直郁郁不平,上越初又和北疆王提议此事,北疆王以两国和亲交好,互不侵犯为由,再次拒绝了凤狼的要求。甚至因为凤狼的好战,北疆王隐隐起了要废掉凤狼的,立玉川的同胞哥哥凤鳌为太子的念头。

    之后,北疆王便病了,好端端的病倒的。

    玉川公主被召回,刚回到北疆,便被凤狼软禁了起来。

    凤狼对北疆朝臣称元闵翔冷待玉川公主,低看他北疆,他必然要替玉川公主讨回公道,要替北疆讨回公道。

    北疆如今因为玉川公主被虐待一事,愤愤不平,都赞同举兵讨伐天元王朝。

    元闵瑞连夜召集了几个大臣,商议了此事,大家得出一致结论,北疆王的病,病的蹊跷,恐是凤狼做了手脚。

    凤狼这么做,是因为自己的建议多次被置之不理,地位又遭威胁,所以恼羞成怒,不顾了父子情分。

    而北疆境内民众的抗天元王朝之心,怕都是凤狼煽风点火的所致。

    这场战,应,便是一场恶战,不应,就会叫北疆看了笑话去。

    商议了三日,一个噩耗传来。

    护送凤玉川公主回去的五个大臣,在峡谷关统统遇难,虽不知道凶手是谁,但是唯一幸存的武夫说了,是北疆人。

    这无非是赤果果的挑衅。

    宣战书,他天元王朝接下了。

    这几日,满朝上下,朝内朝外,无不围绕着这场战争,展开话题,如火如荼。

    闫丞相的意思是,铁骑将军和大将军虽然早年戍守边关,对北疆以及边关地界甚是熟悉,但是终归年事已打了,若是命这两位老将挂帅出征,恐是不妥。

    元闵瑞也是这样想的。

    皇后那边,自然是举荐自己的弟弟李威威武将军挂帅出征,要晓得,此战若是胜利了,那李威可就有望取代大将军,手掌虎符,若是虎符落了李威的手里,她的皇后之位,也要比现在更是稳上一稳。【不要把皇后的这个李和闫妮妮她们外公家的李混了,不一样的。】

    元闵瑞自然也是看透了皇后的心思,若是李威当真有能力,元闵瑞自然也会举贤委任,可这李威,心高气傲,也没有多少的实战经验,如此重任,断不是李威担的起的。自然,他果断的将李威排除在外。

    剩下的几个,基本和李威是一个等次,只有骠骑将军战功赫赫,只是现在西行去镇压西部的一支民间起义队伍。

    思来想去,众口一致的,居然都是闵王爷——元闵翔。

    论经验:元闵翔战功煊赫,没有人能够和他匹敌,而且元闵翔早年征战北疆,对北疆的气候地域人文都是了如指掌。

    论实力:元闵翔武功高强,而且领兵布阵又是好手中的好手。

    论人心:元闵翔曾经是三军统帅,驻守边关的军士,都是他的老部下,若是他过去统帅众军,那必定是众望所归。

    从各个方面来看,元闵翔都是此次战役挂帅的不二人选。

    只是,大家也不乏担忧。

    “痛失了闵王妃,闵王爷一蹶不振,这次战役非同小可,那凤狼可是狼子野心,若是稍有不慎,可能就会节节败退,闵王爷,真的可以吗?”

    “闵王爷连早朝都有两三个月不来上了,听说是日日把自己关在房间中,不停的绘闵王妃的画像,这锄头三两个月不用,就会生锈,闵王爷也三两个月不出来,身子骨,会不会也不如从前了?”

    “关键是闵王爷,他愿不愿意,他的脾气甚是古怪,若是他不愿意的,谁都逼不来的。”

    “是啊,前段日子,不是不肯陪凤侧妃回去探望北疆王,我猜,要把他从房间里拉出来,这事儿——玄!”

    这些话儿,大家都是私下里三五成群的讨论,自然不敢传出去。

    十月十三日,出征挂帅大典,就在大家都在议论到底会是谁挂这个总帅的时候,元闵翔身着一袭将军铠甲,面色冷峻的骑着高头大马从九重宫门外步入了大典广场。

    原来,真的是闵王爷。

    看着闵王爷的神色,倒不如外界传闻的颓靡,只是比之三个月前,略显消瘦了。

    这次征战,不是元闵瑞去求他的,而是元闵翔主动接下的。

    儿女私情虽重,他却也不能将国家社稷抛诸脑后。

    他们元家的江山,容不得任何人挑衅觊觎。

    穿上铠甲,佩上宝刀,骑上大马,将对闫素素的相思埋藏在了心底深处,他悄悄的告诉自己:“素素,若是你还活着,就助我大败敌军,若是你已经不在人世了,那么,就在战场上,带我走吧。”

    *

    云顶山的小屋里,一个身着素色长群的女子,倚靠在窗栏边,看着窗外的一池残荷发呆。

    连身后传来的脚步声都不曾听到。

    “看什么,看的如此认真?”

    知道男人的声音响起,女子才收敛到了目光,转过了头。

    “肖遥,你来了。”

    “今天晚上,他就出发了。”任肖遥不但来了,还带了元闵翔的消息。

    三个月前,使了计把闫素素带到残月那里,因着残月不肯收留闫素素,只肯借其中一间房舍给闫素素,所以他就挑选了云顶山的这处房子,他不知道,这房子里,留了闫素素和元闵翔,最初的回忆。

    “哦!”她淡淡应一声,对于任肖遥时不时,有意无意带来的元闵翔的消息,每次的反应,都是极其的冷漠。

    “素素!”任肖遥目光深邃的看着她。

    “恩?”闫素素应。

    “我也要随主子走了。”他道,“此战凶险,可能是有去无回,临走之前,能不能问你要个东西?”

    “什么?”闫素素不认为,任肖遥会像元闵瑞一样,不顾她的意愿,为了自己的满足,要她一个吻。

    事实也就是如她想的,任肖遥不会做让她为难的事情。

    “我能不能,要你一缕秀发,当做平安符。”

    这个要求,让闫素素哑然失笑:“平安符,看不出来,你还如此迷信。”

    “呵呵,当我迷信吧,不用很多,放在这个荷包里就可以!”一个浅蓝色的绣制着虎纹的的荷包,他居然连荷包都准备好了。

    闫素素轻笑,起身走到桌边,捡下了一缕长发:“给你!够吗?”

    任肖遥结果,如获至宝:“够!足够了。呵呵,希望你的头发,能给我带来好运。”

    “就你去吗?其余三人呢?”

    “你是说四公子是其他三个?”任肖遥问道。

    “恩!”闫素素理了理头发,将那尖端的发梢,隐入了乌黑的秀发之中。

    任肖遥则是便小心的将她的发丝饶在手指上,边回道:“残月回去,杭姚做秘密后盾,供给我们粮草战车,至于星月!”

    “星月?”闫素素皱眉,不是蝶谷仙吗?

    任肖遥似意识到了自己说错话了,忙改口:“至于蝶谷仙,他……”

    “肖遥,不要和我说假话,你一说谎,脸就会变红。”这个特点,是闫素素这几日的相处发现的,只要说话,他的眼神就会飘忽,脸也会变的一片通红。

    任肖遥支支吾吾:“我,我没有!”

    “他座下的四公子,没有蝶谷仙是吗?”

    知道是瞒不住闫素素的,任肖遥也不想对闫素素撒谎,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说:“是,四公子,没有蝶谷仙,其中一个,是星月,你见过的,在碧水山庄。”

    上次就看到了星月的身手不凡,不想她居然也是四公子之一,一个女子……

    “那蝶谷仙呢?他为什么要骗我说蝶谷仙是四公子之一?”闫素素看着任肖遥的眼睛,仔细的观察着任肖遥脸上的表情。

    蝶谷仙的脸,又红了,不想撒谎,却又不能说,他只能道:“我不知道,素素你不要问我,这里是五百两金票,是杭姚让我交给你的,这几月,我们不在京中,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

    说罢,不等闫素素开口,他逃命似的终身飞出了小屋,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闫素素的眼前。

    这个任肖遥,她到底瞒了她什么?

    只是人也走了,要问都是问不到了。

    此去经年,不知何时再能相见。

    这一场恶战,只祈求他们平安无事,包括他。

    虽然恨他,但是,为了腹中的孩子,她还是希望他平安无事。

    素手抚向有些微微隆起的小腹,谁都不知道,这里头,在失去了一个小生命后,又迎来了第二个心跳。

    是造化弄人吗?

    第一个孩子,突如其来,完全不在预料之中。

    第二个孩子,一举中的,来的让她措手不及。

    只是两个孩子却是一样的可怜,第一个死在了他父亲的手中,第二个,注定一出生,就没有父亲。

    闫素素永远都忘不了,感觉到这第二个孩子存在的那天,她的震惊,矛盾,和纠结。

    她承认,她曾经残忍的想放弃过这个孩子,但是汤药都到了嘴边,想到第一个孩子,她砸了碗,如此,她和元闵翔有什么区别,第一个孩子被他杀了,第二个,难道她还要狠心的自己扼杀掉吗?

    矛盾痛苦了一天一夜,最终,她心平气和的,打算把孩子留下来。

    只是,她不会告诉孩子其父亲的存在。

    虽然知道元闵翔已经明白了他误会了她,并且为此痛苦不堪,但是这种痛苦,如何比得上闫素素当时的心灰意冷,万念俱灰?

    有什么痛,比得上被心爱的人,亲手扼杀了属于他们两的孩子更痛的?

    她断不可能原谅他,从服下藏红花的那天开始,她和他之间,就没有了永远,只有了永别。

    不是天人永别的永别,而是即便见面了,也只是陌路人的永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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