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书架 登录注册
其他小说 > 飞鸟不飞简介 > 飞鸟不飞最新目录

第36章 西南女孩的倔强

    林伟贤是那种拥有着独特的魅力的男人,能够吸引女人。这种魅力与他的权势、地位、金钱无关,纯粹是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激素。尤其是那双深邃细长的眼睛,明亮、锐利,又犀利,这种令人捉摸不透的感觉,才是吸引女人的地方。

    女人通常说,喜欢的是男人高大帅气的外表、幽默有趣的性格、成熟内敛的质感……实质上,喜欢的是男人的变化莫测,只有这样的男人足够能引起猎人的兴趣,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有招蜂引蝶的本事。而,林伟贤恰恰就是这样的男人——他高大帅气,他拥有财富帝国,能给予女人物质财富、满足女人的无知欲望,他成熟内敛,他也可以幽默风趣,也令人生畏。若即若离感,最能抓女人心。

    那么,林伟贤心中是否有所爱?金夕摇摇头,他也许只爱自己罢!一个被爱情纠缠的男人,还能做成什么大事呢!这就是林伟贤所信奉的【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她重新回到被窝,她与他和云雨的地方,现在还有他的温度。她钻进去,把头深深地埋在枕头,在怀念他的味道。她这样的女人,是不配拥有幸福的,因为她夺走了米娅的幸福。一个不尊重别人幸福的人,上天怎么能让她获得幸福呢?

    突然间,她触电似的从床上跳起,把被子、枕头、床单都撤下,发了狂一般扔到地上,娴熟地从衣柜里拿出另一套,再铺好躺回床上的时候,她有些气喘,额上渗出一层密密的汗。

    她竟然迷上了他的味道,她竟然在嗅他留下的味道!不!!!她决不允许自己爱上他,这样绝情的男人。

    每一次林伟贤离开后,她都会换上另一套床褥。这是在时刻提醒她,他对她来说,不过是一抹云烟,并不重要。她**地躺在床上,痛恨自己对他温度的怀念。也许,我需要换一间更大的房子,我自己买的房子,和他无关的房子。金夕的眼神里流露出凶光,我绝不允许,我爱上这个男人。

    她厌恶地看了一眼满地的凌乱,便关掉灯,翻了个身沉沉睡去,眼不见心不烦吧!明天请个阿姨来打扫一下好了。

    四年前,金夕还在老家西南的师范学院读大四。大四的同学都蠢蠢欲动,有的在忙着考公务员,有的准备去大都市闯荡闯荡,还有一些气定闲神的人,不是工作已经有了着落,就是考上了研究生。但更多是金夕这样的人,还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处在深深的迷惘中。

    西南是个神奇的地方,四面环山,无论从哪个方向哪个角度看去,都是层层叠叠的山峦,像是几辈子也走不出去,堵塞了人的心房。金夕小的时候,交通还很不便利,想要离开西南,只能坐着小巴绕着大山走盘山公路,几个小时才能到市里。

    可金夕遗传了她的父亲的基因,是个憧憬世界的孩子,从记事起,就迫切地想要成功。在别的酗伴漫山遍野地疯跑的时候,她就一个人靠着余晖,安安静静地在小书店看书到闭店,老板赶她离开。日子久了,老板也喜欢她,便借书给她回家看,只要保护好不影响销售就好,她心中感恩,在书店帮忙整理书架上的图书。

    几个月后,婶婶谢香兰从邻居妇人们的嘴里知道了她在书店打工换书看的事情,羞臊红了脸,冲到书店,扭着她的耳朵,将她领回家,心疼又生气,指关节一次次砸在桌上,发出噔噔的声音,扯着嗓子喊,“以后娃儿你想看啥书,就和婶子说嘛,婶子给你买,怎么还跑到书店里丢人现眼去了,让外面那些人怎么说我们金家!说我们苛责你,让你缺衣少食了?!说娃儿想看个书,我们这做叔叔婶子的都不给看?!”

    “婶子,我没有这个意思。我想着是,买那些个书回来也没地儿摆,而且压根儿没必要买,我都和书店叔叔混熟了,不花钱看多好……”金夕虽然才十来岁,但心智早已超过了同龄的孩子,她知道婶婶是为什么这样急赤白脸地把她拎回家?无非是周围的闲言碎语,会说她苛薄了自家侄女。

    即便知道,金夕也还是拒绝了婶婶,因为知道叔叔婶婶养她不容易,所以从来不会要求叔叔婶婶给她买任何东西,连学校补课,她都是能不参与就不参与。只要成绩跟得上,就好了。

    那个下午,她在系里阅览室看过期杂志。阅览室勤工俭学的男同学邵飞轻轻拍拍她的后背,那是一个长满青春痘的男生,学习成绩很好,已经考上了上海某所研究所的研究生,有很好的未来。重要的是,喜欢了她很久。

    金夕心里都知道,但她的心气太高,对同样贫困的人提不起任何兴趣。所以也从不拆穿邵飞,反正没有未来,何必伤人?

    “金夕啊,外面有个男的找你。”邵飞轻轻拍了拍金夕的后背,扶了扶破烂的眼镜,悄声说道。

    金夕挑了挑眉,以为是叔叔金东强,便收了书,连声【谢谢】都没说,就昂着头大步往门外走去。

    在教学楼门口,她却看到着一身玻璃绀颜色西服的男人背靠着教学楼旁的樱花树,手里不知道在摆弄着什么东西,几朵樱花掉下来,砸在他肩上,顺着他的肩膀滑到地上,像小说里的场景,好看极了。

    金夕看着晃了神,她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这样好看的男人。换句话说,西南没有这样好看又精致的男人。

    “姑娘。”不知道什么时候,林伟贤摘下墨镜,已经站到了金夕面前,离她的脸不过十公分,互相能感受到对方鼻子的气息。

    金夕这下才完全看清了林伟贤的模样,已经不年轻,有着中年男人微微发福的样子,眼睛细长而深邃,锐利而明亮,周围有细细的眼纹,唇周留了O型的胡子,一看就是精心打理过的,一点儿不显邋遢,有着成熟的味道。

    【作者题外话】:今天尝了朋友介绍的酒——烈性伏特加兑冰雪碧。emmm,没有尝试过的味道,还是很不错。由于有点酒精上头,打字慢了一些。。完了几分钟和大家见面。。。道歉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