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 男人之间的“对决”
重返晋阳,杀他个片甲不留,一雪前耻——是林木自认这些年蛰伏的主要原因。他一向觉得自己是个才华横溢的人,只是投错了胎,要是能出生在晋阳林家,他一定不会落得此下场,他的人生也将重新书写。可他也不是几岁的娃娃,还妄想要有个魔法师刷一刷时间机器就可以重新开启人生。日子竟然已经过成了这副德行,他就只能先接受,虽然这个过程他几乎花费了很久。
事情确实如此,林木虽然家庭并不富裕,可因为长了一副好皮囊,又是学习上的尖子生,镇上、村里不知道有多少人家想把姑娘嫁给他,他高傲了许多年。可他是谁,他可是整个镇上大名鼎鼎的林木,前途不可限量的林木,怎么会能看得上哪些乡村野姑子。这一切,在他娶了林正安之后极速发生了变化,一家子毕业的院校都比他高,他唯一的自信和优势都没了。业务上的不熟练,虽然大舅哥林正平并不说什么,只是说他机灵又努力,不消多久就可以成就一番事业。但林伟贤从来对他是不友好的,时常冷嘲热讽,在公司又处处找他的麻烦。
他翻身,二十年前失败了,被林伟贤那混蛋扔在香港这过人都难的劏房里,阻止了他一切的收入来源,只允许林正安偶尔来给他递递食。仅此而已啦。林伟贤虽然不要他去监狱,可在敌方,环境还不如晋阳的监狱来的舒服,这就是要他去死。
他二十年来,没有一晚睡觉不想着回到晋阳。现在机会终于来了。想到这里,林木心中不禁笑了,儿子这点倒是像自己,女人缘向来好,当年留校的机会也是凭借着女人来的……何况,他从不认为男人吃女人软饭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反倒这不是所有男人都具备的本事。这不仅要求男人有美貌俊俏的皮囊,还得掌握多种技艺(自然包括不可描述的领域),好博得女人的欢心,不至于哪日让某个女人厌烦了自己,进而影响自己实现目标的可能性。而且吃软饭的精髓在于——软饭硬吃。
男人多情不是错,只要不把情错用或是将自己深陷其中(这是大忌讳)就好,要学会利用女人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且可以简化过程的话,何乐而不为呢!在这一点上,没有经过讨论和切磋,倒是和林伟贤不谋而合了。由此看来,他们确实属于同一类人,虽然利用女人要达到的目的不尽相同,可本质一样恶劣。因而发生狗咬狗的事情,也不足为奇了。
回想起当年刚刚事发,在那样的情势之下,就算他没有参与到谋害林正平的事情里头去,也会被林伟贤想尽办法将他踢出局,这样一想,林木觉得自己并不亏,好歹是尝试过了。林正平让他在集团里有职位、有容身之地,是因为他是他的亲妹夫,因为疼爱林正安,就算再看不上他,也会爱屋及乌到他身上、多少给他些好处的,这点他能看的明白,这也是他当年硬要和林正安在一起的缘故。
林伟贤不同,不仅与他没有任何交情,且他与林正安的关系也不是太好,小时候因为林正安没少挨父亲的打,这种恨是打小刻在心里的,不喜欢林正安的丈夫似乎也是理所应当的。
而且当年林正平准备开始发力房地产行业,正要组建团队,他们两个同时看上了地产业务这块大蛋糕,已经闹得水火不容、人尽皆知的状态。
在集团最为混乱的时候,林伟贤自然第一件事就是把他这个废物踢出局!夺得董事会的第一好印象。林木想到他们两个之间会有一仗,原本他还在思考林正平的事情稍微过去一些之后再动手收拾林伟贤,可是万万没想到林伟贤没是个能如此心冷的人,他这个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的妹夫还在装模作样着难过,林伟贤对自己父亲的病痛都来不及难过就抢先一步把他拉入深渊。这种冷血动物实在太过可怕,只能怪他太过大意、太不了解对手了。这二十年来,他不止一次地复盘当年的事情,如果他的嗅觉能稍稍灵敏一些,也不至于落得如此田地。
这回他重返晋阳,是做了充足的准备的,足足二十年,林伟贤怕是也想不到他这个已经被压在五行山下二十年的孙悟空也能被唐僧再度救起、重获自由罢!
虽然他没有多大信心能打赢林伟贤,毕竟这二十年,林伟贤的能耐肯定更甚当年,而他却做了二十年的【废人】!他这次赢的要点,重在突袭,打他个措手不及!
"恒森,我这收拾好了!"黄娟擦了擦额上的汗,冲他笑着,那微笑,正像是看到胜利曙光的微笑!林木喜欢黄娟,她长着一脸旺夫相,比林正安不知道强上多少倍。这几年也是亏得黄娟对他不离不弃的照顾,他才不至于过得太过凄惨。
“谢谢你相信我,阿娟。”
“谢什么谢啊~~”林木从口袋里拿出纸巾给胖女人擦了擦,眼里满是对这胖女人的浓浓爱意,打了辆的士就直奔九龙新家了。黄娟是个能干的女人,短短几天,就把糟乱的房子布置的焕然一新。
他们放下东西,两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长长吁了一口气~~
“阿娟呐,以后我会给你好日子的~~下午你去股票交易市场,把咱们之前买的股票都抛了。”
“啊?”黄娟似乎是听明白了,却又不明白,她林木借着林正安每次给来的钱,通通投在了股票交易上,这些年来有赔有赚,最近这几次运气都不错,他们才有了现在的基业,能在九龙置一套不大的宅子,若是把这赚钱的买卖都停了,那他们以后要靠什么生活?
“股票这东西,飘忽不定的,挣够了就及时退场的好,贪多嚼不烂,最后再赔干净了,难道你想再棕深水埗?”
看着眼前光亮明快的房子,再想起深水埗那杂乱狭小的生存空间,几乎毫无隐私可言,黄娟慌张地摇摇头,眼里竟是恐惧,她苦苦等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熬出头了,怎么可能再回到那地方去!
“我拿钱有重要的地方要用,听话~不要问那么多,听我的准没错。你信我吗?”林木握灼娟的手。
“那自然是相信的。”黄娟忙着说,虽然累得有些倒不过气来,可她还是迅速进入到了收拾新家的状态中。
“你别忙着收拾了,有什么可收拾的,统共拿过来几件衣服。”林木看着唯唯诺诺的黄娟,有些气恼。这女人除了听话乖巧,他还真说不出她什么优点来。大概是受够了林正安那种颐指气使的女王模样,他才会愿意同黄娟这样的女人恋爱过日子吧。
黄娟是效人家的孩子,从小在劏房里长大,虽然读了还不错的大学,可因为没什么硬头关系,自己也不很是努力上进了,在一家小的物流公司做文职,工资不高,但还算稳定,这是可贵之处,起码能应对他们的日常开销。在他们青黄不接的日子里,多少能起到些作用。总体来看,是不错的姑娘,虽然在事业复兴上帮不上什么忙,这些年里却把他的生活照顾地井井有条,那样恶劣的环境里竟然没怎么生病,也算不错,成功的勋功章无论如何也有她的一块。可就这副小家子气,没办法同林正安相提并论。
当然,和林正安相识了这些年,林木心中比谁都清楚,她的气质是林家用钱泡出来的,小时候过过些苦日子(就算是苦日子也要比黄娟强上许多倍了)。十岁上起,林正平事业蒸蒸日上,加上家中有夏教授的熏陶教诲,这种有钱有墨的成长环境,怎么也能泡出一个知书达理的大气姑娘来。
“没事,我很快就弄完了。”黄娟背过身去,擦了擦眼角的眼泪。
说起林木事业的突然崛起,不得不提到另一个人——豆和集团前任市场部副总监、现任豆和战略部总经理成睿。
那日与方哲在后厨里不愉快之后,成睿不知道哪里来的气,似乎是更铁了心要把方哲娶回家,为此他彻底咬死了恒瑞集团、咬死了林伟贤不肯撒手。他的认知中,这似乎不是追求女人的事情,已经变成了男人之间的巅峰对决,可怜的是,林伟贤并不知道成睿铆足了劲儿对付他竟然是因为方哲,否则,他也许有可能会放弃方哲。
成睿不顾一切,把所有的计划都前置,因为他不甘心输给林伟贤,一个都不能给方哲未来的中年男人,怎么就把方哲迷得神魂颠倒,都不愿意松一点口和自己在一起了?
也许,这就是成睿这辈子做过最疯狂的事情了,他一贯理智,做事目的明确,计划周密,却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竟然会为了个女人而放弃所有的原则,孤注一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