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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2)

    看着她的背影,屠震握紧了在长裤中的拳头。

    虽然只有短短一瞬,但他看见了她掩藏在假笑面具之下,受伤的痕迹。

    差一点,他就要伸手拉住她。

    可是,就算他拉住了她,那也不能改变什么。

    他不需要去念大学,他不在乎学历,他所想要知道的知识,阿南都能教他,所以他只需要尽快去服完役,回来后就能专心做他自己的事,再不需要去担心其他。

    这是他早就决定好的事,在他跟着武哥北上之前,就决定好的方向。

    他早就决定好了,就像他决定,这辈子都不交女友,不娶妻一样。

    他这种身体,就像颗未爆弹,虽然没有定时器,却随时会爆,也许今天、也许明天,谁也不能保证,他什么时候会出状况。

    既然不可能有结果,又何必麻烦?

    何必?

    他告诉自己,这么做是对的,丁可菲是个普通人,只是被武哥拐骗进来一天二十四小时全年无休的廉价劳工,她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晓得,她会喜欢他,也只是因为公司里他和她年龄比较相近,最常相处在一起而已。

    他……在乎她。

    在他感冒之前,在他伤害她之前,在武哥痛扁他之前,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件事。

    一开始,他觉得她是个没用的麻烦;然后,他觉得她也没那么糟糕;跟着,他将她归类到笨手笨脚的小女佣同事。

    这个胆小却又坚强的小笨蛋,始终笨拙的关注他的需要,总是对着他脸红傻笑,他知道她喜欢他,打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在乎这件事,他一直觉得那不重要,直到那一天,她的泪,让他慌了手脚……

    才发现,不知道何时开始在乎她,不知道何时开始注意她,不知道何时开始,她己经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

    不知道在哪天哪夜,她已经悄悄的,占据了他的视线。

    他已经习惯起床会看见她,吃饭会看见她,习惯她的大惊小怪,习惯帮她收拾三天两头冒出来的小麻烦,习惯看见她对他脸红、冲着他傻笑,甚至习惯了她的碎念与唠叨。

    他习惯了,所以没有察觉,没有来得及阻止,对她的好感。

    一旦意识到了,被逼得面对了,整个状况变得更加一发不可收拾,他变得更加在意她,越来越……难以控制……

    那,是不可以的。

    他不想将她拖下水,他所处的状态,是团烂污,他不知道武哥为什么要将只是普通人的她扯进来,却晓得自己不该把情况弄得更糟。

    只要他去当兵,她慢慢会认识更多的人,久了就会淡忘这份感情。

    她才十八岁,才正年轻,她的人生才要开始,他知道世界有多大,她还不晓得,他很清楚,她待在红眼,之后.慢慢会认识很多人,等她开了眼界,到时就会将视线从他身上移开。

    他不过是个脾气不好,任性妄为的臭小鬼,一点也没什么了不起。

    他自己清楚,再没人比他更了解这件事。

    这样是最好的,对她和自己都好,等他当完兵回来,她就会看开,到时她就能真的把他当朋友。

    只当朋友。

    这样很好,是他所希望的。

    明知如此,他却依然觉得郁闷。

    日,正当中,晒得路上柏油,都仿佛开始融化。

    当他抬脚,慢吞吞的朝那间餐厅走去时,他莫名知道自己永远都会记得,这个热到让人发闷的夏天。

    还有……她……

    ***

    月儿弯弯,爬上了森森的水泥石墙。

    蹲在简陋的书桌旁,可菲呆看着窗外,那在建筑夹缝中,闪耀着皎洁光辉的银白。

    她合上日记,关掉台灯,为了捡掉到地上的笔,才不小心看到那爬上楼的月亮,然后她就蹲着了。

    就这样蹲在桌旁,靠着落地窗,看着那抹银月,发呆。

    因为天气热,她将门窗敞开着。

    远处,车与人声交错,间或夹杂着电视节目的声响,半夜十二点了,这城市依然散发着生命的气息。

    她其实是没有资格不愉快的,她知道。

    他只把她当朋友,他强调过很多遍了。

    她对他没有妄想,真的没有了,唯一有的,是希望能成为朋友,但即便如此,还是觉得难过。如果她昨天没问,也许他根本连提都不提了吧,或许得等到明天他离开了,才会晓得。

    可是,她毕竟不是他什么人,他本来就没有义务得和她报告。

    震惊过后,浮上心口的,只有淡淡的哀伤。

    深深的,她叹了口气。

    无论如何,再怎么样,他还是和她说了。

    她不曾想过,他会有升学之外的选择。

    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什么事呢?

    她不认为当兵是他口中所说“重要的事”,但他最终还是没有将它说出口,毕竟她只是个“普通朋友”。

    朋友很好,没有不好,真的没有。

    她真希望自己能够真心诚意这样想就好了。

    当兵呢。

    现在当兵,是要多久?应该不像以前要两三年了,但少说也要一年多吧?

    感觉,好久。

    她认识他,也不过就一年多……

    果然,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啊。

    过去一年多的相处片段,在脑海里——浮现,等她发现,她已站起了身,下了楼,来到厨房,忙碌了起来。

    ***

    地上,有着一个便当。

    那是三层式的白铁便当,外面还套着拼布做的便当袋。

    那特大号的便当,就在他房门外,他差点踢翻了它,幸好在最后一秒看见而及时收脚。

    他看着它,半晌。

    现在是清晨四点五十,公司里的人应该都还在睡,昨天屠勤有问过是否要载他去火车站,他拒绝了。

    他买的是早上第一班的火车,那么早,不需要让人也跟着他早起,他自己会去车站。

    但他的门口,有个便当。

    他弯下身来,看见上头,放了一张纸,上面只简单写了一句话。

    记得要吃饭。

    可菲

    便当是热的,几乎有点烫,像是刚刚才做好。

    胸口,莫名紧缩着,好像也有点烫。

    他沉默看着那张纸条,然后将它收了起来,提起便当袋,穿过黑暗的走廊,上了楼。

    他在一楼的楼梯口停下,驻足。

    老公寓里,很安静,没有丁点声音。

    他忍不棕头抬首,看着上头。

    曲折的楼梯,不断蜿蜒向上,毫无声息,在那一秒,他突然很想上楼,却不知自己想上去做什么。

    所以,他什么都没做,只是转回头,打开了门,走进清晨微凉的空气中。

    关门的声音,很轻,却在寂静的清晨中,顺着曲折楼梯,向上,回荡,传到了那打着赤脚,坐在三楼楼梯上的女生耳里。

    她没有探头去看,她不敢。

    但他拿了便当了吗?他也许会因为是她,怕拿了会让她有所期待,而故意将它留下来。或许她不该署名,或许她根本不该留纸条,那样也许他就会以为那是屠勤或屠鹰做的。

    她坐在楼梯上,忐忑的想着。

    他拿了吗?

    她两手交握搁在膝上,等了一秒又一秒,终于再忍不住转过身,蹑手蹑脚的爬到了楼梯转角的窗边,蹲跪在那边,偷看。

    清晨的巷子里,天色将明未明,街灯还亮着,在那条安静的巷子中,只有一个人踽踽独行。

    他戴着棒球帽,穿着轻便的衣裤,背着简单的行囊,已经快走出了巷口,但她看见,他手上确实提着一袋丑丑的拼布包。

    心口,微微的缩,莫名的酸。

    看着他的背影,她眼眶无端热了起来,在她短短十八年的岁月之中,似乎每一个她喜欢的人,最终都会离她而去。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自己最好。

    这古老的谚语,无端浮上心头。

    就在那一刹,她知道,她青涩的少女时代,已经正式画下了句号。

    虽然他看不见,她仍偷偷的抬起手,和那个渐行渐远的身影挥了挥手,悄声和他及年少单纯的自己告别。

    “Bye、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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