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四章 攀比心
程家的饭碗可不是那么好端的,所以杜荷不出意料的被灌醉了,人事不醒的那种。
四大金刚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烂醉如泥的杜荷塞进马车,逃也似的从卢国公府离开,原本还打算去秦琼等人家里去看看的,现在也去不成了。
稀里糊涂睡到大天亮,杜荷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是在长安城内的大宅里,熟悉的家具和装修,让他大大松了一口气。
“公子,您醒了?”二娃在一边探过头,一对黑眼圈历历在目,估计昨天晚上应该没休息好。
“嗯,醒了。”杜荷将床头用来绑蚊帐的绳子解下来,用力将自己的额头勒住,该死的西风烈,喝一次头疼一次,跟特么喝了假酒似的。
中华酒文化渊源流传,数千的积累与沉淀可不是自己卖弄一下小聪明就能弥补的,杜荷很清楚自己家的蒸酒弊端在什么地方,只是无力改变而已。
洗漱,更衣,收拾妥当之后,杜荷没在莱国公府做任何停留,直接带着人出城回了老宅,风风火火的不知道还以为家里出了什么事呢。
另一头,西市街角处的琴行,手艺精湛的木匠做琴箱,琴师调琴,造型别致的新乐器让许多人为之侧目,一个个纷纷打听这扁葫芦的来历。
“王琴师,你这个是什么琴,为何只有这么几根弦?”
“我看这东西应该是琵琶吧,款式看上去差不多。”
“王琴师,你这东西怎么卖?什么?不卖,不卖你做出来干什么?哦,有人定货,谁啊?双绝公子?”
很快,吉他的主人被打听了出来,许多长安城有些声望的琴行老主顾开始评论起吉他的优劣,‘叮叮咚咚’别致的音色引起了无数人的好奇,同时也让人无可奈何。
毁了人们写诗的愿望之后,杜荷这家伙终于开始朝音乐方面下手了么?
孙慕晴出自音律世家,她的父亲,爷爷,爷爷的爷爷,祖祖辈辈都是靠着一张古琴名扬天下。
而到了孙慕晴这一代,多年的家族熏陶下,年仅二十的她,已经是古琴方面的大家,古筝、洞箫、竹笛也都有所涉猎,今日出来逛街,目的是想要找一把音色比较好的琵琶,没想到竟然在这间不怎么起眼的琴行中见到了造型如此别致的古怪乐器。
“王师傅,这琵琶样子好生奇怪,是谁定制的?”鉴于音律世家的声望,孙慕晴一开口,周围所有人都不说话了,一同望向正在忙着的琴师。
自从在杜荷那边接了这桩生意,王琴师便一直忙个不停,而那把被杜荷交还给他让他上漆的吉他便被挂在了墙上,一来可以为自己的店铺做一下宣传,二来也能让新出现的乐器不至于被埋没。
此时,听到孙慕晴的声音,笑着抬起头:“原来是晴小姐来了,有失远迎,晴小姐不要见怪。至于这件乐器,这不是琵琶,它的主人给他命名叫吉他。”
“吉他?好奇怪的名字。”孙慕晴抬头看那了眼挂在墙上的新乐器,眼中闪过一丝莫名:“王师傅,这吉他的主人是谁?我可以看看么?”
“哦,晴小姐想看当然可以。”王琴师把手里还没有做完的吉他放下,起身将挂在墙上的那把已经上好油漆的拿下来,递到孙慕晴手里,笑着说道:“至于它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咱们长安城有名的双绝杜公子。”
“杜荷?”把吉他接到手中的孙慕晴愣了片刻:“这吉他不会是他发明的吧?”
“不错,正是杜公子发明的,老夫有幸能够为他制作这第一把吉他,实乃一件幸事。”王琴师脸上露出仰慕的神色:“不瞒晴小姐和诸位,这吉他别看样子与琵琶差不多,但旋律却截然不同,音调也不是传承无数年的宫商角羽徽五音,而是七音,至于这七音到底是什么,杜公子当时没说,老夫也不清楚。”
七音?能进店里的,基本上都对音律有所了解,数千年传承下来,宫商角羽徽已经深入人心,现在竟然有人把五音改成了七音,这……这是在开玩笑么?
孙慕晴也很惊讶,杜荷的名声她当然听说过,对他那句‘琴棋书画诗酒花’也是一直耿耿于怀。
诗、词、画、酒,这几样已经声名远扬的自然不用说,但在琴的方面,孙慕晴无论如何都不相信杜荷会比自己强。
毕竟连音律方面已经有宗师之名的爷爷都曾经说过,自己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琴的演奏方面已经没什么可以教给自己的了。
杜荷就算再厉害,难道还能比自己爷爷还厉害,比自己还要厉害,那么他的老师岂不是……。
凡是在某一个行业站到巅峰的人都会有一种骄傲的心理,孙慕晴也不例外。
出于骄傲,孙慕晴对琴师提出了质疑:“王师傅,这吉他真的有七音么?你会不会听错了?”
“不会的。”王琴师见孙慕晴不信,重新把吉他拿了回来,按在柜台上,左手按住琴颈上的琴弦,右手轻轻拨弄。
‘叮叮咚咚’,随着左手的移动,吉它发出与宫商角羽徽完全不同的音调。
这下,在场的众人包括孙慕晴在内,不信也得信了。
只是……这吉他弹奏的方式好特别。
王琴师有些尴尬,讪讪一笑道:“晴小姐,诸位,不瞒大家说,其实老夫也不会弹这件乐器,只是那天看杜公子演示过一回,姿势好像是这样的,但具体的指法……诸位就不要问了,老夫也不知道。”
望着琴师抱着吉他的样子,孙慕晴轻轻抿了抿嘴,心思复杂。
一方面是觉得杜荷在音律方面不可能超越自己,另一方面是惊讶于杜荷竟然能够发明出与宫商角羽徽完全不同的音调与旋律。
这已经不是自己能比得的了,别说自己,就算是爷爷出手也未必能够做到。
杜荷……,到底是一个什么样人,或许,自己应该去见一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