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那一天,就像她生命中许多的日子一样,平凡无趣。
以至于日后当周惟惟回想起,这样心惊胆魄的一段旅程,竟然是由这样平凡的一天启始,她自己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那天是星期四,八月二十一,她记得很清楚。
那天她没有上班,但是并没有因此就偷懒,她的电脑开机,处在连线状态,随时公司有事,一通电话她就会赶过去。
当时是下午一点,她还没吃饭,上完洗手间之后站在水槽前面,打量着镜中那张宁定的容颜。
这不是一张极魅力的脸,但有一种舒缓的气质,让人看了,自然而然心平气和——这样的一张脸,照理说是适合学中文、哲学的女孩子的,带点古典的味道,但周惟惟却是主修最热门最现代的资讯系。
她是个电脑工程师,亦是目前服务的这家会计事务所的MIS。
她在这间公司服务满四年了,根据规定可以有十天的年假,不幸的是,他们公司的MIS只有她一个人,不容她连休十天,虽然另外还有一个兼职的MIS可以偶尔进公司支援她,可是这种会计师公司,资料库里有许多客户的私密资料,老板只信任她一个人监管,于是兼职的那一位能上忙的地方有限,顶多就是在外围负责公司网络正常,大小电脑不当机之类的;如果真的遇到什么事,还是得她进公司处理。
如此一来,她只能把这些年假打散,偶尔请个一天两天,或者顶多安排在周末前后,连休个三天,再长就走不开了。
今天是星期五,她请休假,打算三天都在自己的小套房里好好的发懒,什么也不做。
周惟惟盥洗完毕,走出浴室。
这间大套房的头期款是父母帮她垫的,但是后续贷款得靠她自己付,她爸妈按照传统,其实一开始很不开心未出嫁的女儿要自己买房子,总觉得女儿等将来出嫁再搬出去就好。
不过她老家在桃园,天天要通车到台北东区上班实在太幸苦了,如果在市中心租房子,那一个月租金也差不多可以付贷款了;思前想后,老父老母就以着投资的心情,替当时甫大学毕业、刚找到工作的女儿付了这间房子的头期款,其他的月付部分让她自己负担,也算给孩子一点压力和责任感。
这件十八坪的小公寓,一开始的格局是一房一厅,因为她喜欢宽敞的空间,所以把所有隔间都打掉,只用一些柜体当作局部性的间隔,因此整个公寓变成一间大套房,从每个角度都可以看见整个房间。
进房的小小玄关,连接着一个小客厅,有三人座的红色长沙发,和她随机搭配的藤椅,四十寸的液晶电视是老板慷慨的搬家礼。
再过来一点是一个工作区,这个区域铺了木质地板,平时有客人来,铺盖一搭就是个现成的客房空间。
再过来就是她的主卧区,衣柜让她和其他空间稍微有些分隔,如此一来,如果有客人留宿,她较有私密空间。她家最舒适的就是她的房间和工作间,因为这是她最常使用的空间。至于那个小得可怜的开放式厨房,反正除了偶尔下个水饺,她也很少在用。
她不是不会煮,只是下班回家往往累了,又只有一个人吃饭,直接买外事最方便。
以一个二十六岁的单身女子来说,这其实算是一间舒适的房子了,她不应该感到不满足。事实上,她也没有不满足,她只是……
“只是什么…?”她站在客厅中央,对自己扮个鬼脸。
只是……
只是希望她的生命里除了工作,还能有其他的惊喜。
因为性子和顺,她几乎是当了一辈子的乖乖牌,当久了也会腻的。
Wewill,wewillrockyou……她的手机铃声突然大唱起来,她走到主卧区,拿起床头的手机,整个个顺势往柔软的大床上一摊。
“喂?”
“惟惟,我收到你的e-mail了,你找我?”话筒那端是一道轻快又充满活力的嗓音。
她的大学同学,李知雅。
“对啊,你哪时候有空?咱们出来聊一聊吧!”相较之下,她的嗓音就柔了点,懒了点。
严格说来,她和知雅在大学时期没有太深的交情,就是在课堂上碰见会打招呼,说说笑笑,但各自回家之后很少会打电话给对方的那种同班同学。后来知雅毕业之后,不务正业的跑去当保险业务员,周惟惟向她买了人生中第一份保单,两个人反倒因此熟了起来。
到最后,知雅竟然变成她所有同学里最常联络的一个。
“好啊!你说你想多了解一点最新医疗险的事?”
“对,当初大学毕业,我不敢一下子就买太高的单位数,保费付不过来,不过现在经济能力算是ok了,所以我想把我的寿险和医疗险补强一下。”她解释。
“没问题!保险这种东西呀,年纪越轻买,保费越低。”那头听见知雅在翻纸张的声音。“你今天下午有空吗?我把我们公司一份新的DM带给你看看,顺便帮你解说一下,你现在在公司吗?”
“没有耶!我今天休假,我们约出来顺便吃个饭好了,你要约几点?”她舒舒服服地盯着天花板,声音都有点倦倦的。
“难怪听起来这么懒,姑娘,你命真好!”知雅笑道,那头又听见她窸窸窣窣不知道在搞什么,过了一会儿,知雅忽然说:“不然这样好不好,我正要送文件到医院去给我的一个客户签,你干脆一起来,等我签完之后我们两个直接去吃饭。“
“不好吧?你客户那里,我跟着去,不是很奇怪吗?”
“别担心,这个客户你也认识的,是我们的老同学唐健。”
名字很熟,脸孔却一时间对不起来,唐健、唐健、唐健……噢,有了!
“那个唐健吗?”她有些不可思议。
那个阴阳怪气的独行侠唐健?那个大学混了六年才毕业的家伙?那个跟谁都不亲,自己甚至同班几年没跟他说超过五句话的唐健?
“嘿嘿,答对了,就是他。”
“同学,你也很厉害耶!竟然保险可以拉到这种怪咖的头上。”周惟惟哭笑不得。
“姑娘我可不是盖的!”知雅言下不无得意,不过下一秒立刻招人:“其实是因为我妈和他妈参加同一个土风舞社,他妈妈听说我在做保险,前两年替儿子买了一份,算是替菜鸟的我冲个业绩,真是个好人。”
唐健说来也是个奇葩,他当初是生物系考进他们大学的,后来觉得不合兴趣,转到他们资讯系,基本上,学科相差这么远还能让他转系陈功,周惟惟倒也不无佩服之情,只是这家伙几乎没怎么认真在上学,留了一年又一年,本来应该是早她两届的学长,到最后竟然拖到跟他们这一届一起毕业。
在她印象里有个模糊的影子,高高的,但是极为清瘦,一头过长的头发永远乱糟糟,遮去大半张脸,粗框的黑眼镜则挡去另外半张,模糊掉所有她对他五官的印象。
她除了记得这人很阴沉,总是独来独往之外,几乎没有其他印象,她甚至记不起来上一次是因为什么原因才和他有交谈。
印象中,唐矫像有个别系的女孩子,据说是从高中就开始交往了,不过因为没有人跟他熟,所以这个“听说”究竟有多么准确,也没人确定,而她会记得这点,甚至是因为她对那个女生的印象还比对唐健高,那个女生有几次来他们班上找过唐健,印象中是个颇清秀的女孩子,现在也不知道两人是不是还在一起。
基本上,这种阴阳怪气的男人能交到女朋友真是不容易啊!虽然不知道他们现在是不是还在一起,不过如果她是唐健,那肯定是死也不放手,要不然凭那种古怪的性子,要再交到下一个就太难了。
喂,你很恶毒耶!周惟惟对自己扮个鬼脸,幸好同学隔着电话看不见。
“唐健怎么了?怎么会住院?”她随口问问。
“说到这个,你不得不承认,七月半真的有怪事。”知雅精神一振,“上个月,他一个人骑机车去环岛,结果在苏花公路跟砂石车相撞。他整台机车被卷到车轮底下,整个人被飞抛到旁边的山壁上,据说当救护车来的时候,他已经没气了,可是不知怎地,送到医院时又突然恢复微弱的气息,于是急救的医生硬是把他的小命抢救了回来。”
“本来医生是跟他的家人说,以他的昏迷状况,很有可能变成植物人。没想到他在加护病房躺了两个星期,自己就醒了。直到现在,距离他出那么严重的车祸才一个月而已,他已经转到普通病房了,除了三跟断掉的肋骨和皮肉伤,几乎没什么大碍。”
“四肢都还健全?”她吃了一惊。
“健全的不得了!据说就手腕和大腿骨有点轻微的裂伤而已,连打石膏都不必。”
“不过,他怎么有时间去骑车环岛?都不用工作吗?”周惟惟心想,骑车环岛听起来就像大学生才会做的事,一个二十八岁的大男人,这时候不是应该在工作吗?
“不晓得,好像是他前阵子刚辞了工作。”知雅在电话那头耸了下肩。“他的工作也都是1断断续续在做,有一搭没一搭的,反正他老爸继承了祖产,在台北有好几块土地和房子,在东南亚还有投资工厂,他这辈子就算靠这些祖荫也吃喝不尽了。”
“嗯。”
虽然周惟惟也不是什么事业心雄壮的人,但是一个年轻力壮的大男人,才三十岁不到的年纪就想等靠老爸了,听起来实在是有点那个。
好吧!人各有志。
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是你初见就会知道他们这一生有没有出息,而唐健这个怪咖,只能说,就算他真的默默无闻的过完这辈子,她也不会太讶异就是了。
“我今天就是要送理赔单到医院给他签——对了,这也是我下午要介绍给你的,我们公司的这一档医疗险,如果是遇到重大意外或疾病,在住院期间就可以先申请一半的理赔,让你在住院期间就可以先拿到钱;另一半在出院之后再实报实销。这个险我觉得还满实际的,下午解释给你听”知雅说。
“你在医院不会待很久吧?”周惟惟有点迟疑。
虽然是老同学,不过跟陌生人没两样,去探这种病实在很诡异。
“不会啦!我就送个单子去给他签,签完我吗说声‘哈啰拜拜’就可以走了,我也是他妈妈熟而已,跟他也不熟啊!”
“好吧!那半个小时后医院门口见,我还没吃中饭,快饿死了,你别拖太久了。”
“我也还没吃,见了面一起吃饭正好,Bye-bye。”知雅收了线。
周惟惟又坐了片刻,然后吐了口气,振作精神开始准备出门。
她的肤质很好,白皙中带着透明感,平时出门不太需要浓妆艳抹,淡淡扑点蜜粉,上个口红就够了。
之前留了好几年的长头发,有一天突然心血来潮就去剪了个超极短的短发,同事是都称赞好看,只有周惟惟自己越看越觉得别扭。目前正在努力留回来当中,只有及耳的长度。
一六〇的身高和标准的体重,整体而言算是一个中等美女。
现在想想,她的人生好像就是这样,一切都在平均值以内——一个中等美女,有个中等身高,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的家庭,学业成绩中山,工作也是不上不下的薪资。
总之,她的人生一直以来都是在“过得去”的范围内。
“唉!”周惟惟叹了口气。
真的,真的很希望生活里能出现一点点刺激,一点点改变。
哪怕是一点点点点也好。
睁开眼睛不到五秒钟,唐健又闭了一闭,等待这一波的疼痛过去。
痛的波浪从各个方向袭来,宛如有十个人一起大力敲打他的脑袋,以致于他第一时间无法分辨是哪里更痛一些。肋骨?扎满纱布的手和脚?或者都同样疼痛吧!
他给自己一分钟的时间,击退了那波疼痛感之后,他再度睁开眼睛,黝黑的双眼逐渐清明。
又躺了一下,他扶着肋骨慢慢地坐起来,空气里有消毒水的味道,病房外不知道哪隐隐传来仪器哗哗响的声音。
他知道自己在医院里,这是过去七天以来他渐渐认知到的事。
“啊,你醒了?要不要喝点水?”背后有个女人在说话。
他听到杂志放下来的声音,视线转了过去,脸上没什么表情。
坐在病床旁的女人和他目光一触,似乎迟疑了一下,神色有几丝不自在。
“不用了。”他木然地说完,自己下了床,慢慢往进厕所的方向移动。
喇叭锁喀嗒在身后锁上,他把自己和外头的世界隔绝开来。
唐胶缓走到洗手台前,望着镜中的自己。
镜中的人,既熟悉又陌生。
他叫做唐健,这是他的脸没错,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和他记得的不太一样,至于是哪里不一样,他也说不上来。
镜中的男人眼窝比一般的人深,所以眉毛和眼睛的距离就显得比较窄,当他不说话,只是直直注视着一样东西时,会有一种仿佛在瞪视的感觉,眸光近乎严厉。
尤其他卧病的这段时间,脸色苍白,眼窝下都是青影,神情看起来就更加冷峻。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这样的神情,让外头那个女人每回看着他,都一副小心翼翼的表情。
他摸了摸头上的绷带,他大部分的头发被绷带往上挤,露出一张清瘦的男性脸庞。
这确实是他的五官没错,可是……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长得不是这样的。
问题似乎是出在他的头发上。因为他记得自己的头发没有这么长,如果把绷带放下来的话,他的头发已经可以触到肩膀了,但他记得手抚头顶,几乎会碰到头皮的那种触感,他以前的头发应该是近乎平头的。
他们说他昏迷了两个星期,两个星期的头发会长得这么长吗?
“你有严重的脑震荡,曾经陷入深度昏迷,所以大脑还在复原当中,会有暂时性失忆的状况,或者不同时间的记忆互相混淆;等过一阵子脑伤比较稳定一点,情况就会渐渐好转了。目前看不出来会造成永久性的损害,你不用担心。”医生是这么说的。
所以,或许是他搞错了,或许他是很久以前剪过平头,只是时间性混淆了。
他洗了把脸,让自己清醒一点,然后打开门,用同样佝偻的步伐慢慢走回病床上。
那个年轻女人看样子想过来扶他,不过和他毫无情绪的目光一触,又慢慢坐回椅子上。
唐健背对着她坐在床沿。
这个女人叫文慧铃,他记得她,他们好像是大学同学,所以他没有失忆,他只是……记得的事与别人告诉他的有些落差。
他妈妈说,慧玲是他交往多年的女朋友,但是他看着她,心头完全没有任何一丝悸动。
没有爱意,没有柔情。他看着她的感觉,跟看着那些护士的感觉差不多,完全没有看到自己女友的那种悸动。
从他醒过来到现在,即使有些跟文慧铃有关的画面闪过去,也都只是短短交谈几句的泛泛之交,从来没有什么亲密的画面。
他记得大部分的事,为什么独独这段的记忆不存在?
女朋友这个让他有点厌烦,仿佛这个词不该安在这女人头上。
突然之间,他的心田牵动一丝温柔的情绪,软软的,宛如要让人融化般的意绪。
是有一个人的。
有一个人在那里藏在黑暗深处,牵动他的心,牵动他的情……
健的五官柔和了,无血色的嘴角浅浅扬起一个笑。
是谁呢?为什么,他还想不起来这个人?
无论这个让他心中软柔的女人是谁,铁定都不是眼前的这位文慧铃。
所以,他劈腿?
有可能,他近乎无情的审视自己的内心:完全察觉不到罪恶感,他可以解释为自己是个烂男人,但也有另一种可能性——
“我们快分手了,对吧?”他突然开口,嗓音有点清冷。
文慧铃微微一震,脸上不自在的情绪更浓。
“也……不算是。就是……嗯,我们之前都同意,就暂时冷静一段时间。”她清了清喉咙。
所以,他们感情不好。唐健下了这个结论。
也好,早早分了,省得他烦心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女朋友”,让他有一种被硬赖上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