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是狼是狗分不清
一想到可能是狼妖,沈逸就有些想要往后退了。
他想要退回去,去叫那个白衣捕快过来。
但是,想到那个白衣捕快离开的速度那么快,要去叫他,他肯定是跟不上的。
他犹豫一会,还是走了上去。
沈逸不知道,他现在害怕,但这个狼妖更害怕。
没错,他眼前的就是狼妖。
从万兽山逃下来的。
它是万兽山的狼王一脉,如今修为已经达到了金丹中期。
但因为万兽山争权,它的狼王父亲已经死了。
它的兄长那些也都是死的死,逃的逃。
它要逃到凡人生活的城里,就是希望躲避万兽山的新妖王的追杀。
到了人类生活的城中时,它发现,根本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城中的白衣捕快根本容不得它,一路追杀,它最终逃到这里。
看着是普普通通的一个院,那知道,进来之后,它才知道这个院之中有多恐怖。
它进来,才想要找个位置藏起来,便被杏树伸出一根藤蔓,直接将来缠住,给拉了过来。
在沈逸推门进来时,杏树恢复了正常。
它明白,进来的这个人,是这里的主人,否则,杏树也不可能收手。
它虽然看沈逸只是一个凡人,但是,它时候,曾经听它父亲和他过。
一些人族修士,很喜欢伪装成凡人。
引妖怪去吃他们,然后,展露出自身实力,将其打的形神俱灭。
它不想死,所以,就一直在表现出一副狗的模样。它希望自己的善意,能够换来这个大佬饶命。
沈逸走进时,发现它好像是很紧张,很怕生的样子。
“难道是我想错了?这根本不是狼妖,只是一条狗吧!”沈逸心中暗道。
沈逸试着伸手去摸它的狗头,亦或者,狼头?
他手伸过去,它没有躲避,也没有反抗。
任由沈逸摸着。
沈逸抚摸一会,很舒服,这毛很柔软,很舒适。
“应该是狗了。”沈逸心中几乎可以肯定了。
真要是妖怪,怎么可能有这么乖巧。
“长得还不错,我这里也缺一个狗来看家。你愿意吗?”沈逸道。
不过,完这话,他心中不禁自嘲:“它要是听得懂,那不是妖怪了吗?”
结果,他这话才完,只见它疯狂点头。
看它疯狂点头的样子,沈逸着实被吓了一跳。
“能够听得懂?这么有灵性?站起来!”
沈逸话刚完,它立刻站了起来。
“坐下!”
它随着口令坐下。
“好家伙,不管是狼是狗,倒是挺听话的。”沈逸暗道,随后,指着那边的门,道:“你离开这里吧!”
只见它摇了摇尾巴,用一副可怜兮兮的眼神看着沈逸。
它哪敢离开,因为它很清楚,在外面有多少修士在等着它。
它一旦离开,那就是必死无疑。
留在这里,至少现在看来,它还没有看到这个大佬有要杀它的想法。
“不愿意吗?要留下来,那我给你起个名字吧!就叫二哈好了。”沈逸道。
它蹲坐着,摇着尾巴,双眼星星眼一般望着沈逸,好像挺满意的样子。
“那就叫你二哈了,跟我进屋里来吧!”沈逸道。
它摇着尾巴,跟着沈逸走进屋内。
它不知道二哈是什么意思,但是,只要能够留在这里,跟着这个大佬,能活命就行,叫什么不重要。
沈逸进屋,发现北冥琴果然还没醒来。
他动手,宰了鱼,洗干净后,开始生活煮饭,煮鱼。
北冥琴在睡梦之中,闻到阵阵的香气。
她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床上时,吓了一跳,连忙坐起来。
她连忙检查衣物,发现自己并没有被轻薄。
她这时候自嘲地道:“北冥琴啊北冥琴,你在想什么呢?能够画出那样的画的前辈,怎么可能轻薄你。”
她回想了一下,自己喝了一杯酒,那杯酒酒劲很大,直接将她放倒了。
但是,她当时也发现,那杯酒让自己感觉很舒服。
她立刻闭目养神,感知一下自己有没有什么变化。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她发现自己的元神,居然十分夸张的,比原来强大了三分之一。
“前辈的这到底是什么仙酒,居然有这么厉害的功效。”北冥琴痴痴地道。
她走出卧室外面,发现沈逸正在出锅了。
“前辈!”北冥琴上前恭敬打了个招呼。
她来到逍遥居,先是因为一幅画,让自身的修为桎梏突破了。然后又因为一杯酒,元神增强了三分之一。
这些,她在音圣地用多少宝物都无法达到这个效果。
“你醒了,正好,一起吃饭。”沈逸道。
她这时候突然看到那边摇着尾巴的二哈,她瞳孔猛地一缩。
一个狼妖,看上去受了些伤。
但是,这狼妖的血统很高。
虽然只是金丹中期,但它还在年幼,这个狼妖将来必定很强。
二哈此时也在警惕地望着她,因为二哈能够感知到她的修为,元婴的修为。
“前辈,这是?”北冥琴好奇地问。
“这是我刚刚收养的一条狗,它叫二哈。”沈逸道。
“收养的,狗?二哈?”北冥琴有些懵,收养狼妖,把狼妖当狗养。
二哈此时也对着北冥琴摇了摇尾巴,因为它看出来了,这北冥琴是这个大佬的人。将来大家都是一起的,当然要示好了。
“嗯,先吃东西。”沈逸着,端了鱼过来。
“是!”北冥琴走过来坐下来,她已经好多年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了。
毕竟修仙之人,到了金丹之后,可以辟谷很长一段时间。
饿了,也就是随便吃点东西,都是以修炼为主。
不过,这米饭和鱼,都是香气四溢,让她感觉很有胃口。
她吃了一口,立刻感觉超过她吃过的所有山珍海味。
不仅味道香甜,而且,吃下去以后,她感觉全身仿佛开窍了一般,对地之间的灵气,都敏感了许多。
吃下鱼肉之后,这种感觉更甚。
沈逸直接将鱼头丢给二哈,二哈连忙上前去吃。
它作为狼王之子,这样捡骨头啃,确实有些丢人,不,是丢狼。但是,它现在是狗,如果没有狗样,让这位大佬不满意了,它可能会没狗命。
不过,在啃食了鱼骨头后。
它发现,这怎么可能丢狼。
它啃食这鱼头时,不仅好吃,而且,它感觉自己的伤在恢复。
“主人他应该是看我受伤了,丢给疗赡。”二哈心中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