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1)
方英雄很鸭霸,决定的事绝不准改变,然而他不会用大吼大叫、疾言厉色的方式逼迫,只会温柔地坚持着自己的鸭霸,等对方慢慢让步,让出他要的距离和标准线。
于是,在他温柔的鸭霸下,向晚晚留下来了,一天天,她发觉自己出奇地适合这个工作。
她做事细心缜密,把他的生活打理得有条有理,她的井然有序,把他的工作排得不出半点纰漏,渐渐的,她不需要秦秘书在旁边耳提面命,也能把份内工作做得有条不紊。
越是接触越发现,他红,不光靠一张脸,他相当努力,做的每件事情都务求一百分,就拿小提琴做比喻,她从小学到大,还是老师眼底有资质、有机会跃上国际舞台的人,而他从十八岁那年才开始学,至今,她不敢夸口自己的程度比他好。
坚持是他最大的特质,他要做的事从不半途而废,这个特质不只表现在工作,也表现在追求她上面。他不厌其烦,一天三次,用洗脑式灌输法告诉她,他爱她、他对她一见钟情、他的感觉从十七岁的那年夏天开始没有更改过,并且经常用那种会让她额头降下黑线的方式表达。
比方昨天录影时,有人送来了一大把鲜红玫瑰,纸卡上用红笔写了九十九个Iloveyou,一看就知道是谁搞的鬼。那束过分招摇的玫瑰替她引来好奇和疑问,每个人都问她谁是那个爱慕者。
她能说是那个正在录影的家伙吗?他是偶像明星,是所有女人心目中最完美的情人,打死她都不敢招认。于是她在台下皱眉,他在台上笑得暧昧……她讨厌这种招摇!就像讨厌若干年前的红地毯和玫瑰花瓣。
再比方,她替他工作的第三天,终于有时间回家过夜,回到家里却发现公寓外面牵满闪闪发亮的圣诞夜灯,排出来的,刚好是那三个没创意的英文字。进屋,公寓变成花海,花海中间放着一个银亮盒子,里面是一枚大到会让歹徒砍手指的钻石戒指!那天她快累垮了,合租公寓的室友却还抓住她不断逼问那个白马王子是谁。
这还只是第一回合,往后只要她回公寓,就会出现类似的“惊喜”欢迎她。
但是对她来说,当她累得要死,回家还看到满屋子粉红色气球,那绝对不是惊喜而是惊吓,更甭说那五层大蛋糕压根不会让女人的胃感到满足,只会让女人得到肥胖恐惧症,而整理花海的时间,更是让严重缺乏睡眠的女人火大。
他没有明言要求她搬到他家去,但若他再以连番“惊喜”考验她的耐心,她也快受不了了,于是两个月后,她退租公寓,室友以为她被富商包养,她却什么话都不能说。
雨越下越大了,站在台上的他还是蹦蹦跳跳,闪闪发亮的打歌服衬得他的脸庞更加英俊。向晚晚的视线追着他跑,不由得自心底承认他的出色。
现在的他有如脱胎换骨似的,从那个穿花衬衫、口操台湾国语的大男生,变成了气质男星,真是令她始料未及呀!
雨打得人眼睛睁不开,而他迷人的笑容仍然挂在脸颊,台下的歌迷虽有雨衣也淋得一塌糊涂,可唱歌的入戏、听歌的痴迷,这样的天气反而营造出一个感人落泪的氛围,明天的报纸肯定又要大大称赞他的敬业了。
主持人访问过后,他一下台,她飞快把大浴巾盖上他。“快上车,换衣服。”
她拉着他跑,但更多的记者追着他问。这么大的雨啊,怎么这些人就这么敬业?
最后方英雄停下脚步、转身,在雨中对着大家挥手微笑,闪闪发亮的镁光灯闪起,秦秘书挡在前面说话。
“各位记者先生小姐,雨下大了,今天先别访问吧,最近英雄一定会拨出时间与各位茶叙,届时大家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提。”
说完,手肘一推,把她和方英雄推上了保母车。
上车后,向晚晚忙从袋子里拿出内衣内裤、外衣外裤和拖鞋给他,然后转身,把半湿的大毛巾盖在自己的脸上。不管再多次经验,她都学不来面对他的裸体,即使他解释过无数次,早已习惯在造型师面前赤身裸体,但别人的习惯她管不着,她只管得了自己,所以……非礼勿视,是她的家教。
方英雄一面换衣服,一面看着大毛巾下的瘦削背脊。两个月,他一步步把她逼到自己身旁,那个公寓她不回去了,她已经习惯睡在他的邻房,习惯他为她准备的衣服,习惯跟着他南北奔波,习惯在飞机上靠着他的肩膀。
他有信心,她将爱上他,就像多年前他痴迷她一样,她会知道爱一个人的感觉很甜蜜,而为所爱的人改变自己有多么艰辛;她会知道,当那人离开,即使用吓人的忙碌麻痹自己的神经,一样会在思念涌上时痛彻心肺,不想时空虚满盈。
嘴角闪过一抹恶意,笑容飞快跃上,他换好下半身,恶作剧地拉下她盖在头上的大毛巾。
“换好了?”
她回过身,准备整理湿衣服,却意外撞上他的裸胸。
抬头一看,他笑得像个三岁孩子,干净纯真,像偷到糖果那样得意。
“你看到了。”
向晚晚涨红脸,别过头,嘴硬驳斥。“我没看到。”
她的视线落在雨水斜飞的车窗,窗子映出他笑盈盈的魅眼。
“看到也没关系,我说过,这个叫员工福利,我是个给红利给得不手软的好老板。”他打开手臂,从身后圈住她,两手抵在车窗上。
“不要闹哦。”她低声警告。每天玩、每天玩,也不怕擦枪走火,幸好她是个把持度够的好女生,要是换成别人,早就把他啃得连骨头都不剩。
“哪有闹,我是真心的。”
“真心什么啊?无聊。”她用手肘往后推他。“快把衣服穿上,如果感冒了,接下来的行程都会受到影响,你没有时间生病。”
方英雄只被推开两秒钟,两秒后,他的手重新锁住她,只不过,这回他扣住她的腰,下巴落在她颈边。“你是在关心我吗?”
“不,我关心我的年终奖金。”她板着脸孔说。
他是个无赖老板,她可以告他性骚扰的!但构成性骚扰的第一要件是对方让她觉得不舒服,而他的亲昵……并未让她不舒服,相反的……
向晚晚咬唇,甩头。想什么啊!她只是他未完成的幻想,她可别被他搞成自己的幻想!演艺圈有多乱,她之前不懂,进来后看多也听多了,哪还不懂得多少人是假戏假做,脸上的假面具成了生活的重点部分。
“不会少了你的。”
暖暖的气呵在耳边,阵阵骚动撩拨她的心,她强自镇定,他却越玩越上瘾。
他喜欢她耳边悄悄晕红的痕迹,于是动手把她的散发撩到耳后,露出白白的耳廓,有了吻她的冲动。
吞吞口水,向晚晚转身,没想到他真的有练过,手势顺得很,一把捧住她的脸,额头抵着她的额头,大大的眼睛瞄着她的红唇,低喃,“我想吻你。”
吻?她想推开他,想告诉他,把演技留到拍片现场,想……他专注的眼神让她想的东西变成一团浆糊,丢到旁边。
方英雄的呼吸变得混浊,胸口起伏不定,低下头,唇贴上她的。
他不确定这个部分是演戏成分居多,还是真心诚意要她的温存,总之他吻了她,先是试探性的轻吻,一点点轻触、一点点吸吮,接着她的清新刺激了他的神经,他在她的柔软中间逐渐沉沦……
他曾经对几个女人说天长地久,也曾深情款款地对女人唱着“就让时光停在这个点”,但从来没有、没有任何一刻,他希望世界就此打住,不再向前移动。
他要她爱上他,可……不知不觉间,他再度爱上她,像多年以前,即便他矢口否认。
秦秘书不得不在这个时候出声,他先咳两下,把向晚晚的脸咳出了潮红,再对着后照镜“好意提醒”,“方先生,我们要进电视公司了。”
方英雄用力喘气,用力把唇从她唇边拉开,额头顶着她的,意外发现她的呼吸和自己一样紊乱。所以……她和他一样有感觉!这个认知让他心情大好。
“当老板有没有权力扣光下属的薪水?”他轻笑。
她的心还在那团浆糊中间滚,当然没有办法反应回话。
他又笑,笑得邪恶。“提醒我,这个月不要发薪水给秦秘书。”
她听懂了,不禁失笑。
理智回笼,向晚晚弯下腰,把掉在地上的干衣服递给他。方英雄飞快穿上,下车前的一句话,又让她红了脸。
“我爱你,是真的!”
故事应该定在这里,但她傻气的问句留住他的脚步。“是不是因为追不到?”
“嗯?”他顿住,回头。
“也许形式不同、也许追求的东西不同,但每个人终其一生都在追求着一种东西。”她叹气,看着他。
“什么东西?”
“那个东西叫做‘得不到’。”
他痞痞笑开。“明明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要把它想得这么复杂?”
“简单吗?”没有人会认为爱情简单,那是种让人难摸透、难抓握的事情。她反对他。
“当然,我喜欢你、想要爱你,很简单。”他向她指了指,那是个笃定的动作,丝毫不必怀疑。
她还是摇头。真这么简单,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故事天天上演,不会有那么多的情歌处处传唱。
向晚晚下车,追在他身后,秦秘书也下了车,快步走到她旁边,笑着把保温袋交给她。
“这是什么?”
“方先生说,你看了就知道。”
她打开,一杯热腾腾的烧仙草,是他当年送的那一家。双手握着纸杯,轰地,暖意染上她的掌心、她的眼睛。
她不懂为什么感动会让人想掉泪,但这刻,她相信,爱情也许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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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雨的是他、跑场的是他、裸体让人脸红心跳的还是他,可生病的人为什么却是她?
向晚晚觉得头重脚轻,鼻水流不停,发烧发到四十度,床头柜的闹钟响了快两分钟,她还没力气举起右臂,把铃声消灭掉。
方英雄今天有一个通告、一个南部签唱会,还要抽空回公司和管理阶层开会。
衣服准备好了,昨天已经放在秦秘书车上,她说可以去学开车,到时就不必麻烦秦秘书,但他却坚持车子得由秦秘书驾驶。
乱七八糟的念头在脑子里转,该做的事很多,她却连一根手指头都指挥不了。
迷迷糊糊中,她看见门被打开,一个高大身影冲进来,压掉闹钟。
是方英雄吗?糟糕,秦秘书说他有起床气,虽然她还没有见识过,但提早被吵醒,他一定会很生气……
头痛得太厉害,她看不清他的表情,眼前的影子不停晃动,晃得她好晕。
这一病,他不知道要从哪里调来人手递补……
她想说对不起,可是喉咙痛得很凶,张开口,只发出沙哑难辨的声音。
突然,一只大大的手掌落下,贴在她的额头,大大的、冰冰凉凉的手,把她的额头整个罩住,很舒服。
她努力张开眼,想看清楚眼前人的表情,却敌不过睡意,沉重眼皮缓缓阖起。
方英雄望着床上的女人,从清晨到现在,他已看她几百遍。
她退烧了,流了满身大汗,是他换的衣服,没有色心欲念,只有焦虑忧心。
他借口自己发高烧推掉了所有通告,秦秘书只不过打电话,就轻松向所有单位请到假,毕竟,昨天他淋雨办签唱会的新闻打得很大,感冒也是理所当然。
其实他可以找人来家里照顾她,自己继续走行程,可他不想。
她感冒乱了他的心,乱到连歌词都记不起来,这时他宁愿坐在床边,一次次用眼光描绘她恬静的睡颜。
他不断自问,为什么这么在乎?
他要她,不过是为了给她一个教训,教会她重视承诺,教会她少男的心不可以随便伤害,这么简单的事,怎会被他弄复杂?复杂到连自己都搞不清为什么心乱如麻,惊恐在自己身上现形。
是假戏真做了吗?不,他不搞这一套,他向来分得清楚现实与作戏、工作与生活,他不会对她公私不分。
他反复诘问自己,试图找出答案原因,却在发现双眼离不开她的脸庞时,停止自我心灵凌虐。
“你为什么在这里?”
向晚晚清醒后的第一件事是看手表。没错的话,他现在应该准备上飞机到高雄办签唱会,机票是她买的,她比谁都知道行程怎么走。
“你生病了。”他的回答从心脏跳出,直接奔到喉咙口、透过声带发出来,没有绕远路经过脑袋。
“我生病跟你工作有什么关系?”
“你不在,我没办法工作。”
又是一句脱口而出,这是个危险的答案,如果把他的话和他的脑子,心脏相印证,会印证出一个“他爱她”的事实。
然后他爱她,她却不在乎他,他猛追她,她却连好友联络簿都没让他加入,这将把他变回十八岁那个又蠢又笨、让女人耍着跑的方英雄。
不,他不容许这种笨事一再上演,蠢过一遍就够了,不必一遍又一遍,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愚蠢无药可救。
向晚晚不知道他在话出口后,心思翻过无数回,只知道那么真诚的话,自己无法视而不见。
有人的爱情是用耐性慢慢灌溉、培育出来的;有人的爱情是一时间天雷勾动地火,被烈焰烧灼出来的;也有人的爱情像墙脚的野花,在不知不觉间发生、成长。
但如果他们之间真的出现爱情,那么一定是被他逼出来的,被他温柔的鸭霸给一寸一寸逼出来。
他不准自己蠢,而她不想被逼,于是两人同时转移话题。
“你饿不饿?”他问。
“我饿死了。”她同一时间出声。
“看,我们多有默契,这么有默契的男女不当情人,对不起天地。”他痞痞笑说。这句话,他告诉自己,他在演戏,是假的。
她也痞痞回答,“一个整天没进食的女人还不饿,除非是天女下凡。”
“对我来说,你比九天仙女更美丽,要不要我做一首诗给你?”
“谢啦,有多余力气的话,不如拿去写歌词赚大钱。”
“就这么担心自己的年终奖金?”他捏捏她的脸。
“哪个赚钱的上班族不担心年终?”她把他的手拨开。
“市侩。”他嘲笑。
“等我的钱赚得比你多,再来讨论我的市侩问题。”
他们相视而笑。
“想吃什么?”
“烧仙草。”
“你习惯吃的那家?”
“对,他们的料很实在。”
方英雄笑望她。真是个怪女人,钻石鲜花买不到她的笑脸,而一杯平凡的烧仙草就能套出她的喜悦,他该考虑要不要把那家烧仙草专卖店买下来。
“很可惜……现在不行。”
“为什么不行?”
“烧仙草是给健康女人吃的,生病的人只能喝粥。”他走到门外,端了一碗稀饭递到她面前。“吃吧,看看合不合口味。”
“你做的?”
向晚晚盯着红红绿绿、看起来营养丰富的稀饭,很有他的饮食风格。如果告诉她,他在里面加了磨成粉的维他命,她会信。
“如果我的目的是想要毒死你的话,我会亲自下厨。”比起做菜,他更擅长砍人。
她失笑,舀起一口稀饭吃下,味道不错。
“看来你对我的工作绩效还算满意。”所以还没毒死她的计划。
“就算对员工的工作绩效不满意,我也不会做菜给他们吃,我会用另一种方式惩罚。”
“哪一种?”
“逼他们出道当歌手。”
幸好稀饭吞进去了,要不然她会喷饭,喷得非常没有形象。“没错,这是个好方法,歌手不是人当的。”
“你也认为歌手不是人当的?”
“当然,看你赶通告、跑签唱会、练歌练舞……我越来越认同维他命是个好东西。”没有那些颗粒,正常人都会瘫了吧。
“真可惜。”
“可惜什么?”
“知不知道拍片结束后,我要做什么事?”
“什么事?”
“开演唱会,二十七场,除了台湾两场、香港一场之外,其他的都在大陆。公司已经开始做企划,我告诉他们,演唱会上面要安排小提琴双重奏。”他指指她再指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