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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2)

    无聊地拉了拉斗篷,她没有不耐烦,也谈不上什么快乐,心思却不在戏上。恍惚飘了一阵,突听他道:“木姑娘,我可以……可以叫你木默吗?”

    她侧首,点头。

    得到她的首肯,他似乎很高兴,突拉起她,退出看戏的人群后,笑道:“不看了,今晚的戏不好看,我带你喝酒去。”

    他隔着斗篷拉她的手,很自然的样子,她瞟一眼,没说什么,也没抽回。

    他注意到她不以为然的表情了吗?

    她在王爷身边长大,同龄的玩伴并不多,除了长秀几乎没有。王爷从不曾如此牵过她,最多只是拍拍她的肩……

    “木默,我不知道你有什么不开心,不过呢,姑娘家要多笑才好看。呐,你对我有一饭之恩,当年漂母饭信,韩信成名后不忘当年送他饭吃的洗衣妇人,我曲拿鹤虽然没什么名气,但逗你开心还是可以。要记得,今晚你只是一个小百姓,不管遇到什么人什么事,咱们只偷偷看着,保管你会很高兴,就像……嗯……嗯……”他倾头,似乎考虑用什么词更形象些,“像……啊,就像偷儿溜进家里,但主人没睡,气定神闲地盯着偷儿作乱,最后突然出声吓唬那偷儿,自己哈哈大笑。”

    “……”

    “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她点头,默默走着。

    总算……有些明白他所谓的“偷偷地乐”是什么意思了啊。他是想让她暂时忘掉一切,体会一下百姓的夜间生活吗?还是让她学恶作剧的孝童,玩一把躲在墙角扮鬼吓人的游戏?

    若是三年前的她,或许会有点兴趣,如今的她……这并没有什么乐趣啊。

    走了一会,他拉她站定,小心叮嘱她等在酒馆外,见她神色平静,不由冲她笑了笑,摸着腰上的银袋跑进酒馆。

    酒馆在黄鹄矶头,以她现在的位置,远远能看到矶上的雕楼。黄鹄矶面临长江,位势颇高,若再攀得高些,应该能看到江水。那酒馆不大,四周挂了一排灯笼,无形间吸引了一些小贩在酒馆外叫卖。夜里喝酒的人很多,看衣着多是井市小民。她站的地方离酒馆较远,若不出声,没人会注意树下有人。

    立在茂密的槐树下,她无聊地掀了掀斗篷。六月的夜里,穿件夏衫裙就够了,偏偏他鬼鬼祟祟要包着斗篷,真看不出有什么乐趣,而且——有点热。

    拉下斗篷,她随意踢出一粒石子。

    “哎哟!”

    糟,打到人啦?她急忙抬眼,却见到槐树一丈远的地方,四五个地痞模样的男人正围着一个老乞丐,方才的哀叫是老乞丐受惊吓叫出。

    她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明明无能,却偏要仗着半斤八两的样子欺负他人的人。五指轻握成拳,正要扬声,眼角突瞥到酒馆中慢慢走出的人,微一顿,心头的不屑暂时咽下。

    她今晚是小百姓,是小百姓……大不了待会给那老乞丐一些钞银,明天顺便请武昌的达鲁花赤加强夜巡,教训那群地痞。现在,她是小百姓……

    “喂喂,几位大哥,你们欺负老伯一人不太好哦。”抱着酒坛的人不知何时跑过来,冲到地痞身后。

    她微讶,缓缓勾起笑,倒想看看他的三脚猫功夫如何解决这些人。

    他推开老乞丐,将四个地痞引到自己身边,然后……然后……

    她努力眨眼,斗篷在手中抖了抖。

    他的武功还真不是普通的……欠火候啊。

    抱着一坛酒,只瞧到他左躲右闪,就是不与地痞正面交锋。在四人空隙间穿来钻去,他嘻嬉笑着,有点得意。突地,一人伸腿绊倒他,其他三人相视奸笑,一齐向他扑去。

    她没打算帮忙,心中也根本没有出手的冲动。仿佛,他不是那种会被人轻易欺负到的人——他们也许算不上朋友,但她就是笃定。

    他被绊倒,怀中的酒坛却完好护住,四人在他身上拳打脚踢了一会,她紧了紧拳,却没听到他的哀叫。打了一阵,他仍没什么声响,她有些急了。地痞低骂了两句,大抵是怪他让老乞丐跑了,要拿他身上的银钞代替。

    无意识盯着斗篷,念了数遍她今夜是小百姓,她考虑要不要出声。

    老实说,瞧到他被打,心中实在没什么感觉,不觉得他没用,也不觉得他有用,照理,以他的性子不应该如此……

    倏地,她骇然瞪眼。

    以他的性子?以他的性子?她方才竟这么认为的吗?

    见面仅有两次,相处不到十个时辰,他什么性子,她又怎会知道?

    摇头,丢开莫名其妙的预感,她正要上前,缩在地上抱酒坛的人终于有了声音:“喂,我让你们打够了,非得要我的银子吗?你们欺负老伯本来就不对,人家老伯的银子是自己讨来的,你们有手有脚,也比老伯有气力,有本事自己去讨嘛,抢人家的多没德行。”

    “臭小子,老子想抢谁就抢谁,你管得倒是宽。”地痞之一呸了他一口。

    “我不是管你们,我只是实话实说嘛。呐,你们是男人吧,是男人就要自己养活自己,别像偷腥的猫儿一样……”

    偷腥的猫儿……应该不是这么用的吧。

    他似乎还要说什么,她却听不下去了,“曲拿鹤……”

    快步奔近,秀美高傲的丽颜让地痞们双眼一亮。

    “哟,小子,半夜买酒,是为了会老相好吧,哪家的小姐呀,真漂亮……啊——”

    惨叫声伴着肉体落地,出言无礼的人已被一脚踢飞,反弹撞上树杆再扑向地面。

    “找死。”昏晕的树下,木默咬牙吐出二字,清丽的脸上有丝阴戾。

    那一脚非她所踢,阴冷瞪着哀叫的地痞,她转头一看——

    酒坛仍牢牢抱在怀中,被人乱脚踢过的人缓缓收了腿,撑起一只手跃立而起。

    他仍在笑,却是一种做错事后的腆笑。重重叹气,他道:“我让你们打够了,你们还不走。”这句是冲三个发呆的地痞说,随即转向她,小心翼翼赔笑道:“木默,你……别生气,千万别生气,今晚你是小百姓,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会……”

    “臭小子,敢打我大哥,活得不耐烦了。”

    他充耳不闻,拍净身上的灰尘,走向她,“我买好酒了,其实呢,我是想带你去黄鹤楼上看风景,顺便喝些酒,你就会开心……”

    “大哥,你没断气吧?别吓兄弟我啊,你们看什么,上上上,打死那小子。”

    在不断叫嚣中,他走到她身边,低头盯着地面,她抬眼,能瞧到他多变的脸色,撇嘴,无奈,皱眉,苦笑……

    “其实,我不想惹麻烦的。”轻轻喃道,将酒坛递给她,“这个……你暂时帮我拿一下。别生气,我待会儿带你去黄鹤楼上喝酒看风景,你一定会开心的。明天我还带你去放纸鸢,啊,我上次答应若再见面,要送你一件小玩意,我带着呢,待会给你。”

    送东西给她?明天带她放纸鸢?

    是啊,他不知道她明日起程回大都。

    心头绕了几遍,终究将话吞在肚里。她默默接过酒坛,正要警告他身后有人偷袭,下一刻,那地痞却飞撞到槐树上,抱着肚子哀叫不已。

    她诧异,无意识地抱紧了酒坛。

    他的武功……一招一式若行云流水,顺畅而华丽,却没什么威胁感。依她所见,地痞撞上树杆,是他本身的气力造成,而非武学内力所为。特别是,他口中喃喃念着——

    “给你们打,你们不知足,非得要我动手才服气呀。我的银子也敢抢,你们的手脚白长了,看我的拈花惹草腿……”

    嘭——踢中一个。

    “再看我的头昏眼花拳,打你呀。”

    嘭——击中一个。

    “最后,你别跑,你也有份,看我……水性杨花掌……”

    嘭——磨磨蹭蹭死撑片刻,最后一个倒地。

    收拳收腿,他四下扫了眼,忽然扬起笑,拍掌道:“现在……乖乖把你们身上的银子交出来。”

    啊——已爬坐而起的三人“扑”地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不愿起来。

    有趣,这人真有趣!

    她低头,感到唇角上翘,笑声自自然然飘了出来。

    呵呵,拈花惹草腿,头昏眼花拳,水性杨花掌……是他自行为招式取的名儿吗,真是……异于常人啊。若长秀知道,想必会好奇试他一试。常听他提到要找一本什么经书,但迄今为止,他一点线索也没有,这也造成每每遇到招式奇特的学武之人,长秀总会想方设法盘问一番,而多数是没什么结果的。

    这个曲拿鹤……长秀曾说他武功后劲不足,她刚才也以为他尚欠火候,但……他也许并不厉害,却绝不是轻易被人欺负到的人哪,难怪他娘能放心将他踢出门,任他在外游荡。

    除了长秀,她几乎没有朋友。长秀知道她不开心,会劝她陪她,却不会刻意去逗她。这曲拿鹤……他们才第二次见面,不是吗,甚至,她白天并没给他太好的脸色看,也没想过他会在夜里偷偷溜进官驿。可这人……想逗她开心呢。

    王爷让她读书习武,让她随在身边东奔西征,闺中密友对她而言是陌生的词,绣花弹琴更与她无缘。若真要细细算来,她没有朋友呢,可今夜,不去思念王爷,她想交一个朋友了。

    她想——交这个有趣的曲拿鹤做朋友了。

    不管他是做什么的,不管他有什么好与不好的习惯,也不必理会自己什么身份,今夜,她只想交一个朋友,一个单纯的、愿意逗她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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