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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1)

    又两年后——

    元,大德三年,九月,大都。

    大都是天子所在,即使入了夜,城内依旧灯火辉煌,商铺明亮,摊贩夜市无数,就连远城的郊区,偶尔也会有些小摊贩聚集,自成夜市。

    掌灯时分,城外南郊某处华丽的水榭亭院,身着统一服饰的家仆动作整齐地在院中挂起灯笼。院内,楼阁重重,树木成阴,小桥水榭华美精致,榭上螭兽仰天,人工开凿的大片湖池中,波光迤迤。

    波光尽头处,是一处别致的厢院,但,奇怪——比起整个院中灯笼高挂,这个小厢院只在门上挂了一只灯笼,相较下显得阴暗许多。

    厢院内只有三间厢房,院中亦有亭台廊道,四周种满香草矮树,其中一间点了烛火,隐隐有人交谈。

    “小姐,九月壬子是皇上圣诞,王爷已差人送来礼服,看来是想带你一起进宫去。小姐,你这些月不爱出门,不妨去散散心也好……”

    啪!瓷杯被人狠狠扫落在地,女子虚弱的声音响起:“不去。”

    “王爷……”

    “长秀,什么时候你变成王爷的狗啦?”

    “长秀不敢。只是……”男子的声音迟疑片刻,才道:“王爷想必知错了,小姐,你又何苦难为自己……”

    “谁说我难为自己,滚!”女子的声音依旧虚弱,却夹了些不耐在其中。

    “小姐……”

    “滚啊!我为什么要去?我算什么?他……他要我去,我就一定得去吗?”

    女子——正是木默,起身走动,似万分烦乱,不由得狠狠踢翻木凳。

    “王爷差人来告,他明天会亲自来城南别苑接小姐过府。”长秀如实相告白天得知的消息。

    此处是鲁王在城外的别院,当时木默初见,十分喜爱此处的湖池水榭,鲁王也大方,将这院子记于木默名下。

    急绕的身影微僵,木默转身,眯眼道:“明天?皇上圣诞是……”

    “九月壬子,正是明天。”

    “好,好哇!”又开始急绕,嘴中念着好,双拳紧握在身侧,她垂头半晌,突停下步子吩咐,“长秀,我明天要出去玩玩,你备轿。”

    “……”

    “还不去?!”虚弱的声音中夹上……阴冷。

    “是。”低头暗叹,长秀不再说什么。有些事是容不得他多话的,但,他后悔,后悔当日为何不多注意王爷,不多看木默一眼,只顾着沉迷一招一式,才会造成今日……

    唉,王爷有错,但,王爷也有情,那个男人对木默所做的一切,他……同为男人,心底其实并不赞同啊。

    垂眼摇头,正要转身,蓦地,他停下步子,浓眉急遽皱起,两手慢慢滑向腰间的刀柄。

    窗外有人。

    木默已坐回桌边,缓缓倒了杯茶,轻啜一口,淡淡看了眼半掩的窗棂,对上长秀戒备的细长黑眸。

    “有人?”她勾起戾气十足的笑。

    “有。”

    “不管是谁,杀了他。”举杯抬向长秀。

    “是——”字音未落,长秀飞身从窗口跃出,长刀已抽出。

    未及,院中传来打斗声。木默将半盏茶水倒入壶中,摇了摇,垂下羽毛般秀美的长睫,脸上履着一层薄冷。

    等了半炷香,打斗声在院中。

    又等了半炷香,打斗声仍在。

    她眉尾抽动,眯起眼。

    长秀的功夫不弱,加上醉心武学,从某种程度而言武功比她还有胜上一筹,为何今日会费如此久的时间?

    走到窗边,院中交缠着两名男子的身影,高矮有些相仿,都是精瘦又高大的那一类型。长秀的弯刀一半扎入地面,他正徒手与那名男子对阵。那男子似有些不济,只瞧到他在躲闪。突地,长秀举掌推向他的腹部,男子手中不知做了什么,以拳对上长秀一掌,未等长秀回神,拳头竟化为掌力反扑向长秀。

    那男子嘿嘿笑了声,似颇有得意,见长秀滚到弯刀边,已抽起长刀摆出进攻的招式,不由跳后一步,摇手笑道:“长兄,是我,是我啊,你又不记得我了?”

    “……”长秀眯眼皱眉,脚步如飞,已向男子冲去。

    “哇……长兄长兄,你真的不记得我啦?这么快……呀……”男子不再接招,转身往厢房跑来,“长兄真是屦及剑及啊,鞋到,刀就到,我……哇,追到我身后来了……”

    屦及剑及?鞋到,刀就到?

    这个声音……木默心头微讶,目不转睛盯着跑向她这边的男子。

    他的脸有点脏,衣服上有些颜色不一的补丁,他的头发比长秀长许多,用布绳捆……呃,虽然不想这么说,但他的头发很像是随意捆起来的柴草,且正随着他的跑动飘起。

    男子并未冲进厢房,却开始绕着廊道打转,长秀追了一会,忽意识到什么,身形倏然停下,瞪着远远背光的男子,迟疑不决。

    这身形……这声音……这笑声……尽管看不清长相,他没由来却对这男子生出一股——怨气。

    没错,就是怨气,仿佛……这股怨气长年积累,已经在心头盘旋了很久很久,久到他这两年来多次对月发誓——

    “曲拿鹤,我说过,下次见到你,一定要教训你趁夜偷偷带走小姐的小人行径。”

    “哇,长兄,你认出我了,我真高兴,哈哈……啊,你干吗还拿刀劈我……喂喂,长兄,有话好说,我是客人耶……我……哇……”原本要冲上前来个“相见欢”的男子嬉笑一会,见长秀气势汹汹又冲过来,只得抱头飞窜。

    “你死定了,曲拿鹤。”

    不见他倒好,一见他,积了两年的怨气全出笼了。

    那夜——他打点好行李,返回木默的房前禀告,谁知人去楼空,只剩一盏半温的茶水。召来守卫质问,那群笨蛋居然一点声响也没察觉到。他查看四周,所有器物完好无损,树枝亦无折断痕迹,门未锁,木默应是从大门走出去。他在驿店四周查找过,实在找不到任何线索,遣散了守卫,他守在楼边,原希望木默仅是一时心情不好,出去透透气便回,谁知他守到月隐日升,才见木默满口酒气地回来,不告诉他去了哪儿,也不告诉他发生什么事。待坐上马车,又突然跳来车,将一块石子交给驿店伙计,说是留给姓“曲”的公子。

    曲?他可以猜到木默昨天和什么人在一起了,而且,待了一夜啊……想来就气,他虽怄气木默比他聪明,这些年却是拿她当妹子般看待,甚至……他都决定了,等木默嫁了人,他也索性在中土住下得了。这小子不知死活,竟敢把木默骗出一夜……不管为了什么,他绝不饶恕。

    “哇,这就是你们的待客之道?长兄,长兄,你休息……休息一下,我……我也要休、休息一下……”

    抱着廊柱打转,曲拿鹤大口喘气,不觉靠近厢房。

    房内,纤长的黑影投在地面,正缓缓移至门边。

    “长秀,住手。”

    轻柔的声音引来曲拿鹤回头,愣怔片刻,他低叫一声,跑向步出房的秀色女子,“木默,啊……总算找到你了,找对了找对了。”

    “曲拿鹤。”木默看他一眼。她背对灯火,让人看不清脸上的表情。

    “是我啊。”他倒没什么男女有别的意识,也不管夜黑不宜,很高兴地绕她走了一圈,“咦,你变漂亮了,好像有点不同……嗯,啊,你披着头发呢。”

    两年没见,她不但多了些韵味,更见秀美了。今夜她穿着宽大的绣袍,看不出身段,却意外地……让他发馋。

    啊,啊,他的三以原则……

    飞快跳后一步,他扬起笑脸,点点自己鼻尖,对上她的眸,“我啊,我这次是真的来这儿让你管吃管住的。”

    “这次,你又误吃了哪个官哪位老爷的宴酒,值得跑这么远躲……灾?”

    院内,拂尘亭中,木默招下人送来点心酒水,喝下人退开后,她倾头问身边的布衣男子。

    长秀收了刀,立在亭外,神色戒备地观望四周。

    曲拿鹤喝口茶,细细打量她。

    她将长发简单束在脑后,似乎没刚才那般娇弱慵懒。宽大的绣袍让她看上去纤细而……虚弱?

    他揉了揉眼,不觉得虚弱二字能用到这个矫健英姿的女子身上。听她话中似有讽意,他嘟起嘴开始抱怨:“木默,你根本不在鲁王府,害我找了五天才找到这儿。”

    藏于宽袖内的手微僵,垂下眼,见他拿起桂花糕塞进嘴里,她心头哼了哼,淡淡道:“不想住那儿。倒是你,怎会找到城外来?你……可有拿那刻有木字的石子让守城卫兵带路?”

    “没有。”他的头摇得非常干脆。

    她奇了,“……为什么?”

    “我多问问人就知道鲁王府在哪儿,干吗要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兵儿带路……啊,我不是骂……”

    “我知道。”听他这么说,她微微一笑,暂时忘了不快,“那你又怎么会找到城南郊外来?鲁王府的人告诉你的?”

    “嗯。”这次,他点头也干脆。

    “难怪……”她若有所思。她原本是住鲁王府的,在没发生“那件事”之前啊。自从搬来城南别苑,她已有半年多未踏进鲁王府了。叹气,她抬眼——“啊!”

    她小小受惊,瞪着突然放大的变形脸——塞满了桂花糕的胀大圆脸,“你、你靠这么近干……干吗?”

    “你有心事?”一边咽着糕点,还能一边吐字清晰,且一点桂花糕的粉沫也不落下,他吃东西的功夫……高啊。

    “还、还好。”她毫不掩饰地皱眉,拉离两人的距离,瞪他,“说吧,这次为什么跑到大都来避难?不过你放心,我会管你吃管你住的。”

    她戒备似的跳远让他有些暗惊,没细想,深吸口气重重吐出,他无奈苦笑,“我娘啦,这次是为了躲我娘。说来也奇怪哦,木默,这两年我被人误会的次数越来越少了,照理我娘应该高兴才对。可我娘居然说……说……”

    “说什么?”她问,语中竟有一丝期待。

    期待?自从“那件事”发生后,这世上还有什么值得她去期待?还有什么呢?

    长秀瞥了眼亭内,虽四下观望,耳朵却不知不觉侧向谈话的两人。

    “娘说……娘说她为我收拾了二十多年的麻烦,她烦了,说我已经二十四,应该娶一房媳妇管管了,最好让媳妇帮我收拾麻烦。我哪里惹麻烦啦,娘真是!”小小抱怨一句,他拈起两颗胡桃扣玩,“甚至还……还……”

    “还什么?”不觉走前一步,她追问。

    “还逼我,威胁我,说我若不在今儿新年娶一房媳妇,她就把以前推辞掉的县尹老爷千户老爷城外大地主刘老爷全部请来,让他们来收拾我。你说你说,这是一个当娘的会对儿子说的话吗?呜……我就知道,三个孩子中,她最讨厌的就是我。”“所以,你就……”

    “我就吓吓我娘,离、家、出、走。”

    “……”

    “木默,你真的会管我吃管我住吗?”起初他也没想一定要到大都来,在路上仔细想了想,武昌是不能去了,大哥神出鬼没的,难保不会逮到他。最远的朋友就是木默,既然要跑,这次就给他跑得远点,让娘干着急。

    “……你,打算离家出走到什么时候?”

    “不知道。等娘气消了我再回去。”他有些不知天高地厚地答道。

    “……你怎么知道你娘消了气?”她的眼神好……怀疑啊。

    “不知道,等我有想回家的念头,我娘的气应该就消了。”

    “……”她是没所谓,这儿不差他一人吃住,况且,他们是朋友呢。

    想到朋友,她笑了笑。

    这人的笑脸没变化呢,上弯两月弦,下弯上弦月,就连性子也没见成熟多少,大男人与娘亲玩离家出走的戏码,真……怎么说他呢,还是那么逗趣,甚至带上一点……疯颠吧。

    没变化吗?她低头看看自己的掌心,突地抬头问:“拿鹤,若你遇到很烦很烦的事,会怎么办?”

    “嗯?”他微讶地看她,也不问她为何这么说,爽快答道,“很烦的,就躲得远远的,不让烦人的事找到我。很烦很烦的呢,就表示我必须要解决它了。直接面对它,然后解决它,解决掉很烦很烦的事,就等于拔了眼中钉肉中刺,以后逍遥快活就任我自由啦!”

    “……”

    她低头沉默,让他误以为回答不够精准,看了眼长秀,视线再回到木默身上,他放下胡桃道:“好吧,木默,你有什么很烦很烦的事,我帮你解决。除了杀人放火奸淫掳掠。”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以此类推,他暂居人屋檐下,伸手帮忙也是应该。

    “不。”她突然抬头,视线盯着他,却仿若看得更远更深,“解决……解决……”

    直接面对它,然后解决它,解决掉很烦很烦的事,就等于拔了眼中钉肉中刺,以后逍遥快活就任我自由——这是他的处事态度吗?

    她交的这个朋友,真是值得呢。

    心头意识飞转,秀美红唇扬起极细微的笑,“拿鹤,你想不想吃更多的东西?皇宫的东西想不想吃?”

    “啊?”两声抽气,一声来自长秀,一声来自曲拿鹤。

    “小姐……”

    “你要带我进皇宫?”

    异口同声,四道目光聚在脸上。

    “对。”木默点头,“明天是当今皇上圣诞,宫里百官朝贺后,会有质孙宴,每年都有很多马牛羊猪肉,还有其他朝国进献的贡品瓜果,你想吃多少都可以。”

    长秀要阻止,拿鹤却叫起来:“去去去,我要去。”

    “行,今晚你好好休息,明儿一早我叫你。长秀,拿鹤的厢房收拾好了没?”

    “方才婢女回报,收拾妥当。”

    “好。”木默点头,缓缓步出亭,“长秀,拿鹤今日刚好,你陪他聊聊吧,我要休息了。”说话间,她轻轻咳了声,步伐有些虚浮。

    回头冲拿鹤笑了笑,步出拂尘亭,绣袍缓缓隐入漆黑的厢楼。

    掩了门,再无声息。

    亭中,低头喝酒的人眉心微皱,心有所思。

    她的眉宇间仍有骄纵狂傲,戾气仍在,却多了一些惊怕和……阴冷——那是两年前的她绝对不会有的表情。

    这两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她有了这么……落寞的神色。

    质孙宴,又名诈马宴,乃大元皇朝兴办,融宴饮、歌舞、游戏和竞技于一体的宫廷盛宴。

    时逢天子圣诞,文武百官朝庆祝贺后,各朝使节献上贡品,百官则纷纷下了朝堂,在宸庆殿玉阑楼换下官袍,穿上精致的质孙服,与天子共庆。

    “质孙”本是蒙古语,即汉人所言的“一色”之言,简言之,就是用一种颜色的布料制作的衣袍帽带。质孙服本是百官的常服,颜色式样也是春夏秋冬各不相同,却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特别是皇上赏赐的质孙服,意味着特别受皇上恩宠器重。

    大明殿是天子与百官共宴的场所,殿前的空地围出三匹马见方的台栏,是歌舞竞技的地方。而大明殿外的空地,则是身份地位略次的六品以下官员宴饮的地方,而其他大员随侍的仆从,也会聚集在此共宴。

    远远的白玉雕栏边,好奇探望的曲拿鹤拍打长秀,指指鱼贯从宸庆殿走出的官员,问:“你说的质孙服,就是他们那种全身红全身绿又全身青的衣服?”如果七个人并排走在一起,他会以为是彩虹呢。

    长秀没好气睨他,“你现在穿的也是。还有,别把帽子拿来下。”

    这小子真是没见过世面,居然打算穿一身补丁又破烂的衣服进皇宫。木默听后笑了笑,见他两人身形相仿,让他找件衣服借这小子穿穿。他不得不承认,这小子长得的确是俊俏,穿上他的鸦青质孙倒也过得去。

    给他配了一顶帽子,这小子好像耐不住热,没事就拿下来当扇子。瞧瞧,其他官员侍卫都侧目偷偷打量他们,多不得体,多不得体啊。

    暗暗左移三步,长秀将注意放在殿前的木默身上。他不认识这小子,他一点也不认识这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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