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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2)

    子榆好不容易熬到周日,可是她等啊等,都等不到慕风将孩子带回来给她,她又没办法联络到他,简直教她快急疯了。

    连着失眠了三个晚上,加上等不到孩子的焦急,她又气又急。周一,她早早起床等着要赶赴分行见慕风;要是见不到他,她也可以问到他的联络电话。

    十点多,慕风才走进总经理室,正要打电话给子榆跟她解释昨天没带欢欢回来的原因,谁知电话才拿起,就见子榆怒气冲冲地走了进来。

    “你到底什么意思?为什么没把欢欢带回来?你晓不晓得我每天想她、等她,等到天亮?”

    慕风放下电话,把办公室门关好,然后泡了一杯热可可,放在她面前。

    “对不起,是我的错,孩子我已经送到幼稚园了。”

    “你不守信用,太过分了!”她怒咆。

    “我们去香港迪士尼玩了两天,周日才回来。我看她太累了,才在今天早上赶回来,我没留你的电话和手机,所以联络不上你。别气了,喝杯可可吧。”他心平气和地说。

    子榆不经意地望了那杯可可一眼,却惊在原地。

    那只白色磁杯盛装着的巧克力色的热可可,看来是如此眼熟,往事不由得重回心头——

    那是一个下着雨的夜晚,她那喝醉酒的父亲回到家,跟阿嬷要不到钱,拿起扫把就要打阿嬷,她当时不知哪来的勇气,拿起水果刀就往父亲手臂上奋力刺去,父亲开始追打她,她听到阿嬷大喊:“快跑!子榆快跑!”她遂夺门而出;她跑到菜市场去,躲在一个角落大哭。

    慕风和老羊当时刚去飙车回来,听到哭声,慕风闻声找到她,马上找了一间饭店安顿她。

    那一夜,为了能离开父亲,她要慕风带她走,然后在那个下雨的夜把自己给了他。

    那一年她十八岁,和二十三岁的慕风骑着机车到处逛,逛累了就住饭店,直到七天后,慕风把钱都花光了,他们才回到基隆。

    她那醉醺醺的父亲在得知她的下落后,立刻一状告到法院。她很清楚他心里的盘算,他是想借机海捞慕家一大笔钱;为了不让他如愿,她怎么都不肯承认和慕风发生了关系,在法庭上她只是避重就轻地说和慕风一起出游。只是,天不从人愿,慕风的官司都还没落幕呢,她就发现自己怀了孕。慕家为了平息这场风波,遂答应慕风娶她,她的父亲也拿到了他要的一大笔钱。订婚的时候,子榆永远忘不了慕风的奶奶看她及她父亲那鄙夷、不屑的眼神,让她羞惭得无地自容,仿佛她全身上下充满一种永远洗不掉的低下污秽,不论自己怎样在功课上或是各方面下工夫,多么努力不让人看不起,都在慕风奶奶那轻蔑的眼神里碎成一片片,她的自尊在和慕风订婚那天就没了,甚么都不剩了。

    原以为就算没了自尊,但至少可以远离她父亲。可她和慕风未婚有子的事在镇里传得沸沸扬扬,有的人在她背后对她指指点点,也有人当着阿嬷和她的面谈论着,因为不知该如何是好,她也只好装作无所谓了。

    只是,看着他替她挑礼服选喜饼,她忍不揍怔怔望着他开心的脸,扪心自问:真要结婚了吗?

    何以他们两人会走到结婚这步田地?

    当年她的确是喜欢他的陪伴没错,因为他总是像太阳照耀大地一般那样自然而然地对她好,大方支持她做的每一件事,除了嘴里经常嚷嚷着要追求她让她很不习惯外,他其实从不曾勉强她任何事。

    其实她一直都知道,被父亲殴打逃家被他发现那一晚,她哭着求他带她离开那个让她痛苦万分的家,她心里清楚是自己利用了他对她的好;她天真地以为用自己的身体报答他,两人便互不相欠;谁知后来竟演变成两人奉子成婚,实在是万万想不到的结果。婚前,她心里总觉得这样的结局太荒唐,甚至觉得自己拖累了他,因为内疚、忧虑和那种说不出来的荒谬感,让她怎么都开心不起来。

    慕风发现了之后,执意要带她出去走走。坐在他的奔驰汽车里,她以一种再认真不过的语气问他:“在我们还没正式结婚以前,你还可以反悔,真的!如果你现在不想结这个婚,我不会怪你。”

    他转头看着她,眼神中有着她很陌生的认真。“你后悔了?”

    她沉吟了片刻,喃喃说道:“我不知道。”

    他拍拍她的肩膀。“好啦,快别胡思乱想了,我们连宝宝都有了,当然要结婚,不然宝宝该怎么办呢?”

    宝宝?

    她真的有办法当一个宝宝的妈妈吗?

    慕风看她秀眉微蹙,对她一笑。“好啦,如果想这些事让你不开心就别想了,我带你去一个有趣的地方,你一定会感到很开心的。”

    她看着他的眉眼。世上真有那种地方吗?

    “相信我,你也会喜欢那里的。”

    车子开进一条狭小的产业道路,沿着蜿蜒的山路,他们来到一处被梧桐树包围的一栋小木屋。

    她转头看着慕风。“这是……”

    他还来不及回答,屋里一只黑得发亮的大狗就朝他扑来,吓得她惊呼一声。

    “别怕!它叫黑龙,我们熟得很。”慕风拍拍那只过度热情的狗儿,还不忘转身跟她解释。

    “黑龙,外公呢?”慕风问。

    狗儿象听懂了他的话,往屋内狂奔。

    子榆跟着慕风走进屋去,只见窗明几净的屋里有人声音宏亮的唱着英文歌,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肉香。

    不久,一名顶着一头凌乱白发、戴着耳机的老公公从里面走了出来,一双精锐的小眼睛看了看慕风,又看了看子榆。“小子耶,你带这丫头可来得真是时候,我刚炖了一锅红烧牛肉,还做了十来个馒头,你这小子可就及时现身了。”

    “我鼻子灵嘛。”慕风回了一句,转身看着子榆。“这是我外公。”

    子榆第一眼就对慕风的外公感到十分好奇,他看来不仅精神奕奕,而且那张似笑非笑的脸和慕风十分神似。

    不知怎地,她很自然地就唤了他一声:“外公。”

    听到这个漂亮的小姑娘唤他外公,老人家心里觉得十分有趣,望着慕风的眼睛闪着顽皮的兴味。“她叫我外公,说!小子你是不是好事近了……”

    “再两个礼拜我们就要结婚了。”慕风答。

    “唔。”老人家简短应了一声,没再说什么。不同于别人的大惊小怪,他的反应平常得像是他们要结婚是件天经地义、再正常不过的事那般。

    “漂亮的小姑娘,咱们的午餐就让它在炉子上多炖些时候,现在没什么事,不如咱们去喝杯咖啡?”

    与其说是询问,还不如说是指令。慕风的外公秦青云领着他们往客厅旁另一个房间走去。

    当子榆看见挂满四面墙、各式各样的咖啡杯时,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因为那琳琅满目的杯子实在是太壮观了!

    青云解释道:“慕风的外婆喜欢收集瓷杯,四十几年的收藏都在这四面墙上了。”

    在慕风和子榆听来,总觉得老人家话里有很深的思念和感伤。

    慕风弯腰拿出咖啡豆,然后转身从柜子里拿出外公和自己的杯子。

    “外公,子榆要用哪个杯子?”

    “让她自己挑啊,墙面上的都可以,看她喜欢哪一个,挑到的杯子就是她的了。”

    “喔,外公,不行!这些都是很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尽管不能很确切知道这些杯子的来处,可是子榆仍然可以看出所有杯子都是质地很好的瓷杯。

    “怎么不行咧,再怎么富有纪念意义,还不就是杯子。就当我替慕风外婆送给孙媳妇的见面礼吧,快去挑。”

    “可是……”

    慕风拉着子榆。“我外婆会很高兴她的杯子有了新主人,你就别推辞了,快挑一个。”

    子榆只好站起来,一面墙一面墙慢慢看,最后她看上一个纯白色郁金香花苞模样的咖啡杯。

    慕风帮她把咖啡杯取下来。

    当秦青云看见她挑到的那只杯子时,忍不住惊奇地望了子榆一眼。

    慕风发现外公异样的神情。“怎么啦?外公。”

    “喔,没什么,我只是要说子榆真有眼光,那个杯子正是你外婆最喜欢的杯子。”

    “喔,不好意思,那我再换一个好了。”

    “不、不,不要换,它是你的了。”

    “可是这个杯子对你的意义一定很重大。”

    “是很重大。不过,”秦青云抬眼望了望慕风,再看看子榆,“丫头啊,你告诉我,你是不是正为了什么事不大开心?”

    子榆原想否认的,可是看着外公那炯炯如炬的眼,觉得自己瞒不过他,遂坦然承认:“是。”

    慕风讶然转头看着她。

    秦青云对她一笑,笑容有几分淘气,眼神却是温暖的。

    他说:“你猜怎么着,为什么慕风的外婆特别喜欢收集咖啡杯?”

    慕风和子榆面面相觑,一脸困惑。

    秦青云接着说:“因为她认为人的心情就像杯子,杯里也许装了冷开水,也许装了热咖啡,装着的饮料你喜欢的就会喝完,不喜欢的也许放着,也许倒掉;但不管怎样,杯子都不该随着盛装的东西而改变,所以她特别喜欢这个含苞待放的白色瓷杯,还特地替它起了个名字呢。”

    “哦?什么名字?”慕风听得有趣,忍不住问。

    “白色的瓷杯。”秦青云一本正经的说。

    闻言,慕风笑了起来。“拜托!这算哪一门子的名字?它本来就是白色的瓷杯啊。”

    子榆望着外公。“我想,应该是仁慈的慈,悲悯的悲。白色表示纯洁和希望,外婆是借着瓷杯和慈悲的谐音取这个名字,有自我勉励的意思。外公,是不是这样?”

    “嘿!对!就是这意思。真是英雄所见略同,这个杯子还真是非送你不可了。”

    闻言,慕风马上阻止外公。“外公,既然这是子榆第一次用这个杯子,我们别让她喝咖啡。”

    “为什么?”秦青云不解。

    “因为你煮的咖啡又酸又苦,不适合拿来当第一次嘛。”

    “咦!”

    慕风继续解释:“第一次当然应该装最喜欢喝的饮料,因为这铁定会成为一个天长地久的回忆,当然要充满甜蜜才对嘛。”

    说完,他又蹲下来,在矮柜里翻找,最后拿出一罐可可粉,像个孩子般诚挚地看着她。“喝可可好不好?”

    他都替她未来的回忆这样仔细算计好了,她怎么舍得辜负他的心意?

    遂答应他。“好,就喝热可可。”

    他满意地听着她的答复,认真地替她调着可可粉,表情慎重得像在进行什么重要仪式般。

    是因为他的表情,她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已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这个男人……

    眼前似曾相识的情景,一样的纯白色瓷杯,一样散发着温暖香气的热可可,她的视线突然变得模糊。

    算她怕了他。

    不管任何时候,她当下有着什么不快和痛苦,他总有本事模糊她的焦点,拉着她走出情绪的风暴;也因为明白这一点,她不敢靠他太近,因为她深切地知道,每次要离开,都会变得更加艰难。

    “快喝吧,可可要冷掉了。”他的声音温醇,像冬天里温暖的炭火,不自觉想靠近,那样恬适的温暖最能让人松了戒心。

    她拿起杯子,慢慢啜饮着热可可。

    “心情好多啦?”他眼里洋溢着笑意。

    “这么多年了,你泡的可可还是这是好喝。”

    他笑着接受她的赞美。

    她忽然有些感慨。

    这样的场景真是奇怪。他既是她分居中的丈夫,又是她的老板,在他的办公室聊着彼此间的共同往事,而她其实应该义正严词地和他划清界线才对。

    可他好整以暇地替她泡了杯可可,就瓦解了她所有的武装,只是,一旦她不对他发脾气,她突然就慌了。

    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他,她总不能再爱上他一次……

    是的,她不能。

    她必须彻底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

    “慕风,我想请你帮我最后一次。”

    “你说。”

    “请你签字,我们离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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