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你还有什么话好说?”张岚岚坐沙发上,冷冷地看着跪自己面前一男一女,面上表情是冰冷,心中却仿佛被万箭穿心,一滴滴往下滴着血水。[四*库*书~小说网siksh]
她强迫自己不要把眼光移开,哪怕再痛苦也要睁大眼,睁大眼看看这个禽兽不如男人,看清楚自己究竟犯了怎样错误!
“不……不,我不是故意,放过我吧,岚岚!”男人那张英俊脸庞已经由于惊恐而变了形,苍白脸色搭配着苍白话语,赤身裸|体精干身躯上满是汗水,毫无自尊可言哀求神色看得她一阵反胃。
“不是故意?”张岚岚气得发抖,手上枪指着床上那对狗男女,气极反笑,“你们我家、我床上抱成一团,你居然好意思说不是故意?!”
男人脸上滴下豆大汗珠,眼珠滴溜溜乱转,一眼落身旁同样赤|裸女人身上,顿时灵光一闪,大叫起来:“是她!是她给我下了药!是她迷惑了我!我不是有心,岚岚,我那么爱你,怎么可能跟别女人有什么关系?你一定要信我!”
张岚岚一愣,还没来得及反应,那女人便已经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向男子,脸色铁青,全身也不知是怕还是吓,尖声叫道:“陈澜,你还是不是个男人?连这种话你都说得出来?!贪图我时候那么多甜言蜜语,到了如今却把脏水全都泼到我身上来!做人无耻也要有个限度!”
张岚岚冷冷地看着眼前这对男女互相攻讦,一股荒谬感觉油然而生,心痛得几乎麻木,却又觉得那么可笑。
是啊,多么可笑!枉她还自认聪明无比、洞察人心,却怎么没瞧出来自己原打算托付终生人竟然是如此胆小如鼠、卑鄙无耻?!
她是个孤儿,从小孤儿院长大。但跟那些煽情小说里面写不同,她从来没有得到过亲情,也就从来不曾渴望过亲情,说什么期盼有朝一日能够找到自己亲生父母或是血缘亲戚事情,那是一次都没有过。她所孤儿院是政府公办,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人员既不热情也不冷漠,一起成长孩子们也都听话懂事,这样环境里很难出现什么以大欺小事情,她跟其他孩子们之间感情不深不浅,遇事会互相帮助,却没有到两肋插刀地步,她,张岚岚,就这么平淡无奇地长大了。
唯一不如人意地方是孤儿院经费有限,她童年自然也就不可能过得多么富足,仅仅能够保证温饱罢了。而且九年义务教育结束以后,她便再也没有钱继续上学,只能出来社会工作。然而即便如此,她性格中那种不服输性子却从来没有妥协过,她也从来没有停下过奋斗脚步。没钱上学,她就自学,然后一边打工一边攒钱,自费参加了各种补习、培训,学习了许多知识。攒够了钱以后,她就自己开始做生意,从一开始路边摊到后来小公司,慢慢一步步发展,聪明头脑和丰富知识双重作用下,或许她天生就是个做商人料,到她三十多岁时候,便已经是一家全国知名企业老板了!
功成名就之后,她终于有了时间和心情来考虑自己终身大事。她是孤儿,所以加懂得家庭重要,虽然不冀望什么父母亲朋,但却极渴望能够拥有一个自己家庭。尤其是三字出头以后,她愈发地感到了一个人疲惫与孤独。
想要找一个人分担自己乐与痛苦,闲暇时候不再一个人待家里愣愣发呆;不想再海边一个人踟蹰独行,羡慕地看着那些成双成对情侣们亲亲爱爱。她很想有人能够陪着自己到老,很想能够亲眼看着自己血脉一天天长大,再开枝散叶。因此,她开始努力去寻找自己有缘人,并且自以为已经找到了那个人,然后便一心一意企盼着一个温暖幸福未来。
然而没想到,这一切却原来全都是假!寄托了自己全部希望和未来所谓“良人”,却带着陌生女人他们俩曾经甜蜜窝中翻云覆雨,然后被她捉奸床!
他怎么能够!怎么能够自己付出了一切,全部感情和全部金钱之后,这样践踏她真心、她尊严?!
这个公寓还是她掏钱买,也曾经跟他这里度过了许多“甜蜜”日子,如今却成为他和别人秘密爱巢。一想起她也曾经那张床上躺过,她就觉得脏,从内到外脏!
她恨,恨到了骨子里!因此被怒火冲昏了头她不假思索找出了偷偷买来自卫手枪,将那对狗男女堵了床上!因为太过渴望幸福,这种渴望已经深深根植自己骨髓里、镌刻自己灵魂深处,几近于病态,所以她绝对不能原谅他背叛。
他可以骗她钱,但却不能欺骗她感情!
是,她承认,她对感情有着非同一般洁癖!
认识人都说她性烈如火,她以前一直不以为然,但现,熊熊烈火她胸中燃烧,她几乎克制不住想要毁灭一切冲动。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她不是个大度人,她睚眦必报,何况这个男人是令她心碎成灰!她要报复,要亲手报复,否则这团火必然会将她焚烧殆,便是死了也不会心安!
这么想着,她握枪手忍不住颤抖起来。从小就是孤儿她非常缺乏安全感,所以才会有钱之后便设法从黑市购买了一支黑枪,并且苦练了枪法,以备不时之需。只是没想到,所谓“不时之需”竟然会发生这种情况下。
“不……不要!不要杀我!!”男子看到了她眼中决绝,相处多时他自然明白这代表着什么。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她就是这么刚烈性子啊!自己怎会招惹到这么一个要命煞星?!若是早知道会有今天,他就不该贪图她钱财而跟她一起!
然而他再也没时间和精力后悔了。只听“砰”一声巨响,乌黑枪口冒出一丝白烟,而男子头上则像是西瓜一样爆裂开来,豆腐脑似脑髓飞溅而出,喷洒床上,甚至落到了一旁女人身上。
“啊——”女人惊恐万状地惊叫起来,整个人都陷入了疯狂,也不知从哪儿来力气,从床上跳起来,全|裸|着身体便冲出了门口,翻着白眼,一路狂奔而去,对身上溅到鲜血和脑髓视而不见。
张岚岚终于冷静了下来,无言地凝视着鲜血渐渐渗透了床单,尸体慢慢冰冷……
半年后。
“咚”一声,法槌落下,法官威严声音响起:“犯罪嫌疑人张岚岚,犯故意杀人罪,家中杀害被害人陈澜,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以三年有期徒刑。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以及从未有过刑事记录,和平常社会行为端正,缓期两年执行……”
张岚岚平静地站被告席上,聆听着法官宣判。
杀了陈澜之后,她就去警察局自首了。杀人偿命,可如今只判了她三年有期徒刑,她已经很知足了,并没有别想法。但她一点都不后悔自己报复行为,如果时光能够倒流,重来一次话,她仍旧会选择亲手了结这段恩怨,只是,或许不会再使用杀人这种极端方法了吧……
那个女人结局,后来她也听说了,据说是疯了。想来也是,目睹了那样冷酷可怕杀人现场之后,连她这个施暴者都曾呕吐发烧,医院住了一个星期才痊愈,何况是全无心理准备人?只是她同样并不对那女人抱以同情心,打算做第三者横刀夺爱那一刻起,她就应该有了会被报复这样觉悟。做错了事情就该受到惩罚,而疯了就是那个女人应得报应!
很,法官宣判完毕,张岚岚被庭警带了下去,办好了一切手续之后,重获得自由她便缓缓走出了临时看守所。
室外强烈阳光下,她忍不住眯起了眼睛。这半年来她心情都处于灰暗之中,而且杀人犯也被严格看守着,她并没有太多机会看到外面阳光,所以才出来那一霎那有了些微不适。不过一切都会过去,不论是怎样过往,她坚信,没有迈不过去坎儿。就算一切都回到了原点,她必须从头来过,但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不是么?
她深深吸了口气,坚定地迈出了步伐。
这时,一辆黑色sv飞地开了过来,跟她擦身而过那一霎那,只听“砰”一声,她突然觉得心口一凉,下意识地低头一看,却看见胸口正中位置,一个血眼渐渐扩大,汩汩而出鲜血很便浸湿了她衣衫。随即,她身体一软,倒卧了地上。
http://www.muxiyu.com</P>
她失去意识之前,后冒出一个念头竟然是——
这就是中枪么?为什么一点都不痛呢?
两天后。
躺重症监护室张岚岚依靠着氧气罩艰难呼吸着,然而即便还有着呼吸,她自己却有一种奇怪感觉,她已经不行了!
就刚才,负责侦办这个案子郭警官告诉她,开枪人是那女人家人花钱请来职业杀手,因为她逼疯了那个女人,所以他们也不想让她好过!
那种荒谬感觉再次浮上了她心头。所谓天理昭彰、报应不爽,因为她之前种下因,导致了现果,因果报应、天道循环,就是这样吧?
这一刻,她终于心中有所了悟,然后,嘴角含着微笑,她头轻轻侧到一旁,仿佛睡着了一般。
“嘀——”监护仪上心电图变为了一条直线,一旁早已有所准备医生们围拢上来,仔细检查了一番她生命体征之后,向着郭警官摇了摇头。
这么重伤,能够拖到现已经很不容易了,即使继续活下去也是痛苦,早走倒不失为一种幸福。而此时,张岚岚床边,没有一个亲人,只有医生、护士和警察,带着深深遗憾,她终是没能找到属于自己幸福,孤零零走完了这一生。
--------------------------------
为写这一章,渺渺查了些资料,此与大家共享,也免得有朋友说渺渺忽悠人!
先说说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恶劣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什么叫做情节较轻故意杀人罪呢?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处3年以上1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防卫过当故意杀人;
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被害人刺激、**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激愤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帮助他人自杀杀人;
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
根据本文设定,张岚岚犯罪属于第三种,因此渺渺认为可以引用第三种定义来量刑。当然,渺渺不是法官,也没有任何法律专业知识,纯属推测而已,希望学法律朋友们不要较真,当小说看看就好了!
下面再来说说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刑罚。由特定考察机构一定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考验期间内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一种制度。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以上说明,仅供参考,若有不同意见,敬请保留!本文毕竟是小说而不是纪实文学,太过较真于自己、他人都无益,谢谢!
http://www.muxiyu.co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