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1)
岁月如梭,悠悠不经年。
四个春秋过去,任十美和焦俏都长成十八岁少年了,一个是俊美无俦,宛如月神临世;一个是艳若蔷薇,美丽又多刺。
这两人已经成为烟城最亮眼的风景。
当然,还有他们那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赌约——谁先赢一百场,对方便坐上大红花轿,“嫁”入胜者家门。
烟城的男女老少都在赌,任十美和焦俏,到底谁会成为最后的胜者?
这股旋风不仅吸引了全城参加,即便是外地人,听见如此有趣的事情,也忍不住要凑上一脚。
于是,参与下注的人越来越多。初始,任十美连输十场,他的赔率就笔直上升到了一百倍,也就是说,大家都看准了他要输,谁赌他赢,万一、不幸、倒楣地让他走了狗屎运,成了胜利者,那赌他一两银子的人,可以得回百两彩金。
而焦俏……没办法,这位大小姐实在太强悍了,大家对她都有十成十的信心,所以她的赔率只有小小的一比一。
焦俏为此而得意了好久。
任大公子出人意料地没有太大的反应,每天照样过他的日子,该读书就读书、该练武就练武,但他开始参与了任家的生意。
从第十一场比赛开始,打和的情况出现了,不得不说,这让很多人吃了一惊。
而后随着时光流逝,他们越来越常打和,一直赌到现在,任十美和焦俏的结果是六十比七十五,也就是说,在这近乎无止尽、啥都可以拿来比的题目里,任十美总共赢了六十场,而焦俏则胜得七十五回。
从表面来看,焦俏获胜的机会是大胜于任十美的。
但在他们的比赛中,头一年,都是焦俏赢,或者打和,任十美是以挂零的姿态一直持续到第三年,才渐渐扳回局面。
直到最近三个月,焦俏已经没再赢过他了,至多是打和。
这说明了什么?
任大公子一直在进步。当然,焦俏也没有退步,相反地,在与任十美的比赛中,她始终努力向前,只不过,任十美的进步程度已经到达人神共愤的地步。
焦俏很不甘心,自己怎么可能输呢?
但她心里又有一丝甜,他好厉害,强悍到让她有时面对他,心里会有那种砰砰乱跳的感受。
这个男人怎会这样强?她发觉自己的目光越来越离不开他。
当然,她才不会告诉他,在他面前,她已经习惯摆高姿态了。
可好几次午夜梦回的时候,她不知道为什么,梦见了他。那时,他们不是针锋相对,他会对她笑,对她说很温柔、像蜜一样甜的话语。
作了这种梦的第二天,她都会很高兴,成天笑得合不拢嘴。
她没有把这个小秘密告诉任何人,包括任十美。
但她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晚入睡前,偷偷地默念他的名字十遍,期待他夜夜入梦来。
这种情况真奇怪,像入了魔似的。
可她却深深地沉迷于这场莫名的、又让人无比欢喜的游戏中。
今天,又轮到她出题了。她骑着马,直奔任家庄。
任十美看见她,便是白眼一翻。
“你很慢耶!”他都等了半个时辰,被太阳晒到快昏倒啦!
但他家就在身后,很奇怪,等累就该回家休息,偏偏没看见她,他就是移不动脚步。
他不想承认,自己其实很期待她每回的造访。
“我们约的是午时,现在巳时都还没过,我哪里慢了?”迫不及待的又岂止是他?她更在乎这每回的相处,所以她早到了。
却想不到,他居然比她更早。
这是不是说,他比自己表现出来的更在乎她?
他脸热了下,强辞夺理。“与人相约,提早一刻钟到是礼貌。”
“我听你在唬哢。”
他从下人手中接过马缰,跨马而上,与她并骑。
“是不是唬哢,你自己回去问你爹,昨晚大家去倚香院,是否都提早一刻钟到达?”
“倚香院?!”她柳眉飞了起来,漂亮的凤眼眯出一丝危险。“你居然去逛青楼——”
“那是谈生意。”他赶忙解释。“我们除了喝点酒、听几首曲子外,其他什么也没做。”
“哼!世界上会有不偷腥的猫?”她其实是相信他的,至少她知道,她爹不会蠢到带着未来女婿去风流,但嘴巴上她就是不饶人。
“我们真的什么也没做。”
“你们若真如此清白,昨天我要求跟爹一起去的时候,他怎么拒绝我?哼哼哼……”她喝了好大一缸的陈年老醋。“这里头必然另有内情。”
“什么内情,不过——”
“少爷!”一个娇滴滴的声音突然追过来。那窈窕的人儿跑得气喘吁吁,直到任十美跟前。
她向焦俏盈盈福了一礼,焦俏皮笑肉不笑地对她挥挥手。
“好久不见,惜春。”对啊,隔了整整十五个时辰又三刻钟。焦俏还以为自己运气要转好,从此不用和惜春相看两相厌呢!谁知……命中注定的魔星是甩不掉的。
“呵呵呵……”惜春掩着唇轻笑。“我们不是前天才见过面?焦小姐真健忘。”
“是吗?”焦俏浑不在意地挥挥手。“我想你特地、大老远追出来,必然有重要大事找你们家少爷吧?快去、快去。”
焦俏调转马头。不知道为什么,从惜春追出来的那一刻起,她一直有种芒刺在背的感受。
“谢过焦小姐。”惜春又福了一礼,这回焦俏连个眼神都懒得回她了。
任十美对她俩之间的恶劣关系也是无力,不过惜春服侍他久了,他对她虽没其他企图,却也不再如开始时那般排斥她。
毕竟,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呢!
“你有话,怎不趁我还在大门口时说,非得我走了,你才辛辛苦苦追上来?”瞧她跑得满头满脸汗,发辫都散了,一身的狼狈。就算他们是陌生人,只要他是男人、她是女人,这瞧着心里总是别扭。
“是大夫人让我来的。”得了,这边抬出他娘了,任十美还能再说什么?
“娘让你来干么呢?”
“大夫人说,秋老虎虽强,但一入夜,气温就会急转直下,让少爷多带几件衣服傍身,免得受凉生病。”她送上一只小包袱。
任十美的脸红得像刷了层红漆。这送衣就送衣嘛!但干么用碎花小布的包袱?上头还熏了清冽的花香,他一个大男人带着这玩意儿上街,面子都丢光了!
“少爷别介意,奴婢一时找不到少爷的绸巾,才拿自己的先顶着用,但里头保证是少爷的衣服。”惜春一边解释,一边楚楚可怜看着他。
任十美被她瞧得头皮发麻,但那个花包袱对于一个男人的面子,损伤实在太大了。他颤抖着手,就是伸不出去把包袱接过来。
“少爷,”惜春娇嗔地跺脚。“你不接包袱,我回去会被大夫人骂的。”
“我娘那么宠你,哪舍得骂你?”最后有麻烦的只会是他,她保证没事。
“那少爷是讨厌我,才不想接包袱喽——啊!”
“啰哩啰嗦干什么?一只包袱而已,你懒得拿,我替你带了。”却是焦俏凌空一掌,将包袱吸入掌中,挂在马鞍边。“如果无事,可以走了吧?”
惜春没说什么,但低垂的眼里却闪过了一丝不忿。
每次都这样,只要她跟少爷亲近一点,焦俏就来搅局,真是个讨厌的人。
她已经忘了,焦俏曾经救过自己,他们是名副其实的未婚夫妻,而她不过是个看不清现实,硬要横插一脚的第三者。
“那我们走了。”任十美和惜春招呼一声,马鞭在马臀上一抽,和焦俏并排,冲上了官道。
“少爷——”一会儿,惜春又急慌慌地追上来。
任十美和焦俏没辙,只得再次停下马。
“你又有什么事?”任十美头很痛。好人莫非真做不得,这惜春一缠他便是数年,都跟她说了,他对她无意,她只道一生唯愿报恩,别无他求,让他是……唉,狗咬刺猬、无处下口啊!
“大夫人交代了,少爷昨天才喝醉,今天切莫再过量了,尤其……”惜春红着脸,欲言又止半天才道:“销魂窟虽好,却蚀人骨髓,让少爷能不去,最好就别再去了。”
“娘搞错了吧?”他有些紧张地瞥了焦俏一眼,见她并无恼色,才稍稍放了心。“昨天喝醉的是爹,我可是清醒得很。”
“可是——”惜春还想再说。
任十美已经没耐烦地打断她。“总之,我的事我自有打算,你不必再说了,回头见。”
他拍马,招呼着焦俏,两骑如尘,倏忽远去。
这一回,不管惜春怎么喊,他都不再回头了。
惜春气恼地绞着手绢。为什么不管她如何努力,少爷的眼神都不曾落在自己身上?那个焦俏有什么好,粗鲁野蛮,长相也没比她好多少,但少爷就是喜欢她,难道就因为焦俏有一个好家世,而她只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
她不甘心,咬着唇、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是真心喜欢少爷的,为妾为婢,她都不在意,她只要少爷把一点点爱放在自己身上,这要求很过分吗?
眼一眨,泪水滑落脸颊,她不会放弃的。
打从见到少爷的第一眼时,她就喜欢他,这份感情随着每日的相处逐渐加深,她爱他入了骨,一定要得到他。
她下定决心,不择手段也要获得任十美的心!
任十美和焦俏进城,先找了家酒楼坐下来吃饭。
点了菜,她便开始把玩他那只喷香又精致的小包袱。
任十美不知道为什么,心头像吊了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的。
他跟惜春根本也没什么,不过是主人和奴婢的关系,比清水还要清白,可在焦俏戏谑的目光下,他莫名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什么天理不容的坏事。
“其实……那只是我娘太担心我了,这个……真没别的意思……我们……我是说……”他很想解释清楚,却不知怎么回事,舌头像打了结。“我跟她……唉,焦俏,你明白的,是不?”
“明白,怎会不明白。”她把包袱抛上抛下,耍着玩。“不过是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得以身相许嘛!这种事戏文里见多了,也属正常。”
“我发誓,我对她绝对没有那种企图。”要说心里有没有喜欢的人,他还不太清楚,但论到在乎一个人,那非焦俏莫属。
他喜欢看着她,和她一起玩闹、谈诗论文、比赛做生意,以较量为由大打出手,甚至为了一场输赢争得面红耳赤……只要是跟焦俏在一起,不管做什么,他都觉得格外有趣。
这是爱吗?他还没有深刻的体悟。
但他敢对着老天发誓,他对惜春是完全没有意思的。
“你没有,不保证别人没有。”玩腻了,她把包袱扔给他。
他像接到一块烫手山芋般,赶紧又把包袱拨回她手上。
“我知道她有心机、有手腕,很想坐上任家少奶奶的位置,但我已尽力拒绝,我娘甚至说了,要收她做干女儿,可她偏不要,宁可给我做丫鬟,我有什么办法?”
“有小姐不干,却愿意给人使唤,啧啧啧,看来她对你用情很深啊!”她又把包袱抛回去。“你自己的东西自己收好,难道要我帮你背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