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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三口(同人文)第一话(上) by 饭饭粥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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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在前头……

    本文为同人文(衍生文?)

    以本文向<一家三口>原作者痞子潘大人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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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只要是作文课要写关于我的家庭的题目,我一定是这么开头。

    我的家,一家三口。

    一家三口,不同于一般的爸爸、妈妈、小孩,在我家里的一家三口,指的是爸爸、我、弟弟三个人。

    我家没有妈妈,在我升上小学之前,妈妈就因病过世了,别提我自己对妈妈的印象不深,当时才三岁的弟弟更是连妈妈的长相都记不得了。

    不过我并不因此感到难过,我们家里没有妈妈在,可是爸爸给了我们更多的爱,弟弟小忠跟我的感情也很好。

    虽然我在今年满了二十岁,早已不再是需要写作文的年纪,但我依然老用一家三口来叙述我们家,在家做菜总是三人份,出外吃馆子订位也一定是三个人。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这个家,曾经在两年前填写大学志愿时,爸爸问我要不要到外县市就读,那时我用鼻子轻哼了一声,说,要是我不在家,谁煮饭给你们吃啊,然后爸爸就摸摸鼻子逃走了。

    妈妈走的早,爸爸又要赚钱养家,想当然的从小开始家事就是落在我的头上,先不管弟弟长大后能帮多少忙,至少煮饭洗衣这类日常家庭煮妇的工作,大多都是由我一肩扛起的。

    要是我真的到外县市念大学,这对连荷包蛋都不会煎的父子要靠什么过活啊?

    爸爸跑得快,没听到我后头一连串的抱怨攻击,当时十五岁的小忠只好让我拉着耳朵碎碎念,说他们两个明明是君子远庖厨,却一个比一个挑嘴,偶尔我没时间让他们吃外卖时,老是抱怨外头食物又油又腻又难吃,我就这么抓着小忠抱怨,他也只好一边陪笑一边夸赞是我手艺好,才让他和爸的嘴被养得这么刁。

    就这样,我选择了离家最近的大学,依旧住在家里,照顾爸爸和弟弟的生活起居。

    其实……我,没说实话。

    放心不下他们两个生活白痴,这虽然不是谎言。

    但是,那也不是唯一。

    「小亮,晚上有没有空?今天要跟日应系连谊唷。」染着一头金发的同班同学阿强凑到我的身边,用他自以为是悄悄话的宏亮音量问我。

    我没笨到在教授转头过来看这里时回话给他,当他在自言自语,只是笔尖很快的在笔记本上写道:没空,我要回家煮饭。

    「厚……你不要这么贤慧好不好,这样我都会想把你娶回家了!」阿强也看到教授转头了,音量稍稍节制了点,但仍然让附近几位同学听到,有人不小心就笑了出来。

    是啦是啦,我早就知道自己在学校的外号已经是贤妻良母了,每天一放学就跑市场买菜,烧饭洗衣样样来,别说一般不做家事的男生比不上,现代女生都没我能干。

    不理继续碎碎念的阿强,我咬着笔杆,心里开始从课本飞到等会下课要去哪间超市买菜一事上头,嗯……记得今早看到传单,车站旁的大型市场好像有卫生纸特价,那间的叶菜类也挺较便宜的,顺便补些叶菜类回家……啊,还有爸要喝的啤酒和小忠每天一罐的鲜奶也该补货……

    左思右想中,今天最后一堂课也就这么结束了。

    原本放课钟声一打,我便想要抱起课本离开时,被前头的教授喊住:「今天C组的组员记得留下。」

    啊!我差一点喊出声来,这才想起来今天轮到我们这组要和教授讨论论文,恨恨的看了同为C组组员的阿强一眼,若不是他刚才误导我,我哪会忘记这件事,今早还特地留了纸条给小忠,要他晚餐自行解决呢。

    就这样,不管是特价的卫生纸还是啤酒与鲜奶,都没能买成,我就这么一直留在学校与教授和同组成员讨论论文,直到九点过后才拖着疲惫的身心踏上回家的路。

    回到家,用钥匙打开门,惊讶的发现里头灯是暗的。

    奇怪了,爸爸因为工作不在家还能够理解,小忠这家伙是跑哪去了。

    把书包放在客厅沙发上,我走到小忠房间一看,他房间里灯倒是亮着的,可只有课本摊在桌上不见踪影。

    怪了,他在屋里吗……我侧耳听了一阵子,除了巷子外头偶尔传进来的喇叭声,根本听不见什么其它声音。

    该不会是跑出去买消夜了吧,我心里给了自己一个合理的解释,做为一个今年面临大考的高三生,他常常在念书到睡前喊饿,缠着要我做消夜给他止饥,今天我不在家,想来他是出门买东西了。

    要去找他吗……这个念头才一出现,我自己又马上否决,他都已经是个快满十八岁的大男孩了,适度的给他一个人的时间,也许才是正确的。

    在安静的屋子里,我突然回想起弟弟小时候的模样,比我矮小的个头老是喜欢黏着我——虽然说他比我矮小的时期,大概也只停留在小学吧,自从上了国中之后,那家伙长竹竿似的猛抽个子,现在已经比爸爸还要高上五公分,比起我更是高了将近二十公分呢。

    没错,在我家里,爸爸和弟弟都是又高又壮,田径社记录保持人的小忠身高一八五公分,体重七十五公斤,全身都是勤于运动所锻炼出来的肌肉,一丝赘肉都找不着。

    爸爸虽然比小忠矮一点,但也有一百八十公分,体重则是比小忠要重一些,八十公斤,我想他多出来的体重全都是胸肌和上臂肌,这也许和他的工作有关——爸爸是消防员,平时工作与训练都是攀崖垂吊等活动,锻炼出他傲人的上半身。

    相较于猛男爸爸壮男弟弟的好身材,我只有一六七公分高,五十二公斤重,出去跟别人说我们是一家人时,别人总会露出不相信的表情。

    唉,没办法,爸也安慰我说,可能因为我是早产儿,而且妈妈太年轻就生下我——听到不要吓一跳,我妈竟然是十七岁就生下我了,换算回去,她十六岁就失身给我爸了。

    而且,更劲爆的是,我爸其实跟我妈同年,也就是说,他十六岁时就看上我妈,还把她拐上床,加上一次中奖(奖品就是我啦),不得已才只好速速补票结婚,成了十七岁的小爸爸和小妈妈。

    也许真的是因为太年轻就怀孕,明明没有什么大问题,妈妈却在怀孕七个月时突然小产,把小如老鼠的我给生下来(听说妈妈还跟爸爸说一定是我太小了,生我时不觉得有什么痛,然后三年后生小忠那个破四公斤的肥宝宝时可真把她折腾得发誓不再生第三个了)。

    这么想想,比起刚出生时的六百多克二十公分长,现在我能长到五十二公斤重一六七公分高,也该感到满足了。

    只不过……身为男人,除了身高体重外,还有一个部位会让人很在意……

    视线微微往下,我轻瞄了一眼男人很在意的部位。

    现在穿着牛仔裤看不太出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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