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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1)

    “啊?”任书颖将车停下,拿着地图慢慢走下车,纳闷地低头看着手上的手绘地图,又抬头看着眼前的破旧矮小平房,不敢相信这就是“蓝天集团”接班人所住的地方。

    “……不会吧?”一个身家超过百亿的富家子,竟然住在这问看起来破旧到不行的小矮房?

    会不会找错地方啦?

    这间砖瓦屋位于宜兰县大同乡某个山区的小村落,方圆一公里内没有其他住家,位在村落最偏远的地方,外观看起来比刚才路过的农舍还要破败,屋前杂草丛生,感觉好像很久没有住人了。

    前几天跟蓝家两老说明“逮人”的心意后,他们迟迟不敢给她蓝立雍目前的住所地址,担心儿子看到她后,一气之下当真躲得无影无踪。

    经过她好说歹说,又拿安安的心情大做文章,他们考虑几天后,才终于决定冒险,交给她一个地址、一张地图和一笔钱以备不时之需。

    于是,她今天一大早就穿上简便的休闲服开车出发,耗了将近四个小时才到达这里。

    她应该没找错地方吧?

    “可是……应该是这里没错啊……”她手上这张地图是蓝家两老几年前委托微信社查访蓝立雍下落时所画下的,他们当年也曾按图索骥地找到他,只是他坚决不肯回家,还撂下狠话不准两老再来打扰他,否则就彻底失踪。

    从那时起,两老不敢再跟他联络,也就不知道他是否还在原处。

    “希望他还住在这里,否则我还真不知道能上哪儿找人咧……啊……阿桑,等一下!”她看到有人经过,赶忙走上前询问。

    “借问一下,这间厝甘呀有住人?”

    “有啊,阿勇就住这啊!”嗓门很大的欧巴桑有问必答。

    “阿勇?”这么说起来,蓝立雍已经搬走,现在是别人住在这里?

    哇咧……那……她现在要上哪儿找人啊?

    “你要找阿勇喔?我带你企找伊。”头戴斗笠,脸围着花布的欧巴桑很热情,主动拉起任书颖的手就要走。

    “啊……我不是来找阿勇啦!”她赶紧澄清。“我是来找一位以前住在这间历的另外一个人,你甘知伊搬去叨位?”

    “以前住在这?咦……”欧巴桑满脸问号。“这间厝一直是阿勇在住啊啊,住就多冬啊呀捏!”

    “啊?”任书颖如坠五里雾,越听越迷糊。“阿桑,差不多四年前,甘有一个台北人搬来这?”这个偏僻的小山村,如果搬来一个外地人,应该是村里头的大事。

    “这些年来,甘哪阿勇一咧人,咽别人搬来这住呀!”

    “那啊安捏……”如果那间房子从头到尾只有阿勇住过,蓝立雍也没来过这个村,那他人呢?

    人间蒸发?还是……她根本就找错地方了?

    不就是一个简单的寻人任务吗?怎么变得这么复杂啊!

    “我先来定,要紧来去送饭……”

    “阿桑,我尬你去。”她快走去见阿勇,搞不好他知道蓝立雍的下落。

    “好啊,作伙走才有伴。”欧巴桑热情地自我介绍。“人拢叫我阿水婶,你叫啥咪名?”

    “我叫做任书颖。”

    “认输赢?”阿水婶听了哈哈大笑。“哪有人叫这款名?哈哈……”

    任书颖从小被取笑习惯,不以为意,汗流浃背地跟着阿水婶的步伐,爬到一个山坳处,看到两个男人正在菜田里工作,其中一个人的个头非常高,虽然隔着一大段距离,仍让人一眼就注意到他。

    他就是阿勇?

    跟她想像中的“阿勇”完全不一样,他的存在感太强烈,让人完全无法忽视。

    “老啊、阿勇啊,紧来呷饭……”阿水婶使出狮吼神功,叫唤五百公尺外的两人。

    “好,来呀啦!”阿水伯的嗓门也不遑多让,吼完后,转头招呼阿勇,两人一前一后地走上田埂。

    阿水伯快步走来,阿勇则是缓步在后头跟着,步伐大而稳,气势十足。

    随着阿勇越走越近,任书颖感到一股无形的压迫感逐渐逼近,她的心竟然不受控制地扑通、扑通乱跳,不像是害怕,更类似期待的奇异心情,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形。

    另一个让她觉得诡异的是,她很确定自己没见过他,却觉得他似曾相识,仿佛在哪儿见过,非常眼熟。

    他的头发像是被狗啃过,长短不齐,丑不拉叽的。脸上留有几天没刮的胡渣,只看出他有两道浓眉、单眼皮的双眼,其余长相则看不清。穿着破破旧旧的T恤、牛仔裤,整个人邋遢到不像样,但他看起来却没有丝毫不自在和别扭,与生俱来的迫人气势仿佛是个王。

    这个阿勇绝对不是一般的山林农夫,他不简单!

    阿水婶没发现任书颖的不对劲,快手快脚地从提袋里拿出两个铁盒便当,小的给阿水伯,大的交给阿勇。

    “都谢。”阿勇拿着便当,轻声道谢后,视若无睹地越过任书颖,找个阴凉处坐下,打开餐盒,大口吃着饭菜。

    任书颖的注意力不自主地随着阿勇移动,连她都没察觉自己的视线简直是黏在他身上。

    “啊?这咧水姑娘啊是谁人?不曾看过捏。”阿水伯拿着便当,好奇地盯着任书颖猛看。

    “找……对厚……”阿水婶后知后觉地转头询问。“输赢,你要找啊彼咧人叫啥咪名?”

    “我要来找一个叫做蓝立雍啊人,利甘有昕过?”任书颖赶紧说出目的。

    阿勇的手明虽地顿了一下,随即恢复正常速度进食,在场的三个人都没有发现他那一瞬间的迟疑。

    “咽咧……”阿水伯想了一下,摇摇头,然后拿着便当走过去坐在阿勇旁边,探头看到阿勇便当里的大鸡腿后,煞有其事地抱怨。

    “阿勇,阿水婶对你比对我卡好捏。”嘴里抱怨,眼里却是充满笑意。

    阿水伯的一双子女都在台北工作,他年纪大了,田里的工作太粗重,这几年多亏有阿勇帮忙。

    阿勇虽然才下乡,刚开始什么农事都不会,笨手笨脚的,但幸亏他很聪明,只要教过一次就能学会,而且只要提供三餐给他,又不需要给工钱,现下是他最得力的帮手。

    看着依旧保持沉默的阿勇,任书颖脑中突然闪过一个不可思议的想法。

    虽然觉得不可能,这个念头却像是生了根,在她脑里徘徊不去。

    她直直地瞪着阿勇,脱口而出——

    “你是蓝立雍吗?”

    阿勇听若未闻,不发一语地继续吃饭,没两、三下,一个大便当已吃光光。他起身迳自走回田里工作,看都没看任书颖一眼。

    “喂!”任书颖瞪着他的背影,气到说不出话来。

    吼……这个人可以再践一点!

    “麦生气,阿勇兜是这款个性啦!”阿水婶拍拍她的肩安抚。“咽爱讲话,暗思郭人麦丑。”

    “阿水婶啊,你讲这几年只有阿勇一个外地人来这哩村,对某?”那个诡异的念头一直在她脑里盘桓下去,越想可能性越高。

    阿勇应该就是蓝立雍!

    打从一开始,她就将“阿勇”完全屏除在外,因为她一心想找“蓝立雍”而不是耸耸的“阿勇”,因而忽略了谐音的关联性,压根儿没考虑“阿勇”就是“蓝立雍”的可能性。

    直到刚刚,她才猛地发现“勇”的台语发音跟“雍”很像,而且从头到尾只有阿勇一个外地人住过那间房子,也许打从一开始就是阿水婶听错、叫错,他也就一直任由阿水婶喊错,才会让她到现在才觉悟这个明最的事实。

    “你问这要冲啥?”阿水伯的个性比较谨慎,抢先老婆一步,先问清楚再说。

    “我要找啊彼个人已经离家出走四年,历里存老北老母和一个泻囡仔,伊的父母和囡仔拢就思念伊钦。”

    “原来是阿捏喔……”感情充沛的阿水婶听了后深深被打动。“放老北老母和泻囡仔在厝里,离家出走,这个男人金噍应该啊捏!”

    “你那啊找来到这?”阿水伯继续盘问。

    “伊父母给我这张地图和地址。”任书颖拿出手绘地图。“他们三年前来找过伊,有找到人,阿不过伊咽要回去。”

    “啊!”阿水婶突然大叫一声。“对厚,三年前有一台就大台欺黑头车来过村里,我呀搁有印象!”这个偏僻的小山村住的都是贫穷的农户,没见过那种黑头车。

    任书颖急急追问。“你甘呀有印象,他们是来找啥人啊?”那个人一定就是蓝立雍。

    “当然嘛有印象,他们是来找阿勇啦!”

    “阿勇果然就是蓝立雍!”她的直觉是对的!

    难怪他有不怒而威的威仪、践到气人的臭脾气,还有让人无法忽视的存在感,有如王者驾临般的气势。

    蓝立雍,终于逮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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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你就是蓝立雍,别想说谎否认。”娇小的她站在他面前张开双手,不让他过,有如龇牙咧嘴的马尔济斯,对上冷静威武的德国狼犬,画面看起来有些可笑。

    确定他就是蓝立雍后,任书颖不敢离开半步,就怕他落跑。婉拒阿水婶请她一起回家等的热情邀约,拿出早上没吃完的面包充当午餐,就连厕所都不敢去上,一直在田边守着,直到他忙完农事,她才走上前逮人。

    “我从不说谎。”他居高临下,冷瞥她一眼,眼神充满不屑,总算给了回应。

    几年前,他只要一个瞪眼,就能让嚣张的彪形大汉不由自主地垂下头,现在是怎样,竟然被一个身高不到他肩膀、乳臭未干的小矮个儿大小声?

    是他这几年变得慈眉善目了些,还是她眼睛长在脚底?

    “那好,你是蓝立雍没错吧?”她一心只想将人带回台北交差,完全没被他惊人的气势吓到。

    “……”还是没给正面回答,只是态度明显昭示自己正是蓝立雍本人。

    “我能不能私下跟你谈谈?”他应该不愿意在阿水伯面前谈论私事。

    “你是谁?”连基本的自我介绍都没有,还谈什么?

    “我是任书颖,是你女儿安安的保母。我为了你的女儿和父母来找你,希望你跟我回台北。”她直接将话挑明了说。

    “我不会回去。”他冷声拒绝。

    虽然她口口声声说是以父母和安安的名义来找他,但他认定了她别有所图,安安和父母只是一个借口。

    有了张佳枫的经验后,他才不相信一个年轻女子翻山越岭来找他,纯粹只是为了成全别人,而不是为了她自己。

    他不信。

    她应该是某个拜金女子,从他父母口中得知了他的下落,所以借故来接近他的。

    “啊……阿勇,你尬伊岛岛啊讲,我先来转。”憨厚的阿水伯背起农具,拍拍他的肩,驼着背慢慢走回家。

    “我们要在这里说,还是回你住的地方?”面对整整高自己一个头、气势惊人的蓝立雍,一心想逮人回去交差的任书颖完全没在怕。

    他深深看她一眼,看得她头皮隐隐发麻,就在她以为自己可能会被就地正法之际,他突然转身往前走。

    “啊?”虽然搞不清楚他想做什么,她还是快步跟上,不放心地问:“你不会连夜落跑吧?”

    两道杀人的目光立刻直射在她身上,她很“识相”地装出一脸无辜,改口道:“呃……我的意思是说,你该不会连夜跟我回家吧?”

    她很有正义感也很勇敢,但绝不愚蠢,看人脸色是基本的求生本能,否则她绝对活不到二十七岁。

    直到杀人的视线收回去后,她才暗吁一口长气,硬着头皮说明来意。“我这次来是受你父母之托.最主要是为了你的女儿安安而来的,她很想念你。”一想到可怜的安安,任书颖的勇气全来了。

    “没爸妈照顾已经够可怜了,在学校还被其他孝嘲笑她是没人要的孩子,小小年纪就要承受不该属于她的伤害,这全都是因为你这个爸爸没有陪在她身边。”

    “……”他的眼神瞬间一黯,闷不吭声地拉开破门,走进空洞的屋内,没开口为自己辩驳。

    安安,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名字;一个出生之后一直待在保温箱里,他甚至没有亲手抱过的可怜女儿。

    还记得第一次看到躺在保温箱里的她时,他心中充满感动,立即为她取名蓝永安,就是希望她永远平安。

    结果呢,他却成了伤她最重的人!

    他是一个差劲的父亲,还有什么脸见她?

    “我跟你说——天啊!”看着跟房屋的外观非常一致的简陋陈设,任书颖还在数落的声音整个停住,目瞪口呆地环视屋内一圈,惊讶到差点说不出话来。

    “你……你就住在这种地方?”她还以为会是“败絮其外,金玉其中”咧,没想到里外居然一样破败!

    蓝立雍没理会她的大惊小怪,迳自搬了张圆板凳放在门口落坐,深不见底的黑眸望着门外的落日,不让人读出他的心思。

    “你宁可住在这种地方,却不愿回家跟家人团聚,你到底在想什么啊?”放着好好的豪宅不住,偏偏跑来这个荒郊野外住破屋,她怀疑他根本就是伤心过度到脑筋秀逗了。

    “我的事,不需要外人评论。”他终于给出了回应,声音却是又冷又硬。

    “我并不想评论你的所作所为,我的重点是要让你知道你家里目前的状况。”

    若不是不忍安安的遭遇,也看不惯他丈母娘的行径,她才不会自讨苦吃呢!“你知不知道你丈母娘三不五时就来家里勒索,你父母根本无法应付。”

    他的背影有些许僵直,但仍旧没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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