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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当然,做饭是留学生必备技能。” 陆之和说着一顿:“只是回国后太忙,现在很少做了。”

    乔麦闻言,对他有点刮目相看的意思。陆之和这人,一身贵气,完全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类型,很难想象他下厨会是什么样子。

    而乔麦对会做饭的男人有种额外的好感。

    “你呢,会做饭吗?” 陆之和反问。

    乔麦惭愧地摇了摇头:“不太会。以前住家里都是我妈做饭,后来读大学,宿舍不让用明火,大家都吃食堂或者叫外卖,工作以后下班回去已经很晚了,也懒得再去买菜做饭。”

    陆之和笑了笑,拿起公筷夹了一只水晶虾饺放进她的碟子里:“多吃点儿。”

    乔麦连连点头:“谢谢陆总。”

    吃过饭,陆之和结账,乔麦有点不好意思白吃他的,拿出手机:“多少钱?我们aa吧。”

    陆之和眼皮抬了抬,淡淡地:“不用,我请你。”

    乔麦:“这怎么好意思。要是让王总知道,会怪罪我不懂事的。”

    陆之和意味深长地:“你这样抢着和我aa,才叫不懂事。难道我连一顿饭都请不起?”

    “……” 乔麦这才意识到唐突,默默地把手机收起来:“那就谢谢陆总了。”

    陆之和满意地点点头。

    两人随后朝店外走,车子停在粤菜馆门前的马路边。

    “你住哪儿?我送你。” 陆之和突然说。

    “不用不用,我住得挺远的,坐地铁回去就行。” 乔麦只顾抬头跟他解释,没注意脚下的台阶,一不小心就踩空了,咣叽一声摔地上。

    速度快得连陆之和都没能捞住她。

    乔麦整个人摔懵了,膝盖一阵生疼,手掌根也火辣辣的。直到有人握住她的手臂,小心地将她从地上扶起来:“怎么样,伤着没有?”

    乔麦望着陆之和的脸,懵了会儿,才低头去看自己身上,手掌根蹭破点皮,膝盖有点渗血。

    她摇了摇头:“没事儿。”

    陆之和视线扫过她手上和膝盖的伤,眸色凝重了些:“都出血了还叫没事?”

    乔麦吸了吸鼻子:“皮外伤而已。”

    陆之和扶着她在台阶坐下,随后半蹲在她身前,仔细查看她膝头的伤口。须臾,他伸出右手,轻轻握住她一只小腿肚。

    乔麦穿的短裤,他掌心就那么直接地触到她的皮肤,带着男性特有的温热。

    被他意外的举动惊到,她一时脸热,诧异地抬眼看他,而陆之和专注地盯着她伤口,握着她小腿缓缓往上抬了抬:“关节疼吗?”

    啊……原来是想看她伤到骨头没有……

    乔麦摇头:“没事儿,没伤到骨头,就是表皮有点儿擦伤。”

    陆之和松开她站起身,环顾四周,看见不远处有家小药店:“你在这儿等。”

    扔下这句,他就大步流星地走了。乔麦顺着他走的方向看过去,意识到他是去给自己买药。

    胸口顿时一股暖流涌过,她觉得陆之和除了不把画还给她这点,其实人还是挺好的。

    须臾,药买回来,陆之和拿着碘伏在她面前半蹲下:“手。”

    乔麦知道他是要给她上药,有些不好意思地:“我自己来吧。”

    陆之和没说话,就那么望着她,视线中自带一丝威严。

    两人沉默地角力,以乔麦失败告终,她只好乖乖伸出手让他上药。

    浸满了碘伏的棉球轻轻擦过她伤口表面,带来细微的疼痛和冰凉的体感。

    两人此刻距离太近,能强烈地感觉他的存在,乔麦甚至不敢抬起视线,呼吸也变得迟缓。

    直到他处理完她手上的伤,低头去给她膝盖上药,她才不着痕迹地松了口气。

    余光悄悄溜向他的脸,原本整齐朝后梳的额发有一缕调皮地掉了下来,柔软地耷拉在额前,镜片后的眼睛专注地盯着伤口,睫毛浓密,眸色如墨。

    往下,鼻梁高挺,鼻翼狭窄,嘴唇偏薄,五官看上去十分精致,皮肤白皙,几乎看不见毛孔,似乎少晒太阳。

    以男人来说,这样的一张皮囊未免精美得太过诱惑。乔麦视线被他吸引着继续往下,便是衬衣领口里,若隐若现的锁骨……

    她忽然意识到这样打量他太过逾越,正要收回视线,不期然他抬起头来,两人目光撞个正着。

    乔麦呼吸一滞,迅速压下视线,低头看自己脚尖,心脏突突直跳——偷看被抓现行,简直丢了个大脸。

    陆之和敏锐地捕捉到刚才她眼中一闪而过的慌乱,以及仓惶躲避的表情,此刻她又低着个脑袋,假装什么事儿都没发生的样子。

    他视线在她乌云般蓬松的发顶上顿了顿,眼底一丝笑意一闪而过。他也假装什么都没看穿的样子,继续替她消毒:“这几天伤口不能沾水,澡就不要洗了。”

    乔麦闷闷地嗯了声,脑袋微微一点。

    陆之和仔细地消毒完伤口,说道:“试试能走吗?”

    乔麦又嗯了声,慢慢从地上站起来,试着活动了下双腿,膝盖骨的疼痛已经缓解不少,现在只是单纯的皮肉痛:“能走。”

    “那就上车。” 陆之和说着站起来,过去替她拉开副驾驶车门。

    乔麦走到车子旁边,小心翼翼地坐进去。

    陆之和绕到另一边上来,发动车子,驶离辅道:“你家住哪儿?我送你回去。”

    乔麦下意识拒绝:“不用了,送我到地铁站就好。”

    陆之和一脚油门踩下去,车子汇入主干道车流,他平视前方,用着理所应当的语气:“你腿伤成这样,我能让你站着回家?”

    乔麦好心解释:“陆总,我住得真挺远的,离这儿得有一个多小时,你还是送我去地铁站吧。”

    陆之和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我晚上也没有别的安排,送你回去就当散心。”

    话说到这份上,乔麦都不知道怎么拒绝,感觉再说不用就很不识抬举了:“好吧,谢谢陆总。”

    陆之和微微颔首,按照她报的地址开了导航。

    车子平稳地驶向北城郊区,音响里放着舒缓的音乐,让车内氛围不至于太沉闷。

    两人一路聊着散漫的话题,譬如彼此的大学生活,中美物价差异,一小时多的时间竟然不知不觉流逝。

    车子停到一个老旧的社区门前,乔麦解开安全带:“谢谢你送我回来。”

    陆之和微微一笑:“不客气。回去注意伤口。”

    “知道了。” 乔麦推开车门,冲他笑:“那我走了,再见。”

    陆之和忽然想起什么,把一个塑料袋递过来,是刚才在药店买的药:“拿着。”

    乔麦愣了愣,伸手接过:“谢谢陆总。”

    陆之和轻轻点了下头。

    下车后,乔麦关好车门,站在路边朝他挥了挥手,看着他驶离小区,她才慢吞吞地往租屋走。

    也许是她想多了,但他真的有必要亲自把她送回来吗?就算是出于好心,似乎也有些过了吧,还是说,醉翁之意不在酒呢?

    第6章 去打网球。

    上楼,推开门,屋里漆黑一片,乔麦这才想起今天周五,室友们应该都跟男朋友出去玩了。

    只有像她这样的单身狗,才会在周五晚上无事可做,只能早早回家。

    进了自己房间,乔麦在椅子上坐下,望着手掌和膝盖的伤口出了会儿神——要不是上面还残留着碘伏的颜色,陆之和帮她上药的事儿,到现在想起来还是不真实。

    她懊恼地叹了口气,自己怎么能那么不小心,在他面前摔个狗吃屎,现在什么形象都没了……

    休息片刻,乔麦拿出橡胶手套,小心翼翼地戴上,去卫生间拧了条热毛巾出来,仔细避开伤口周围,把身上汗湿的地方擦一擦。

    还好明后两天周末,不上班,要不然她这样澡都没法洗,怎么去公司见人。

    把自己收拾干净,乔麦清空杂念,打开电脑,开始写。写作这件事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自己构思些奇奇怪怪的科幻拿去投稿。

    大概是没有写作天分,投出去的稿件都石沉大海。后来到了北城读大学,课余时间她在网上写些言情话本,每个月倒是有些微薄收入。

    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现在,她工资不高,有写作这份额外收入,就能越快帮她实现在北城买房的愿望。

    -

    周末两天过完,乔麦的伤口结痂了,但她嫌伤疤难看,又怕被同事调笑,大热天还是穿了长裤去上班。

    到公司后,她打开电脑,匆匆去茶水间接了杯咖啡回来,准备投入工作。

    这时响起高跟鞋嗒嗒嗒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梁媛来了,她上班永远是八厘米细跟鞋,全妆,精致得像一个不会疲倦的机器。

    经过乔麦工位时,梁媛停下来,从lv包包里掏出一小盒巧克力放她桌上:“麦麦,这个给你。”

    乔麦讶异地抬起头,这还是进公司这么久梁媛第一次送东西给她。

    梁媛莞尔一笑,解释道:“这是我老公从法国带的,我又不喜欢吃甜食,想着你们小女孩儿肯定爱吃,就带来给你。”

    乔麦对巧克力兴趣一般,属于那种进超市她不会主动买的零食,但老板赠送,她自然要表现得欣喜一点:“谢谢梁总,我很喜欢。”

    梁媛满意地摸摸她的头:“工作吧。” 说完便踩着高跟鞋,优雅地进了办公室。

    乔麦被她这样突如其来的亲昵搞得有点摸不着头脑。她一个试用期的菜鸟,也没有为公司或者部门做出突出贡献,怎么梁媛忽然就对她这么好,又摸头又送巧克力?

    约莫半小时后,梁媛办公室门打开,她探头出来:“佳佳,帮我下楼拿个快递。”

    乔麦和赵佳佳同时一愣。帮梁媛拿快递买咖啡这种事,最近这段时间一直是乔麦的活儿,她是试用期新员工,不使唤她跑腿使唤谁。

    可梁媛今天却反常地叫了赵佳佳。

    乔麦和赵佳佳都怀疑是梁媛叫错了名字,两人同时朝她望过去,但梁媛只盯着赵佳佳的方向。

    须臾,赵佳佳从工位上站起来,过去跟梁媛说了几句,然后小跑着下楼拿快递。路过乔麦工位时,她有些不解地看了乔麦一眼。

    乔麦自己也是摸不着头脑的状态。为什么梁媛的态度会有这么突然的转变?

    思来想去,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上周五王朗让她去给陆之和送东西,梁媛也知道这事,八成是误会了她和陆之和的关系。

    不过这个局面对她有利,她也不想总是去干跑腿的活,所以乔麦就没有上赶着去跟梁媛解释,其实她和陆之和根本不熟,再说就算她解释了,梁媛也未必会信。

    对于一个事件的认知,人总是会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

    -

    接下来的日子,乔麦一直在等陆之和联系她,可是左等右等,也没等到他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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