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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凌沂小时候长得就很好看,雪白剔透的肌肤,水汪汪的大眼睛,长长的眼睫毛,小时候凌沂头发颜色没有现在这么深,是金灿灿的,阳光下卷曲浓密泛着微光,而且凌沂彬彬有礼,对女孩子特别绅士,就像童话书里飞出来的小天使一般,学校的小女生都喜欢凌沂,往凌沂的桌子上放巧克力。

    孟西华觉得自己也挺帅的,为什么没有小女生向自己献殷勤?难道因为自己总揪她们小辫子而凌沂没有揪吗?

    孟西华心里不服气,课间他卷着一本书当喇叭在班上大肆宣扬凌沂爸爸妈妈离婚了,凌沂妈妈不要他了。

    当天下午放学,孟西华被温柔有礼的凌沂同学拖到厕所里打了一顿,比凌沂还要高小半头的孟西华被打得鬼哭狼嚎,鼻子都出血了,他和老师说凌沂打他,老师根本不相信,非说孟西华这个捣蛋鬼和别人打架栽赃给凌沂。

    回到家里之后,孟西华本来要向自己爸妈告状,没想到他爸妈也在打架。

    扔花瓶,砸桌子,骂狐狸精小三,孟西华的爸妈也离婚了,孟西华他妈也不要他了。

    那段时间孟西华哇哇哭得很惨,他家和凌沂家是邻居,孟西华他爸和凌沂他爸经常一起喝酒,两人狐朋狗友一丘之貉,所以凌沂肯定知道他家情况。

    孟西华以为凌沂会告诉班上所有小朋友自己也成了没妈要的孩子。

    却没有想到凌沂什么都没有说。

    从此以后,孟西华认了凌沂这个哥们儿。

    凌沂喝水他买水,凌沂写作业他抄作业,凌沂厕所揍嘴贱的男生他在旁边放风叫好,凌沂考年级第一他考年级倒数第一。

    两人高中不在一个学校,凌沂读最好的重点高中,孟西华学习成绩太烂,他家里就算塞钱也送不进去——不过孟西华也没有打算扎到好学生堆里过苦日子,他进了贵族中学花天酒地。

    这几年孟家搬家,两人联络变少了,孟西华一直都将凌沂当成铁哥们儿,听说凌沂眼睛瞎了被他爹送去外省疗养,他一直都想过来看看,又怕自己这张臭嘴说出什么蠢话伤凌沂的心。

    孟西华往旁边长椅上一坐:“小沂,你在这里是不是挺无聊的?不能打游戏也不能看电影。我见到那个私生子了,那个傻逼开着一辆法拉利到处显摆,因为没有驾照被警察扣下了。”

    提起凌沂这个弟弟,孟西华从来不说“你弟”,而是说“那个私生子”。

    凌沂的弟弟是私生子,名字叫做凌波,据说只比凌沂小五个月。

    不过现在不是私生子了,因为凌沂的爸爸将他妈娶回家了。

    在凌家或许凌沂才是多余的那一个。

    孟西华挺替凌沂感到可惜的。他小时候常常去凌沂家里做客,不得不说,凌沂家里的氛围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

    孟西华觉得自己如果在凌家长大,肯定被逼成神经病了。

    虽然孟西华他爹同样是个渣,但他爹至少对他不错,将他当成亲儿子去看待。

    凌沂轻笑一声,没有接孟西华的话茬。

    孟西华道:“我来看你是因为凌波在朋友圈提起你,他造谣你受不了眼睛失明想自杀,所以我……我真他妈是个傻逼,怎么会相信他发的东西。”

    “没有,我会好好活下去,”凌沂道,“医生说痊愈的可能不是没有。”

    “那就好,咱俩从小一起长大,我还想等结婚的时候让你当伴郎,”孟西华裹紧了风衣,“我晚上还要回去,明天下午有课。今天天气真冷,走,带你去外面吃顿火锅,我请客。”

    凌沂一年多没有见到孟西华了。

    孟西华虽然从小就很二,做事大大咧咧说话口无遮拦,但他没有什么坏心思。

    凌沂点了点头:“好。”

    吃火锅的时候孟西华让服务员给凌沂涮菜,凌沂是清汤锅,少盐无辣。

    孟西华一边吃一边道:“对了,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的小叔叔,长特帅那个,他结婚了。”

    凌沂当然记得。

    孟西华学习不好,孟西华这个小叔叔学习也不好,凌沂和孟西华读初二的时候,小叔叔读高二。

    暑假三个人凑在在一起写作业,小叔叔特别不愿意写数学试卷,让常年奥数一等奖的凌沂帮他写。

    凌沂往往是最早完成作业的那一个,常常在放假的第一周就写完了所有学科作业。

    他在孟西华家里弹钢琴倦了便学习高中的物理和化学课程,顺便给小叔叔做做卷子指导功课当娱乐消遣。

    “这么早就结婚?”

    孟西华被辣的鼻头通红,他开了一瓶啤酒:“和一个男的,那男的比我小叔叔大八岁。”

    凌沂刚喝进去一口豆浆,听了孟西华这句话,他差点被呛到。

    “想不到吧?我也想不到,我爷爷想打断他的腿。”孟西华和凌沂吐槽着,“这段时间我爷爷天天自言自语为什么两个男的能登记结婚。”

    凌沂以前班上的同学大多埋头学习,标准的三好学生。

    他圈子小,交友很少,可能在影视作品和书中看过,但身边还是少数。读书时有极少数男孩子向凌沂递橄榄枝,凌沂全都忽视了。

    所以凌沂对这件事情先是惊讶,接着便慢慢消化接受:“可能真心喜欢。”

    大多数人还是喜欢异性,虽然现在允许同性结婚,年轻一点的人大多能够接受,老一辈的却大多接受不了。

    之所以宁愿顶撞家长也要和对方在一起,大概因为真的想过这样的生活。

    “大概是吧。”孟西华涮了几片牛肉,“小叔叔爱做什么就做什么,我觉得他们长得还挺般配的。可惜你没有参加他的婚礼,那男的给我小叔叔准备了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酒店几乎成了玫瑰花海,几个花粉过敏的亲戚不敢进去,哈哈哈哈,是不是有点浮夸?我都替小叔叔感到害羞。”

    凌沂:“……”

    孟西华一边吃肉一边说话:“我以后绝对不会做出这种肉麻的事情来,太浪费了,不知道那个酒店最后是怎么收拾的。你肯定也不会这样做。”

    确实。

    弄十万朵玫瑰铺在酒店里结婚当然不是凌沂的风格。

    第13章 独发晋江文学城13

    封楚临近中午的时候来了疗养院。

    刘护工正在擦拭窗户,看见封楚进来,她意外的回头:“封先生?”

    封楚手中拿着一束很新鲜的香槟玫瑰,浅淡的杏黄色颜色温润优雅,花瓣特别新鲜,每一瓣都鲜嫩清香,像是不久之前还在枝头盛放。

    “凌沂呢?”

    “他有朋友过来探望。”刘护工道,“是个很年轻的小伙子,染了一头红发,看起来冒冒失失,他说要带凌先生去吃火锅。”

    封楚没有想到凌沂还有其他朋友:“朋友?”

    “据说是从c市过来的,在读大学。”

    封楚给人的感觉本就冷冽,刘护工觉得自己说完这些之后,对方身上的气场似乎更加冷冽了。

    空气中冷得似乎能结冰。

    刘护工道:“原本凌先生上午还要做护理,只能推到今天晚上。”

    窗户每日都擦,一尘不染光可鉴人。刘护工觉得和封楚在同一个房间的感觉太压抑,她收拾了一下东西:“封先生,我先离开了。”

    封楚找了一个花瓶,在花瓶中装了一半水,香槟玫瑰被放在了水中。

    这个时候封楚打开了手机,昨天晚上发的朋友圈收到了很多评论,一些猜测封楚谈恋爱的,一些猜测封楚要投资餐饮业的。

    猜测封楚谈恋爱的还是少数——封楚是出了名的冷漠。

    封楚刚接手集团时便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封楚父亲去世对他而言无疑是个很大的打击,对外扩张对内争斗,封楚完全没有心思在恋爱上。

    像他这个圈子的男人即便不谈恋爱也有可能拥有很多一夜情对象,嫩模美女小鲜肉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封楚在这方面相当冷淡。

    他是一个眼界很高的人。

    并非天生忠贞不二,而是从未遇到让封楚入眼的对象。

    封楚不是来者不拒只要送上门就接纳的人,他生活规律严谨,对自我要求很高。

    而且,封楚其实是很主动且强势的一个人,如果是他喜欢的,他会毫不犹豫的抢占先机下手争夺,无论被他看上的事物是否情愿。如果是他不喜欢的,投怀送抱只会被他感到厌恶。

    最下方居然出现了封家老夫人的评论:“两杯饮料?和你一起喝的人是谁?你们什么时候结婚?”

    封老夫人平时没事喜欢刷朋友圈,看看其他老太太的生活,一早起来发现沉默寡言的孙子居然发朋友圈了,她默认封楚找到了钟意的人。

    封楚今年三十二岁了。

    他倒是不急,老夫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虽然一个人生活是很自在,但三十多年从不恋爱,一门心思的只想工作,老夫人怀疑封楚是不是身体不正常。

    封楚看到了“结婚”两个字,突然想起自己身边很多人都结婚了。

    ......

    凌沂半下午的时候才被孟西华送回来。

    孟西华明天还有课,虽然逃课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了,但这次他不得不离开。

    “小沂,你好好休息,注意身体,”孟西华挺舍不得凌沂的,他鼻子有点酸涩,“你的眼睛肯定可以恢复,等恢复了咱们一起去旅游。我爸让我和辰家的姑娘联姻,你一定要看到我的订婚宴和婚礼。”

    凌沂笑了笑:“好。”

    看到凌沂微笑,孟西华更难受了。

    他觉得凌沂真够命苦的——但这个念头只能在心里想,不能说出来。

    像孟家、凌家这种婚事基本都不能自己做主,孟小叔叔算是个例外。

    孟西华前段时间隐隐听过消息说周家有意和凌家联姻,这么好的婚事本来该给凌沂,对方听说凌沂眼睛瞎了,凌桦的小儿子凌波更得宠一些,而且凌波四处散布谣言说凌沂承受不了失明的痛苦时时刻刻要自杀,周家便想和凌波订婚。

    这些事情都很隐秘,知道的人很少,孟西华从小就废,做什么都不成功,他一直都觉得家里给介绍的婚事才是最好的,所以这件事情他没敢说出来让凌沂难受。

    凌沂被刘护工送上楼。

    刘护工道:“封先生上午过来了。”

    凌沂心里有些许愧疚的感觉,他想封楚应该很忙碌——不仅要在疗养院打工,还要去商场里兼职干活。

    即便如此,封楚昨晚仍旧抽出时间陪他买衣服。

    “封先生带了一束花,”刘护工看了看,“很漂亮的玫瑰,应该是香槟色的,在阳台旁的茶几上。”

    等刘护工离开,凌沂伸手去触碰茶几上的花瓶,他的动作很轻,似乎担心将花瓶打破。过了几分钟后,凌沂触碰到玫瑰叶子,他大概知道了这瓶花在什么方向。

    凌沂凑上去嗅了嗅花瓣的气息。

    并非浓烈的甜香,它的气味很清淡,凑近才能闻到沁人心脾的草木气息。

    因为现在看不见,所以凌沂只能倾听、抚摸、闻嗅。

    浓密卷曲的发丝垂落下来,轻轻抚摸过柔软的花瓣。

    因为距离太近,香槟玫瑰的颜色落在了凌沂的脸上,一时居然让人分不清他的唇瓣和玫瑰花瓣哪个更加饱满鲜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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