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涂明看了眼时间,一点多了:“还没吃?”
“没有。”
“去吃饭吧。”
“您吃了吗?”
“我也没有。”
“那一起!”卢米跳起来:“我跟您说,这附近有一家江湖菜真的绝了,不吃后悔一辈子!”她跳到涂明身后,掌心贴在他后背上轻推他:“老大一起去!”
涂明没被人这样“动手”邀请过,向一旁闪了一步离开她掌心,又不忍拂她好意,只得点头:“好,一起。”
其他同事还没到,卢米觉得他们没到真是太好了,她终于可以还涂明一个人情。
两个人走在重庆上上下下的马路上,天气潮热,知了叫的响,高楼屋顶种了好多花和树,卢米一边抹汗一边对涂明说:“您看那些绿植,多好玩。”
涂明抬起头看了一眼,见过很多风景的人并不觉得稀奇,却又被卢米的热情感染。就问她:“你做市场工作,满世界跑,除了北京最喜欢哪个地方?”
“那我说不出来。我到哪儿都喜欢,没有特别讨厌的地方。这几天我最喜欢重庆,因为我正在重庆。”卢米想表达的是“当下”。在她少年时代的侠女梦里,她要去到很多地方,从不会在一个地方久居。长大后明白“人生聚散当如此,相见且欢娱”。
涂明对卢米“及时行乐”的态度十分了然,她表里如一,玩心重,深刻践行这一点。
重庆太热了。
才走了十分钟,涂明的脸颊就落下几滴汗珠子。经过几棵荫可蔽日的大树,他们在路边吵闹的人前住了脚。卢米伸手指指那个几乎不能称之为饭馆的馆子说:“到了。”
几张破桌子,两三个电扇在呼呼的摇,里面坐着的人无一不大汗淋漓。卢米指着一张桌:“您坐啊,我去点菜。”
她走到黑板前,点了三个菜,都是她吃过的特别好吃的菜。
“有点简陋,但我以人格担保肯定好吃!不好吃…”
“你别叫我爷爷了,折寿。”涂明打断她,怕她说出不好吃我叫你爷爷的混话。
卢米嘿嘿一声,拿了两瓶冰可乐顺手起了。
老板娘端上一盆米饭,紧接着是三盘菜,油辣鲜香的重庆江湖味道。
涂明动手为两个人盛饭,两个人动了第一筷子。
涂明对吃并不挑剔。儿时拿着饭盒去大学食堂打饭,都是叫别人随便打。今天这江湖菜有别于高级餐馆,一口菜配一口米饭,真的好吃。就连话密的卢米都没了音儿,嘴唇微微红着,肆脖子汗流,只是偶尔说一句:“好吃。”
涂明看到卢米吃了一碗米饭,又为自己填了一碗,江湖菜下饭名不虚传,两个人吃掉一盆饭,还有那么一点意犹未尽。结账的时候卢米对涂明说:“别抢单啊!今天必须我结!不然我还得琢磨请一顿,我非常真诚,但您不肯赏脸啊!”
涂明没跟她争抢,安心吃她的请。
不过一顿饭而已,涂明发现卢米的优点:真诚,带着侠义的真诚。这太少见了,这样的年代还有“侠义”,概率等同于挖到商周的古鼎,总之挺新鲜。
到酒店各自分开准备继续工作的时候,卢米朝涂明抱拳:“再次感谢老大那天出手相救,吃这么一顿我这心里舒服不少。”姿态滑稽诚恳。
涂明忍不住笑了:“行了,两清了。后会有期吧!”
卢米被他的笑颜晃了那么一下,心想这老板人也太好了笑起来又那么好看,于是觉得自己偶尔冒出来想睡他的念头合情合理。
卢米不喜欢加班,但有工作的时候是真的认真。在会场盯到下午四点多,又收拾东西准备上南山。
晚上南山上还有一个局,她得去盯一下。
出了会场打车去山上的火锅店,被山包围的重庆,像个小香港,即便山上的灯火还没亮起来,山景依然好看。她中途在一家书店停了会儿,难得拿了几张明信片,坐在窗前的蒲垫上,给好朋友们写了几张。
这才继续上山。
到了火锅店,看到涂明已经到了。坐在被树木掩映的桌前看书。天气这么热,他却清清爽爽。树下那盏小灯投光在他的书上,天地幽暗,他独有一束光,像一幅挺不赖的画。
“老大。”卢米跟他打招呼,坐下来:“火锅店经理说您都对好了?”
“对。不是说山下忙不过来你就不用来?”
“别别别,我的活我盯好。”卢米扫了眼涂明看的书,他看的竟然是汪曾祺的《人间草木》。
涂明看到她的眼神,就问她:“看过?”
“看不下去。”卢米清了清嗓子:“不是书不好,是我不喜欢。”
“那你喜欢什么书?”涂明看了眼时间,客户快到了,今晚他代luke招待客户,赏重庆夜景。
“我喜欢武侠。”卢米说到自己喜欢的就很开心:“金庸、古龙、梁羽生、温瑞安、黄易…老大看过吗?没看过我给您讲讲。”
“从盘古开天辟地开始讲?”涂明逗她,卢米挺逗,她说的这些作家,随便哪一个的书都够拿出来讲几年。
“那倒不用。从飞雪连天射白鹿的“飞”开始讲。话说…”
“lumi,客户到了。”卢米的供应商走过来,打断他们的对话。卢米速度站起身:“行,那咱们改天聊。我先去看一眼引路。”
“辛苦。”
卢米走出去,涂明站在树下等着,卢米回头看了一眼,心中妈呀一声:这真算是美男子了。这个老板真是少见,做着一份与钱打交道的工作,人却是清爽干净。在红彤彤的灯笼山下,他显得有点格格不入。
招待就免不了喝酒。
涂明的酒量不算好,他真心不喜欢喝酒,酒甫入喉,胃就开始不适。提前吃药护肝片,不时建议浅酌慢喝。但客户自己掌握节奏,从前也都算认识,慢慢的就开始走快酒。
卢米在外面站着,看到涂明一张脸红成了关公,上脸了。偷偷拍了一张发给同事:快来,老板们喝多了。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讲的还行,涂明走出来径直奔卫生间,卢米跟上去,听到他呕吐的声音。过了半天才出来,站在外面透气。
看到卢米瞪着大眼睛看他,就对她说:“我酒量不太好。”倒是不觉得有什么丢人。
“哦哦,我上?”卢米提议。这些客户她都熟,私下也有偶尔交流,公司每年给客户寄去的伴手礼都经她手。
“不行。”涂明坚决,大不了不喝,让女员工上算怎么回事?
“您不是说工作很重要?这些客户很重要,吃的不开心岂不是得不偿失?”
“无所谓。你从前的老板让你陪客户喝酒?”
“那倒没有。”主要是他们不敢。卢米的性格他们都清楚,不管天不管地的。今天是卢米第一次主动提议帮喝酒,还不是因为涂明帮她打了一架?她骨子里那点侠气已经把涂明当成了自家兄弟。不能让自家兄弟吃亏。
两个人走回去,卢米在外面看了会儿,老这么喝不是回事,就跑到下一层把唱歌的请了上来,一边向上走一边叮嘱:“坐在浅灰色t恤旁边的男人唱歌好,你们唱完请他唱。不管谁唱都付钱。”
唱歌的俩个小伙子是聪明人,总结了一下:“少喝酒,多唱歌,能唱多久唱多久是吗?”
“对。”
卢米将小伙子带进去,对大家说:“这里的歌手真的一绝。”
两个歌手见多了酒局,很快就把氛围调动起来。涂明当然知道今天没这个安排,是卢米主动去找的。就想起luke讲的话:“她看着不靠谱,办事漂亮。久了你就知道。”
他做卢米老板有两三个月,今天第一次体会到这句“办事漂亮”,所以她是一个十足的聪明人,也愿意为别人解忧。于是拿出手机给她发消息:“谢谢。”
“甭客气,举手之劳。”这么点小事也特地谢一下,这个男人也太见外。卢米可不喜欢跟自己的朋友见外。
那天晚上,他们不到九点就拉着客户去看夜景。站在“一棵树”的观景台上,看到三江交汇,那天空气很好,岸边灯火通明,灯光掠影于江面,浮世一座城。卢米组织客户照相:“陈总,您的感觉像坐拥雾都,气派!”她竖起拇指,姿态滑稽,旁边的游客都跟着笑。
涂明也被她逗笑了。这个下属,除了缺心眼,其他真是没的说。有她在,一切就都很热闹,所有人开开心心,这大概也是一种天赋了。
下山的时候卢米偷偷问涂明:“怎么样老大,今天这会议组织给您丢人了吗?”
“非常好。”
“能好到年底您给我打个a+吗?”
“没好到能拿a+的程度。”
“得嘞,那我继续努力。你不用真给我打a+,我只要够得上您心里a+打标准就行。”
“为什么?”
“报答您救命之恩。”卢米双手一抱拳,跑下了台阶。难得她今天不穿高跟鞋,一件白色t恤,一条牛仔裤,一双老爹鞋,清清爽爽,跑起来脚下带风,像没有心事的少女。
第14章
到了酒店涂明的胃开始难受,吃了胃药躺在床上。平时倒也不这么脆弱,只是中午吃油辣的江湖菜,晚上是辣火锅就酒,有那么一点扛不住。胃疼的时候书也看不进去,只好开着电视熬着,等药效开始。
门铃响,他去开,看到卢米站在门外,还是在山上那件衣服,手里拎着一个餐盒,头发汗湿在脸上。
“酒店没有做好的白粥了,我去旁边买了一碗。胃不舒服吃点白粥小咸菜垫垫能好点儿。”她将白粥递给他,这时的她不是那个在电梯间说要睡新老板的人了,只是一个热忱的善良的乐于助人的人。
他有那么一点说不出的感动。他大体知道卢米不是那种因为他是上司就去买粥的人,她去买粥只是因为他帮过她,又或者她乐意这么做。这就让这碗粥的情谊看起来格外纯粹。
他接过粥,还热着,对她道谢:“谢谢。”
“嘿嘿,甭客气,自己人!那您吃,有事儿打给我,我眨眼就到!”
“行,那就辛苦你。早点睡,明天一整天的活动。”
“妥嘞!”
涂明喝了一碗热粥,真的觉得好一点。姚路安在他睡前来了消息:“明天下午到,这两天踩点到好吃的江湖菜了吗?”
“让lumi带你去,有一家很不错。”卢米那家江湖菜一定对姚路安的胃口,他对环境不挑,对口味要求高。
“你不去?”
“我作陪,胃挂了。”
“怎么挂了?”
“接连两顿辣,还有酒。”涂明说。
“那你好好歇歇,喝粥吧,清淡点。”姚路安叮嘱他。
在收官之战中,凌美发布了由涂明作为pm的市场趋势,与以往凌美的风格不同,今年的市场趋势报告很“正”,贴合政策及民生,用luke的话说:带着烟火气的趋势报告。
在此之前大家对涂明的能力和才华并没有深刻的认知,这一天的涂明站在台上,气质不锋利不尖锐,带着几分书卷气,还有一身凛然正气,像从政府请来的年轻有为的干部。
总之,带着那么一点特别。
尚之桃一边给卢米打下手一边说:“这是那个帮你打架的老板吗?这是那个每天训你的老板吗?”
“是他是他!小哪吒!”卢米唱着回应尚之桃,两个人打闹嬉笑一通后卢米问尚之桃:“西北的事想好了吗?”
“还在想。”
“如果你去,那我准备申请去做你们西北展厅的支援。”卢米认真想过,展厅这活非常复杂,她想去帮帮尚之桃,让她这个即将上任的项目经理有更多时间去处理其他事。
“你之前不是说西北是苦寒之地?”
“那我徒弟不也去了吗?我每个月去一两次,陪你。”
“你就是怕我孤独,我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