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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缠手带覆上双眼,同时嘴里接着他数道:“三……”
话音落下,脑后系紧,眼睛彻底被蒙住。
以盛珉鸥的智商,应该能明白我此举的含义。
我不会发表意见,不会随意碰触,也不会有任何异议。
所以,他可以做任何事。
视线一片黑暗,耳边落针可闻。
诡异的寂静中,我仿佛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它们那样急促,那样鼓噪,失了原本的秩序,到了喧杂的程度。
久久没有等到回应,甚至也感知不到盛珉鸥的存在,我不安起来,忍不住攥紧了手指。
“再过两天就是庭审了,你现在这个样子,也没办法冷静应对吧?”
我顿了顿,仍旧没得到任何回应。要不是蒙眼前确定盛珉鸥就在我眼前,我都要怀疑整间屋子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了。
老实说,就是我脸皮再厚,被人这么晾着,也有点难堪。
“不是……拿我当灭火器吗?”我讪笑道,“反正一次也是用,两次也是用,有需要就多用几次呗。”
微微侧耳,还是什么都听不到,我有一瞬间陷入到了唱独角戏的尴尬中。
什么意思,什么意思?上次不让他搞他搞得起劲,这次送上门他反而不搞了,他是不是有什么疾病?
操,算了,不搞就不搞,早点回家睡觉。
刚想扯下眼上的缠手带,头皮猛然一痛,被人抓着头发按下头颅。
刹那间好似周身的静音结界被彻底打破,盛珉鸥粗重的喘息伴随烟酒与香水交杂的复杂气息,透过空气传递过来,钻入我的每个毛孔,让我不自觉也跟着呼吸粗重起来。
“张嘴。”头顶上方传来喑哑至极的嗓音。
眼睛看不见了,耳朵便会更敏锐。遵从他命令的同时,我听到了一阵细小的,金属拉链拉开的声音。
有所预感,我朝发声处越加俯下身体。
灼热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带着点蛮横、粗暴地撬开我的齿关,深入到我咽喉。
我不太适应,手指攥紧身下长毯,下意识想直起身,按住我后脑勺的那只手却强硬地不容我轻易撤退。
“这世上,愚蠢的人实在很多,每天光是要忍耐他们……我就已经筋疲力尽……”抓着我头发的手越发收紧,盛珉鸥的话语因为下身的动作而显得断续,“每天我都会自问,为什么我不是其中之一呢?做个愚蠢的普通人……像你一样,该多好?”
嘴角撑得刺痛不已,激烈的顶撞让我生出轻微的窒息感。
盛珉鸥的体味,他的温度,他的喘息,甚至他指尖摩擦过我头皮升起的刺痛,无不像春药一般,叫我止不住浑身燥热,下体胀痛。
这火实在要命,我这支小小灭火器有点受不太住,还没扑灭大火,自己就要烧着了。
随着他动作加快,窒息感愈加明显,我有些难受地呜咽起来,却只换来更粗暴的对待。
“很难受?”盛珉鸥的声音充满愉悦,“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哈巴狗终于尝到肉腥味,开心吗?”
大概真是憋太久了,加上酒精催化了他本就不佳的状态,使他恶劣程度呈几何上升。
我要是能说话,一定要回他个大大笑脸,再高喊一句:“开心,太开心了,谢主隆恩!”恶心恶心他。
忽然,口中之物一阵轻颤,盛珉鸥发出舒爽的叹息,手指僵硬片刻,逐渐松弛开来,又在下一瞬猛地抓着我的头发,将我掀到一边。
我歪倒在地,嘴里爆汁盈浆,吞咽不及,呛进器官,无法抑制地猛烈咳嗽起来。
好不容易咳声稍止,就听盛珉鸥道:“现在你可以走了。”
耳边响起衣物摩擦的窸窣声,不多会儿身前气流浮动,手杖敲击着地板,缓慢远离。
灭火器的职责已尽,也就没有用了。
直到关门声响起,我才扯掉眼前的缠手带。
自嘲一笑,我从口袋里掏出烟盒,点燃一根抽起来,烟雾甫吸进嘴里,便被那股暧昧的膻腥味冲得无法抑制地蹙了蹙眉。
这味道……还挺带劲?
嘴角火辣辣地疼着,抹去一点浊夜,我解开裤子,靠住墙,在盛珉鸥的客厅里、地毯上,含着这点刺激的味道,给自己也来了发。反正他不会这时候再出来。
灭完自己的火,扯过一旁缠手带擦去一手粘腻,我从地上站起,整了整衣物,也不管盛珉鸥睡没睡,听不听得到,直直朝卧房方向喊了句:“走了啊!”
说完径自离去。
第34章 走你的吧
第二天我准时接盛珉鸥上班,他看起来一切如常,像是完全不记得昨晚发生的事,对我并无不同。他态度明确,我也就做好他所期望的,只当无事发生。
有时候我真的很佩服他,换做任何一人,恐怕都做不到他这样的理直气壮,面不改色。而且不知是不是因为将情绪发泄透彻的关系,他说话的语气都像是没那么不耐烦了。早上我差点刹车不及追尾前车,往常他早就要发火,今天却只是让我“看着点”。
明天就是庭审,盛珉鸥大概也想精神饱满地迎战对方律师,晚上并没有安排什么应酬,只是召开了场开庭前的长会,从下午一点开始,不知什么时候结束。
会议太过冗长,中间时不时穿插专业术语,我听得直打瞌睡,到一半实在听不下去,只好离开会议室出去透气。
莫秋的电话便是这时候打过来的。
罗铮云死了,莫秋的麻烦也没了,但他不是我,一个大活人死在他面前,还是曾经喜欢过的人,让他本就敏感的内心深受重击,抑郁又应激,消沉了好长一段时间。所幸他也知道自己状况危急,不自救怕是只有死路一条,便听从心理医生的建议,报了个互动性十分强的旅行团,出去玩了两个多月。
我看他发在朋友圈的那些照片,蓝天、大海、爱笑的年轻人,气色好了,人也精神了,治疗效果堪称卓越。
他这次打电话给我,一来是旅行归来给我带了伴手礼,二来是为了感谢在罗峥云一事上我对他的帮助,要请我吃饭。
感谢不感谢的我倒是不在意,但他既然都这样说了,我也不好再拒绝。最后由我选了盛珉鸥他们律所楼下的一家餐厅作为碰面地点,餐厅是家粤菜馆,口味地道,食材新鲜,性价比也高,锦上的那些律师都喜欢在那儿订餐。
莫秋没有异议,敲定五点见面。
挂了电话,我看了下时间,发现已经快四点半,盛珉鸥那边还早的样子,我吃完了都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散会。
与前台小妹打了声招呼,说自己下去吃个饭,如果会议结束了,托她给我捎个电话。
前台二话不说冲我比了个“ok”。
我于她有救命之恩,这种小事,她总是很乐意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