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杨家盛终于揉到了他日思夜想、早就想碰的。
好软,手掌里全是发烫的软绵,令人发疯。
杨家盛这时才终于发现只有一只手有多艰难,他不要脸地恳求:“哥,你帮我拉下裤子……”
许顺和好不容易能喘口气,听了他的话,抖得不知如何是好。
“你、你说你什么也不干……”许顺和把男人冲动时的话当真了,红着脸求他,“你别这样……”
“我、我什么也不干,我就蹭蹭,哥,求求你了,我憋疯了……”杨家盛喘着粗气,用力地揉,恨不得把他哥紧贴在他身上。
许顺和起反应了,紧贴着的地方很明显。他抖得厉害,脖子都红了。杨家盛只恨自己手没好,真想脱掉他哥的衣服,看看他哥是不是整个身体都红了。胸前、肚子、手臂、大腿……他都想看。
许顺和怎么可能真的伸手帮他拉裤子,杨家盛知道不可能,他就是脱口而出。他实在忍不住,诶,十八年来,他从来没有试过这种滋味,好像脑子、身体都不受自己控制了。他受不了了,他穿着裤子,隔着一层棉布料,他开始蹭。
“别——”许顺和惊叫一声,抖得很厉害。
面对面,他看见他哥连眼皮都红了,生理性泪水在眼眶里打转。诶,他傻乎乎的哥哥,可怜可爱的哥哥,那个见第一面开始,他就觉得跟面粉一样干净的哥哥,现在衣衫凌乱,就躺在他身下,予取予求。
这个认知让杨家盛血液沸腾到极点。
“我好喜欢你,哥。”
那层薄得可怜的棉布料湿透了,湿得让人没眼看,昭示着两人是如何的亲密,如何的赤裸,如何的无耻,又是如何的快乐。
第57章 终章
躺了两个礼拜,杨家盛背部的伤基本好得差不多了。去医院复查之后,医生说,背上的挫伤已经没事了,但还不能拿重物,手臂上的夹板还要再绑半个月。
杨家盛开始下楼正常活动,干点自己能干的活,比如打包豆浆。新招的小工是个高中毕业考不上大学的年轻女孩子,跟杨家盛一个年纪,叫娟娟。刚来南州没多久。人很勤快外向,没两天已经跟许顺和全透底了。她说她恋爱脑,高中的时候不好好读书,尽谈恋爱了,结果考不上大学,只好来打工。
她终于见到了养伤的杨家盛,问他:“你是老板的弟弟啊?你们怎么不同姓?远方亲戚?不对啊,可他是本省的,你是外省的。”
一年了,“包你喜欢”附近这一片老顾客都没想过的问题,娟娟一天就发现了。
杨家盛说:“远房亲戚。”
“哦,真够远的。”娟娟说。
“但你们感情挺好的,跟亲兄弟似的。”娟娟又说。
杨家盛戴着个黑色口罩给豆浆盖盖子,“嗯”了一声,面上酷得很,心里想,那是。
这两个礼拜,他跟他哥天天亲。都是他厚着脸皮凑上去,死命地亲,亲得他哥说不出话来。开头两三天,杨家盛会边亲边求他哥跟他在一起,但是他哥被他亲得浑身都软了,根本说不出话来。而杨家盛一看他哥软绵绵的,整个人就跟脑浆沸腾了一样,什么都想不了,只想蹭。他还不敢做到最后一步,怕他哥一下接受不了,但是剩下的该做的都做了。
连续一周,只要跟他哥单独在房间里,他抱住就是亲。有一天中午,两人抱着亲了一个小时,亲得他哥困了,他还含着唇瓣不放。每天晚上一吃完饭洗完澡,他脑子里就只剩下一件事。每天晚上,他都心急火燎地等他哥洗完澡上楼,他哥一进房间他就抱住了不放,缠得许顺和受不了。
他在手机上学会了很多,本来他只会蹭。现在他会一起弄,会让他哥趴在床上,甚至还会用嘴巴——
许顺和吓坏了。
许顺和虽然三十岁了,但经验约等于零,也就是十九岁的时候偷偷摸摸拉过手亲过嘴,最过分的也就是一起弄。出来打工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他都跟人合租,每天下班已经累得不行,只想睡觉。他偷偷看过片,也看过,但是他没有可以交流的对象,他一直以为里、片子里出现的那些夸张的情节,只发生在非现实的世界中。
现实生活谁会愿意——
反正他不愿意,一百个不愿意。
但杨家盛就愿意。
他哥当时吓坏了,他坐在床边,杨家盛跪坐在地上。他抱着杨家盛的脑袋,热烘烘的满怀,想把杨家盛推开。可杨家盛一用力,他就软倒了,力气都没了,甚至坐不起来,他发出了一些自己听了都羞愧至死的声音。
事后许顺和完全不想理杨家盛,杨家盛抱着他哄,“哥哥”一直叫,说难道不舒服吗?气得那天晚上许顺和跑去杂物间睡,不跟他挤在一起了。
嗯,他们现在还在一起睡觉了。
许顺和的小床挤两个大男人是真的很挤,但杨家盛就是喜欢跟他哥一起睡觉,喜欢紧紧把他哥抱在怀里的感觉。
杨家盛自己偷偷想,可以把墙拆了,把两张小床并到一起不就好了。可是他哥没提,他不敢拆墙。
说到底,正儿八经的对象才睡在一起,才能理直气壮把墙拆了。
可他是他哥正儿八经的对象吗?
杨家盛迷惑了。
许顺和从来没有回复过他在一起的请求,虽然天天亲,甚至还做更亲密的事。但是每当杨家盛说:“哥,我们算不算在一起了?我是不是你男朋友了?”许顺和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他要么被杨家盛亲得说不出话来,要么就是骂杨家盛跟狗似的,天天往人身上蹿。
两个礼拜过去了,杨家盛渐渐不敢开口再问了。
他想,许顺和会不会还在犹豫?也许许顺和有一点喜欢他,所以才会跟他做亲密的事。但是他年纪太小,什么都没有,用网上的话说,他就是一个凤凰男。不,他比凤凰男还不如。凤凰男好歹还会读书,有一个正经工作,他就初中毕业,工作也是靠许顺和。
反观他哥,自己开店创业,是个小老板,成熟又可靠,长得好看,皮肤白,又干净,性格好……一堆数不清的优点,为什么要找他这样一个愣头青当对象?
他一个月工资才三千,跟他哥的收入是天壤之别。
杨家盛在包子店一年了,大概能估算出他哥一年能赚多少钱,一年应该有二十万。
诶,反正越想越觉得自己条件太差。
像他这样的,回农村都讨不到老婆,更何况在城里。
杨家盛越想越丧气,越丧气,就亲得越狠,跟要把许顺和吞进肚子里似的。亲得许顺和骂他:“小狗崽子!”
晚上七点多,杨家盛照例先洗完澡,在楼上等他哥上来,等得口渴,想喝水。自己下了楼,要倒水。刚走到一楼楼梯处,就听见有人在店里说话。
“我在南州找了个活干……”
是那个姓郑的声音!
“不关我的事。”他听见许顺和说。
“唉,小和,你以前脾气是很好的,不是这样冷冰冰的。怎么,还在生气以前的事嘛?”姓郑的厚颜无耻。
“你赶紧走,上次被打得不够吗?”许顺和说。
杨家盛想,对,看我这次不揍死姓郑的!
他正要往下冲,听见姓郑的又说了。
“诶,其实上次那个男的跟你没什么关系,对吧?我看他挺年轻的,有没有二十?我、我最近来了两三次,你不知道吧?在外面站着,看了看,没看见那男的,他没在你店里干活嘛。我还以为是你对象呢,后面想一想,年纪太小了,怎么可能?”
杨家盛被戳中了痛处,一下站住了,很想听听他哥怎么说。
“郑加兴,你另请别处去,如果你是想来我店里干活,我告诉你,我店里不缺人。”
“怎么不缺人呢?我前几天还搜到你在网上招兼职呢!”
许顺和不吭声了,大概是不想理会郑加兴了,接下来几乎都是郑加兴在自言自语。
郑加兴说,他离婚了,他跟女的果然是过不下去,生了两个孩子,日子差不多过到头了,离了。他还是想找个喜欢的人,有滋有味地过日子。他这些年也不是没再遇过别的男的,但那些男的都没什么意思,想一想,还是当年十九岁的许顺和是最好的。他那天在医院凑巧撞见了许顺和,发现他还是跟当年一样,白白净净,还是那么讨人喜欢。
他啰啰嗦嗦一大堆,许顺和都不吭声,等他说完了,停下了,许顺和才开口。
“郑加兴,说完了?首先,你都结婚了,还跟什么别的男的不清不楚,你该不会是被老婆撞见了,闹离婚的吧?”
“没、没有!谁、谁说的!是我甩的那女的!”郑加兴气急败坏。
“其次,我最后跟你说一遍,别再来我店里,也别说那些不清不楚的话。我有对象了,那天打你的那个就是我对象,你别来了,免得他误会不高兴。他要是不高兴了,就换我揍你。听清楚了吗?”
许顺和一字一句说得很清楚,杨家盛不晓得郑加兴有没有听清楚,但他杨家盛听得很清楚,一辈子没这么清楚过。
他听见许顺和心平气和地说。
“以前的事根本不怪你,我家里赶我出来,是因为我是同性恋,不是因为你。你想有滋有味地过日子,我也想好好过日子。我现在有对象了,我就想跟他好好过日子,你别再来了。”
“你胡说八道!两个男的能怎么好好过日子?!他才几岁,没娶过老婆没生过孩子,怎么可能安心跟你过日子!许顺和,你怎么还跟十九岁的时候一样傻!你要找对象,得找我这种已经有孩子的,才不会抛下你去结婚,懂不?!”
杨家盛忍不了了,他这一秒就要把这个姓郑的人渣揍得满地找牙!
杨家盛怒气冲冲刚冲下楼梯,就听见“哐当”一声,有重物摔落的声音。他冲到一楼一看,郑加兴倒在地上,捂着脸嚎叫,满脸是血,地上是掉落的蒸笼。
“我的牙!哎哟,我的牙齿……许顺和,你把我的牙打掉了,你、你……”郑加兴鬼哭狼嚎。
许顺和拳头上都是血,他冷静地走到水池边,慢吞吞地洗手,洗得非常仔细。完了,关了水龙头才说:“你要么现在就报警,跟警察说是同性恋纠纷,要么就滚出我店里,再也别来。你来一次,我打你一次,你可以试试。”
郑加兴屁滚尿流地跑掉了。
杨家盛完全惊呆了,他第一次见到他哥打人。他哥的力气跟他刚来“包你喜欢”的时候猜测的一模一样,能一次揉几十斤面的臂力,那打起人来……
想起刚刚郑加兴的惨状,杨家盛抖了抖。
杨家盛忧心忡忡:“哥,他会不会真的去报警啊?”
许顺和摇头:“不可能。郑加兴的胆子比米粒还小,怕别人说他是同性恋怕得要死,不可能报警。”
“哦。”杨家盛这才明白。
等两个人整理完店里的卫生,又冲了遍澡,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早就超过了平时睡觉的时间,杨家盛抱着他哥,后知后觉又回想起他哥说的话。
他哥说他现在有对象了,他想跟对象好好过日子……
杨家盛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晕乎乎的。
他会不会真的在做梦?
他说:“哥,你掐我一下。”
许顺和奇怪:“发什么疯?睡觉了。”
他说:“哥,我是不是在做梦?我听见你说的话了,我听见你说我是你的对象,你要跟我过一辈子。”
许顺和脸腾地红了,黑暗中,杨家盛没看见。
他仍自顾自地念叨:“哥,我要好好跟你过一辈子。我不结婚,不生孩子,我只要你。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我会一辈子疼你的……”
“别说了,赶紧睡觉!”许顺和急忙制止他。
又是那些幼稚的情话,肉麻得吓人。
杨家盛不听,他凑在许顺和耳朵边,一字一句地说:“我会一辈子爱你的。”
爱?
许顺和愣怔。
他第一次听见有人说爱他。
他总觉得这个字是在里、在电影里、在偶像剧里才会出现的字,跟他的生活实在离得太远了。
他一个做包子卖包子的,住在这么窄小的房间里,隔壁堆满了面粉、鸡蛋、打包塑料袋。每天凌晨三点半起床,一天下来,累得倒头就睡。他这样忙忙碌碌的、一点也不诗情画意的人,也能跟“爱”沾上关系吗?
“我发誓,我会一辈子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