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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娇小姐在八零年代享福》

    作者:觅澜

    文案:

    1.林晚云意外穿书了,穿成了年代文男主的炮灰未婚妻。

    因父辈得来的姻缘本就脆弱,再加上男主还有一个念念不忘的白月光女主,原主越纠缠,男主就越厌弃。

    此刻,男女主幽会,被逮个正着,按照剧情,她该哭哭啼啼,让狗男女沉潭了。

    林晚云从懵逼中醒过神来,真情实感地撮合起两人,“祝你们——百年好合。”

    男女主:???

    林晚云对男主那张白面书生脸实在勾不起一丁点儿兴趣,再则,她原是娇滴滴的大小姐,素来十指不沾阳春水,让她跟着男主去岛上开荒,那是要她的小命。

    三姑六婆们介绍的男青年,林晚云都拒绝了,独独青睐二流子头头,痞子老板宋九尧。

    宋九尧有一张好脸,会做买卖,而且他是宋家老幺,老父和三个姐姐都把他当心肝一样护着,吃喝不愁。

    最重要的,她能借势发家,成为亿万富婆。

    2.瞿雪追随老公到小岛开荒过苦日子,最后,心高气傲都磨搓在柴米油盐里。

    意外重生,她下了狠心,要换个活法。

    这一世,她要选更霸气,更会赚钱的宋九尧。

    上一世,她老公到海岛开荒做农场,最后荣归故里,而宋九尧孑然一身,最后还因为投机倒把入狱。

    但宋九尧留下一大片地,因为地产开发,家人后半生衣食无忧。

    瞿雪以为,只要能嫁给宋九尧,前半生甜蜜,后半生富贵。

    岂料,宋九尧被前世老公的未婚妻林晚云抢走了!

    岂料,这一世,宋九尧没有入狱!

    他和林晚云一生甜蜜又富贵。

    *女主穿书,女配重生

    一句话简介:甜不?富贵就行

    立意:热爱生活

    内容标签:重生

    主角:林晚云 ┃ 配角:宋九尧 ┃ 其它:

    第1章 百年好合,白头偕老!……

    林晚云迷迷糊糊中,听见木门咯吱响,然后是人哼哧喘气的声音,仿佛在搬什么大物件。

    她睁开眼,心口猛地一跳。

    这是什么地方?

    黑灰的蚊帐,破旧的木桌子上,一把断了一半的木梳子和一个粗瓷碗,再往下,桌子腿边是一个掉了漆的红双喜暖水瓶。

    没来得及细想,窗口传来一男一女对话声。

    “你做什么这是?”

    “小妹不是要跟着李景林去南元岛了嘛,我寻思着先把缝纫机放她屋子里,咱屋里东西太多,等孩子上了学,连个写作业的地儿也没有。”

    男人啧一声,“等她上学还远呢,你才把木箱子放进去了,又要放缝纫机,谁看不出你心思,小妹没嫁人,你收着点儿!”

    女人尖利的声音陡然升高,“呀!林建同,你跟我嚷嚷什么,这屋子本来就是分给我们的,老大他们家有两间屋子,凭啥我就一间,嫁给你个窝囊废,就嘴上有本事,你自己盖房子去啊!”

    林晚云心口突突突跳,太阳穴跟着抽痛。

    她明明睡在自己大床上,为何对这里有一种熟悉感,她明明不认识那两人,脑子竟然能从这些对话,浮现出他们的样子,甚至,她内心深处,了解这两口子的品性。

    她拥有了别人的脑子?

    她穿越了?

    林晚云掐了掐大腿,真实的痛感,她认命阖上眼。

    屋外,林建同的气势一下就弱了,“我们不是也有两间。”

    “朝西那巴掌大的地儿,死人都不住,谁愿意要谁要,我不要!”

    林晚云头更大了,呼啦一下,掀开暗红色的粗麻布被子,下了地,走到门边。

    马凤菊看见她,脸上堆起了笑,“二晚,你醒啦?”

    林晚云沉着脸,“被你们吵醒了,以后我睡觉的时候,能不能保持安静?”

    马凤菊愣了下,又扯嘴笑道:“都是你二哥,我说把缝纫机送到你屋里,让你使使,他非得拦着我。”

    “谢谢二嫂,我用不上,衣服破了就扔,用什么缝纫机啊。”

    林建同撇下嘴,带点儿讥讽,“是啊,现在快嫁人的大姑娘,谁还穿有补丁的衣服,丢面儿。”

    马凤菊瞪了他一眼,“你知道什么,姑娘家要出门,总得自己做几件贴身衣物,咱妈那半瞎子,还能指得上她?”

    林晚云无声发笑,“二嫂,谁说的我要出门了?”

    马凤菊有点迷糊,她总觉得眼下的林晚云有些怪异。

    林晚云是林家老小,林老头去了之后,老婆子和大哥都疼爱她,可毕竟是女孩子家,平日里,林晚云可不敢这么呛她这个二嫂。

    就前几天,把木箱子搬到她屋里的时候,她也不声不响的,连个屁都没放。

    “看你说的,李景林要去南元岛,你不得赶紧扯证跟他去?”

    林晚云停滞片刻,双手抱臂,哼笑道:“李景林?我跟他去做什么,他又瞧不上我。”

    再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她终于知道她穿到哪本书了。

    几天前,闺蜜带她去一个剧组,说是年代文改编的电视剧,里面的男主就叫李景林,剧中有个女配跟她同名同姓,就叫林晚云,是男主的未婚妻,两人是因父辈结下来的婚约,原主第一次见男主,就喜欢上他了。

    可惜,男主并不喜欢这个未婚妻,他有一个白月光同学,就是女主瞿雪,两人两情相悦,一起克服千辛万苦,在南元岛开辟了农垦新天地。

    这本是弘扬正能量的剧,没什么好诟病的,只是林晚云一听到跟自己同名的是个炮灰女配,就不怎么待见那男主,在她的世界里,她才是主角,李景林跪地求她她都不答应,更别说去纠缠他了。

    马凤菊听了这些话,倒是想通了,她想,林晚云必定又受了李景林的怠慢,才这么使性傍气的。

    要不是她还指着李景林这个未来妹夫带带她那不争气的娘家弟弟,她早喷回去了。

    谁让林晚云有个好准婆家,李父是农机站的主任,听说农机站有一两个拖拉机维修工的名额,好多人都惦记着呢。

    她叉起腰来,抬着下巴往屋外嚷嚷,“放眼看去,别说这几个村,就是市里头,你也是数一数二的俊丫头,他眼瞎了瞧不上你!”

    林晚云心里隐隐不耐,那是原主对这个马凤菊的厌弃情绪。

    “二嫂,你把缝纫机抬回去吧,别堵着道儿,我就算出了门,回娘家还得住这屋里。”

    马凤菊心里虽恼,为了自家弟弟,也只能暂且忍下一口气。

    反正林晚云嫁远了,这屋子迟早是她家女儿的。

    两口子正搬着缝纫机,林晚云的堂姐林白云脖子挂着军绿色水壶,捧着一个铝饭盒过来了。

    林白云瞧不上马凤菊,自动略过两口子,上前拍了一下林晚云,拉着她就往外走,“怎么磨磨蹭蹭的,非得等人来请你。”

    林晚云被动跟着她,垂眼看那能扫地的喇叭裤,她头有些大。

    即便潮流是个轮回,她也从来没穿过这玩意儿。

    “上哪儿去?”

    “你睡糊涂了?不是说好,今儿去文化馆给李景林过生日,我蒸的粉丝包子都凉了你还不来。”

    林白云把铝饭盒往林晚云手上塞,“别害臊,好好跟他谈,以后别像我似的,下地干农活,累死人!”

    林晚云摸到铝饭盒上黏腻的油渍,头皮一紧,又塞回林白云手里,“你拿回去,哪有生日送包子的。”

    “包子怎么了,我蒸的包子他们抢还来不及呢。”

    林晚云莫名咽一下口水,突然生出馋劲儿来。

    “大白,我先吃一个吧。”

    “你急啥啊,等见了大家伙再吃,你拿一个,缺一个角能好看?”

    林晚云:……

    她打小就生在富贵家族,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今儿竟然流落到讨一个素包子吃的境地,这必定是原主潜意识的馋。

    让她穿到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是老天爷要绝她的小命。

    好在原主比她原来的年纪要小上两岁,没嫁人,还是自由身,若是后头跟几个小尾巴,她非得原地晕死不可。

    再则,这里还有真心待她的人,就比如眼前这个堂姐,打小就和原主一起长大,一个白天生一个晚上生,两人既是姐妹也是闺蜜。

    对于她来说,李景林的生日自然没有什么意思,但是她穿都穿过来了,又被马凤菊往外赶,到市里看看,或许有别的出路呢。

    林家村在开州市东南边,离市区不过两公里,到文化馆骑自行车也就十分钟,林晚云看见林白云要去推她爸那辆快要散架的二八自行车,连忙制止住了。

    她担心自己的屁股承受不住。

    正是春夏交替,路两边是庄稼地,野花争相开放,蝉鸣声不绝于耳,鼻端是一阵阵槐花香。

    可大自然再美,泥巴路依然破烂难行,林晚云走出了一身汗,总算看到了水泥路,文化馆就在不远处,几人约好了,在文化馆里的桌球室给李景林过生日。

    才进文化馆大门,林白云猛地变了脸色,揪着林晚云的衣摆把她往墙角推。

    林晚云莫名其妙,“干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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