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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

    小小的涅伽抓起来,捏在手中。

    正啃肉块啃得起劲的小奶狮突然被抓起来,抓他的还是它最讨厌的人,顿时怒了,小嘴一张,露出小小的尖牙儿,狠狠地冲着抓着自己的手指撕咬了下去。

    卡莫斯笑着任由它咬,他的手指本来就尽是茧,皮糙肉厚,涅伽的小尖牙对他的手指啃了半天都没啃动,只给他的手指糊了一层口水。

    “可爱是可爱,但是看起来很弱,对不对?”

    男人的眼微微眯起来,形成一条细细的缝隙,他周身突然散发出一股可怕的压迫力,他的手作势捏得紧了一分。

    “你看,这么弱,这么小,我只要稍一用力,就能把它捏死。”

    歇牧尔站在下面静静地看着,他只是看着,什么都没说。

    小奶狮被捏得嗷呜叫了一声,显然是被捏痛了,觉得难受,可是它只是这么嗷呜了一声,就继续凶狠地啃咬着那抓着它的手指,连抓带咬,凶狠非常。

    那是它身为一头野兽……不,应该说,那是它身为未来的万兽之王所与生俱来的凶性,还有,骄傲。

    卡莫斯王笑了一下,松开手,放开小涅伽。

    被放下的小毛团儿一个翻身,打了个滚儿站起身来,也不逃,也不惧,就这么站在原地凶狠地冲着卡莫斯嗷呜嗷呜地吼。

    “那些天生就只能做宠物的小东西啊,只要看到我,就会吓得转身就逃,一旦被我靠近,就会被吓得发抖……”

    卡莫斯说,“可是这个小家伙,就算被我抓住了,也会凶狠地咬我。”

    “就算现在看起来是个弱小得不行的小家伙,以后可是会成为一头让人闻风丧胆的雄狮的啊。”

    “的确,那孩子现在看起来的确很弱,对我们来说,他柔弱到我们一只手就能捏死的地步。”

    卡莫斯王笑着说,他坐着的姿势看起来很懒散,可是哪怕他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也如同一头懒洋洋地趴在地上的棕狮,自带一种无形的威慑力。

    他眯着眼笑着,金棕色的眼中闪动着的是某种兴致勃勃的光。

    “就算是那样柔弱的孩子,说不定未来也能成为一头一声嘶吼就能威震四方的雄狮……呢?”

    他顿了一顿。

    “所以,歇牧尔,你能不能稍微有点耐心?”

    他说,

    “毕竟,那可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战胜过无敌的卡莫斯王的小家伙啊。”

    一直沉默不语的歇牧尔听到这里,皱了皱眉。

    “……战胜?”

    他疑惑地问。

    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吗?

    卡莫斯王:“………………”

    不小心就说漏了嘴……

    他飞快地换了话题。

    “总之,就这样决定了。”

    他说完,任性一挥手,将某人赶走。

    “你可以退下了。”

    身为威武的卡莫斯王,让别人知道那件狼狈的事情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

    但是,我们威武的卡莫斯王并不知道,在不久之后,祭司阁下直接问了他的新弟子——没错,就是那位乖巧(?)的、问什么就回答了什么的小王弟——然后歇牧尔就得到了一个让他想打人的答案。

    作者有话要说: 长大后,我就成了你~~

    所以小伙伴们觉得小伽尔兰长大后变成卡莫斯王这样威震八方的狮子王的可能性是多少呢?hhhhhh

    ☆、第 18 章

    …………

    从有记忆的时候开始,小孩唯一的感觉的就是,饿。

    好饿。

    饥饿总是无时无刻都在啃噬着他的身体,他从来不知道吃饱是怎样的滋味。

    他一直都住在垃圾场里,在那堆积的垃圾山里挖出的洞里。对旁人来说难以忍受的臭味,对他已是习以为常。

    那种臭气仿佛已经浸透到他的身体里、血液里,渗透了他整个躯体,让他从内到外都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气。

    所有人都对他避退三舍。

    但是只有这样,他才能活下去。

    只有待在垃圾堆里,他才有可能在第一次时间抢到那些被丢弃的残羹冷食,才能稍微填充一下饥饿的肚子。

    也只有在腥臭的垃圾场里,那些比他高大的乞丐才不会来抢夺他好不容易挖出来的住所。

    记不清多少次,为了争夺一点食物他和别人打得头破血流。

    无论对方比他强壮多少,他也从来不曾退缩过。

    因为他见过那些抢不到食物而活活饿死的人,那些丑陋的、干瘪的尸体躺在地上,再无生机,一点点腐烂,发出难闻的尸臭味,引来秃鹫、老鼠啃噬着那具尸体。

    他一点都不想变成那样,所以他无论如何都想要活下去。

    一个瘦骨若柴的小孩到底如何从那些比他高、比他壮的人手中抢夺食物,让自己活下来?

    狠,比任何人都要狠。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地方,谁都不会帮你,你只能靠自己。你必须像是疯狗一样,就算被打断了腿也要凶狠地从对方身上咬下一块肉。

    他曾经被打得遍体鳞伤也死不松口,硬生生地咬断了想要抢夺他食物的那个男人一根手指。

    他就是这样才活了下来。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到底受了多少次伤,垂危过多少次。

    有一次他拖着断掉的腿爬回垃圾场里的洞中时,高烧了整整一天一夜,他曾经以为自己会就这样死掉。

    可是或许真的是人贱命大,他硬是撑了下来。

    贫民窟,一个城市里最阴暗、最丑陋的地方。他们这群肮脏的乞丐都待在那种地方,垃圾的汇集处,城市倾倒垃圾的地方……或许他们本身就是被倾倒、被遗弃的一部分。

    他们只配生存在这个腐臭、黑暗的地方。

    偶尔,从贫民窟里出去到外面乞讨的时候,他所看到的,都是厌恶、嫌恶、避之不及的眼神。就算那些会施舍东西给他的所谓好心人,看着他的目光也是居高临下,轻蔑的,宛如俯视蝼蚁一般。

    那些人看着他,就像是看着一个人型的垃圾。

    他很不喜欢那些人看他的眼神。

    ……

    突然有一天,他的整个人生都改变了。

    数个穿着体面、对他来说高不可攀的人找到了他,哭着跪在他脚下,对他喊着一个陌生的名字。

    他们哭着叫他,赫伊莫斯小主人。

    这些在过去走在路上眼角都不会施舍给他一眼的高等人,叫他主人?

    那个时候,他很懵,还有些不知所措,反应不过来,只能呆呆地站在原地。

    “赫伊莫斯!”

    带着哭腔的动听声音传来,一阵好闻的香味迎面而来。

    小孩抬起头,看到了他所看过的最好看的年轻女子,那个女人小跑着向他跑来,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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