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她伸出手,作势要去拧他的耳朵。
陈爱学眼明手快,自觉的揪住耳朵,“媳妇儿,我这不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嘛。”
“这回就饶了我吧,下次不敢了。”
林若云本就是假装的火气,看见他那怂怂的动作,好笑不已,就顺着他的话头揭过了这一茬。
“好吧,这回就放你一马,再有一次,哼~”
陈爱学识趣说“不敢不敢,没有下次。”
最终,林若云挑了一双粗跟黑皮鞋,穿着非常舒适,当场就换上,把她美得眉眼弯弯。
“哎,你挣的钱,却是我先穿新皮鞋,你会不会不高兴啊?”
虽然觉得陈爱学不会这么想,但她还是想问。
果然,陈爱学的回答没叫她失望,“怎么可能不高兴?我挣钱就是为了给你花的,媳妇你高兴了我就高兴。”
不管是古代还是现在,他想挣钱的原因就是这么简单,想叫媳妇吃好穿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他又领着林若云到了之前买雅霜的柜台,“要一根口红。”
这口红券也是他和工友换的,听说是沪市那边的紧俏货,电影明星都在用。
售货员验了券,递过来一管口红,黑色的外壳,上头有几个金色的暗纹,看上去非常有质感。
“两块钱。”
林若云拧开,闻到一股淡淡的玫瑰味,一下就喜欢上了,对着镜子涂抹起来。
“好看吗?”
陈爱学使劲点头,“好看,比刚在照相馆里那个还好看。”
如今媳妇皮鞋有了,口红也有了,就是这衣服不大好看,接下来他要攒钱给媳妇买条漂亮的裙子,这样才不委屈媳妇。
林若云今天的心情真是美得冒泡,把他拉到角落处,啪啪亲了他两口,这下换陈爱学美上了天。
离开之前,夫妻俩又买了两双厚实的尼龙袜子,这是给爹娘准备的,再称了一些糖块水果做过年的零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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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后,林若云的这双皮鞋果然引起热议,两个嫂子都羡慕得不得了。
吴氏欲言又止,但在陈老爹的暗示下,终究没说什么。
到底是分了家的,这钱他们爱怎么花就怎么花吧。
不过,下一秒林若云拿出了那两双袜子送给二老,吴氏又喜得笑眯了眼,方才那点芥蒂全然没有了。
晚上,这对小夫妻俩自然是过得蜜里调油,但两个哥哥就不那么美妙。
刘氏还好,虽然一向好强,但也晓得自家男人争取过,是自个没考上,嘟囔两句就算了。
李氏却是十分酸涩不平,一直念叨自己过得苦哈哈的,说男人不上进,又说林若云大手大脚乱花钱,以后指不定要过什么苦日子。过了会又说老三爱炫耀挣了点钱就给爹娘买这买那的,显得他们这当大哥大嫂的没本事没孝心。
陈爱国说了两句,无果,最后是往耳朵里晒了两团棉花才睡着的。
第二天吃过早饭,全家就开始做起迎新年的事了。
第一件事是大清扫,男人们去清理屋檐下的排水沟,沟里堵了沙子、落叶,下雨容易堵塞。女人们则拿着新扫帚打扫家里的蜘蛛网,擦洗桌子板凳衣柜,把屋子收拾得规规整整、亮亮堂堂的。
第二件事就是做年饭。
男人们洗萝卜、洗芋头、洗红薯,女人们则是在灶台上炖肉、炸红糖粑粑,油烧得滚热,糯米团子炸得金黄酥香,再加上浓浓的肉香,叫每个人肚儿都生出了馋虫。
一大家子十几口人,全挤在小厨房里,亲亲热热的说着话。
但千里之外的林家,氛围却没这么美妙。
工厂昨日就停工休假了,林若绣也终于搬回林家过年。
早饭是林母一早起来做的,油条和鱼片粥,里头加了一点林若云寄回来的干香菇,配菜也是林若云寄回来的咸菜,看着是一团黑疙瘩,吃起来却很香。
林若绣洗漱后,坐到桌前,才吃了一口,就觉得有些反胃。
心中有些惊疑,再度喝了一口鱼片粥,这回那恶心的感觉更甚。
她不会怀孕了吧?
但上个月她来过例假,虽然只有一点点。
“妈,我有点事要出去一趟,不吃了。”
她得去医院看一看。
打过招呼后,林若绣挎上包包出了门。
作者有话说:
我一生要强的二姐,终于上线了~~~
第28章
林若绣并不敢去大医院查验, 在那里挂号可是要提供住址和单位信息的,如果她要是真的怀孕了, 肯定会通知单位的, 那她可就完了。
于是,她找了一个不用留身份信息的小诊所。
小诊所的位置有些偏僻,周围也比较杂乱, 她用围巾挡住脸,小心的敲了门。
坐诊的是个老中医,替她摸过脉后, 说:“你怀孕了, 七周左右, 还不太稳定,你要注意……”
后面的话, 林若绣完全听不进去,她真的怀孕了!
此时, 心中涌上来的是后怕。
她还没结婚, 怎么能有孩子呢?
怎么办?要去打掉吗?
去大医院的话,肯定会被厂里知晓的, 这绝对不行。如果是这样的小诊所,那也不行,不安全, 林若绣还想好好的活着。
唯一的办法就是结婚。
对!结婚!
她跟金贵旭已经处了一年对象,互相喜欢,都有正式工作,早该结婚了。
想通后, 林若绣脸上一扫方才的惊慌, 取而代之的是欢喜。她找老中医开了保胎药的方子, 抓上两副药,准备回去煎水服下。
当然,这个好消息必须要告诉金贵旭的。
于是林若绣去了他的住所。
金贵旭的爹早年没了,他娘再嫁也顾不上他,所以他从小就是外公带大的,也跟着外公姓。工作后,他嫌单位分的房子小,就出来买了一套,两室的小平房,带个院子,正是他和林若绣同居的地方。
林若绣到的时候,金贵旭正好要出门,嘴里叼着烟,双手扶在摩托车的车把上。
“秀儿,来了啊?上车。”
林若绣也不多问,坐上去,扶在金贵旭的腰上。
轰隆一声响,呼呼的寒风从耳边刮过,两旁的建筑飞快的往后退。
林若绣非常享受这样的感觉,摩托车比自行车更快更省力,也不像公交车那样拥挤,总担心被人踩到脚。
她听金贵旭说,等他过生日时,他外公会送他一辆小汽车,他会带着她去兜风的。
车子停在溜冰场外,金贵旭去换溜冰鞋,“秀儿,你不去滑?”
林若绣摇头,冰场上横冲直撞的,万一把孩子给撞出个好歹来怎么办?
金贵旭不再劝,从兜里掏出五块钱甩给林若绣。
“那我进去了哈,你自个去买点吃的喝的,坐在边上等我。”
林若绣没意见。
她就是喜欢金贵旭这点,长得好、家世好,对她又大方。
她起身去对面的商店买了一个烤红薯,一小袋奶油瓜子。
回去时,发现前头似乎有个熟悉的身影,像她弟林振兴。
走上前去,仔细瞧了,果然是她弟,正嬉皮笑脸的逗着对面一个女孩子。那女孩长得很漂亮,就是面色冷冷的,眉眼间还有一股不耐烦。
林若绣是知道弟弟喜欢换对象的,但从不带回家,每个也只维持一两周的样子,所以也没太重视。
她正要走,却见那女生一脚踢向了弟弟下身。
隔得老远,她都觉得疼。
被暴击的林振兴更是痛得脸色发白,咬住嘴唇,捂着下档蹲在了地上。
“我不就是说要你做我对象嘛,你至于这么狠?”
踢他的女生见他还能说话,心里就没那么担心了,冷哼了一声:“活该。”
转身潇洒离去。
林若绣这才上前扶起弟弟,“没事吧你?这回踢到铁板了吧,看你以后还敢不敢随便处对象。”
姐弟俩感情本来就一般,加上自己这副窘样被林若绣瞧见了,她还说着风凉话,林振兴有些恼怒,甩开她:“关你什么事,有时间关心我不如关心你自己。”
林若绣觉得这弟弟真是不识好歹,“我这是好心被当了驴肝肺,你是狗嘴吐不出象牙。”
林振兴呵呵一笑,掰过林若绣的身子,指着右前方,“你看,我就说嘛,少管我的事,多关心关心你自己。”
林若绣无暇再计较他的幸灾乐祸,她已经被溜冰场内那对男女给气死了。
她还在这呢,金贵旭就跟别的女人勾勾搭搭。
内心怒骂一百句后,她跑到栏杆边上,等金贵旭过来时,她将手里的瓜子和红薯全砸那对狗男女脸上了。
叫她这么一搅和,金贵旭的兴致被破坏掉,沉着个脸出了溜冰场。
“你发什么疯啊?”
林若绣也生气,“我才是你对象,你跟她摸来摸去算怎么回事?”
金贵旭翻了个白眼,“叫人滑冰能不上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