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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她左脚那只夹脚拖鞋的鞋带断裂了一根,直接被留在了原地。

    程厘看着那只鞋,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这么无语。

    直到她慢慢转头,不出意外的对上容祈投过来的目光。

    在他眼睑微垂,视线落在孤零零留在地上的那只拖鞋时,程厘整个人都僵住了。

    这次还跑?

    此刻一个略带关心的温和声音响起:“厘厘,你的鞋子坏掉了?”

    向奶奶也发现这个状况,开口询问她。

    程厘站在原地,茫然地看着地上的鞋子。

    这一刻她才明白,什么叫做,有些人还活着,但已经是具尸体。

    但尸体也得开口,她抬头挺胸,淡然一笑:“没事,我走回去也是一样。”

    结果她刚要迈步往前,就看见前面凌女士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似乎生怕被人发现,自己跟她是亲母女。

    程厘好不容易假装起来的淡定,瞬间崩塌。

    毁灭吧。

    明天的太阳,还是别升起来了。

    也是此刻,一只手伸过来牢牢拽住她,声音从头顶传来,清越好听:“站在这里,别动。”

    “等我。”

    容祈扔下这两个字,转身走向不远处的洋房大门。

    他身高腿长,步伐迈的大,几步后,身影就隐没在花园。

    凌女士或许也是觉得她太尴尬,也就没数落她。

    容祈回来的很快,也就一两分钟,他去而复返,手里拎着一双黑色拖鞋,很大,看起来是男式的,连鞋底都很干净。

    “这是我的拖鞋,新的。”

    程厘低声:“谢谢。”

    说完,她就伸手去接。

    但下一秒,容祈微微弯腰,将拖鞋摆在了她的脚边。

    程厘不由感动,难怪人家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功,就这种处变不惊的大将之风,就值得她学习。

    等她穿好鞋子,诚心说道:“这次真的谢谢了,我回去一定刷干净,再还回来。”

    她出于感谢,语气不免过分礼貌了点。

    也显得格外生分。

    容祈闻言,视线再次落在她脸上,嘴角忽地勾起一抹笑。

    “你的鞋子怎么,每次都这么不牢固。”

    作者有话说:

    之前的程厘:白月光

    现在的程厘:笨蛋美人

    -

    上章关于辛德瑞拉的梗,感觉好多人没懂啊,辛德瑞拉是灰姑娘啊

    在容器心里,厘米怎么可能是黯淡的灰姑娘呢

    程厘:已经在打车逃离地球了,勿q

    第5章

    每次?!

    程厘脑海中立即浮现起,酒吧里发生的那一幕,她因为骂许冀衡骂的太激动,一抬脚将自己的高跟鞋甩了出去,被容祈牢牢接住。

    而且她还特别没礼貌的,转身就跑了。

    沉寂片刻。

    程厘轻咳了声,尴尬一笑,假装恍然大悟道:“该不会那天在酒吧的人,是你吧,我说怎么看着那么眼熟呢。就是酒吧灯光不太好,我没看清楚。”

    对,都怪酒吧光线太差。

    容祈双手插兜,整个人站的松垮,显得懒散随性,在听完这话后,他嘴角微扯了下:“我也是,原本也没认出来是你,直到刚才看见你鞋子又坏了。”

    他不忘朝坏掉的拖鞋看了一眼,那眼神不就是“没办法这么丢脸的事情连续被我遇到两次,想认不出你也不行”的意思。

    程厘觉得这个天不能再聊了,再说下去,以后这条街她都不用混了。

    她弯腰将自己坏掉的鞋子捡起来,匆匆跟他说了声再见。

    在向奶奶关心的目光下,拉着凌女士狼狈离开。

    回去的路上,凌女士松了一口气说:“哎哟,刚刚真是太丢……。”

    在程厘的目光之下,凌女士赶紧改口:“太尴尬了。”

    程厘闻言,露出无语的表情。

    有母爱,但是不多。

    凌霜华赶紧主动转移话题:“刚才容祈一瞧见我,立马就认出我是他的高中老师,特别客气的跟我打招呼。没想到现在他这么有出息,都还能记得高中老师。”

    对于容祈的事迹,凌霜华自然没少听。

    毕竟哪怕是一中这样的学校,容祈这种学生,属于超级荣誉校友那种。

    据说今年一中的校庆,校长就打算将这些杰出校友,都请回学校。

    程厘听到最后,实在疲了:“你这是又见着别人家的孩子,激动了。”

    容祈这种人,从小到大就属于那种父母口中,让人嫉妒又讨厌的别人家孩子。

    “嫉妒啊?”凌霜华横了她一眼,慢条斯理安慰说:“你跟人家容祈比,也不是全然没有优点。”

    程厘一听笑了,她居然还有能赢过容祈的地方。

    稀罕了。

    她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凌女士轻咳了声,说道:“虽然说事业上,你是远远不如人家。但在个人问题上,你还是比他强。”

    “他单身!”

    程厘有点儿没忍住,被自己呛的连连咳嗽。

    在凌女士惊讶的目光下,她没好意思说出口。

    因为现在她连最后一个优点,都没有。

    也不是。

    应该说她更惨,毕竟容祈只是单身,而她是惨被劈腿。

    这么一想,更扎心了。

    *

    “妈,你就陪我去吧。”程厘在家哀求。

    过了一夜,阳台上刷干净的拖鞋,已经被晒干。

    程厘准备去还拖鞋,但凌女士觉得昨天的事儿实在有些社死,坚决不去。

    程厘:“你还不如元歌呢。”

    最起码在她把鞋子踢飞出去的时候,孟元歌毅然决然地将她的鞋子拿了回来。

    “那你找元歌陪你一起去,”凌女士坐在沙发上,继续看她喜欢的狗血剧,屁股都没挪动一下。

    程厘实在没办法,到门口换鞋。

    凌霜华不忘叮嘱道:“鞋,鞋,记得穿结实点。我不知道你们年轻人怎么就爱穿那个夹脚凉拖鞋的,夹着脚趾不难受吗?”

    “……”

    程厘这次学聪明,换了双板鞋,鞋带牢牢系着。

    她不信,这次还会出差错。

    等她开门时,就听凌女士又喊道:“去人家还东西,不能空手。买点东西带过去。”

    “哦。”程厘应了声。

    出门她就犯难,因为实在不知道给容祈买什么。

    按理说,是他给自己拿的拖鞋,她应该感谢他。

    但相较于容祈,程厘更想给向奶奶买点东西。

    于是她去了一趟花店,让老板包了一束向日葵玫瑰,又在水果店买了一份精美的水果篮,拎上这些,才朝着那栋花园洋房走去。

    昨天晚上回去,凌女士还感慨了半天。

    人的一生,当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向奶奶他们当年生活挺艰难的,要不然也不会逼得老两口出来摆摊卖油墩儿,可谁能想到几年过去,他们住进了这栋天价小洋房里。

    不过凌霜华虽然感慨,却也是替他们高兴。

    老有所依,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情。

    “厘厘来了,”程厘按响门铃,是向奶奶亲自出来开门。

    一看见,特别开心的将她迎进了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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