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却是足足两个小时后,才大汗淋漓从健身房出来:虽已是五十有五的年纪,如今光/裸着上身,却仍旧看得出一身肌肉扎实。
“华叔。”
比较起来,反倒是一旁陪练的白骨气喘吁吁。
缓了好半天,又问:“我叫人送早饭过来?”
“嗯。”
他点点头。
然而白骨转身正要走,却又被他叫住。
陈之华问:“之前让你准备的东西怎么样了?”
白骨看他脸色,瞬间回过意来。
表示已经让人去办,估计明天就能到手。
陈之华这才放心。
又不忘叮嘱:“但记得,微型是微型,效果绝对不能弱。”
“我明白,华叔。”
一番心照不宣的交谈过后。
陈之华上楼去叫黄玉起床。
等到再下来,白骨已识相的提前离开。
只餐桌上放着丰盛的早餐,中式西式应有尽有。
他心情好,又主动拿了干净碗筷来,亲自给黄玉添粥。
“阿玉,我听你昨天夜里老咳嗽。先喝点清淡的,回头我再让人找个厨师过来,给你煮点润肺的雪梨汤。”
他语气极尽温柔。
言谈间,亦无需黄玉有任何回应。
只搁下粥碗,又伸出手、爱怜地摸了摸“妻子”那失去光泽的一头乌发。
“才染了多久?”陈之华说,“你看,这会儿又有白头发了。”
“……”
“你就是整天烦恼太多,所以才总是生病。”
“……”
“还是你不喜欢这里?你觉得孤独,想要女儿回来陪你对不对?”
他说再多都好。
黄玉却始终不愿答话,只一个劲低头喝粥。
然而。
才喝了没几口,粥碗又被人扣住。
紧接着,瓷碗便被强硬地从她手里夺走。
“阿玉。”
陈之华说:“我很不喜欢你现在的样子。”
仿佛刚才的温情亦只不过是转瞬的错觉。
他再开口,语气里已然带上十足的警告意味:“我说过,如果你和我的心不齐,是带不回来女儿的。你不为我就算了,难道也不为我们这个家考虑?”
黄玉闻言,无助地闭上眼睛。
只有心神俱疲。
……已经五年了。
她想。
五年来,有无数次,她几乎都忍不住要提醒面前这个俨然疯魔的男人——那根本不是你的女儿。
甚至于这一点都不用她提醒。
在陈之华身边,已有不少人看出端倪,其中就包括那个对他忠心耿耿的白骨。
迟雪一而再再而三地逃跑,白骨等人也一而再再而三地找人探访她的过去。
太多怀疑的理由,他们疑心渐起。
于是无数次地建议陈之华去做亲子鉴定。
然而,陈之华却一口咬定,迟雪只有可能是他的女儿,是他亲眼所见。
他拒绝去做亲子鉴定。
也严厉警告,不许任何人在未经他允许的情况下做“多余的事”。
关于血缘的纷争,由此只能不了了之。
黄玉却无从得知,陈之华究竟是因为知道真相所以回避,还是喜欢这样自己欺骗自己的把戏。
只有无数个午夜梦回,她在噩梦中骤然转醒,却发现枕边人依旧未睡。
黑夜中,一双冷幽幽的眼睛静静盯着自己。
【阿玉。】
那时他说——没来由地,只是突然开启了某个久违的话题,他说:【从十六岁开始,我心里就想着,有一天我会娶你。】
十六岁,陈之华还未混出什么名头,只是永常路一带、某个“老大”身边的小跟班而已。
而黄玉亦家贫,彼时早早便辍了学。
为了补贴家用,整日在路边做珠串和小饰品卖钱。
后来。
便如一切狗血的时代爱情故事的开始。
她凑不出混混头子逼交的保护费,被当街拖到小巷。
一旁的摊贩明明都看着,却都不敢惹事,不敢出声、更别提救援帮助。
她惊慌间厉声喊叫,拼命挣扎,却仍旧推不开身前凶神恶煞的男人。
原以为自己一生的清白就交代在此。
绝望之际,男人却忽然停住动作。
继而不敢置信地捂住脑袋回头。
“陈之华——!”
下一秒,男人高声痛骂道:“你他/娘的臭小子!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她吓得一动不敢动,抬起头去,见那少年逆光站着。手里豁口的啤酒瓶,“滴滴答答”往下滴血。
他却依旧面不改色,
只当机立断赶开几个上前来围攻的小混混,一声“跟我走”,便弯腰拽起衣衫不整的黄玉。
两人向着小巷深处夺路狂奔。
小巷七弯八绕,身后的人骂声不停。
一路鸡飞狗跳。
——但,尽管很多年后,他们已然反目成仇,两看生厌。
黄玉还是忍不住,会很偶然地梦到这一天:想起那天的风,那天的路,那天的人。
想起狂风刮得她头发乱舞、睁不开眼,旁边的少年却像是沐浴在光里——他紧攥着她的手臂,把俗世的一切抛在身后,只对她说:“跟我走。”
她就真的跟他走了。
可是以后该怎么办呢?
他们后来靠躲在垃圾桶里避开追捕的人群。
她却来不及松口气,又开始担心,说今天虽然逃了,以后这些人还会来的。
那时的她,还不知道眼前的少年亦是“那些人”中的一员。
甚至是第一次,从旁人口中得知这个少年的名字。
“陈之华”。
在此之前,她对他却实在没什么印象。
只记得他每周都会来买一只手串,然后静静坐在旁边看她串珠——是个十足的怪人。
这一次亦如此。
少年生得虽不算俊美,却清瘦而干净,闻言,静静垂眼看她。
半晌,抬手摘去了她发梢不小心沾上的落叶。
“我会解决。”
他说。
她却并不知道他具体是怎么“解决”的。
只知道他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再出现,而那群人也没再来找过她的麻烦,甚至收保护费、每每都有意跳开她。
直到两个月后。
她才又一次看见他。
只不过这次,他不再是跟在别人身后亦步亦趋的小弟,而是一群人亦步亦趋地跟着他。
一群人乌泱泱涌来她的小摊,少年伸出手,如旧让她做一只珠串,而后坐在小板凳上——长手长脚无处伸展,但他仍是乖乖坐着,看她串珠、打绳结。
只是,等手串做好,他却不接。
兀自给了两倍的钱放在摊上,又轻声说:“送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