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众人吃了一惊,叶绫舞也站起了身,不过当她看清楚站在人群之中的吴庸时,便识趣地保持了沉默。
王崇义本来还想在表姐面前表现一番,可是当他发现来人众多,且大部分是带刀侍卫时,立即头皮一阵发麻,马上就躲到了叶绫舞身后。
众多侍卫簇拥着两个年轻男子,其中一人身穿月白锦缎长衫,貌若桃花,一双桃花眼顾盼之间波光流转,多情深情,别说妙龄女子会心动,就连王崇义看了都觉得心头评评乱跳,心想:乖乖,这样的容貌要是去做小倌,绝对红遍京城。
而站在这漂亮男人身边的,则是一个身材更加挺拔的男子,五官没有同伴漂亮,但是修眉凤目、挺鼻薄唇,轮廓更为深刻,更有几分男子汉的气魄。
那漂亮男子傲慢地扫了叶家一众人,微微抬起下巴说:「此地已易主,识相的就快点走开,别在这里碍眼。」
大周朝对兵噐管制相当严格,民间除了日常所用的菜刀、斧头等物之外,是严禁私有刀、剑、弓等武噐的,所以公然在外带刀的侍卫,一定有官府方面的身分,这漂亮男子虽然态度傲慢,王家夫妻和王崇义却丝毫不敢吭声。
王氏有点害怕地扯了扯叶绫舞的袖子。
叶绫舞对着漂亮男子身边的高大男子微微点头,说:「吴老板,实在不好意思,今日本来是要取走我的一些私人用品,没想到亲戚也跟了过来,耽误了点时间,还请见谅。」
王崇义小声问:「他就是吴庸?」
王崇义原以为吴庸和他一样是个混混,可是看今天这架势,人家可比自己气势足多了,他不免感到自惭形秽。
吴庸微笑说:「没事,只是我的朋友听说我盘下了绮绣阁,想过来瞧瞧,倒是打搅你们了。」
那漂亮男子翻了翻白眼,说:「喂,我说你们两个够了没,瞧瞧那眉目传情的劲儿,啧啧。」
他冷眼瞥了王崇义一眼,王崇义吓得本能地缩了缩身子,恨不得缩成一只蚂蚁,从地缝里钻走。
漂亮男子继续说:「一大群人为难一个姑娘家,你们不嫌害臊,我听着都受不了。说什么父母之命,不知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吗?君在父命之上,叶大姑娘的婚事,常乐公主府做主了。」
什么?!
这下别说王崇义一家了,就连叶绫舞本人都愣住了,她看着吴庸,一肚子问号:吴庸不是和常乐公主府有仇吗?
吴庸也是一副无语的样子,他微微皱眉,对硬要跟来凑热闹的常乐公主府世子萧韶轻声说:「我说过了,我的婚事我可以自己解决。」
萧韶拍一下他的肩膀,说:「你也太沉得住气了,我看你再晚一步,媳妇就要被人家抢走了,咱是好兄弟,当然要帮你一把!」
吴庸低头叹气。
照理说,萧韶曾经将吴庸痛揍一顿,两人算是结了死仇,原来的吴庸也确实因为萧韶而一命呜呼了,现在的吴庸本来也将萧韶列为危险人物,能不往来就不要往来,可是谁知道萧韶打着不打不相识的名号,居然又主动跑到吴家,先是为自己打了吴庸一顿而道歉,后来又说虽然他不能把妹妹嫁给吴庸,但是可以帮他找个大美ㄝ做妻子。
就这样,萧韶居然成了吴庸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朋友。
萧韶本性不坏,就是热血冲动,痛揍吴庸一顿,也没想着真要把他打死,只是想教训他一下,没想到原来的吴庸真的太倒楣,他其实是自己不小心摔倒时撞到了头造成内出血,才会昏迷导致死亡。
现在的吴庸也曾纠结过自己到底该不该把萧韶当做仇人?但他能穿越过来拥有第二次生命,说来还是拜萧韶所赐……
到底是有恩,还是有仇?
这种关系真是不能多想,怎么想都会让吴庸脑袋打结,而且几次相处下来,他也确实挺喜欢萧韶的个性,海派大气,在乎亲人朋友,虽然傲慢又风流,但作为朋友是不错的人选,于是吴庸也就默认了与萧韶的朋友关系。
也不知道萧韶是哪根筋不对,吴庸对他越是冷淡,他就越爱往吴庸身边蹭,以前三天两头来一次,现在却恨不得天天来找吴庸。
萧韶发现和吴庸聊天很有趣,人人都说吴庸很无用,是个庸才,他却觉得吴庸似乎有些大智若愚,甚至可能是个天才也说不定。
他甚至想过,如果早知道吴庸是这样的人,那将自家妹妹许配给他,也算是个人。
萧韶曾将自己的意思隐约透露给自己公主娘亲,却被常乐大长公主一口驳回,要他别没事找事。
萧韶因此很是遗憾,同时发誓要为自己这个「好朋友」找个更好的妻子。也因此萧韶和钱掌柜一样,很不看好叶绫舞,更反对吴庸入赘叶家。
不过,吴庸对他说:「我的儿子姓吴,或者姓叶,有什么差别?说起来,我倒觉得姓叶更好听一点。」
谁叫他前世曾经叫叶磊?他觉得入赘叶家,自己的儿女以后姓叶,他一点儿也不吃磨。
吴庸这心思外人自然不知,听他这样一说,萧韶反而不好再劝他,心里更是同情吴庸,觉得他真是命不好,真正的姓氏不敢公开,最后还乾脆自暴自弃要入赘去了。
王氏毕竟是叶绫舞的母亲,听说公主府这么高贵的门第要为吴庸撑腰,顿时觉得再反对也无效了,而且她一向幽居内宅少问世事,很害怕与官家打交道。
所以,她勉强笑着对萧韶说:「如果是公主替小女做大媒,那可真是小民之家的荣耀,那……那这婚事就这么定了吧。」
叶绫舞却微微皱眉,她原本还在考虑是否答应这门婚事,现在被压迫着答应,心里反而有了微微的不愿。
她直视着吴庸,略带点挑衅地说:「吴老板这么有诚意的话,我也就直说了,成亲不是不可以,但是你要入赘叶家,而且以后家事,我说了算!」
萧韶大怒:「你这女人,好不识趣!」
女人真是不能宠,稍微给她点好脸色,她就爬到你头上来了,简直岂有此理。吴庸按住萧韶的肩膀,同样直视着叶绫舞,说:「入赘没问题,你是一家之主也没问题,不过,如果日后遇到我俩意见不合,我保留反驳的权利。」
他可以宠着她,让着她,但是不会毫无底线。
哪怕他来自男女平权的后世,他毕竟还是个——
大、男、人。
在萧韶这个热心过度的朋友干涉下,吴庸与叶绫舞的婚事进行得很快。
两人请人合了八字,又请了官媒,但是在聘礼与嫁妆的问题上出现了一点争议。
叶绫舞坚持应该自己出聘礼。
吴庸啼笑皆非,他对叶绫舞说:「就算我要入赘,其实也不过是为了以后孩子的姓氏着想。至于其他的部分,有必要完全男女颠倒吗?还是说,非得你出聘礼,我出嫁妆,最后我还要穿嫁衣坐花轿,被你家八抬大轿抬进门?」
叶绫舞想想那种情形,也是一阵恶寒,便只好让步,还是由吴庸先送聘礼,她再按照相应的数目准备嫁妆。
她没想到的是,吴庸的聘礼很贵重,居然是他父亲吴元痕分给他的全部家产:典当行,和一座三进的宅院。
叶绫舞有些不安,歉疚地对他说:「聘礼太贵重了,我知道男人入赘本身就容易受到外人指责,我们本来该好好弥补你一些的,我怎能再收这些?」
吴庸笑笑,随即轻轻叹了口气,说:「你拿着吧,咱们成了亲,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还用分得这么清楚吗?」
其实吴庸心里有更深一层的担忧,哪怕他已经落魄至此了,在那些人眼里可能还是不放心,最好是他既没权,又没钱,完全靠着女人混饭吃,那些人才能容忍他活下去。
吴庸其实本来也不该叫吴庸,他有个了不得的真实姓氏……国姓霍,而且有个更加了不得的出身……他是先皇的儿子,与摄政王霍淳是双胞胎,他比霍淳晚出生一刻钟,是弟弟。
吴庸与霍淳的母亲徐氏不是很美丽,但是肚子很争气,入宫不久就怀孕生子,只是当时她的位分太低,而在位的皇帝更为宠幸那时的皇贵妃,便把徐氏的大儿子抱给了皇贵妃抚养,徐氏也因而升为嫔。
谁知徐嫔肚子真争气,不久居然又生了双胞胎皇子,但也不知道徐嫔到底惹到了谁,她的双胞胎儿子生下后,后宫里就流言纷纷,说双生子不祥。
当时皇帝身边有个备受信赖的道士,名戌道子,戌道子为这对罕见的皇家双胞胎算命,曰:「双生不祥,必降灾祸。」
但戌道子其实是皇后的人,而他之前偷偷为这两位皇子批命的结果是:紫微下凡,真龙命格。
皇后当时冷笑:「难道还有两条真龙不成?」
皇后当时本意是想直接要了这对双胞胎的命,但是皇上毕竟还有点「虎毒不食子」的人性和父爱存在,再加上那位他最宠爱的皇贵妃不知道出于什么考虑,也替这两个小皇子求情,皇上就又找了国师赵元寻求解决之道。
赵元重新为两个皇子算命之后,也是叹了口气,没说双生不祥的话,只说这两个孩子确实不宜在一起生活,大的皇子命格清贵,小的皇子命格清奇,不如就分开两处吧。
皇帝把这话理解成弟弟的命格很奇怪,可能会对哥哥有妨碍,而按照戌道子的说法,最好是一杀了之。
徐嫔虽然也是一个满心算计的后宫嫔妃,却终究有着慈母心肠,她不忍心看着自己的任何一个儿子死,所以她最终想出了一个能让双方妥协的办法,那就是把弟弟开除皇籍,把他从皇家族谱上除名,然后送到民间去抚养,这样就算是切断了弟弟与皇家的联系,也应该不会再对哥哥有什么妨害。
当时只是个小商人的吴元痕有个远房亲戚在宫里当差,是徐嫔身边的得力大太监,透过他的关系,徐嫔便将小儿子托付给了吴元痕做养子,就这样小皇子成了吴庸。
正好吴元痕夫妻那时候也没有孩子,再加上知道吴庸的出身非比寻常,也不敢认真管教,就一直对他宠着惯着,结果就惯出来一个只知花天酒地、四处惹是生非的纨绔子弟。
而因为吴元痕收养了吴庸,徐嫔对他家非常照顾,给了一大笔赏钱,吴元痕这才有了足够的本钱和人脉去开当舖。
不知道真相的吴庸长大后,直到一年前,才在无意中偷厛到吴元痕夫妻的谈话,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分,他心里着实气不过,认为平平都是皇子,为什么他就要在民间混天聊日,而他的双胞胎哥哥却已经是堂堂摄政王,手掌朝政大权,所以一时冲动就要去娶常乐大长公主的女儿,成为公主的女婿,这样自己勉强也算是重返皇族。
只是常乐大长公主疼爱女儿,怎么肯把女儿嫁给他这样一个混混?才发生了萧韶痛揍吴庸的这件事。
当初为了保护吴庸的安全,徐嫔对外声称,双胞胎中的弟弟突然病逝。实际上徐嫔把吴庸秘密托付给吴元痕,真正知情的只有先皇和徐嫔,以及经手的那位大太监而已,常乐大长公主并不知道吴庸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