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礼物
一头纯血龙类,青铜与火之王的直系后裔就在路明非的面前,黄金瞳灿烂如熊熊燃烧的火焰,黑鳞清晰。
一人一龙的距离靠得如此之近,路明非甚至能隐约看见参孙的吐息时翻涌的水流。
按理来说,路明非现在就应该抢过七宗罪,拔出其中为屠龙锻造的武器,再次上演之前屠龙的一幕,杀死这头危险的龙,但是路明非并没有立即做出攻击的动作。
路明非隐约感觉,这头龙似乎是可以交流的对象。
它似乎在一直等待着自己。
而且,从这个低头的动作来看,它也没有攻击的意图。
这个世界上的混血种里,恐怕也只有路明非才会产生和龙类交流的疯狂想法。
毕竟只有他才和龙类们正常对话过,作为和康斯坦丁、耶梦加得和芬里厄这几大龙王唠过嗑的人,路明非面对龙类时可以克制住屠龙的欲望。
更重要的是之前成功猎杀了之前的那头龙侍,让路明非对自己的实力有了个预估,他有把握在直面这头龙的时候,护好自己的安全。
所以,路明非决定先等等,不急着出手,他想看看这头龙究竟要做些什么。
“你……来了……”
参孙的声音直接在路明非的脑海里炸响,音色洪亮而威严,只是有些磕磕绊绊,它似乎不太习惯人类的语言。
一对巨大的黄金竖瞳聚焦在了路明非的身上,不曾移开。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路明非感觉龙类这种生物在面对人类的时候,似乎总是有一种傲慢的腔调,就像是帝王在面对他的臣子或者仆人。
路明非沉默了一下,手压上了刀锋,他在和之前龙侍战斗的时候,就听见了这个声音在呼喊他,所以在把龙侍的尸体运回摩尼亚赫上之后,他就立刻选择再次下潜,前来探寻。
在路明非过去的经历中,能直接通过这样直击灵魂的方式与他对话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小魔鬼路鸣泽。
此刻,声音出现的源头却是龙侍参孙。
路明非没见过参孙,但是见过使用参孙身躯的老唐,当时路鸣泽为他展开了言灵·镰鼬,也增强了路明非的感官,所以他对这头龙的印象还算深刻,看见参孙身体之后的第一眼就把它的身份认了出来。
不是路鸣泽,这让路明非有些失望,失望的后果就是,他的手压在了自己腰身的刀柄之上。
他的两把小太刀已经从龙侍的尸骸上取了下来,如今又被佩戴在了路明非身上,冰冷的江水洗去了刀身的血腥,它随时可以拔出作战。
难怪路明非和另一只龙侍战斗的时候,感觉有些不对劲,觉得他和自己印象中的参孙对不上。原来在青铜城中藏着两条龙侍,一条是袭击叶胜小组的那条龙,另一条则是参孙。
“你也是……我王的守墓者吗?”
看见路明非没有回应,参孙的声音又一次在路明非心中响起。
“守墓者?”路明非皱眉。
这几个字的字面意义很清晰了,路明非不用动脑子就能理解,但是他有点想不通,这和词是怎么和自己联系上的。
“王的卵在你身上,我能感受到卵的存在。”
“也是借助了王的卵,我才能和你对话,因为我是他的血裔。”
参孙的声音时断时续地传来,听得出来,它仍然不太习惯人类的需要,所以每一次吐字的间隔都有些漫长。
“可是……你是人类……”
路明非知道参孙是误解了,当初路明非逼着诺顿茧化的最后时刻,老唐的意识重新覆盖了诺顿的意识,把他的茧安放在了路明非的身体里。
所以路明非有时候才能通过灵视,在自己的身体里看见一个暗红色的卵,就情况像当初夏弥把她的茧放在了楚子航的身体里一样。
守墓者……路明非在心中揣摩着这个词。
参孙是诺顿与康斯坦丁的守墓者,数千年来一直在青铜城里等待着诺顿与康斯坦丁的回归,现在诺顿与卵在自己的身体里,所以它就把自己当做诺顿这一次茧化后的守墓者。
那么,参孙刚刚的低头也应该不是在对自己低头,而是在对自己体内的诺顿低头,这大概就是龙类社会中对于君王的礼节。
“我只是他的朋友而已。”路明非回答。
“朋友……”
参孙缓慢地念着这个词语,黄金瞳中似乎有困惑浮起,似乎不能理解这个词汇。
路明非脑袋里不由闪过了自己在上一世龙类社会学和龙类心理学分析上遇到过的内容。
龙类是一种由“权与力”和“血缘”维系在一起的种族,而非情感与理智,其社会等级十分森严,比如黑皇尼格霍德掌握最强大的“权与力”,残酷暴虐,又是所有龙类的始祖,才能成为所有龙族共尊的皇帝,但即便以黑王之尊,白王最终还是背叛了它。
所以,即便是龙类同族之间也充满了仇恨与战争,除了某些特殊时刻,任何两头龙的相遇都会以惨烈的搏杀收尾,因此在秘党对于龙类的描述中,总会反复提到“龙类不会与同族合作”这一点。
相比人类社会,在龙类的世界观里,确实很难有“朋友”这种东西,所以参孙才会无法理解。
路明非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既然参孙能够发现藏在自己体内的诺顿之卵,那为什么之前的那头龙侍还会拼命地攻击他。
“之前被我杀死的那头龙,你认识吗?”路明非问。
它之前杀死的那头龙,无疑么事诺顿的守墓者,为什么这两头龙对他的态度差距会如此之大。
“它是我哥哥。”
参孙这一句话差点没把路明非呛死,让他几乎都要拔刀了。
在路明非的印象里,龙族社会中“哥哥”就代表着自己最亲近的人,看一下康斯坦丁有多么纠缠诺顿这件事情就清楚了。
说到底,龙类的世界观和人类完全不一样,每一头龙都是究极变态和病娇,它们可以为了“权与力”而杀死自己的亲人,吞噬它的尸骨,但是却不容许其他人伤害自己的亲人。
自己杀了它的哥哥,路明非几乎都遇见参孙要怒吼着“你去给为我的哥哥陪葬吧!”,暴怒着向自己发起进攻。
然而等待了许久,参孙也是没有任何动静。
“他和我是同一代的血裔,但是它比我更早来到这个世界,所以是我的哥哥。”参孙继续说。
路明非这才发现自己误会了,他把参孙口中的哥哥,误解成了康斯坦丁口中的哥哥,这虽然名词一样,但本质其实完全不像。
龙族王座的双生子,这个概念和神秘学中的“twinfmes”比较类似。
这个英文短语翻译过来就是“双生火”或者是“双生灵魂”,这个词常常被用来描述爱情,意思是神灵把一个完整的灵魂分成了两个部分,投放到了物质世界,化为了一男一女,他们就是彼此的唯一灵魂伴侣,只有遇见彼此才能补全自己的灵魂。
后来经过学院的研究,教授认为在神秘学中流传的“双生灵魂”的概念其实是对龙类神话的误读,这个概念描述的其实是龙类王座上的双生子。
“完整的灵魂”其实就是指“拥有完整权柄的灵魂”,黑皇尼德霍格把拥有地、水、火、风完整权柄的灵魂分割成了四对双生子,所以王座上的双生子才会有如此深厚的情感,因为他们本就是一体的,但这也导致了他们最终都会走上吞噬的道路。
但是参孙口中的哥哥,有点接近于“我们是同一批制造出的货物,但是它的出厂日期比我早,按照辈分我该称呼他为哥哥”这种感觉。
想来应该没有太深厚的感情。
“哥哥他被毒素折磨得很痛苦,你杀了他的话,他应该会感谢你吧。”参孙的声音继续响起,“反正他有茧留下,不会真的死去。”
路明非默然,龙类就是这一点好,就算死去了,只要提前留下了茧,也可以重生。
这也是为什么人类已经统治世界数千年,屠了数千年的龙,各种龙类复苏事件仍然层出不穷的原因。
“既然你和王是朋友,那么……你会守卫我王的卵吗?”参孙对着路明非发问。
那要看你对你王的定义包不包括老唐地意识了,路明非在心里腹诽了一句,不过还是点了点头。
毕竟老唐的意识还在诺顿之卵中,只要还没有找到剥离老唐意识的办法,路明非拼了命也会保护这颗卵的。
得到路明非准确的回答,参孙的眼瞳中露出了人性化的色彩,就仿佛是终于认可了路明非一样。
“想守卫王的卵,你需要更强的力量。”
“我看见王在你的身上留下了一份礼物,我可以为你打开它。”
参孙摆了摆尾巴,向着青铜城的深处游去。
犹豫了一下,路明非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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