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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是不是上天派来的神助攻?
今晚我要给你烤鸡胸肉,你想吃多少都行。
第6章
陈息青不太想回家,一直在这里撸狗多好多开心,不像那个新租的一居室,太冷清,一个人的时候还会猝不及防地想起前任负心汉。
陈辄文也不想回家,他看着陈息青,一颗心慢慢地平静下来,没有了最初的紧张,现在就只有整个世界只剩下暗恋对象的错觉。真想达能可以一直留着暗恋对象玩,这样他就能一直看着暗恋对象了。
他从小的愿望就是将来找到另一半,两个人共同建立只属于两个人的小家,然后一起养两只狗,每天一起吃饭一起睡觉,只有彼此,一起过着开开心心的小日子。
“我经常来这里,好像没怎么见过它,你们是刚来这边不久?”摸狗无数的陈息青很明显地将他摸过达能的事实给忘记了,因为在他眼里,大多的阿拉斯加都长差不多的,细看发现眼前这只是烟灰色,其实在灯光下,也看不出来,总觉得它就是黑色……
陈辄文想也没想脱口而出:“不是,你以前和它玩过……”然后又忽然住口,耳朵慢慢地红了。
幸亏是晚上没人看见。
陈息青也是一愣,这是个大写的尴尬,有种嫖过了没给钱还转眼忘的嫌疑:“这样啊,我可能忘记了。”
然后他又摸摸达能的脑袋,微笑着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啊,我都忘了什么时候和你一起玩过了。”
“是三个月前……”陈辄文又一次想把自己的舌头咬下来,让你记得这么清楚!嘴这么笨还这么快!懊恼归懊恼,陈辄文及时地拉回了自己的智商,继续说,“那天它玩得很开心,所以我就记住了。”
似乎是有惊无险,然而心虚的人还在继续叨:“哈哈哈,这边狗这么多,阿拉斯加也有好几只,不是主人记不住都很正常的,达能很大众脸的。”
达能?
陈息青问:“他叫什么名字?”
陈辄文答:“叫达能。”
记忆中的“达能——达能——回家了啊!”上线了,陈息青把达能的脑袋掰正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果然,好像就是那天晚上自己喝醉了过来坐自己身前的那只,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只狗那天晚上偷偷地掀起后腿在自己鞋子上撒了点尿。
那天自己实在是醉得太厉害了,当时没有任何反应,第二天忙着应付醉酒带来的呕吐难受感,也没有回想起来,直到后来某一天躺在家里,忽然记起了这一茬。
是的,他在醉酒的时候被一只狗给,尿了……
被陈息青长时间地盯着,达能变成了飞机耳,脑袋在他的手中讨好地蹭了蹭,末了还不忘舔了舔陈息青,一幅很乖巧的样子。
“这是它以前的主人取的名字。它小时候生过病,以前的主人就不要它了,我看着很可怜就收回来养着。”陈辄文当然不知道达能尿过自己的暗恋对象,他摸了摸达能的脑袋,又拍了拍它厚实的屁股,认认真真地解释起达能名字的由来,“后来我叫它别的名字它不爱搭理,所以就继续叫达能了。没想到小时候病恹恹的,现在长这么壮。”
“肯定吃得很多吧。”
“嗯!平时吃狗粮蔬菜拌鸡肉或者牛肉,它还爱喝酸奶,我一周还会给它做两次小零食……”
……
从陈息青的角度看过去,达能的主人长相很帅,如果不笑,那么整体给人的感觉就会非常高冷,不爱搭理人;然而此刻,他腼腼腆腆又止不住地在笑,左脸有粒非常小的酒窝,真像个孩子。他笑起来那股发自内心的开心劲儿,让陈息青的心情也跟着好了不少。
两个人谈了很久,由于有共同话题,他们聊得非常投机。
一直到最后,遛狗的都回家了,原本挤满了人和狗的地方就只剩下他们两人一狗,他们俩才准备各自回家。
几乎是转头的一瞬间,陈息青就有点蔫了,啊,又要回家了,不是太想回家。
其实陈辄文的心情现在也不是多好,暗恋对象要回家了啊……自己还连他的名字都还没问……
眼看着陈息青越走越远,陈辄文心底的那份舍不得越来越浓,活像个丈夫要上战场的小娘子似的,终于他感觉受不了了,鼓起勇气追了上去:“那个……你很喜欢狗吧?以后想和达能一起玩,你……你就来找我。我的号码是150……!我……那个……”
187的大个子在面前“我……”“那个……”,并且冒冒失失报了手机号码,陈息青有些好笑地伸出右手:“你好。陈息青,耳东陈,休息的息,青色的青。”
“我……我叫陈辄文,浅尝辄止的辄,文章的文。”陈辄文也伸出了右手,两只手握了一下。
陈息青自自然然地松开,陈辄文则像触电了一样,右手僵硬,收回去了还握不紧。
他叫陈息青。
他也姓陈。
陷入爱恋的人,对于这点也会归结为缘分。
陈息青没有回家,顺道去了五楼看了场午夜电影,散场时已经一点,他睁着干涩的眼睛看着稀稀拉拉的人们各回各家,一点睡意也没有,刚好也不想回家,于是他登上了大楼的最顶端,俯瞰这座城市。
即使是一点钟,这座城市还是灯火通明的样子,遥遥相对的写字楼,每一个窗户都亮着灯;不远处的居民楼,也有还没有关灯的。
风缓缓吹过,陈息青眯起了眼睛,不知道那些还有着灯的房子里的是不是真的有人,他们在做什么呢?是在加班还是在看电视?
那些熄了灯的屋子里,是没有住人,还是人已经回家了留下了空空的办公室?更多的应该是和家人幸幸福福地安睡着吧?
只身一人站在高高的顶楼,陈息青戴上耳机,选择了一首舒缓的轻音乐。
他在考虑,是不是要换个地方工作生活。他在这座城市上了四年大学,又工作了三年,总共加起来七年,说没有对这座城市产生感情那都是假的。
记得有次他去上海给朋友送机,晚上乘高铁回到A市的时候,下了高铁的那一瞬间,呼吸间都感觉空气的味道很熟悉。那是A市的味道,他生活了七年的A市,他在这里爱了傅审言七年。
现在分开了,为了不触景生情,是不是该换个环境,是不是该离开了呢?
想大喊,对着这座城市的夜空长长地喊一声。
如果是他几年前的性格,他会这么干的,痛痛快快地对着天空喊一声,把所有的情绪都放肆地喊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