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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蓝色鱼泪(2)

    “我……可以留下来吗?”

    望着她如星月一般的眼眸,他迈出了第一步。休书是他写给她的,想要重新在一起,他愿意尽最大的努力。

    她茫然地看着他,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样,“留下来?这里?”乜家四爷要跟她一道牧马放羊吗?“你过不了这种生活的。”

    那是从前,找了她这么些年,什么样的生活他会过不了?率性地躺在草地上,让烈日晒在他黝黑的脸上,深呼吸,草和泥土的气息窜遍他的周身。

    “这几年,我都是走在路上。你大概想不到吧!这些年我都是靠老三接济着过来的,每到一座城镇,但凡有兴泰轩的地方,就有人找到我,送些钱给我。你知道我的性子,没为家里做什么贡献,也不好意思向家里伸手要钱。从前总是老三找我要钱花,现在反过来了。”

    他的脸上挂着几分羞赧,“有时候实在没钱吃饭,就在街边给人代写书信,凭自己的能力挣口饭吃。那个乜家四爷——早就不在喽!”

    他是为了她才过着这样清苦的日子吗?

    事过境迁,釜散去,他对她说的只有一句再简单不过的话,“一块过吧!”

    没有隆重的嫁娶仪式,也没有甜如蜜的永恒誓言,他只是想和她一块度过余下的时光,年年岁岁,岁岁年年。

    几年不见,他的发已近乎全白,脸上也留下了岁月的痕迹,原本白皙的肌肤因日日跋涉而红里透黑,面对如今这个再也不是乜家四爷的男人,她还能说什么呢?

    以赫奥仁只是去了一趟京城,回来就发现那答儿的账篷里多了一个男人。

    他拨弄着地上的青草,这里的草始终没有蒙古草原上长得好。他一直想带那答儿去那里,可无论他如何游说,她始终坚持留在这里。

    这片草甸虽位居北边,可来往还有些汉人。他想,这几年她其实一直在等待那个男人,只是他们谁都不曾提过。

    见到他,那个汉人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留他吃晚饭,说是要亲手做些汉人的佳肴为他接风,说完就挑着担子去河边打水去了。

    这男人跟他从前见时明显不同,不似汉人的怯懦,倒有几分满人的豪迈。

    “他帮你牧马?”

    “他倒是很想,可惜实在没有跟羊啊马啊打交道的天分。”一想到宜驭牧马的模样,那答儿就不自觉地咧开嘴角,“若真让他牧马,那马养出来一定是精瘦精瘦的。他总是追在马后面满野地跑,看上去蠢死了。”

    “那他……”

    “他做的活比牧马赚钱。”那答儿解释道,“他贩马——将这附近牧民们的马集中起来,统一好价钱一起卖到集市上,马的价钱也就上来了——干的还是他在乜家干的那些事。”不同的是,乜家卖兵器,如今他卖马。

    以赫奥仁仍对宜驭有所保留,“他一个汉人能安心待在草原上?”

    那答儿望着远处挑水回来的宜驭,远远地冲他挥了挥手,“一开始我也怀疑,我想他待不了多久一定会回去的,没想到他倒是很享受草原上的生活。每天牧马放羊,有空的时候他也给家里写写信,描述着这里与从前全然不同的生活,吸引得乜家老三也打算带媳妇来看看——他从前与老三最不对盘的,不料这么些年过去了,这哥俩倒是越发亲近起来。”

    她说着说着才发现,跟哥说的,全是乜家的事。她赶紧住了嘴,“你听着一定很闷吧?”不知不觉乜家有了太多她熟悉的人和事,那都是哥完全不了解的。

    以赫奥仁听到耳朵里的并不是乜家的事,而是她与乜宜驭早已交融的生活。今天的他们再不似几年前,他们夫妻间已是分割不开的一体。

    “他对你好吗?”

    “夫妻之间可以用好或不好来形容吗?”那答儿抚摸着马身,微笑依旧,“我只能说,现在的生活是我想要的平静。你呢?满人已经入主紫禁城,阿玛是不是对你委以重任?”

    “阿玛?”他的笑有些苦,原本难以言表的话就这样流到嘴边,“其实我不是阿玛的儿子。”

    站在她的身后,以赫奥仁用她听不见的声音说道,因为她能否听见已经无法改变任何事。

    他一直在想若他早些……在那答儿嫁给乜宜驭之前就对她说出这句话,今天他们的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呢?

    那答儿忽而转身,笑着招呼他:“哥,宜驭叫你去尝尝他的手艺。”

    点点头,他大步跟在她的身后,看着她扑向她的丈夫——那人……是他的妹夫啊!

    几年下来,没见到宜驭的人,宜寞在兮时的带领下倒是尽览北国风光。

    这天在客栈歇下,兮时又在规划接下来要去哪儿去看什么风景。望着兴奋的她,宜寞忽然惊醒道:“你是不是早就想好了,要借着宜驭的名头,让我陪着你游览山河啊?”

    “你不会到现在才明白吧?”兮时一副“你怎么这么笨”的表情,看得宜寞一肚子气。

    好吧C吧!他承认他笨,他这个笨蛋先帮她把包袱收拾妥当再说。

    跟她相处了几年,宜寞不得不说,如果不是他把命卖给了她,根本不会有男人愿意陪在她身边。

    哪里见到过这么懒的女人?

    衣裙是一件换过一件,换下来的那件可以丢得满地都是,再不去理会。自己的首饰到处乱塞,到了用时再满屋子翻得底朝天,连饭菜都要别人送到嘴边才吃。

    从前是古怪跟在她后面忙着,现在轮到他受苦受累,估摸着这辈子他都得为她忙碌了。

    “这是你的衣裙,我帮你洗好晾好,替你收进包袱里,待会装上马车吧!”

    从前若是有人告诉他,你后半生将围着一个女人转,尽心尽力地照顾她,关怀她,他绝对会鼻孔朝天地喷气。可是不知怎么的,他们俩处着处着就变成今天这副局面了。

    “为什么不找个丫鬟呢?”他无数次地跟她提议,她无数次地否决,理由只有一个——我想和你两个人单独待在一块儿。

    因她一句话,于是他活该像个丫鬟一样伺候在她身边,像个小厮一样为她忙前忙后,像个男人一样呵护着她。

    打开包袱,他熟练地将衣裙收进去。手无意间摸到一颗珠子——她又把首饰丢得到处都是,他正想帮她把珠宝归到首饰盒里,竟发现那是他再熟悉不过,却又从未见过的东西——

    “蓝色鱼泪?”他寻了多少年,找齐了六色鱼泪,唯有这颗蓝色鱼泪,这颗象征着梦想与自由的蓝色鱼泪,他始终未曾找到。

    “你怎么会有这件东西的?”

    “从湖边捡的。”准确说是从湖边一个人的手里抢过来的——兮时暗地里吐吐舌头,她可不打算告诉他真相。

    她不说,他就全然不知道了吗?

    早在五年前初见她的时候,他就觉得面熟。好像记忆深处一个锁了多年的匣子被拂开灰尘,悄然现身。印象虽是模糊,可他总觉得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曾见过她。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喂,乜宜寞,你失忆了吗?怎么突然对我说这句话?”装!她继续装!

    别以为能骗过他,这一回宜寞说什么也要追根究底,“很多年前,我们一定在哪里见过对不对?五年前我去山上找如天却恰巧碰到你,当我大骂如天的时候,你一点都不意外,好像早就预料到我会那样做。告诉我,我们到底在什么地方见过?”

    看来想继续瞒下去是有点困难了,要告诉他吗?要告诉他,他们其实早在多年前就已相识;要告诉他,曾几何时,是他令她开始改变;要告诉他,那一年,他们的命数因为彼此的相遇而彻底的改变。

    曾几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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