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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玩在手中,皱着眉看掉漆的壳身,再光鲜的外表,也经不住外界的摩擦。
“什么乐子?”秦甄凑近看她面庞,没看出一丝端倪。
口红被塞进包里,她脑中闪过那肩膀上的一行英文,心中一口气环绕压抑,突然地,她就软了身子。
“我一夜情了。”
秦甄眨眨眼睛,不敢相信,她眼中的施越是半个乖宝宝形象,虽然偶尔她狡黠可爱,做事不计后果,但一夜情这个词,是不会与她挂钩的。
“Amazing~”
先前在工作室里,她划着相册删照片,最后一张,是那个男人的半眯着眼睛站在灯红酒绿的香港街头回眸深望她的照片。如果她是一个局外的路人,一定会溺死在这样的眼神之中,可她清楚的知道,这不过是一场你情我愿的艳遇罢了。
照片她不仅没删,还替这位艳遇,画了一副油画,因为他白色衬衫上的五彩灯光,施越调了很久的色彩才点缀晕染完成,她在想,杂念下拍的照片,真的难度也会变大。
“别问我feel啊,睡一觉就忘了,总之就一个字,值。”
“OK,你快乐就行。房子的事交给我,你画你的画,办好了,我找人接你。”
秦甄今年三十,不婚主义者,有钱有房有车有店,是施越眼中的人生赢家,施越恋爱时常常让秦甄加把劲,孤独终老听着虽酷但不可取,可秦甄说爱是不经意遇到的,有的人幸运爱很快就来,有的人不幸是因为他渴望的不是爱,是自由。
所以,秦甄不觉得自己不幸。
“好甄甄,我真的好爱好爱你,mua~”
秦甄扯笑,“别恶心我啊。”
作者有话要说: 目前日更,有变化会在作话通知。
☆、.
北京的后半夜,不如香港奢靡,从秦甄的住处出来后,她心境有些恍惚,独自走在悠长的大街上吹晚风。
在便利店里,她买了巧米脆巧克力和一打1664,这两个算是她的早餐补给和夜宵快乐水。
渐渐恍惚的心智被收回,仅仅因为她拎了满满一袋吃的喝的,心还是挺容易满足的。
她住的酒店离画室不远,路过画室时,她停住脚,挣扎几秒后,她坐电梯上去了。
不知为何,她想尽快完成那幅画。
职业病吧。
比起相对冷光的白炽灯,施越喜好温暖的色调,所以无论春夏秋冬,她只用暖光灯,即使会使画的颜色有偏差。
灯光洒在她柔和的脸颊两侧,长睫的倒影扑朔在挺翘的鼻梁骨,微微出了汗的额头滑下了一滴晶亮的汗珠,顺着脸颊坠落,滴在围裙上消失。
时间在寂寥中渡过,施越画了很久,停笔时,她习惯性在右下角留了署名,代表这幅画,出自她手。
划破寂寥氛围的声音,来自苹果自带铃声。她伸着胳膊在包里掏手机,面前的油画,里头的男人一直在望她,她的心因为总是摸不到手机而急躁,扯过包将东西全
部倒在了围裙上。
一枚小小的戒指,在暖光灯下失了原本的冷光,落在不断亮起的手机屏幕上,转了好几圈才停了下来。
“C.Y”是戒指内侧刻的英文字母,大概是那男人的名字,施越努力回想那个叫Andy的男人说的话。
那晚,她甚至忘了他的名字。
她还真是头一遭这样放肆。
接了电话,是酒店打过来的,说完后,她神色已然不耐,匆匆收拾了包就走。
原以为花多一点钱住酒店,会少一点麻烦事,但是,完全相反。
“我付了半个月的房钱,现在告诉我,有人要住我这间房,还是立刻,真不怕我投诉维权吗?”
酒店大厅,两位经理在跟施越道歉。
“施小姐,真的不好意思,这间房原本有一个长租客,在他离开之前,一直住在这,临走时,他的确预定了十号这天回来入住,工作人员疏忽犯了错。现在他人已经到了,就在您的对面。其实也就是换个房间的事情,您放心,绝不让施小姐动手,我们来办。”经理两头为难,那位北京大爷也不是好糊弄的主。
施越转着手机,冷笑一声,“凭什么?我说不换就不换,这是酒店的事,跟我无关。”
经理跟在施越身后,好说歹说一路到了所住楼层。
“你能别唧唧歪歪了吗?他觉得住惯了,我也觉得住惯了,换不了,你就这么跟他说吧!”
施越不愿意换房间是有原因的,这处房子朝西,整体偏暗,一般人都爱住朝东的房子,因为阳光充足。她一般早晨起来的晚,除了重要事在身会逼着自己早起,她喜欢荒废一天时间赖在床上听歌看剧或者读书,在夕阳西下的那刻,她能从落地窗那看到红粉余晖洒在天边,落幕前的那一刻,她觉得人间最美的景象也就那几分钟了。
像油画一样美好,渲染不出的色彩,来自于自然,并且永不重复。
每一天,都是那么独一无二。
“这样吧,我代表酒店跟您道歉,要不我给您升一个档次,您就换下房,不然我也真的交不了差。”
施越说的不是外星语,她态度那么坚决,怎么总有人要激怒她?
“升档次?那行啊,我要你们酒店最贵的那间。”她也学着开始胡搅蛮缠不讲理了。
将将说完,对面的房门,开了。
如果说在香港的那夜是偶然,那么北京的这要晚倒显得刻意,命中注定?
施越的表情从微微震怒到丝丝惊讶,这期间她设想过无数可能,没有一种比巧合更有说服力。
程毅依然懒漫倦怠的靠在门框上,插着胳膊吊梢望向对面的女人,同款惊讶。更巧的是,今天两人都穿了浅蓝色衬衣,不免让空气在交涉的目光中,又添了几分其他色彩。
“程先生,真的不好意思,这是酒店的失误,施小姐作为消费者有权不换房,所以酒店会对您做出赔偿,还请…”经理说了一大堆话,只祈求这公子哥高抬贵手。
施越一颗心又热了起来,画室的那幅画里,他的手抽出了兜里一半,她按快门的时刻太快,他都来不及挡光。即使再细小的部分,施越也能展示出来,看着对面光秃秃的手指又在敲打,她还是觉得油画上带尾戒的那只手更加具有魅力。
至少她咬的时候,带劲儿。
“施小姐爱住,就让施小姐住吧。”他咬字的重音在施字。
施越从包里掏出房卡,在身后的感应锁的一贴,门就开了。
转身悠然说道,“程先生下次住酒店,记得提前确定好。”
啪,门关了。
施越踢了高跟鞋在一旁,开了一瓶啤酒坐在床上喝。
这个男人,不论是在哪,都浑身带着一股行走的欲望,自己的,别人的。施越把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