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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严肃,“新的又怎样?你可得记住了,只能穿我的衣服!”
然后,那件可怜的新衣服被程毅揉成了一团扔进垃圾桶中,就此结束它一天的寿命。
程毅的东西和女人,如果不是他想分享或让位,那一律按觊觎和挖墙脚处理。再者,作为一个男人,他早就从那晚的酒桌看出,李扬对她有意,只是她,傻不自知。
人啊,有时真的很矛盾。
作者有话要说: 更完这篇前,绝不挖坑了!
☆、.
夜晚降了温,施越和程毅在床榻间温存。她开了一盏明晃晃的小灯,屋内漫着黄色的微光,洒在裸露的皮肤上,像西方古老人像油画上的妙龄少女。
程毅揽她躺在怀里休息,现在是晚间十一点,可是二人毫无睡意,精气神十足。
施越支起身子从床头拿手机,程毅的目光从她的后脖沿至臀沟,脑海闪过四个字。
美玉无瑕。
她靠了回来,转头看到程毅一直在盯着她,“看什么呢?”施越又往他怀里拱了拱。
“皮肤真好,什么东西都没。”程毅将她黏在脸上的发丝往耳后别。
施越解了锁,在相册翻照片,回他,“我爸妈皮肤都很好的,我这是遗传嘛。”
遗传基因决定了下一代的长相和健康,施越继承了母亲的容貌和身材,皮肤像施华,很白,连毛发都是细小的绒毛,看不太清。
施越将在雾灵山的照片拿给程毅看,一张张滑过,都是让人不由赞叹的风景照。
“你选一张,我画好给你挂家里,你家颜色比较单调,挑个素一点的吧。”施越停在了一张云海图。
程毅眼睛一眯,在下栏那瞥见了两人的合照,伸着拇指往前滑了一张,“还需要挑?就画这幅。”
施越原本是这样打算过,但她怕自己有点多想了,毕竟她不太确定程毅会不会将两人的合照挂在家里。
有点那什么,像结婚照。
所以,她只发了照片给程毅。
施越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嘴角弯了弧度。程毅皱皱眉,又瞥见了什么,连着往前滑了好几张,停在了熟悉的场景照。
“谁让你滑的?”施越抢手机,被程毅夺了过去。
他撇了撇嘴,睹她,“这照片还留着呢?你看来早对我有点图谋不轨吧?”
“美得你,我不过忘记删了而已。”施越嘴硬。
“那我给你删了。”程毅作势要去删。
施越一把抢了过来,“不许碰!”
“这么宝贝呢?跟我说说怎么就不能删了?”他把施越搂紧了点,嘴贴在她胸口。
不能删,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还是施越抓拍下最满意的一张人物相。
“我喜欢相片里的你。”施越摸着他的头发。
程毅松了嘴,上来寻她,“相片里的?那你面前的呢?”
施越主动亲了他一口,“也喜欢。”
“傻姑娘,两个不都是我。”
对施越来说,不一样的。相片里的程毅,是未知的他,而面前的程毅,她正在探索。
程毅摸着她额角的汗,在她眉头轻柔啄了一下,人影靠近,光线都暗了许多。施越眯着眼睛摸着他的手按在脸上,她很喜欢程毅吻她,额头眉头眼睛鼻尖或者手指,每一次的他都是那样的温柔,直达她心底。
“程毅,你为什么接吻不这么温柔呢?”施越睁眼,求之心切的目光闪闪烁烁。
他还真是被问住了,他抽了手撑在下巴上思考。程毅很少会在接吻上有耐心,他习惯长驱而入的直接,外在看来,有些粗暴。
但那样热烈的吻足够让女人心潮澎湃,他认为所有女人都爱那样的暴烈。
他也很少去吻女人的额头和鼻尖,这种事做多了,会让她们有所依赖。但在施越这,他忍不住得想去摸摸她的头发,亲亲她的额头,碰碰她的鼻尖。
“是觉得我吻得太重了?”程毅捏着她下巴。
又重又深,她每次都难以呼吸。
“你太会接吻了,我一点招架不住。不过,我喜欢你这样的反差,但如果你能少用点力,我会更舒服一点。”施越摸上他的指甲盖说着。
程毅笑了一声,往她嘴边凑近,“宝贝儿,闭眼睛。”
她很听话,闭眼睛的那秒,他的唇覆了上来,辗转之间,施越第一次感受到程毅双唇的柔软,连同他干燥的嘴角,传来的微弱磨砂感都那么清晰。
程毅应该没这样吻过姑娘,连第一次都没用过这样柔的力道。他在浅尝辄止,轻轻碰触离开再覆盖辗转,伸着舌尖细细滑过她的唇瓣。
施越心头注满了暖水,情不自禁地拥他贴紧,她开始迎合程毅,小心翼翼伸着舌丁和程毅触碰,勾住。
温柔的吻在触碰的一刻,渐渐加深。施越想,还是深吻吧,她喜欢温柔的程毅,却更喜欢暴烈的程毅。
良久,她呼吸急促,他才松开,“满意吗?”
施越喘气笑了一声,“你这是在胡任务吗?”
“我是在满足你这个傻姑娘。”他抹了把她唇上的唾液。
施越看着他的手,闪过他尾指上的皙白之处,那块越来越淡了。
她捉住程毅的手,“你戴尾戒的真实想法是不是像我说的那样?”
程毅撇眼看向尾指,在她看不到的地方,有程毅所想挡住的痕迹。
他转过手,给施越看,“在英国留了一块疤,我觉得不太好看才戴的。”
很好的避开了那个回答,施越张了张嘴,他们在一起这么多天,她还从未发现他的尾指内侧有一块褐红色的疤痕。
有点狰狞,丑丑的。
“怎么留下的?还真有点丑。”施越嘟着嘴仔细瞧了瞧。
“刚抽烟那会儿,给让烟头烫的。”程毅从施越身上躺回了右侧,拥她在臂弯中。
“怎么不去疤呢?”
无论是哪的医院,程毅都不爱去,刚入英国那会,他酗烟厉害,被烟头烫疼时,他正靠在阳台的椅子上看月亮。
只可惜,明明是同一个月亮,却没有在北京看得那样有感觉。
那道疤起了水泡,程毅疼了好几天,水泡没了后,他就再也没管过。
至于那枚戒指,程毅是在第二年登山的途中买下的,碰到了一位卖中古商品的商贩,带着刻刀,他比了比大小后,让他刻了两个英文字母。
那枚戒指,他戴了也有九年,当真只是简单的遮掩那块伤疤。
却被很多女人看成了单身标志。他想,之所以他能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大抵是因为她们都知道自己并不是程毅的终结者。
“留个教训,抽烟的时候还真不能走神。”程毅淡淡回道。
“你在英国待了几年?”他们开始了聊天,施越将床头的灯按灭,又钻进了他的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