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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钟满这家伙,必须得受点教训。
陈士铭把手一摊,故作无可奈何状,“谁叫你定那么多规矩,一会要本科以上的学历,一会又要长得顺眼的。来应聘的是个小胖子,高中只上了两年,离你的要求相差十万八千里。我一个打工的,哪敢违背老板的意思,即使他的蛋糕做得再好,我也得按照规矩办事啊,不是吗?”
“你少在这儿拐着弯的挤兑我。”钟满确实是后悔了,只是嘴上不愿意服输罢了,细细琢磨着他这番话,脑海里突然弹出三个大字——小胖子!该不会是刚才那只招财猫吧?
“你说来面试的是一个小胖子?他是不是眼睛很大,皮肤白白的?穿着一件藏青色外套?”
“嗯,是他,你来之前他刚走不久。”
“我特么在门口碰见他了!”
陈士铭投给钟满一个“那又如何”的眼神。
钟满这会儿肠子都快悔青了,“早知道是这么回事,我当时厚着脸皮也要把他拦下来。”
看着他那副懊悔不已的模样,陈士铭不仅不安慰他,还反过来揶揄道:“你好好的自我反省一下吧,忙了半天肚子饿了,我去吃早点了。”
钟满: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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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一来到他爸袁清远开办的舞蹈工作室门口。
脚刚踏进去,身后就有人在叫他的名字。
一听那熟悉的声音,袁一连忙转身望过去,只见一个打扮入时的小青年正快步朝他走来。
小青年个子很高,相貌绝对配得上他那身帅气的装扮。当他和袁一的目光碰在一起时,金色的阳光正好洒落而下,将他的面部轮廓勾映得一片灿烂。
袁一咧嘴笑道:“小姜,你来得够早的啊,不用上班吗?”
“我一听有芸豆猪蹄汤喝就马不停蹄地赶过来了。”小姜三步并作两步走到袁一跟前,嘴上叽里呱啦地说个不停,“班天天都可以上,袁叔炖的汤可不是每天都能喝到的。况且你那么能吃,我要是不早点过来,你一开动哪还有我的份儿。”
袁一斜眼看他,“你这个馋鬼,为了吃连班都不上了,你还好意思说我。”
“天大地大吃最大,这句话你应该比我领悟得更加深刻。”
“所以说,你绕了一圈还是在讽刺我很能吃么?”
“小样儿,今天怎么变聪明了?”小姜仗着自己身高的优势呼撸了一把他的脑袋,见他有炸毛的趋势,连忙扯开话题,“好了,我们就不要互相伤害了,快进去吧,你爸还等着呢。”
……
小姜全名叫姜黎,他和袁一是在一个朋友的婚宴上认识的,当时他俩被安排在同一桌就座。
大概是喜庆的原因,又或者是年轻人特有的直爽劲儿,他俩明明是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相处起来却一点也不生分。时不时的你给我斟点酒,我再给你夹点菜,一顿饭吃下来,找到了不少的共同话题,接着交换手机号码,互加微信和q.q,颇有点相见恨晚的味道。
姜黎是个闲不住嘴的人,他那张嘴巴天天忙碌得不得了,不是吃东西,就是唠嗑、损人,除了睡觉以外,其余的时间如同含了一颗炫迈在嘴里——根本停不下来。
和他在一起混久了,从小就嘴笨的袁一受到的影响颇深,竟然把嘴皮练就得利索了不少。两人见了面,经常就是你挖苦我、我埋汰你,互损互掐,却又互暖互助,互相欣赏。
两人斗着嘴,一起走进舞蹈室。
路过狭长的过道,袁一斜无意瞥见映在玻璃墙上的两道身影。
一个高大健硕,一个圆滚滚的……
果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袁一收回视线,突然问道:“我是不是该减肥了?”
“为什么减肥?”姜黎皱起眉头,“面试受到打击了?”
“没有。”袁一心眼大,早就把面试被拒的事情抛在了脑后,“刚才追出租车时跑了几步,上车后起码喘了十来分钟,我这体质也太差了吧?感觉三高症在不久的将来等着我啊。”
听他这么说,姜黎松了口气,而后又感到好笑,“你也不是特别胖,年纪轻轻的哪来三高症?你要真想减肥,就跟我去健身房做运动。”
“运动我怕坚持不下来。”袁一想了想,“听说吃一碗饭等于跳十分钟绳,我把每顿饭的饭量由两碗减为一碗不就行了?”
这神逻辑……姜黎有些无语,“你还是趁早断了减肥这个念头吧。”
说话间,两人来到走廊尽头的一间舞蹈教室,袁清远已经在此等候多时。
看见自己的儿子,袁清远摆摆手挥散了围在他身边的女学生。
姜黎乐了,用胳膊肘撞了下袁一,“有时候我觉得你爸真的很牛逼。”
袁一问道:“为什么?”
“他那群女粉丝简直把他当成皇帝一般供着,任他呼之则来挥之则去,哪个男人不想要这样的待遇?”姜黎开着玩笑,话锋随即一转,“不过他确实挺有个人魅力,舞跳的好,人长的帅,明明快四十岁了,看着却像三十出头,我每次叫他袁叔都感觉把他叫老了。”
“那当然,我爸可是我的男神。”袁一得意地晃脑袋,他打小就崇拜袁清远,别人夸他老爸,听在他耳里,就像自己被夸了一样。
他冲着袁清远叫道:“爸,你忙完了没有?”引得女学生们纷纷驻足张望,大家的视线在他和袁清远之间来回游走,有新来的学生露出诧异的神色,那样子好像在说:不会吧,袁老师居然有这么大个儿子?!
袁清远朝袁一点了下头,神色是万年不变的平淡无波。
他提起放在墙角的包包向门外走去,经过那个新来的女学生的身边时突然顿住了脚步。
对方看着他,满脸的疑惑不解。
他对着袁一的方向努努嘴,“那个胖胖的,是我儿子,很可爱吧?”
女学生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忙不迭地夸道:“可爱,很可爱!你儿子的眼睛好大呀!”
袁清远没搭腔,唇边慢慢溢出笑意。
子女是父母的心头肉,从婴儿到孩童再到成年,即便你成家立业,韶华渐老,在父母的眼里,你始终是个小孩。
袁一便是袁清远的心头肉、命根子,是他心中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更是他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男人生孩子,荒唐离奇,可是袁清远家族里的男人都有这个能耐。只不过大多数人选择娶妻生子,而且生下来的全是女孩,然后女孩又生女孩,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发展,他们的家族逐渐走向没落,到最后整个家族会生孩子的男人基本上只剩下袁清远一人。
袁清远是个吃过苦的人,他的两个父亲在他年幼时因意外去世,那时候他连照顾自己的能力都没有,肚子饿了就跑到左邻右舍混饭吃,这家吃一餐,那家吃一顿,可以说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好在父亲们留下的钱够他生活和上学,再加上好心人的帮助,他这一路虽然走得坎坷,但他还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入了理想中的艺术学院。
他很早就知道自己的性取向,他无法与一个女人成家立室,原本打算孤独地过一辈子,却没料到刚踏入大学校门就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情窦初开时,恨不得把一切都交付于那个人,于是在一次意乱情迷中他怀上了袁一。
袁清远真心喜欢他的男友,可他却不敢将怀孕的事情坦诚说出来。
一来是怕对方接受不了;二来是他发现对方并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同性恋者。
他曾经找那人谈过一次,试探着问对方以后会不会找一个女人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去。
那人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只是说,这辈子只会喜欢他这一个男人。
一辈子实在太长了,他不敢保证对方永不变心。说白了,他信不过这段感情。
汹涌而至的爱情,总是来得快也去的快。
那时候他们太年轻,无法许下天长地久的承诺。
大概是怕受到伤害,他悄悄地走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对方的生命中。至今想起来,仍感到惋惜。因一时的懦弱,他都没能好好地与他的爱人告一声别。
办了退学手续后,袁清远便躲回老家生孩子。家族里只剩下一群上了年纪的老女人,在她们的帮助下,他顺利生下了一个儿子,并没有遭太多的罪。
他给孩子取名为袁思泽,因为那个人的名字里有一个“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