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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1

    用费力刻画也已经憔悴得令人心疼,这个在拍文戏时从不主动NG的年轻影帝,拍这个看似简单的镜头却NG了三次,每次落地时脚步都站不稳,踉跄了两下还差点跌倒。

    他不由又想起那日在工厂里的一幕,体力已经严重透支的秦修,竟然还可以有那样惊人的状态。

    那股激情,像是从灵魂里烧出来的。

    .

    安嘉冕和秦修版的杀青的当天,沈彻进驻电影的剧组,担任男主角。

    讲的是一个华裔演员在毫无归属感的好莱坞,不甘于命运,努力打拼的小人物的人生。沈彻初读完剧本,心情难以形容。

    这样的主题,似乎应该是一部励志的电影,可是直到电影结局,主人公李斯依然籍籍无名,别说在好莱坞闯出一片天,就是抠出一个洞都未必谈得上。

    沈彻窝在自己的烟囱居室里,直到天色快亮才看完剧本,关掉台灯仰躺在床上,暗蓝色的曙光从巴掌大的窗户照进来。他看着那抹光失眠了。说不出来看完剧本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压抑或者欣慰都不妥当,就好像……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途,始终看不到尽头,但是始终在路上。

    谢全导演果然如他自己所说,在片场严厉到苛刻的地步。拍摄用的是数码转胶片,也就是说理论上是可以不断NG重来的。有时候沈彻明明觉得自己已经很入戏了,却被谢导暴躁地打断。

    导演骂人训话时用的都是英文,而且一急起来说话跟打机关枪似的,沈彻必须竖起耳朵仔细听,听了还要再在脑子里翻译一遍,他日常对话早就没有问题,但是谢导的有些用词却居然听不懂。

    谢全骂完人一看沈彻那副一头雾水的样子就有气,挥手让现场休息十分钟再重拍。其实每次训完话自己也有些后悔,这年轻人虽然领悟力比较迟钝,但是以这个年龄来说真是非常上进了。他回头瞧了瞧,见沈彻正在悄悄回放录音笔,简直哭笑不得。

    “我语速很快吗?”

    摄像师冷不丁听到导演的问话,有点意外:“有时候……是有一点啦。”

    谢全皱皱眉,摄像师是土生土长的纽约人,各种坑爹的美语都见识过,他都觉得快的话,看来是真的有点快。

    在这边拍戏和国内不一样,剧组没什么食宿方面的便利提供给你,吃住都得自己解决,每天剧务发通告,演员自己按时赶去拍摄现场。沈彻没那个多余的闲钱去租旅店,还好拍摄地离得不远,每天在片场和公寓往返也来得及,就是有时候天不亮就得起来,个别时候拍晚上的戏份,才会暂时在附近找个廉价旅馆住,要不出租车费比住宿 费还高。

    虽然拍戏进度很赶,但沈彻每天还是会抽空给秦修写邮件。

    收件人:

    主题:20XX年10月9日晴

    Dear校花,

    今天又失眠了,拍戏不太顺利,导演都恨不得打我。

    其实我对这个角色还蛮有心得的,难得有这么一个角色跟我这么像,也是一个人在国外打拼,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挫折,尝过甜头,也走过弯路。

    说起来,最近似乎对困境题材的戏剧和电影特别感兴趣,像,,还有,,在困境中挣扎的人,不管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不管最后有没有战胜命运,总是特别能触动我。

    李斯也是一个困境中的小人物,他人生中最华彩的一笔大概要算曾经走过一段时间的功夫路线,眼看事业开始有点起色,却因为在拍摄过程中脊椎骨折,以后都不能再拍打戏,一夜之间又无人问津了。

    沈彻写到这里,取下眼镜揉了揉睛明穴。李斯的这段经历感觉有点像安徒生,当然安徒生最后找到了自己的归属,李斯却误入了歧途。

    在经纪人的怂恿下李斯开始走浮夸出位的表演路线,接各种怪异滑稽的丑角,在公众场合奇装异服哗众取龙,开不合时宜的玩笑博取眼球,他成功换来了人们的关注,出位的风格也越来越富议论性。但是这个时候的李斯已经离当初想成为演员的初衷越来越远,在许多人眼里,他更像一个小丑。

    连一直支持他的女友都受不了他的转变,提出分手。女友的话似乎是对的,李斯已经开始丧失作为一名演员的尊严,他的美国梦已经扭曲。

    沈彻还记得李斯的台词,其中一段话让他印象很深:

    “我是汤姆克鲁斯吗?我是汤姆汉克斯吗?我谁都不是!我不是幸运儿,如果你跟我一样,每天比身边的人努力十倍,却没有人愿意看你一眼,在好莱坞受尽白眼,你就会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什么都不做,泯然众人一样站在这里,会有人注意到我吗?躺在床上那半年,我每天都发誓,要让这些人看到我 !我不管他们讨不讨厌我,我只要他们看到我!”

    换做以前,这样自暴自弃的人,他是会不屑的吧。但是面对李斯,尽管不认同,他却居然能够理解他的心情。这一切转变的背后,是用“自暴自弃”四个字无法传达的一个小人物的无奈与挣扎。

    沈彻拉里拉杂写完一大通,已经凌晨一点多了。他低头在笔记本上打完最后一段:

    很晚了,今天就这样吧,我写这些你随便看看就好。对了,上次你回我的邮件怎么只有两句话啊,多写点呗。我每天都发邮件给你,你攒一个星期才回我一封,要不你每天回一句,要不就一周多回点儿,二选其一!我晚上睡不着就指着看邮件呢(欧哲伦都给我写了三排)。

    今天就这样吧,这次记得要多回点啊!!

    ——天天都在盼你邮件的沈氏阿彻

    .

    秦修接到沈彻邮件的时候是中午,他的手在拍片时被火药爆伤,两只手包得像北极熊掌,这会儿只能用两根手指在键盘上戳来戳去。边火大地戳键盘边努着个嘴在心里吐槽,没给你回“已阅”就不错了,欧哲伦十根手指,我只有两根,他回你三排,按比例我就只该回你半排,我已经超额完成任务了!两句你还嫌少,那今天给你回三句行了吧!

    沈彻第二天一起床就收邮件,一看傻了眼。

    这次只回了三句,最后一句还是——今天给你回三句行了吧。

    他盯着最后一句话看了许久,以秦修的脾气,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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