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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让大家跟着尽个心意。
但是,出了次间,琳琅就抄经的事询问庆答应时,庆答应也说——除了不认字的黄梅,其他所有人往年里都会把地藏经抄完一遍的。
真是个坏消息!
琳琅一回梢间就沮丧得叹了一口气。
原主在家中时是读过几年书的,字虽写得不太好(和端嫔这样出身包衣家族的小姐相比),但也不算差——她去舅家附学时,老师说她的一笔字已有童生的水平了,可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一穿来就差点病死了,琳琅发现原主会的那些技能到了她这里就不太好使了。不管是写字、刺绣、还是穿着花盘底健步如飞……琳琅都只继承了原身大约不到一半的水平。
写字大概只继承了三成半,估计也就是个蒙学的水平了。刺绣的话大概只有两成左右,最多能给扣子眼锁个边神马的。
至于穿花盘底,琳琅现在都对穿着花盘底麻利地做下跪动作感到苦手,脚下只有中间一块能着地,下跪时真的很容易往前倾!还好去给端嫔请安时,宫女会在每个人的身前摆一个蒲团。
所以,虽然琳琅如今写出的毛笔字在她自己看来已经很规整了,可和记忆中的一比,那就是小学生和高中生的差别。
而抄经,那可是个绝对的技术活,一卷经文抄下来最好不见一个墨点。
琳琅一面叫石楠和茴香给自己准备桌案铺纸和磨墨,一面拿起一卷地藏经看了起来。这地藏经和纸墨都是余姑姑交代完任务后当场下发的。出了次间,琳琅赶紧问了庆答应,往常她们上交任务的时间。庆答应告诉她,在端嫔抄完前交都行。
那就是一个月的时间……
余姑姑发的地藏经每一卷的卷尾都记有字数,十三卷加在一起,一共超过一万七千字,琳琅一算,她每天差不多要写六百个字的经文。这还是在她一次就能写好的情况下。要是写废了一个字,那就得重写一页。
说到写毛笔字,琳琅就想起自己读书时寒暑假作业里必会有的每天一页的毛笔字了。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应付一下随便写写,但有时心血来潮了她也会认真写上两页。
她记得认真写的话,一页得写上十几分钟吧?那时写的都是大字,一页写下来也才三十几个字。而现在每天要写六百个字,还得写小楷……
琳琅觉得自己接下来一个月的日子会很灰暗了!
随后的一个时辰,琳琅以龟速的在外间的榻窗前写了三页经文——写错一个字就得重头开始,她每一个字都写得很小心。写完她一数字数,也就两百字不到!
琳琅站起身把毛笔往砚台上一搁,开始扭脖子扭手腕,写了两个小时,右手腕都写僵了。“天啊!累死人了!”
一直站在书桌旁磨墨伺候的石楠赶紧倒了杯金银花水,递给琳琅后,她道:“主子,要不歇歇吧,您身子刚好,这么一直写,太辛苦了,而且对眼睛也不好。”
琳琅也觉得累了,可要写完今天的六百字还需要写上四个小时,不在午饭前再写点,下午她就不能去御花园里遛弯了。
何况,说是一个月,可其实哪有三十天——两天后的中秋节前院上午要摆宴,傍晚要听戏,即便琳琅见缝插针,估计也写不了多少字,而且,琳琅的大姨妈马上就要来了,身体不好的人大姨妈往往就汹涌彭湃,琳琅这几个月的大姨妈总是又多又疼,到时肯定也写不了多少。还有,天色一暗这经也写不成的,毕竟这时又没有电灯,答应的份例里每天又只有一支黄蜡一支羊油蜡可用。
琳琅可不想因为给端嫔抄经,把自己好好的一双大眼睛给弄成近视了!
还有,说是三十天,她也不可能真抵拢了才交,怎么也得提前个两三天。否则不知道春答应又会在余姑姑面前说些什么了?
说真的,春答应一直莫名其妙地找自己的茬,好几次琳琅都气得想打她了!这种神经病不被爆打一回真不行!
每次被春答应借故找茬,琳琅都在心里面把这个讨厌鬼骂得一脸是血,可表面上却只能忍气吞声,要么装听不懂,要么转身走人。没办法,谁叫自己初来乍到,又刚出了用冰的事,这才没过多久,又立马和春答应吵起来的话,只怕会在余姑姑甚至端嫔那里留下个‘万氏就是个刺头’的坏印象。
所以,先忍着吧,总不能因为一时痛快就去和春答应狗咬狗吧!她有靠山,自已可没有!
琳琅休息了一会,又开始继续抄经。坐了两个小时,她屁股都坐麻了,重新开始后她不坐着抄了,让石楠茴香把书桌换成了平案,改为站着抄。
抄到中午,总算是抄了五百字,琳琅抬手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又活动了一下身体才开始吃午饭。
天气凉快了,就可以吃些炖菜了,琳琅清早就让张小桂去膳房和周泉说了,今天她想吃有鸭子肉的炖菜,再要两个凉菜,再要个汤。至于饭后点心,随便来一碟就行了。
张小桂提回来的则是:一道酒炖鸭子荔枝肉,一道凉拌嫩藕片,一道桂花酱萝卜,一道山药捶肉丸子汤,一碟冰镇过的杏仁豆腐。
帮着石楠把炕桌抬上榻后,张小桂退后两步,口齿俐落地把菜名报了一遍。报完后,他又把从膳房里问来的酒炖鸭子荔枝肉的做法给琳琅说了一遍。
作为一个真吃货,自从看了舌尖上的中国,吃好东西时琳琅就喜欢吃个明白。知道自己喜欢吃的菜是怎么做出来的,感觉就更好吃了。
琳琅盘腿坐着,一边让石楠给自己按肩膀,一边听张小桂压着他有些尖细的嗓门绘声绘色的把酒炖鸭子荔枝肉的做法说了一遍。
张小桂是个十六七岁的年轻太监,长相清秀,个子瘦高,人虽然瘦但力气却不小,这么个机灵能干长得也不错的小太监,要不是走起路来左脚有些跛,仪态不好看,只怕还不会被分给琳琅。
琳琅刚搬来咸福宫时,前院的一个管事嬷嬷想赚点外快,就指点她说,要想分到好使唤老实的宫女和太监,她就得花钱,否则等人被分来了,轻易是换不了的。琳琅问了价,那嬷嬷也没大开口,伸巴掌比了个五,琳琅先装了下手头紧,然后才给了她五两银子,又说等事办成了,还会单独给她五钱。
然后,第二天,石楠茴香和张小桂就一先一后的被分来了梢间。
第9章 钱匣子
等琳琅和他们三人熟悉起来后,觉得那五两五钱的银子花得一点都不亏——两个宫女,石楠和茴香都是做事很勤快细心的人。
石楠性格稳重,做事说话几乎没出过错,而且她在宫里待的时间长,认识很多宫人,很多事情只要琳琅给了银子,她就能很快找到合适的人悄悄的把事给办了。
六月中旬的一个傍晚,琳琅抱着黑豆去御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