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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得休息,李纵跟着狐朋狗友,在清吧喝酒。

    他不太习惯酒吧吵闹的氛围,清吧正好,清净。说话的声音听得更真切。

    狐朋狗友在骂三十岁以上的土老板,说那群人跟他们不是一个物种,去哪都要点公主,还恬不知耻问,小弟,你要不要来摸一下?

    学得惟妙惟肖,让李纵端酒的动作一顿。

    他借口出去抽烟,找了一个空旷的地方,拨了一个号码。

    手机拨号不接。

    李纵被酒精弄得有些迟缓的大脑后知后觉提示信息——她不爱接电话,但会回微信。

    二十六键的手机键盘看得他发晕。

    李纵转而点了语音消息,问她,“你在外面……是不是很辛苦?”

    等了两分钟,那头没有一点动静。

    “……”

    夜风吹得人清醒了几分,他晃晃脑袋,视网膜所及,数字信息逐渐清晰。

    二十三点十九分。

    这个点,作息比老头老太更规律的叶大小姐,工作日在睡觉,休息日在沉浸式追剧,分不出一点时间,处理人际关系。

    李纵叹一口气,摇晃着回了清吧。

    一起喝酒的狐朋狗友在发酒疯,无差别攻击,靠近他的,十米之内,是人是狗都得挨上两掌。

    余旭酒品不太好,微醺还有点人样,再醺一点就会发疯。

    李纵被他打过一次,靠着还算矫健的身手将其制服,拆了领带把人绑了一夜。

    这次光辉历史之后,一起玩的都很尊重他,免为其勉叫一他一声“纵哥”。

    余旭的酒疯持续不断,拉他的人被打了好几掌,不能再惨。

    求助的目光投向李纵,他慵懒地靠在卡座,“……我很晕。”

    有人伸出一只手指,“这是几?”

    他睁眼说瞎话,“三。”

    靠着还算纯良的外表,喝得不算多的确信,“你醉得挺厉害。”

    李纵“嗯”了一声,闭目养神。

    动静持续了一阵,总算把余旭制服。

    酒局也到了尾声,清醒的人问他,“不然给你叫辆车?”

    手机震了震,他垂眼,余光扫到亮起的屏幕。

    【ywc:……】

    【ywc:你又喝多了?】

    “又”字看得人刺眼。

    他面容解锁了手机,戳到和她的聊天窗口,发送语音通话。

    这回是秒接。

    女孩子的声音有股奇异的魔力,抚平了他莫名的烦躁,“喝蒙了?”

    李纵“嗯”一声,理直气壮,“来接我,给你开定位。”

    叶雾初:“……”

    电话那头一阵响动,估计是在翻钥匙。

    他勾唇,“好晕,你要快一点哦。”

    狐朋狗友笑得暧昧,“嫂子啊?”

    他没否认,“见到别乱叫。”

    “哦哦~纵哥单身那么多年,铁树终于要开花了~”

    李纵耸耸肩。

    大概是脸好,生了一张小白脸长相。狗狗眼清澈无害。从小到大,因为皮相喜欢他的人不计其数。

    他从未把这些人放在心上过,谈起来,只会觉得他们麻烦。

    除了叶雾初。叶雾初不喜欢他的脸,更不喜欢他的家世。

    她连叶家都不喜欢。何况是他。

    李纵有些困,揉着眉心倚着沙发睡去。

    再醒来时,映入眼帘的黑色座椅,和粉色的毛毯,无声地昭示着什么。

    车后座挺宽,空调打得很冷。

    叶雾初开着车在等红灯,通过后视镜看到他的动作,挑眉问,“你酒醒没?”

    他不想太坦诚,捂着脑袋蜷缩在毯子里,“头好疼……”

    装得还挺像那回事。

    他想自己应该是特别的,起码大小姐劳碌得没空理人的夜晚,还分得出一点心思,来搭理他。

    绿灯亮起,她专注于路况,“夜间滴滴贵,你在我那边住一晚上吧。”

    李纵:“……行。”

    话是这么个话,怎么从她口中说出来,有种莫名的心酸?

    叶雾初家在市中心。

    她最开始住的房子,是城中村。李纵劝说了几年,大小姐不再自讨苦吃,搬进了他名下的一间平层,按市价给他付房租。

    名义上,他是她房东。

    眯了一小会,李纵的酒醒了七七八八。

    女孩子很爱惜他的车,车里挂着好闻的香包,透着浅淡的中药味。

    除此之外,纸巾、毯子、可爱而无用的小挂饰。全是她喜欢的东西。

    躺在这里……很像躺在她的怀里。

    “李纵。”她叫他,“你别睡了,忍一忍,上楼再睡,我可不想大晚上还去保安亭,麻烦人家保安叔叔,把你搬上去。”

    李纵:“……”

    好像是有那么一回,他喝大了,睡得很死。她搬不动他,向保安求助,两个保安联合了两个路过的大爷,才勉强把他搬到她家。

    不能再丢脸。

    “我还能走。”李纵说,“你扶着我点。”

    她“嗯”一声。

    小车拐进小区,平稳地停在地下车库。

    叶雾初开了后座门,伸出一只手,“我拉你起来。”

    热风灌进比室温更低的车内,席卷了小小的风暴。

    他握着她的手,女孩的体温通过掌心,传送到他的四肢百骸。

    心如擂鼓。

    李纵侧身,借着身高差,懒洋洋地把身子搭在她的身上。

    她比他小只很多,影子被拉得很长,仿佛真的在拥抱。

    叶雾初走得艰难,“李纵……”

    他阖眼,享受着她发顶的玫瑰香气,“咋?”

    “你好……重……”

    李纵:“……”

    冷抖泪,他锻炼得每一块肌肉都完美的身材,怎么就重了?

    叶雾初补充,“……像铁一样。”

    电梯的那几百米,走得比她的命更长。

    偏偏李纵是喝多了不上脸那类人,她只能通过他的行为,判断人喝了多少。

    他走不太动,叶雾初理所当然理解为——喝高了。

    “失恋了?”她试探地问。

    “怎么可能?”李纵嗤道。

    没恋过,哪来的失恋。

    倒不如说,暗恋的滋味,他不能再懂。假如二者能混为一谈,从知悉自己喜欢她得不能再喜欢时,他就在失恋了。

    “……那怎么喝这么多?”

    “大概,突然想喝了。”李纵说。

    话说得轻佻,却无意透露出几分真心。

    叶雾初点头,他恨不得马上把心掏给她,问她,你看这颗真心,喜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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