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可见宗铭真的是个大忙人儿,怪不得这狗见着个活人就疯狂摩擦。
饭后李维斯清洗碗盘,出去倒了个垃圾,回来的时候巴顿咬着他的裤脚将他扯到冰箱前,敲黑板again。
李维斯发现留言条上多了一行字:遛狗。
宗铭回来了?
没听见车进来啊!
李维斯跑出去看了看三楼的窗户,灯是黑的,喊了一声“宗先生”,没人回答,显然楼上根本没人。
见鬼了!李维斯目瞪口呆了三秒钟,真诚地问巴顿:“这不会是你写的吧?其实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人,宗铭就是你,你就是宗铭吧?”
巴顿:“……”
“亲,你会变身吗?要等月亮出来吗?”
巴顿痴汉脸看了他三秒,冲上来抱住了他的腿。
“what the fu……”
吐槽归吐槽,“未婚夫”大人交代下来的事情还得好好办,李维斯加了件厚外套,给狗拴上牵引绳出了门。
时逢月中,一轮满月挂在天上,将幽深的山林照得朦胧一片,李维斯拉着狗沿小道穿行,一开始是他拖着狗,走着走着就变成了狗拖着他——发情期的阿拉斯加犬简直就是一台四驱播种机,力大无穷,热情奔放,看见树要过去蹭一下,看见石头要过去蹭一下,连看见野兔都要试图过去蹭一下……李维斯跟着它跑了半座山,感觉明天连这里的土地公公都要怀孕了!
“你够了!”走到一处小溪边,李维斯气喘吁吁拽住了巴顿,将它绑在一棵树下,自己坐在溪边的大石头上喘气儿。
还是建议宗铭给狗做个绝育吧,这样对狗不好,对人更不好啊!
背后忽然吹过一阵凉风,李维斯倏然回头,依稀看见右后方闪过一个黑影。
“谁?”
风吹树枝,疏影摇曳,没有人回答。
李维斯天生胆大,仗着练过几年功夫,往那边走了两步,提高声音道:“谁啊?出来!”
五米外的大树下站着个人,身形非常高大壮硕,因为天黑看不见脸,只看到两只泛着冷光的眼睛。
“你干什么?为什么跟着我?”李维斯从地上捡了一根木棍,双手握着慢慢往前走,呵斥道,“不出来我动手了啊!”
那人像是被他吓住了,往后退了两步,转身跑了,很快便消失在了黑暗里。
不会是野人吧?李维斯追了两步,放弃了,随即觉得自己的猜测有点可笑——这里虽然是山区,但离大城市很近,往前再走不远就是一个叫鸡架寨的村子,哪里会有什么野人。
丢下木棍,李维斯拖着巴顿往回走,走到一半,远远听到省道上传来车声,站在崖边看了一眼,看见一辆蓝绿色的越野车开得飞快,往鸡架寨那边去了,暗夜中留下两道明亮的车灯。
遛狗一小时,脱臼五分钟,李维斯回到石湖农场的时候,感觉两条胳膊都快不是自己的了,想了半天,在“朕就是这样汉子”留言纸上添了一行字:“把狗阉了吧。”
然后他将巴顿拖过来:“你看怎么样?”
巴顿高高兴兴地绕着他转了一圈,站起来扒在冰箱门上敲黑板。
“看来你不是宗铭。”李维斯失望地摇了摇头,在留言纸上加了一句“宵夜在冰箱里,自便”,便回到房间去睡觉了。
不知睡了多久,静夜里忽然传来一丝轻微的响动,李维斯恍惚醒了一下,听到仿佛有车进来,隔了片刻,一个略显蹒跚的脚步从客厅传来,似乎还拄着拐杖。
宗铭回来了?他腿不方便?出于对残疾人的普世关爱,李维斯想起来看看有没有什么要帮忙的,但仿佛被一种古怪的力量魇住了,根本无法彻底醒来。
楼下传来一阵欢快的狗爪挠地的声音——巴顿也醒了,李维斯模糊听见它讨好的呜呜声,夹杂着一个男人低沉的呵斥声,最后似乎有重物落地,发出“嗵”一声闷响。
别是摔了吧……李维斯有点担心,但梦魇的感觉更加严重了,他连眼皮都抬不起来,挣扎了几秒钟便再次沉入黑甜的睡眠。
次日一觉睡到自然醒,李维斯睁眼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晨风吹起露台的纱帘,纯白色的轻纱在阳光下仿佛镀了金一般。
李维斯懵懵懂懂地坐起来,房门忽然被“嗵”一声撞开,一个巨大的毛球一跃而起跳到他怀里。
“shit!巴顿你给我滚开!”
阿拉斯加犬仍旧热情似火,大清早像打了鸡血一样把他推倒舔了一番。李维斯好不容易把它推开,洗漱下楼,第一时间跑到冰箱前看留言条。
“附议。”
李维斯松了口气,于是经过昨天晚上的“战斗”,宗铭终于也受不了他仿佛得了热情癌的狗了吗?
当巴顿再次抱着他的腿各种戳的时候,李维斯出于雄性动物之间微妙的同情感,没有拒绝:“戳吧,过了今天你就再也没有这种嗜好了。”
车库里没车,宗铭已经走了。李维斯看看表已经是上午十点半,便早饭午饭合一顿,给自己煮了一大碗肉酱意大利面,端到院子里去吃。
花木清新,山风徐徐,不时有松鼠从树梢跑过,完全不怕人。巴顿因为下午要做手术,所以早上没饭吃,一气之下不知道从哪里叼来一只墨绿色的格子拖鞋,在桂树下兢兢业业挖了个坑埋了,还在上面撒了泡尿。
乡间生活别有野趣,李维斯心情大好。
饭后李维斯开车带巴顿去石湖镇做绝育手术,谁知到了地方才发现镇上唯一的宠物医院没开门,门上贴着院长的条子:家中有事,歇业两周。
两周?开什么玩笑!
发情的公犬战斗力堪比海豹突击队,李维斯怀疑两周后自己所有的裤子都要被它给磨穿了!
在医院门口踌躇了五分钟,李维斯决定自己解决问题——上幼教学校的时候他曾经在宠物医院打过一年多的工,偶尔院里护士不够用,医生做手术会让他打个下手。后来有一次去农村同学家玩,他还帮同学爸爸给牧场的牧羊犬做过绝育手术。
阿拉斯加和牧羊犬应该差不多吧?长的都是狗蛋嘛!
李维斯上网查了一下手术必需用品,去超市和药店采购了一圈,然后拉着巴顿又回到了石湖农场。
“well,不要紧张。”李维斯将阿拉斯加犬连哄带骗地弄到洗衣房里,试图用皮铐将它的四肢固定在桌子上……好吧,超市和药店都没有皮铐卖,他是在情趣商店买的。
这伟大的想象力也是醉了。
然而事实证明情趣用品都是样子货,单薄的人造革根本无法禁锢强壮的阿拉斯加犬,他才绑定了巴顿的两只前爪,这货就无比鸡贼地看透了他的企图,挣脱了皮铐一路狂奔到了院子里。
作者有话要说: 巴顿:情趣手铐什么鬼!
猫叔:七夕虐狗咯……
巴顿:汪!
第3章 s1.e3.反科学
李维斯穿着围裙,戴着橡胶手套,捏着手术刀,像个变态杀手一样围追堵截,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巴顿堵到了院墙的死角。
“往哪儿逃?”李维斯像大反派一样睥睨着它,“你再跑也逃不出我的五指山!”
“呜呜……”巴顿看着他杀气腾腾的脸,似乎对自己的命运有所洞悉,缩在角落里绝望地“呜呜”着,一边眷恋无比地看着院子里的桂树。
李维斯顺着它的视线看去,心中不禁一动——莫非它是想再日一次那棵大树?
怪可怜的,就当临终关怀吧……李维斯恻隐之心发作,将它拖到树底下:“去吧,亲,以后你再也不会有这爱好了。”
巴顿欢呼一声,却不日树,而是飞快地在地上刨起土来。
这是唱的哪一出?李维斯莫名其妙,用脚尖蹭了蹭树下的泥土,发现这里的地面异常松软,似乎被人挖开又填上过。
oh my god!不会是埋着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吧?李维斯汗毛一炸,脑海中立刻浮现出经典悬疑剧的桥段——荒僻的别墅、人迹罕至的树林、潮湿阴冷的湖畔……那可都是杀人埋尸的绝佳场所啊!
宗铭该不会是把什么人杀了埋在这里了吧?弑父的仇人?背叛的同伙?劈腿的前妻?
“呜呜!”巴顿刨了半天,咬着他的裤脚叫他看。李维斯一低头,只见疏松的泥土里露着半只脚,显然这恐怖的院子里真的埋着死人!
天呢噜!打911吗?不对,这地方得打110!
李维斯整个人都凌乱了,一边想掏出手机赶紧报警,一边又想去楼上房间拿车钥匙赶紧跑路,左脚拌右脚差点摔了个跟头,一趔趄的工夫发现不对——这好像不是脚,而是一只拖鞋……
想起早上巴顿埋掉的那只墨绿色格子拖鞋,李维斯依稀明白了什么,找了个铁锹挖了挖,赫然发现这棵树地下方圆两米的范围内竟然埋了二十多只一模一样的拖鞋!
“啊哈哈哈哈!”李维斯仰天长笑,指着一脸谄媚的巴顿道:“你挺贼啊亲,你以为把偷走的拖鞋交出来我就会放过你吗?”
“呜呜!”巴顿痴汉脸摇尾巴,表示正是这样。
李维斯有点明白宗铭为什么会买这么多一模一样的拖鞋了——被狗拖走一只还能续上一只,不至于因为花色不同而丢掉一整双!
有钱人也是很节俭的啊!
李维斯笑够了,还是把可怜的巴顿拖进洗衣房,咔嚓一下切掉了它日遍群山无敌手的蛋。
失去蛋蛋的阿拉斯加犬分外忧郁,虽然并不怎么疼,但似乎很明白自己失去了相当一部分的狗生乐趣,戴着脖套趴在狗窝里一动不动,对李维斯的柔声安慰毫不理会。
“你会面对这一切的。”李维斯摸了摸巴顿的头,用脏衣篮将那埋了不知道多久的二十多只拖鞋捡起来,丢进洗衣机统统洗了一遍。
傍晚时分,夕阳西下,金灿灿的阳光照耀在石湖农场美丽的庭院里,以及一排排墨绿色的格子拖鞋上。李维斯抱着冰激凌桶在桂树下欣赏美景,感觉自己这一天过得分外充实!
天黑后下了一点小雨,李维斯吃过晚饭,照旧将宗铭的那份用保鲜盒装好,放在冰箱里,又煮了病号饭喂狗。
一切搞定不过八点半,山间没有什么娱乐设施,唯一的投影仪还罢工了,李维斯捣鼓了一会儿无线路由,好歹把手机和笔记本连上了网,便回到自己房间去刷剧。
看完一集两毛特效的仙侠网剧,又看了两集蒸汽朋克风抗日神剧,李维斯的猎奇心理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感觉亲爱的母国充满不可思议的魅力,简直应该每天晚上睡觉前跪下唱赞歌!
洗完澡躺下,堪堪沉入梦境,李维斯忽然被一阵轻微的震动声惊醒了,爬起身去露台上看了看,依稀看见大门外的十字路上有一个大大的黑影,在门口逡巡了一会儿,闪进了旁边的树林。
大半夜的,不会是等着袭击宗铭的吧?李维斯感觉那身影和自己昨晚遇上的“野人”有点像,不禁有些警惕,犹豫了一下,穿上衣服下了楼。
院子里静悄悄的,月亮被云挡住了一半,风不时吹过,树叶哗哗作响,李维斯握着一根高尔夫球杆,将大门轻轻开了一道缝,闪身出去,沿着墙角走了几米,进入旁边的树林。
林子里光线极暗,什么都看不清,李维斯小心翼翼往前走了五分钟,没看到那个“野人”的踪影,正想着要不要回去门口等着,忽觉耳后风声一响,倏然转身,只见一个巨大的黑影往自己扑来!
李维斯身体反应极快,就地一滚躲开那人的袭击,站起身后立刻挥舞高尔夫球杆往他攻去:“你是谁!?”
那人不答,口中发出野兽般凶狠的“唬”声,动作虽然不快,但因为体型太过彪悍,一拳一脚都带着骇人的风声。
李维斯现在真的怀疑他是野人了——正常人哪有这样的体力啊?自己好歹也是练家子,在这家伙毫无章法的攻击之下居然有些左右支拙!
“嗵”的一声,李维斯不留神被踹了一脚,倒飞出去撞在一棵大树上,刚要爬起来,那人蹂身而上,像个巨大的黑熊一样一跃而起扑了来。
李维斯暗叫糟糕,正运气准备抵挡雷霆一压,忽然觉得四周的空气猛地颤动了一下,然后整个世界像是被静止了。
没错,就是静止了,仿佛电影被按了暂停键,袭击者在原地顿住,头顶的树叶不再摇晃,连呜呜的风声都像是消失了!
怎、怎么回事?李维斯想要眨眨眼,但惊恐地发现动不了,和周围所有的事物一样,他就像是被特制的胶水粘在了这一刻,完全凝固。
只一瞬,或许只有一秒,零点五秒,或者更短,时间再次流动,树叶开始响动,那人嘶吼着向他扑来……李维斯只觉眼前一花,一个高大的身影倏然出现在他身前,仿佛一道鬼影一般,一把扯住“野人”,将他丢得飞了出去!
是的,他就这么飞了出去,超过两百五十斤的身躯瞬间摆脱了重力的束缚,像树叶一样飘了足有五米远,砰一声砸在泥地上,昏了过去。
什么情况?李维斯被这反科学的一幕惊呆了,目瞪口呆地看着站在自己身前的男人。
幽暗的天光下,他仿佛一尊神祇一样立在那里,身材高大而消瘦,看不清脸,只看到身上皱巴巴脏兮兮的t恤衫,以及全是破洞的牛仔裤,一双高帮军靴沾满泥土,仿佛刚和狮子老虎搏斗过,才从深山老林里出来。
他看了一眼昏厥的“野人”,回身走向李维斯,声音沙哑而低沉:“没事吧?”
李维斯仰躺在地,略有点呆滞地看着他,顿了两秒才道:“没、没事。”
“起来。”男人伸出右手,“还能走吗?”